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
中小银行机遇和挑战并存*
内容摘要:高级法核算有利于小幅缓解银行的资本压力,但作为中小银行,一旦采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将对其风险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小银行应该建立资本管理机制,在保证不影响适度规模扩展的前提下,确定年度资本消耗额度,有效分配资本,把资本消耗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提高经济资本回报率。
近期,酝酿许久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正式实施,五大行和招商银行成为首批获准实施的银行。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高级法核算有利于小幅缓解银行的资本压力,但作为中小银行,一旦采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将对其风险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招行入围 利好业务转型
随着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以及银行不良资产呈现上升趋势,股份制银行资本补充的压力日趋增大。而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实施,一方面,有助于银行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另一方面,将倒逼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因此,对于能够采用这一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招商银行表现得十分积极。
记者从该行了解到,虽然尚未公告收到银监会相关批文,但该行确实在首批6家银行之列,也是唯一获准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股份制中小型商业银行。
民生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邹恒宇表示,由于高级方法在小微贷款和消费贷款风险权重上有所调整,对于以零售业务见长的招行更为有利。不过,他认为,两年内其他中小银行获批实施高级方法的可能性很低。“高级方法基本是对应系统性重要银行的。”邹恒宇说。
除此之外,招行入围的更重要原因在于准备时间较早。
招商银行管理层人士在该行2013年申请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时曾介绍,招行为此已经提前作了充分准备。除了资本监管要求层次划分更细外,高级方法和现行管理办法最大的不同,就是根据风险的差异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有利于推动银行业务转型。”招行人士表示。
节约资本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对银行业来说,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有利于小幅缓解银行资本不足的现状。
按照新资本管理办法,我国系统性重要银行和非系统性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且商业银行应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达到规定的监管要求。但从目前已经发布的上市银行年报来看,2013年多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所下滑。根据上市银行刚刚披露的年报,截至2013年年末,中信银行资本充足率比2012年年末下降2.2个百分点至11.24%;浦发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1.48个百分点至10.97%;平安银行下降1.47个百分点至9.9%。
招商证券最新发布的研报认为,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提升了银行资本水平,引导银行轻资本经营转型。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下,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的计量将较过去的权重法、标准法、基本指标法更为节约资本,将带来银行资本水平50个基点至80个基点的提升。实施高级法的重要意义在于放松了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要求。2013年年末,系统性重要银行和非系统性重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水平已分别高于8.5%、7.5%的监管要求,高级法实施后核心一级资本水平将高于监管要求1.5个至2.5个百分点,提供了较大的安全边际。同时,高级法下的风险权重变化将引导银行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实现轻资本经营转型。
除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开始实施外,各级资本补充渠道正全面打通,以增强银行抗风险能力。银行试点优先股发行政策有望在二季度落实,可以带来银行其他一级资本水平1个百分点的提升;在二级资本方面,2014年民生银行和平安银行已经分别发行减记债券200亿元和150亿元,目前上市银行已公告尚未发行的创新资本工具规模约4400亿元。
水平不一,挑战不容忽视。但也有银行业人士认为,高级资本管理办法将给中小银行带来不小挑战。
渤海银行总行金融同业部高级经理吴青认为,新资本管理办法针对三大风险提出了不同的风险计量方法。从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要想准确计量风险,需要银行拥有较长时间的、大量的、高质量的数据,而绝大多数中小银行是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因此,中小银行应选择哪种风险计量方法计量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需要从银行自身实际出发,不能盲目地追求所谓的高、精、尖。随着数据治理机制的建立,数据条件达到相应风险计量方法的要求时,中小银行可以探索采取更高级的风险计量方法,提高风险计量的精确程度和风险管理水平。
吴青还认为,新资本管理办法要求除系统重要性银行之外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超过最低水平。由于目前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短期内对中小银行不会形成较大的压力,但是从长期看,随着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化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成本会提高,盈利能力会下降,ROE、ROA会走低。在这种情况下,靠利润留存补充资本金的压力增大。而外源融资主要有两大途径,增资扩股和发行长期次级债。由于盈利能力下降,股东投资回报会下降。在短期内不能实现上市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中小银行投资热情会下降。
更为严峻的是,新管理办法对银行资本补充的新规定也可能对中小银行再融资构成挑战。
由于新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券规定的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或银监会认定为虚增资本的各级资本投资,应从相应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的扣减规定和减记或转股规定等对银行发行、持有长期次级债券的新规定,使中小银行存在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失败的风险,并使发行成本明显提高。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中小银行来说,资本显得更加稀缺,资本规划及资本管理显得尤其重要。中小银行应该建立资本管理机制,在保证不影响适度规模扩展的前提下,确定年度资本消耗额度,有效分配资本,把资本消耗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提高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吴青对本报记者说。
* 本文发表于《金融时报》2014年4月17日,是一篇采访稿。本文整体上为《金融时报》记者所写,作者所发表的内容是文中记者所采访的内容,也收入进本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