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鸿铭同样打量着妮可,漂亮如瀑的金发,用一条皮筋随意简单地束在脑后,而她眼眉鼻唇耳,五官无一不是极漂亮的,且脸容虽未张开犹有稚嫩,但隐约已可见轮廓。最难得气质神色不同与寻常孩子蠢笨娇憨,有如影随形的桀骜不驯,看来早熟又未完全抹消天真烂漫的痕迹。
薛鸿铭第一眼见她便觉得她与众不同,微微颔首,对神父说道:“我想和她聊一会。”
神父会意,点头道:“当然可以。”
他离开房间时,顺手还带上了门,扔下妮可独自一人面对薛鸿铭。然而妮可并不像一般小孩惊慌胆怯,面上表情没有变化,镇定自若,只是自顾坐在薛鸿铭边上的沙发,安静地看薛鸿铭。
薛鸿铭暗暗点头,心想真是个聪明又让人疼的孩子。
“听说你父母被黑帮杀了。”他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地说。
妮可有片刻的失神,然而薛鸿铭仔细观察她的脸,并没有见她难过怨恨之类的表情,更像是……仅仅是惊愕于薛鸿铭一开口竟会是问她这个问题。
她定了定神,幼女独有的轻嫩声线很动听,并且很平静:“嗯,是的。”
薛鸿铭默然片刻,又问道:“那么,你想报仇吗?”
“不想。”
“为什么?”
妮可认真想了想,歪着脑袋,蹙眉说道:“我报不了仇,而且……太累人。”
“如果,我能让你报仇呢?”
“呵,那得看你如何使我报仇,若我不用付出代价,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并且你能把事情变得很简单,像吃一顿饭那么简单,那我自然愿意。可是,除此之外,我不会想。”
薛鸿铭微微皱眉,说道:“有人说过你太薄情吗?”
妮可哑然失笑:“薄谁的情?我父母吗?他们已经死了……并且总想着报仇的人才是薄情的,因为他们只不过想要平息自身对过去回忆的恐惧,但我却知道,我的父母愿我留在世上,绝不是为了让我报仇。”
薛鸿铭于是无言以对,心中泛起苦涩,心想原来一个孩子对于憎恨这种事,竟然看得比他还透彻。
只不过世间之事,看透是一回事,做到又是一回事。
他做不到如此潇洒坦然地应对憎恨,十七年的时光太漫长,他已养成习惯,无药可救。
妮可仰着头望着薛鸿铭,见他半响不做声,又留心观察到此前他的确皱起了眉,于是轻声问:“那么,你还要领养我吗?”
说这话时,她表情平静,声音平常,连大大的眼睛也太过宁定,似乎无论薛鸿铭给她的答案是要还是不要,她都能够坦然接受,并且不以此为遗憾或者庆幸。
小小年纪,居然已经老成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薛鸿铭回过神来,见她脸容这么从容,莫名感到几分惭愧,不答反问道:“那么,你愿意和我走吗?”
“去哪?东方吗?中国还是日本?”
“嗯,去中国。”
妮可展颜一笑,笑时纯澈生动,使人不免想起北地冰雪中宁静到绚丽的湖泊:“我不喜欢韩国,不喜欢他们的电视剧和歌舞,如果是中国,我可以和你走。”
就连答应都不肯可怜兮兮地说“我愿意”,简直太骄傲。
薛鸿铭看着她,说道:“那么,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
“憎恨或许并不是那么容易忘记,但是我只要你永远不复仇。”
妮可眨眨眼,伸出细嫩小手放在薛鸿铭眼前,说道:“我答应你。”
然后她看见这个年轻的男人笑了,笑时分外温情欣慰,此前他如影随形的冷峻也在一瞬间融化,所以这时才觉有浅浅阳光落在他身上,柔光映着他的脸,光影界限模糊,如在梦境。
手心被温暖缓缓包裹,原来他的手长满了茧,宽厚粗糙却有搏动的力量。而他看着她,郑重其事地介绍道:“我叫薛鸿铭,今天我们就去中国。所以你得有个中国人的名字,就叫……”
他想了想,便说道:“就叫薛冬妮吧。”
怎么看,都像是随便起的名字。
“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
薛冬妮任他拉着走向外走去,颇为不满他这么随意的态度。
“不知道,随便起的。”他居然还这么坦然地承认了,又道:“或者,你自己想个名字?”
薛冬妮回答得更爽快:“不要,就这个吧,再想太麻烦。”
顿一顿,她又问道:“那我该叫你爸爸还是哥哥?”
“当然是爸爸,有问题?”
“呵,你太年轻。”
“如果我愿意,16岁的时候我就可以做爸爸。”
“可这和你太年轻没有任何关系,你还是年轻。”
“……,闭嘴。”
薛冬妮在孤儿院生活本来生活得极简单,并不留恋,没有什么东西要带走。孤儿院既头疼她又心疼她,如今见她找到了好人家,自然凡事从简,很快就将手续办好。等到两人走出孤儿院门口时,正是春末的早晨最明媚的时候。
薛鸿铭此行来欧洲,所驾驶车子都是由教廷提供,既然要回中国,车子自然是要还给教廷的。然而他不喜教廷,索性告之院长将那辆保时捷捐赠给孤儿院,让院长大为惊喜,赞美薛鸿铭是世上少有的善人,满口主会保佑薛鸿铭。
殊不知薛鸿铭在想,想来教廷不会那么小气,为了一辆车和孤儿院作对,更不会千里迢迢来中国和他翻脸。
果然他还是很机智的,他这般想着。
他拉着薛冬妮穿过街道,距离所住的旅馆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要是步行的话,至少要一个半的钟头。不过薛鸿铭没心没肺,薛冬妮倒也铁骨铮铮,七八岁的年纪被薛鸿铭拉着走了大半个小时,愣是一声苦不叫,甚至默默紧跟薛鸿铭快速的步伐。
期间路过一家中餐港式茶厅,听闻有人在唱熟悉旋律,声线纯澈清亮,像说尽故事又欲言又止,使人心生柔软。
俨然是王菲唱得匆匆那年。
薛鸿铭在异国他乡听闻故乡人在唱故乡歌,不免下意识地好奇瞥一眼店里,然后忽然停下脚步。
薛冬妮低着头跟着他在赶路,不想薛鸿铭竟然停步,超过薛鸿铭身前又被拉了回来,抬头诧异看薛鸿铭,见他面色定定,呈现着一种恍惚的表情。
两年的时间有多漫长?又有多短暂?它长到可以使人变为沉默冷酷,也短到让人走出彷徨。
时隔两年,薛鸿铭再一次见到夏诗涵。
时隔两年,夏诗涵仍然没有等到薛鸿铭。
透过窗,夏诗涵坐在最里处,穿素白连衣裙,已换了一个波浪卷发,仍然天真烂漫,却已然多了一分女人的风情。对面坐一位极英俊的南欧男子,面容清俊,眼眉有欧洲人特有的深邃柔情,且轮廓线条皆是分明,即便远望,仍叫人感到夺目。
举手投足间,风度优雅,唇上迷人笑容,想来言语很幽默。夏诗涵聚精会神听他说话,不时轻笑,眼波顾盼,风情简直太动人,谈笑风生得好不快乐。
薛鸿铭于是想起那****望着夏诗涵的背景,发一条短信对她许下承诺,说有一天他会像个英雄一般金光闪闪地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他现在不想进去,不打算去打扰快乐的他们。
他现在连英雄都不是,恰恰相反,狼狈如狗熊,何况身边还多了一个拖油瓶,已然走到了无可奈何的地步。他是妖,妖生下的孩子都还会是妖,妖人殊途,况且他仍然和两年前一样,执念依旧根深蒂固。
拿什么去爱一个人?
人一生要面对许多事,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事,也许交错过,但总有最后各自行事的轨迹,最后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如天生死敌,根本……就没有在融合在一起。
所以圣人才苦口婆心地劝人放弃,既然不可得,何必在追求?
只在日后某个夜深人静时,或许可以怀念,做个伤感姿态便罢手。
薛冬妮看看薛鸿铭,又顺着他的目光看看店里,若有所思,拉了拉薛鸿铭的手,仰首问道:“你认识那个姑娘?”
薛鸿铭回过神来,冲她微微一笑,说道:“走吧。”
薛冬妮眨眨眼,指着店门,说道:“我饿了。”
薛鸿铭沉默了片刻,轻声地道:“再忍忍,我们很快就到了。”
然后他不容分说,迈开步伐,拖着紧皱眉头的薛冬妮强行带走。然而薛冬妮不知是什么妖孽,小小年纪,居然已能做到洞若观火,说得薛鸿铭颇为狼狈。
“你怕见到她?因为她在你生命中留下过痕迹?”她老气横秋地叹息一声:“年轻人,真不懂珍惜。”
薛鸿铭恼火地说:“我并不认识她!”
“哦,是我自作多情……对了,你眼睛都红了。”
“……,意大利的风沙比北京还大,进我眼睛了。”
“你为什么要解释呢?”
“……,那你为什么要说这个呢!我是你爸爸,我说进风沙了就是进风沙了,我想要解释就解释,你难道有意见。”
“没有意见,关我什么事。”
然后两人彼此沉默地又走了几步,薛冬妮又开始叫唤。
“喂,爸爸。”
“干嘛!我眼睛还在红怎么了?老盯着它看干什么?”
“我只是觉得,它都快要炸出来了。”
“……,闭嘴!”
他们走到了街道尽头,往左边拐,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将要离开这个浪漫又伤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