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水晶圆盘
啊!?
两张嘴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地盯着这个香神。
那天地风旋可是他一大绝杀啊,这香神只用一只手,就把他的绝杀给消灭掉了?草泥马,还用打吗?直接认输好啦。
慢慢慢!两张嘴一阵心灰意冷,面对如此强悍到超出意料之外的香神,两张嘴万念俱灰,正要认输,可想到这一认输,就是直接丢命的下场,登时就有些不甘心了。他还有一招的机会,绝不可能就这么放弃掉。
My……My雷敌呱呱!
陈亮一根舌头伸得老长,嘴巴半天都合不上去了。
太、太厉害了!
这香神太牛叉了,两张嘴的天地风旋,那破坏力跟大自然的风暴毫无差异,可在这香神的面前,简直就是小儿科啊。本小爷自叹不如啊。本小爷也有锅中神通,也有三神指数。但本小爷的三神还不能独立分出来,独立存在着,更不能让每一个指数神都拥有如此牛叉的能力啊。这个鬼魅子实在太厉害了,他的一个香神已经如此牛逼,那拥有另外色神、味神的他,不就厉害得相当恐怖了?
阿弥陀佛!
幸好鬼小宝不是死在本小爷手中啊,也幸好上次追杀中没有把他阴掉,要不然,奶奶的,他老逗这么厉害,本小爷死上一百回都不够啊。
“你还有一招,是准备要放弃吗?”脚踏灵浮万象宗大黑锅的香神,脸上露出了一丝稍为不耐烦的神情出来。
我勒个去!
刚才两张嘴那招亮瞎众人的天地风旋,竟然还不入他的法眼?
“没错,本大爷还有最后一招!不过,不管你怎么厉害,你要是杀了本大爷,我父亲飞天福以及整个飞蝠门,都不会放过你。”面对如此强大的香神,两张嘴已经彻底没辙了。当然,他还有压轴的杀招,但用来对付这香神恐怕胜算甚微,还不如拿老逗以及飞蝠门的势力来吓唬下他:“我父亲飞天福,人阶修炼濒临聚阳成真,离真人还差那么一丁点;既便如此,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你想为了区区一个不成气候的鬼小宝,让整个鬼堡卷入万劫不复的仇怨中去吗?”
“这个不是我能考虑的。我现在只想替堡主大人拿回少堡主的命来。”香神刚刚消灭了那招天地风旋的右手,没有收回来,却接着伸出了左手。左右两手一合,形成一个双腕合围的手势,问道:“最后一招,赶紧出招吧!”
“你别不识抬举!看招!”两张嘴大怒,一个鬼点子突然在他脑海中闪出:想保命最好穿上“鬼小宝”的尸身。
这念头一闪而过,他立马朝着倒在沙滩上的鬼小宝的尸身倒了下去。肢体一接触上,他的神魂出壳,一下子就入主了鬼小宝的尸身,猛地里跳起,张嘴对准香神猛烈吐出一圈圈声波。
看到这些声波,陈亮整个人就震呆了。
麻痹!
这是声波吗?
这哪是声波啊?
分明就是一圈圈的锯轮啊!一轮套着一轮地锯向了香神。
“这难道是两张嘴声波攻击的升级版?看来这两张嘴没少用功啊,能把声波修炼到这等夺天造化的程度,果然也是个天才啊。”
就在陈亮惊叹两张嘴的才华时,接下来香神的表现更是直接震傻了他。
面对两张嘴这最后一招杀招,看着那一圈圈锯齿吓人的声波轮锯而至,香神脸不改色,合围的双手突然爆送而出。
这是他第一次出手!
陈亮直接石化掉!
额头上的冷汗像大豆一样丁丁丁地往下蹦!
太……太强悍!
太……太震憾了!
陈亮闻到了一股浓烈的味道——香澄澄的油炸牛排的香味,让他喉咙唧哩咕噜地上下滑动。太香了,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香神爆打而出的,竟然是一道香气缭绕的光柱!准确而言,就是一阵香气。这香气太过浓缩、浓烈,竟然达到了发光的程度。
同岸边上的那些远远避开去的人们,也闻到了这股香味,顿时个个如痴如醉,个个陷入了美食的幻想当中……
“好香!哈哈……”闻到这股香味的“鬼小宝”,突然扬天大笑了起来,“你打不爆我的,因为我就是你的少堡主,你敢吗?啊……不好!这是——?”
大笑声中的“鬼小宝”,突然发出惊叫声。在那阵香气缭绕之下,两张嘴的神魂竟然被香气强行从鬼小宝的肉身中剥离了出来。两张嘴的神魂还来不及演化成巨大蝙蝠逃跑,就被阳光一晒,顿时化作一道水蒸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飞蝠门新秀,下一代掌门人,竟然被这个香神一招打灭。
只出一次手,就足以把飞蝠门新秀两张嘴打得魂飞魄散,死得不能再死。
黑水河的左岸上,东侧躺着一具鬼小宝的尸体,现在西侧上也多出两张嘴那土著人一样的尸体。
两个都是两大门派中的佼佼新秀,一场决斗下来,谁也没能赢到谁。
那株雪藏山不换呼吸远游三天三夜搏击长空横飞倒飞竖飞闪电奔袭夜行八百日行千里跑完后心不跳莲,结果谁也不属。
陈亮眨了眨眼睛,这株天地灵根,他可是一直在心里惦记着呐。
卧槽!
这两个活腻的小子,双双共赴黄泉,倒没向他们问起这这株天地灵根的所在处了,可惜啊可惜!
咦?
陈亮那双贼亮贼亮的狗眼,突然发现东侧上的鬼小宝,他的左手腕上拴着一块半圆形的水晶盘。再瞧瞧西侧上两张嘴的右手腕,捏捏的,竟然也有一块同样的水晶盘。
“喂,小子,你在干什么?”香神突然出言喝斥道。
“我……我替他们收尸!”
把魔手伸向鬼小宝的陈亮,借着身子的遮挡,十分利索地摘下了那半块水晶盘。
“滚一边去。”香神冲陈亮怒目而视,“少堡主的尸身,不用你收。”
“那……那我收两张嘴的尸去。”陈亮纵身一跳,准确落到西侧两张嘴的尸旁,抓起两张嘴的右手腕,又是十分利索地摘下了那半块水晶盘。然后,捏捏滴,没有然后了,他不收尸了,转身就开溜了。
PS:听说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从不喊:票票呀,收藏呀。所以,他穷困潦倒举粥喝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