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继承了霭理士的人文思想,但由于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他在补充霭理士论述的中国资料时,也曾就某些具体问题表达了明确的不同意见。如在试婚是否可取问题上与霭理士发生分岐。
围绕这本名著的译注对译者潘光旦先生的性研究展开深度解读,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原著的理解,也将是对译者潘光旦在现代中国性问题研究上的贡献和地位予以确认的最佳入手之处。对于我们了解20世纪中国性文化史的早期情形,对于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性学术都具有不可多得的参考价值。
(二)中国优生遗传学的奠基人
追溯潘光旦的研究范围,他的许多观点和学术范围我们可以发现潘先生关注的重点对象不是个人,也不是国家,而是民族,是一个有趣的线路:注重生物基础→强调建立在男女生物性不同基础上的男女社会角色分离,以男女均衡来代替男女平等→反对当时流行的妇女运动,提倡母道教育→强调种族未来的重要性→痴迷于优生学,并写出许多关于优生学的著作。如《人文生物学论丛书》第一、第二、第三共三集,并分别名叫《优生概论》、《人文史观》、《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1928年的《中国之家庭问题》自先生认为“实亦为推阐优生之原理而作”,“眼光是直截了当的优生学的”。
近代中国的优生学引自西方,本土的学者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上有其独特贡献和成果的,也只有潘先生一人。优生学(Eugenics)是一门极其特殊的学科,它以人及其种族的延续作为研究对象,一头以自然科学中的遗传学和进化生物学为基础,一头又紧密关连着复杂的人和社会。其学科性质与医学相似,它是建立在遗传学与进化论基础上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当年在美国优生学馆学习时,潘光旦就整合了优生学科创始人高尔顿和美国优生学领袖达文波特对优生学的定义而别拟了一个新的定义:“优生学为学科之一,其所务在研究人类品性之遗传与文化选择之利弊以求比较良善之蕃殖方法,而谋人类之进步”。优生学的研究内容,潘先生亦分其为三方面:一是研究“人类一切品性之遗传问题”,相当于现在的基础优生学;二为“文化选择或社会选择之利弊问题”,部分相当于现在的社会优生学与环境优生学;三是如何“提倡、如何推行一种比较良善之蕃殖方法”,现在的临床优生学可算是其中的一部分,潘先生的研究是三方面皆有,而着力最多的,当是第二方面,即通过对中国多种历史资料的分析来研究各种社会、文化、历史因素对中国人口素质的影响。潘先生对优生学,这一类的作品有这些研究体现了他将优生的历史研究和现实问题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通过对犹太、美国、西班牙、古罗马以及中华民族等中外民族的历史研究而探寻一个民族所以兴盛、所以衰亡的道理,尝试对民族发展和民族特性的形成运用人口移徙、民族混同、文化传统的影响等优生学原理进行解释,分析不同的文化势力之所以有利于优生和反优生的原因。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民族卫生或民族健康的具体方法。潘先生以为,中国人特性中所体现出的“私、愚、贫、病、乱”的民族病态是长期在自然环境和社会作用下一种不适当的文化淘汰和文化选择的结果。而要民族振兴,民族卫生是最重要的出路。而民族卫生的路径,潘光旦提出对引入西方的“民族卫生”这个提法一直是有所顾虑的,他曾指出“有鉴于西方民族卫生运动的覆辙,深怕有一知半解的好事者出来大敲大擂,不但不足以推进此种运动,反足以阻碍它的健全的发展”,所以后来他用“民族健康”来代替“民族卫生”这一名词。他所提出的民族卫生或民族健康的方法不同于当时美国所采取的对所谓“劣质人口”进行绝育或隔离的“优生学”措施,倒是更多地类似那种“改良环境及教育之学”的“优境学”手段。这种手段并非是指望环境可以直接作用于人而使之体质及性格改变,而是通过改良自然与社会而形成一个良性的选择环境,在此环境中人类的优良品质不至于被摧残、被淘汰,恶劣的品性不至于被选择。
他对民族问题的看法在解放前很明确的是优生学的,所论及的范围主要是中华民族的优生强种。在视野论域上是国际性的。解放前潘光旦的民族论说,带有很强的理论色彩,与他的对新人文思想的思想建构有很大关系。1945年4月,在他为李树青著《蜕变中的中国社会》写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地把环境、民族、制度作为“一个不可分的三角关系的并在此环境中演变而成的一个结果,是后起的。人类为求自身的位育,把智能用在环境上,于是有了文化与制度;文化和制度显然是三边中最晚出的一边。最初只是环境影响人类或民族,后来民族也影响环境。起初只是民族影响制度,后来制度也就影响民族。而就环境与制度加诸民族的影响说,最重要的是选择。”先生的民族优生学主张沿着他所提出的人文选择,即主要通过对社会环境与文化的改进来促进人群中优秀分子的增加这个路径,使后来他转向了人类学方向的研究,亦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他的优生学工作,决不会导致狭隘的种族主义,反而会成为文化多元论的基础。费孝通先生在他八十岁生日展望人类学未来时所言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正是对这一思想最好的说明。在潘先生这里,优生学并不仅仅是一种建立在现代遗传学和进化论的基础之上的应用学科,而是一个对“囫囵的”人所进行的一种整体研究,只有这种研究才能成为社会学、教育学等一切以人为对象的社会举措的基础和出发点。在1924年至1941年间,先生对优生的看法有所变化,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对两类人口区分时所用的概念,一开始是以“社会身份高、社会价值高”的“需用智力多”者与“社会身份低、社会价值低”的“需用智力少”者相区分(1928年),后来以“遗传良好的人是有聪明智慧能教养子女的人”与“遗传不良好的人,亦即才智不足以教养子女的人”相区分(1941年)。二是在抗日战争前,他比较赞同对人口进行限制,虽然在1928年他认同美日一些学者的估计,认为中国当时人口只有二亿七千万。抗战开始后,他有时宣称“不反对增加人口”,也“不反对减少人口”,但当1941年当时的八中全会通过了一个“奖励人口,提倡优生”的议案以后,他立即觉得很兴奋,以为“这样一个提案是抓着了民族问题的痒处”。〕这种研究的取向与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在西方风行起来的社会生物学研究有异曲同工之妙。威尔逊等人的社会生物学从研究蚂蚁、黑猩猩等社会型动物的行为入手而建立起一套可用之于解释人类社会行为的理论,潘先生则是直接通过对人类历史进行一种生物学取向的研究而提出理解人与物、人与人关系的新人文思想,以及人与社会如何达到最佳位育状态的三纲六目的社会学理论。对它的重要意义最恰当的评价莫过于费孝通先生总结的一段话:“达尔文只阐明了‘人类的由来’,而潘先生则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着眼于‘人类的演进’。他发挥了中国儒家的基本精神,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改进遗传倾向和教育去培养日臻完善的人的身心素质。因之先生所提倡的优生学和社会学是一门包罗众多科学知识,融会贯通而成的综合性、完整性、实用性的通才之学,开辟了新人文史观的端倪。”
近年赵功民、谈家桢等人编著的《中国遗传学史》肯定了潘先生一席之地,赵寿元先生在书中评价:“潘光旦作为我国优生学研究的先行者和著名的社会学家,为推动我国早期的优生运动,推动遗传学在社会中的应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近代的中国,并没有可能采取法律或行政的手段来推行优生运动,故优生学之作用于社会,也就是宣传与教育两种途径。在潘先生之前,1919年就有陈寿凡、胡宣明等人将达文波特(C.B.Davenport)的《HeredityinrelationtoEugenics》译入中国,题名为《人种改良学》和《婚姻哲嗣学》,后来又陆续有王新命、高方、郭大文、卢于道等把英、美、日本等国优生学家的作品译入。潘先生在优生学这一领域内没有此类概论性的译作,其所译的大都涉及优生中一些与他自己的研究相关联的专门问题,属于连编带译的性质。如1935年他在关于性与养问题的系列“优生学谈座”里译介了高尔顿的《双生子——性养比重的一个标准》、在1937年出版的《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一书中辑入了1929年译出的亨廷顿(E.Huntington)的《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和1932年始译的明恩溥(A.H.Smith)的《中国人的特性》,此类译作尚有《一个意国学者的战争之优生观》、《论种族才品的不齐》、《以色米的部落——一个反优生的血统》等,这些译作以及他对西方优生学专文的介绍和评述促进了国人对优生学的全面了解。
按优生学家皮尔逊(K.Pearson)的理解:优生学基本上是民族的,因民族而异,因为各民族的素质是不同的,在一定意义上,每个民族都有它自己的优生学研究,对一个民族为真的东西对第二个民族来说并非必然为真,在一个民族中适用的社会控制在第二个民族中也许毫无作用。我们看到,潘先生提出的民族卫生或优生学措施与西方的偏重于生殖或遗传技术的优生是有明显不同的。他的理论基础侧重于他所提出的人文选择,即主要通过对社会环境与文化的改进来促进人群中优秀分子的增加,这一点体现了他的优生学的中国特色。如先生1937年写的《中国之民族问题》明确地说:“到了有文化的人类,选择的活动即不限于自然界的种种物质与生物的势力,人类自身的种种活动,及其自身所造作与积聚的文化事物便有不少选择的力量,可以转移他的品性,可以影响他的竞存与位育的力量,并且因为民族的经验各有不同,此种选择的趣向也就不尽一致,充其极可以牵动整个民族的兴替衰亡”,“演化的三大因素中,最关紧要的当然是选择。我们很可以假定,各民族所包含的各重要种族,他们的变异品性与每一品性的变异性,在最初也许是没有多大分别的。关于遗传一因素,我们自然也可以不多追问,因为无论品性好歹,他们自然会传递下去,不用我们操心。选择却不然,人文选择,是我们自身的产果。”
所以潘先生在研究中既未像一般的遗传学家和医生那样只关注优生的技术和手段,也未如大多数的社会学家那样只从社会的需要角度去论人。他在研究中一方面结合中国近代特殊的历史条件而提出了民族优生的种种方法和出路,另一方面又在研究中会通了科学与人文、东方与西方、历史与现实而提出了具有深刻内涵的新人文思想。潘光旦新人文思想,现在已受到当代许多学者的关注,依笔者看来,潘先生新人文思想的形成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1924年至1937年,这一阶段他所做的是一种以生物学观点和理论来解释文化的还原论工作。这一时期他所发表的文章分别被编为《人文生物学论丛》三辑。第一辑为《优生概论》,第二辑为《人文史观》,第三辑为《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人文生物学”这一名词的最早使用者为美国柏尔教授(RaymondPearl),潘先生在1931年发表的《文化的生物学观》一文中有很好的说明。
第二阶段大约是1934年至1947年间。这一阶段潘光旦的研究仍然以优生学为立足点,但更多地把优生学中的生物学观念与解释人类文化的其他传统与现代思想相综合。他译注霭理士的《性心理学》、赫胥黎的《自由教育论》,著有《中国人文思想的骨干》、《荀子与斯宾塞尔论解蔽》、《说本》、《明伦新说》等多篇后来被辑入《优生与抗战》、《政学罪言》、《自由之路》的文章。这些文字与以前的相比,所涉及的论题更为现实、所引证的资料更为广泛、所持的论点也更为中和扎实,作品不仅体现出其“通学之才”的研究特点,亦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在1946年给费孝通《生育制度》作序的《派与汇》潘先生的新人文思想是一种社会学的会通之学,他所做的会通工作,应当说是建立在其一生的优生学研究基础之上的。这一会通的完成,也说明了潘先生所从事的优生学工作的独特之处。他以生物学眼光来盘诘人类社会,寻求富国强民之道的实践也能给我们以反思与启迪。
潘光旦对世界历史上的民族兴衰有丰富的知识和自成体系的看法。30年代,他在《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这本书中,对当时的一些民族问题的议论进行反驳,写过一篇《不踏实地的“民族”议论》。当时他的实地,就是血缘和生物的立场。但是在遗传、变异和选择中,潘光旦又把重心放在人文选择上。王铭铭在论述潘光旦人文史观时说:“它的核心内容包含着一种以普遍的人类进化来论述民族命运的历史关怀,这种关怀的基本特征是知识的反思性与现实的人类行为的高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