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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前尘记忆

这世间的缘,它唯妙,它绵绵。

世间的情,它忧伤,它彷徨。

行云流水般的过往,雕琢了记忆里的一世情缘。

喧闹的教室,早已成为过往;刺耳的铃声,再也难得听见;操场的积水,永远不会被风干;经常迟到的我,停在了某个空间。

沉默的我,安静的我,清空的我,从来都不是冰凉的心,我胸中暖暖的热情,定可温暖我的世界。

再也听不到老师那幽默的大普话了,以为可以传承这一风格,却没想过命运就这样把我送到了大山深处。不过,我不在乎,从来,我都知道,我和高山才是有缘分的,我们拥有某种精神的相通。

我们每天都在改变着,同时,世界也在不断变化,我们的欲望命运之神都难以满足。我们一方面寄希望于自己能去改造世界,去谱写属于自己的壮丽诗篇,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奢求时光远去,青春不老,总觉得,孩子的世界才是最美好的。

可是,谁能拒绝成长了,永远不要忘记人之为人的真谛,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年龄,而在于厚度。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有那么一天,活出自己的厚度来,然后,仍然如孩子般淘气。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那一年,我看到她,惊为天人,总感觉,我们似乎相识在前世,那样亲切,毫无顾忌。

那一年,我总能在最后一排,在闲暇的时光,观察全班的动静,我的眼光最爱停留在她的背后。

那一年,我说不出心中的感觉,只知道,满心欢喜,一阵轻松。

那一年,我和她整整一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我们却明明相识在那一世。

直到最后的最后,我情之所至,终于不用在勉强自己,想到这一年我所受过的苦痛,我所经历的心灵的历练,我为了所谓的学业,前途而放弃的一切。终于,压抑不住,小声抽泣了起来。我以为,没有人知道,她却走了过来,至始至终,她始终沉默,没有开口,没有安慰,她,只是,递给我纸巾。

我知道,这个世界她太懂我,她知道我。

她的名字实在有太多的情结,我怎能说出她的名字呢?如果她有名字,那该是诗经里面的最美的诗句吧!

这种情,谁不以为我喜欢她呢?可是,连我自己都奇怪的是,偏偏就不是,我高度的欣赏她,她的所有,但要说情,自从相识到现在,我始终没有动过一丝念头。因为,在我的世界里,绝对不存在男女生之间没有友谊之说,相反的是,在我的世界里,我坚决认为男女生之间的友谊不但能很好的存在,而且还可以超越同性之间的友谊,超越恋情。

因为,这是一种纯粹的情感。

而这种感情保持和发展都非常困难。第一要有平等心,第二只能有一心,第三有有距离。

平等心在于,你始终把她视为和你一样,一样的喜欢,一样的对待,一样的去爱护。平等绝对是一切和谐的感情基础。

一心在于你永远不能僭越,永远不要有贰心,有私心,去胡思乱想任何的东西。一个朋友就已经很难了,一个女生朋友更是万中挑一,要时刻铭记,你们是好朋友,你们永远是好朋友。

距离非常重要,而且要适度,可远可近,但是必须保持距离的存在,近可以到零距离,但是,你也要清楚,你们只能是朋友,不可能有其他的关系。

至少于我来说,我是不能接受朋友成为女朋友的,因为,一个本来和你有说有笑的人,突然一下子成为另一半。我们本来就非常熟悉了,一定会因此而变得陌生的。

我和我的女生朋友们相处,我从来非常自我,无论她们做出何种行为,我始终坚信,那是友谊,那就是友谊。即便对方真的有某种意思,我假装不知道,反正我就是不知道,我就不信你敢挑明了说,其实,我们都很在乎这段友谊,正因为在乎,所以才要珍惜。

与我来说,恋人不可能成为朋友,朋友也不能成为恋人。恋人成为朋友,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都没有真正发自内心的去爱过。所以,大凡我去结交一个人,基本上在开始的时候我的目标便已经确定了,如果是朋友,就好好的玩;如果有更进一步的想法,那我会直接给她挑明了说,总之一句话,目的既已确定,行为都为之而服务。

她也是季子之后,所以,我觉得她所传承的家风,比我都还多,还纯粹。在大学之后,我们的联系频繁,经常组团出去玩,根本就不搭理什么学习之类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青春空嗟叹。

她还是绝对的美人胚子,自然之美才是最上乘的美,我怎么可以用语言来形容那种美丽呢?

她的乖,也是远近闻名的,我的词典里的乖,要比现实中的广义多了,这种乖,绝对不是和坏对立的,最接近的估计是简单。女人是水做的,在她的身上,便是最好的诠释。特别是眼睛,看上去就像一弯清泉。这句话我也觉得是最经典的,不过现在的女生可不如水一般了,其实,我还是觉得女人就该是女人,男人就该是男人,不过每个人的三观都不一样,既然要有包容的心,这一点完全可以不必强求了。

男人是泥巴做的,虽然鄙薄,不过也是很在理的,尽管曹先生说这话的时候有一定的情绪,不过谁说话会没有情绪在里面呢?对于我来说,我就很不喜欢那些一身泥土气的男生们,这里可不是说农民,我就是农民,可是我觉得农民有点很多。这里说的是那些凡事都和女生争来争去的,而且全是粗俗,全无怜香惜玉的情怀。最为重要的是,他们有变态的性观念,骨子里到处是封建的残余,还自己美其名曰,大男子主义,真的是一点也不害臊。

水的优点,在于透明,干净,温柔,可是,人人皆知,水乃世间最有惧杀伤力的东西了。我坚信相生相克,以天下之至柔攻天下之至刚,则无往而不胜。

如果说造物主最大的创造是让男人拥有无尽的力量,那造物主最独到的发明就是女人的存在。女人是上天为男人种下的最为歹毒的咒语,芸芸众生都逃不过这个毒。而且,最后的最后是,男人绝对斗不过女人,男人不可能是女人的对手。

无论是何种社会,女性的力量都不容小视。所以,尊重女生的最好方式不是平等,而是倾斜,将双方的天平往女生那面倾斜。男生本来就应该拿出自己的诚心来,一定程度上我们本来就是欠她们的。

她无疑是我的女生朋友中不但别具一格,而且也是我极为欣赏的哪一类女生。

在回贵阳的火车上,我们还一直在争这个很重要的问题,正名,只有明确了辈分,才可以更好的处理将来的可能发生的所有问题,不然谁大谁小都不知道。

这位是谁呢?她最好的闺蜜,也是我高三的同学,幸运的是高中的时候我们说过话,而且我还经常看见她,不过我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错觉了。因为我明明记得她很高的,而且也不是很内向的人。

可是现在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个小女孩,所以,我只能专制的以身高定大小,我为兄,她为妹,不管她愿不愿意,暂且这样定了。

非常爱笑的女孩,正因为这样,她还是非常乐观,极度勤快,然后不惧困难的女汉子,我所认为的女汉子,可不是五大三粗的,而是拥有勇敢的心的人。从大一来财大找她们的时候,她就以这种气质给我留下了不可抹去的记忆了,直到今天,依旧如故。

一直觉得,我是经常坑她的,譬如大三那次去平桥玩,我一直在下面很悠闲,待我回去的时候,感觉非常过意不去,她干净利落的在处理我们买好的东西,而且全部都弄好了,就等下锅。而外面的人呢?要么打麻将,要么玩牌,要么打台球之类的,尽管大家都不是什么外人之类的,不需要计较什么,但还是于心不忍。

不过我一直觉得她这个不知道算优点还是缺点,就是做人太执着,应该说是太固执。在她的面前,我都不敢说自己是好人了,如何之类的,本来我就是很随意的人,又不大爱管这些事。我们每次去玩的时候,她都要抢付钱,好几次差点因为抢的原因而伤了和气,实在太不划算了。还记得那次我室友认为各是各的,和她一直说,结果怎么可能说清楚,于是把钱悄悄放在她的书包里,结果她第二天发现非要跑到我们学校来还。

反正我是深深为此折服,甚至后来不敢在她面前有任何的举动了,要是这世界没有货币的存在,估计事情会好办得太多吧!

一直说她的好话都忘了介绍了,她叫兴琼。

估计我最坑她的地方在于因为她我认识了另一个她,然后我就看上了她的闺蜜。因为她俩关系超好,我只能通过她去了解她,所以经常去烦她,让她帮我。结果后来我把她都拉上武昌去玩了,后来就一起回来,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她给我说了她的好多故事,给人的感觉是简朴。但她的观念非常深,她所觉得是对的话,便是拼命的去追求,去坚持,而她要是憎恶的话,也不会掩饰,这也是兴琼非常难能可贵的地方。

晚上写这篇的时候,我便在想,自己的做法还是不太对的,两个都是好朋友,夹在中间,非常难处理,只能是希望你们彼此不要伤害,都能好好的便是最大的心安了。而此时,我也有所感悟,有所决定了,这样,让所有人都能正常的交往才是最好的,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只愿,我能不忘初心,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个朋友,每一份友谊。

若此,便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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