弗特咽了口口水,润了润因为急速跑过来而干燥的喉咙,说道:“是的,请问你们佣兵团还有其他成员吗?”
浩克里斯道:“就我们三个,不过你别看我们人少,年龄也不大,但每个人的实力可都不容小觑,你听说过天才吗?巧了,我们浩玉佣兵团恰好全是天才,光凭我们三个,对付百八十个强盗也没问题。”为了让弗特觉得自己的佣兵团与众不同,实力强大,浩克里斯可谓是费尽心机,搜肠刮肚的想出这么一套言辞。
“咳咳。”由于在咽口水时听到浩克里斯的这些话,赫尔墨斯呛的咳嗽起来,一张小脸憋的通红通红。
单玉也是低下头,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心道:浩克里斯平时看起来憨厚老实,没想到吹牛也这么在行。
这也为难浩克里斯了,身为团长的他,自然想快速的提高佣兵团的级别,因此凡是有利于佣兵团的事情,他都会不遗余力的去争取。本来不善言辞的浩克里斯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想必消耗了不少脑细胞。
其实浩克里斯说的也没错,像他们三人,若让外人知道了现在的实力,肯定会被冠上天才这个殊荣。可别人说那是别人对自己的认同,要是自己自夸是天才,那就显得有点……。
弗特可不管单玉三人是天才还是蠢材,他现在的任务就是找到佣兵团。这弗特原来是卡里拉城一个大商人的管家,本来今天早上都在西城门聚集好了,打算运送一批货物去圣都,可谁想到那商人去了后,一看佣兵的人数嫌少,将弗特大骂了一顿,说此去圣都路途遥远,这点人手怎么能够保证货物的安全。所以弗特这才急急忙忙的跑到佣兵公会,打算再找一些佣兵。
将浩克里斯应承下来,人手仍旧不够,弗特便叫单玉三人再等一会儿,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佣兵前来。过了有一刻钟,又有一个佣兵团来到佣兵公会找任务,这个佣兵团名叫猛虎佣兵团,成员有十二个人,全是清一色的青壮少年,当看到浩玉佣兵团只有三个人,而且还是最低级的丁下佣兵团时,那十二个人全都露出了鄙视的表情,好像忘记他们自己也是丁下佣兵团。弗特同浩玉和猛虎两个佣兵团简单的谈了一会儿,商定好佣酬后,便往西城门走去。
来到西城门,单玉一看,这货物果然不少,满满的装了八大马车。在货物附近,或坐或站的挤满了三十多个佣兵,见弗特找到佣兵回来,那些人纷纷站起身来,做好出发的准备,显然没有同这刚来的两个佣兵团打招呼的想法。
这时从货车前面的一个有蓬马车上走下一个满脸洁净的精瘦中年,来到弗特面前,淡淡的问道:“就这十五个佣兵吗?”
弗特微一躬身,道:“是的,老爷。”
精瘦中年点了点头说道:“嗯,也差不多了。现在出发吧。”说完又回到马车里。
“出发!”领头的佣兵大喊一声,然后车队便缓缓驶出了卡里拉城。
众佣兵按照队形行走在宽阔的大道上,现在刚离开卡里拉城没有二十里,一般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在队伍的最前面有十五个手持武器的佣兵开路,中间便是货主的马车和那八辆货车,有二十个佣兵在中间看护着货主和货物,剩余的十几人在最后面,单玉三人便在这最后一批人当中。
那猛虎佣兵团的十二人早已跑到中间的位置与其他人去聊天了,像浩玉这种小佣兵团自然不是猛虎需要巴结的对象,因此也没与单玉三人在一起。
“嗨,小子,你们是一个佣兵团的吧。”一个满脸胡渣的壮实佣兵走到浩克里斯跟前与他搭讪道。
这个满脸胡渣的佣兵被安排在最后,走了这么长时间闲的无聊,故而主动与浩克里斯说起话来。在他看来,这后来来的十五人,明显不是一个佣兵团的,要不然也不会三人在一起,另外十二个人在一起了。而浩克里斯在这后面三人中是年龄最大的,应该就是他们的头,所以这个佣兵才会首先与浩克里斯交谈起来。
浩克里斯看了看满脸胡渣的佣兵,呵呵一笑道:“是啊,我们三个是浩玉佣兵团的,不知你们是哪个佣兵团的?”
那佣兵骄傲的一抬下巴,自豪道:“我是明火佣兵团的小队长,除了你们后来才来的十五人,原先在这里的都是我们佣兵团的人,我们佣兵团虽然只是丁上级别,不过毕竟才刚刚创立一年,能在这么短时间提升到丁上级别,也算是飞速了。”
“对了,我叫杜姆。”满脸胡渣的佣兵自我介绍道。
“浩克里斯。”浩克里斯点头笑道:“我是浩玉佣兵团的团长,这位是单玉副团长,这个是刚刚加入我们佣兵团的赫尔墨斯。”浩克里斯一一为杜姆介绍。
杜姆看了看单玉与赫尔墨斯,点头示意,单玉两人也是还以微笑。
“佣兵可不是一个安全的行业,一个不小心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我看你们年纪都不大,怎么会干起佣兵来了呢?”杜姆找了个话题与浩克里斯交谈起来。
“那杜姆大哥为什么要当佣兵呢?”浩克里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一下杜姆。
杜姆也不见怪,呵呵一笑,说道:“佣兵虽然危险,但这个行业中却充满了刺激与激情,哪个好男儿不是渴望自己的一生过的丰富精彩,而佣兵就是最好的选择。还有一种人就是被生活所迫,本身又有一些武艺,因此就靠当佣兵为生。至于我嘛,应该算是两者的结合吧。”
浩克里斯道:“我想我应该算是前者吧,我的理想就是建立一个佣兵团,然后把自己的佣兵团发展到甲上那个令人羡慕的级别。”
“呵呵,浩克里斯兄弟的目标倒是远大,不过这个过程可是相当艰辛的,每一个佣兵都想自己的佣兵团是甲上级别,可现实中却仅仅有那么五个甲上佣兵团。”杜姆轻笑道。
浩克里斯攥紧了拳头道:“我想我一定会成功的。”
“那就祝愿你早日实现目标,到时候还望多多关照老兄我啊。”杜姆倒是没有出言打击浩克里斯,不过心里却不以为然。
两人有一阵没一阵的闲聊着,不知不觉已经来到风蚀大峡谷。风蚀大峡谷位于卡里拉城西面五十里处,中间的通道仅有十丈宽,两侧的岩壁高达二百多米,据说十万年前这里并没有这么个大峡谷,而是一座陡峭的岩石高山,后来风神与水神在此大战,被风神一击后岩石高山一分为二,这才形成现在的奇观。不过风神也算是造福后人了,被他这么一劈,大大缩短了圣都到卡里拉城的距离,来往的行人更加方便快捷。倘若用人力开凿这么个峡谷,没有七八年的时间是难以办到的。
走进风蚀大峡谷,所有的人都提高警惕,生怕冒出一些拦路抢劫的盗匪。虽然为了保证卡里拉城到圣都这条经济线的畅通无阻,每年帝国都会派出大军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上几遍,确定没有盗匪之类的宵小横行,实际上在这条路上确实很难遇到劫匪,可即便如此,众人仍旧打起十二分精神,不怕万一就怕一万,生命只有一次,尤其是像这些过着刀口舔血生活的佣兵,若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丢掉性命,就算魂魄进了地府,恐怕也会被早死的祖宗给骂的魂飞魄散,怎么能这样不小心,这不是断自家香火嘛,不孝啊,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