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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虚界之交

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会发生,很多事情你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它就是那样真实的发生了。

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信息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世界,但是,信息对于人类来说,正像一把双刃剑一样,无时不刻的都在刺激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一切。

在纷繁复杂的信息资源面前,保持该有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你需要去甄别,去选择。

信息通过网络的形式传播最快,于网络而言,世上根本不存在距离,然而人们的距离近了,人心的距离也越来越远。网络充满机遇同时也到处是陷阱,没有一定自控自律的人是很容易被网进去的。

网络对于我来说,仅仅是工具而已,但是我却并非都在上面找资料,去图书馆是更好的查找资料方式,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陶冶心境。

最开始接触网络大概是初二的时候,06年的样子,那时候我们物理老师问我们班有没有人玩qq的,结果全班只有稀疏的几个人举手,他说我们太落后的,叫我们赶紧去申请一个。那时候我只是知道网吧是逃课打游戏的地方,不过我倒是下课之后就去申请了一个号,昵称好像叫“冰枫”,非常俗气的一个名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估计乱打一通就出来了,然后提交。

我第一次接触,但是并不怎么去玩,不过还是很想让它赶紧升级的。到了高一的时候,表哥说太难听了,于是我就把它改成踏雪寻梅了,至于什么意思,我也不太懂,是他建议我改的,后来我就按着字面意思去理解了。后来因为太喜欢姜白石的清空词风了,简直可以说爱不释手,可惜的是我记性仍然很差,姜夔的词,我能记住的很少,能背诵的则基本没有。而司马相如的汉赋,却别有一番风味,自以为是汉赋里面成就最高的,于是把司马长卿,姜白石的名字合起来改成了“长卿白石”,取“野云孤飞留无迹,娴雅风流万世情”之意,直到今天我仍然在用。

不过,高三毕业之后我就另外申请了一个qq,里面的人应该大多数是高三之后的同学和朋友,刚开始我还是用“冰枫恋”,出自我最初成系统的故事情节《冰枫雨莲传》。随着我渐渐长大,已经过了那种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年龄,所以,对这些东西便也就不喜欢了。于是我又改成“清谿生”,这个略有讲究,取自“清溪深不测,隐处惟孤云。松际露微月,清光犹为君。”我把前三字改成“清谿生”。

另外在于我非常喜欢小李,号玉谿生的无题诗,我希望自己心中能一直长存情思,情缘,才能有无限的写作欲望,才能一直乐观向上,追求至善至美的生活。因为我的世界,包括人生态度,和水是分不开的,我把它视为世上最有力量的物质,而我的世界中,水已然不是水了,它是善的化身,是真的影子,是洁的生命所在。而我自己,一介书生而已,把自己生命之意愿寄托于一曲清溪矣。

后来,出了微信,我也去玩了,可是我不太懂,我的微信,简直就是我欣赏好诗好词好文的绝佳工具而已,让我知道,我并不孤独,坚持古风的大有人在,只要彼此努力,定能够影响风气的。

在后来,还出了陌陌,我也去玩了一下,自觉实在无趣,一次被一人缠住不放,觉得人心不古,教化越差,礼仪何在,实在匪夷所思。所以,毅然将其删掉。

不过倒是并非都是坑的,偶尔会遇到几个非常有意思,很聊得来的人,大家互诉心中之意,却是别有一番感觉。能在茫茫人海中有这么一番奇遇,也算是颇有缘分的。这里我就选了三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简单的介绍一下。

大爱三毛

橙紫是师大文学院的,大概和我是同级的吧!也许不是,反正这些我都没有问,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可以看到我写的日志《梦里不知身是客》,那本是我写的自己二十二岁生日的纪念。可是近乎只有他一个人看出来了,这是和三毛有莫大关系的。

一时间我们极其聊得来,不过几乎一直是在探讨三毛,三毛散文,以及三毛所开创的华文世界的流浪文学风格,韵味独特,情愫浓烈,朴实自然,着实让人佩服不已。

甲午年的样子,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我一口气将三毛文集读了十一本,甚是痴迷于其中,那篇《梦里花落知多少》记忆犹深,所以才有开始那一幕。

他读得应该比我多,而且站在女生的视角去看,和我是明显不同的,比如《哭泣的骆驼》里面的悲情和无奈,《撒哈拉沙漠》里面独特的流浪之行却无流浪之心,那句话“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便是非常喜欢的。他显然有时候也把情感放置于其中,才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对于三毛的死,我们一致认为这是她最好的办法了,生不能给她带来什么,只会是更多的痛苦,只有死,她才可以化成蝴蝶,与她的爱人想会。因为他的死,也使得她更成为谜一样让人向往却又捉摸不透,留下无数的感叹。

然而,批评她的人更是不在少数,甚至很多人都觉得她的文字登不上文学的大雅之堂,她压根连作家都难称。可是,群众才是真正的文学评论家,她的文字极其普通,朴素,不加任何雕饰,却偏偏读起来充满无尽的情感。七十年代开始,她的文字风靡全球华人世界,即使到了今天,仍然无数的人为之而痴狂不已。

三毛说,我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欣赏以一支笔,只做生活的见证者,而绝对不敢去诠释人生。这便是一个曾经在年轻的时候被誉为怪人,极富叛逆个性,可以逃课去墓地看书,初中没毕业便看完了当时中外的大多数文学经典书籍的陈平,又名三毛。第一个穿过撒哈拉沙漠的中国女性。

复古风

云蓝天清,和我一起毕业,她是一名语文老师,也是文学院的才女一枚。

尽管我们经常在网上讨论一些古风心得,不过终究是没有见过面的,而且她和文学院的其他女生不一样在于,没有强烈的优越感。很多时候觉得很累的就在于文学院的男生都一副才子的尊相,时常吹嘘自己的才能;而女生也是如此,不过至少她没有,也许有但没有表现出来。

估计我在和她谈论文学的时候,她也许会觉得我班门弄斧了。其实我们倒也不怎么谈文学,我们说的是古风。

关于古风,便不仅仅是文学那么简单了,汉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即使穷尽一生也最多知晓皮毛而已,所以我们都只是选一个或者两个点去学习而已。比如她喜欢书法和诗歌,而我较为专注的是文学和思想。

倒是这几年一直看她是书法确实进步不少,她也是大一才开始练的,因为喜欢后来就成为习惯了,到现在,练习书法简直强过时间一切良药,修心养性绝对是离它不得的。行书便很独到,惊若翩鸿,婉若游龙,似有《洛神赋》中道家的无穷飘逸和美感在里面,不然金庸怎么能在里面悟出了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那样的绝世武功呢?

能写毛笔书法的女子最美丽,而能将古风之气内化为神的人则凤毛麟角,但是,我们应该为每一个尊重古风,并以身例行之人而称道,这是一个信号,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信号。

神往于我

也许真的是这样,因为没有见过,所以太多的好奇,好奇心虽然对进步作用极大,但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奇,却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比如我就是一个不值得好奇的人,不然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所以,千万不要对我有太多的期望,毕竟,我是一个性格古怪的人,与我交往,需得冒着极大的风险才可以。

元清比我小很多,但是却是被我欺骗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觉得自己没有道理去骗别人的,可是,还是把她骗了。因为,她觉得我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从一般的认识,到神往的地步,这种飞跃连我自己都不曾相信。

我始终觉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所以,千万不要对我寄托任何的希望,因为我是一个流浪的人,包括我的心,也是从来不甘于静止的,我必须时刻保持着动,否则我一天也待不下去。

和元清认识很久的时间了,不过总是没有见过面,倒是看这种发展趋势,很有可能会见面。她是理科生,尽管不太明白一些东西,却怀着极大的热枕去了解,去追求,这是很难能可贵的,我们做任何事都必须将自己的思想理清楚,只有思想清了,才能放开手脚去做你想做的其他事。所以,态度很关键,能否做好和自己的努力,能力之类的都有关系;但是做不做却事关态度。有了态度才会有希望,而单有行动也不能把事情做好。

所以,这一点来说,元清实在难能可贵,所以,她以后会成为非常优秀的女子,无论是品格还是能力,而我们仍旧是不错的朋友。

对于网络来说,除了保护自己之外,也要相信真情无时不在,真知随时可遇,至于真爱,我倒是不置可否,反正于我而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总之,以一颗平常心对待,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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