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个人在一起就比什么都重要,魔界也终于要迎来一次大庆。
商量好庆典的时间后,都暻秀就送东凌宣回到了蘅芜苑。
开“暻秀哥,我有事和你说,和我去趟琉樱水榭。”
嘟“嗯,走吧。”
琉樱水榭是在魔界里金钟仁和都暻秀从小就最喜欢的地方。幼时金钟仁要是和别人比拼幻术失败时就来这里泄气,这里以前种着许多莫仙树,都是被金钟仁蹂躏而不得存活的。都暻秀性格孤僻,琉樱水榭幽深安静,从小就是都暻秀最爱的地方。如今金钟仁约都暻秀来着定是有要事相知。
已是寒冬即春,琉樱水榭的樱花已经在都暻秀幻术的催促下提前开放了,而那些莫仙树经过几百年的调和竟又发出新芽。
开“暻秀哥来了。”
嘟“嗯。钟仁叫哥来这是有什么特别用意吗?”
开“这是欧奕的精魄死死守护的东西,我没给主上,哥你看看吧。”把东西交给都暻秀,金钟仁就离开了。这种情况,还是该让他独自静静。
梦魇>精魄>欧奕
我叫欧奕,是魔界新王吴亦凡的太子。虽然在魔界除了他们十二个任何人都得敬我三分,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要的不仅如此。
我七百岁时认识了与我同岁的狼族少年都暻秀,他很聪明很善良,但性格孤僻,作为一个占星师,我知道,他将会是魔界未来的少主。那时,我竟然想着,我如果也是狼族的人该有多好,我甚至想,我如果会做魔尊该有多么风光。我知道,我不该这么想,可我越压制这种想法就越强烈。终于在我两千四百岁时狼族的首领吴亦凡带领着他的兄弟们成为了魔族的新王,我努力的帮助他们稳固他们在魔界的地位,我奢望着,自己也能是狼族一员,哪怕只是少主而已。可惜,事违我愿,因为一时大意,我烧掉了三百株吴亦凡从天界夺回来的冰蟾草,吴亦凡大发雷霆,将我的住处从魔狼府迁到了远离他们的兰台。我知道我犯下了大错,那时,我想只要我在兰台守好自己的本分,我就还会回去。可是没有,我等了两百多年,等来的只是一个太子的名分,那时我有多失落没有人会懂。可巧的是,就是那天我碰到了冠髯,统治妖界两万多年的妖王,我知道我可以靠他实现我的愿望。于是我们开始合作,合作十分愉快,意见也总是出奇的一致。就在我们快要准备动手除掉狼族的时候,冠髯死了,我们的计划就要行动的时候,冠髯死了。呵呵,我知道,果然命运是逃不过的。于是,我叫双眼妖鱼破去向主上揭穿我。当钟仁来到兰台时,我知道,我的行为该受到惩处了。当雪凰刃划过我的脖颈时,我终于感觉到了一种释放,我唯一后悔的,只是我对不起了那个人,那个从小到大都特别倔强的人。我想,你知道了,会恨我吧,暻秀,对不起。”
嘟“呵,呵呵,哈哈哈哈。都暻秀,这就是你相信了一辈子的人,哈哈哈哈。”
开“哥。没事,你还有凌宣,还有我们。兄弟们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嘟“嗯,钟仁,哥不会在想这事了。我们回去吧。”
六天之后,魔界为都暻秀的婚事开始了盛宴。宴席上只有在魔界和东凌宣较好的几个人,只有一对新人和十一个带着祝福的少年。
嘟“哥,谢谢,谢谢。”
凡“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是你哥,这是我该做的。”
嘟“嗯。不过那些元老的事。”
凡“这事你可得多谢钟大了。那小子,不知那学来的,三言两语就把那些老家伙给解决了。”
嘟“是吗?呵呵,那我可得好好和他喝两杯了。”
凡“呵呵,去吧,少喝点。”
嘟“嗯。”
一身炫紫色的幻术长袍逾现东凌宣纤细的身材更显高挑,黑色的头发如瀑布般泼洒在丝绸一样的幻袍上。身边的都暻秀穿着狼族最庄严的黑色幻袍,健硕的身材愈显健壮。
嘟“凌宣,狼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我会保护你。”
宣“嗯。”简单的仪式后,崽子们就都散了,该在一起的一起走,该独自的也只能自己一个人。
吴亦凡这次可不是一个人,他家小跟班黄子韬从散宴就一直跟着他
凡“韬,你跟着哥有事吗?”
韬“没事啊,我只是从今天起就要搬到云京之巅去住”
凡“什、什么?怎么青鸾殿住的不好么?”
韬“不是啊”
凡“那为什么。”
韬“你让渊祭跟着俊勉哥,总得有个人照顾你吧,然后我就来了。”
凡“呵,好吧,那就住吧。”黄子韬既然自己送上来,吴亦凡可没有要让他轻易离开的念头。
听到吴亦凡让自己住去玄冰阁,边伯贤可是乐的屁颠屁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