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快满六岁的时候,我在母亲工作的一个名叫蔡家坝的地方上小学一年级。小女孩儿姓蓝,跟我同班,她爱我的方式是喜欢跟我一起走路,放学时她总是一跳一跳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上学时也常常站在一座双木桥的石墩桥头等我,这是我们上学必须要经过的桥,她家离这座桥比我更远,她在这里等我说明她起得比我要早。
她还喜欢帮我洗书包,我的书包很独特,是我的保姆给我买的,别人的书包都是用竹片编的一个扁圆的夹子,背在肩上,唯有我的书包却用手拎着,有些像现在男士上班拎的公文包,不过主材料不是牛皮之类,而是很厚的白帆布,上面印着一些红绿花色,提手是黄塑料做的,形状和如今阳台上的晾衣架相似。
我曾经为这个书包跟保姆进行过若干次斗争,坚决不要这个书包了,理由有三点,第一它是花的,男孩子怎么能用花书包呢?第二它不能背,拎在手里多麻烦呀!第三它还特别爱脏,一不小心就染上了墨水。但是每次斗争都以失败告终,保姆的态度比我更加坚决,她说这个书包是从苏联运过来的,别人想要还没有呢,你这个不识货的东西,是不是有人捣弄你想跟你换呀?我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第二天只好又提着这个书包上学,心里觉得很委屈的,只想早些把这书包提烂,提烂了总得给我换一个吧。
长得像小蜻蜓的姓蓝的女孩儿,以后我就叫她蓝蜻蜓吧,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给我洗一次书包,夏天放了晚学,我们一道走过双木桥,走下桥头的大青石墩,双双坐在河边的石滩上,我把书包里的书本和文具盒都倒出来,把倒空了的书包交给她,她就像个大人一样给我洗着书包,在手里搓搓,又在水里摆摆,举在阳光下面照照,然后再搓。
我想不通我的书包有时并没有脏,可她为什么老要给我洗,不让她洗不行,洗这么干净干什么,她怎么这样讲卫生呢?我一直想不通,后来我不想了,洗就洗吧,早些把这个鬼书包洗破了,好让保姆给我换一个新的。她洗完书包,把它铺在石头上面晒着,不久就晒干了,我就把倒出来的书本和文具盒重新又装进去,用手提着向家里走。在她给我洗书包的时候,洗好了铺在石头上晒的时候,回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好像并没有说什么话,好像她给我洗书包的目的就是洗书包,洗完就完了,就没有别的话和别的事了,就像是鲁迅先生三十年代批评一些青年作家为艺术而艺术一样。
这样一直过了四年,到四年级上学期结束时,母亲决定把我和弟弟转到父亲当右派后劳动改造的老家去上学,说父亲一个人很孤独,让两个儿子去陪一陪他。我自然是很不懂事的,连声招呼也没有跟蓝蜻蜓打一个,也没有留下地址,就这么说走就走了,到了新的学校也不给她写一封信。
我只是记着千万不要带走我的书包,我简直有些恨它,其实j见在回想起来,我恰恰是应该把它保留下来的,它上面记载着我的初恋故事呀。真是奇怪,这个从苏联运来的花书包太结实了,蓝蜻蜒给我洗了四年也没洗破,不过我趁这次要走的机会,总算是把它给扔了。
从此我就跟她失去了’联系,直到后来长大了,懂事了,我才慢慢想起蓝蜻蜒来,我想当她在下学期开学才知道我走了,她会不会生我的气,会不会哭起来呢?我不知道蓝蜻蜒算不算我的初恋,在很多小说和影视作品里,很多男女的爱情都从洗衣服开始,或者至少与洗什么东西有:关,洗书包大概也算吧。但是我们之间却什么也没有,从六岁到十岁,她只是给我洗了四年的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