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胎和胎教风俗中也是如此。早在汉代民间就有养胎之俗,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胎产经》中即有“内象成子”的记载,提出怀孕第一个月饮食要精美,不能食辛辣腥臭之物。颇有道理,所以民间十分注意饮食养胎。胎教之俗要求孕妇保持最佳的身心状态,以给胎儿精神上的良好刺激和教育。北齐的颜之推在其着名的《颜氏家训·教子》中总结说:“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吕,目不斜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对孕妇和胎儿都充满了人文关怀。
2.贺生的人文关怀
婴儿呱呱坠地,一个新生命的诞生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欢欣和希望,极重“香火”的中国民间的贺生庆典充满人文关怀的祝福之意。
贺生礼仪顺着婴儿成长的历程分为贺生、三朝、满月、百日和周岁等固定化、程式化和普遍化的仪式。贺生风俗各种程式化的礼仪如报喜、祈福、避邪、宴请等无不表现出对新生儿的人文关怀。以贺生为例,新生儿诞生,不管婆家外家都高兴万分,在汉族民间,生子之家一般都要送喜蛋报喜和设宴款待亲朋邻里。所谓喜蛋,就是煮熟染红的鸡蛋。范祖述《杭俗遗风》云:“子生之初,即备喜蛋酒果送往外家报喜。外家随备衣裙喜蛋鸡子喜果等送来,即将喜蛋各物添备分送各亲友,其亲友陆续回送汤盒,如火腿、鸡肚、桂圆、索面之类。”
少数民族的贺生风俗亦然,壮族和瑶族贺生,外婆必赠送背带,并要举行民歌比赛;满族贺生,外婆会送上摇车;土族的贺生则别开生面,要举行“骑牛祝贺礼”,由新生儿的爷爷倒骑着牛在村里转悠,接受村民们善意的调笑,并向众人许诺要请全村人参加孙儿的满月礼。
再以周岁为例,周岁,是人生的第一个生日,是婴儿过了三朝、满月、百日三关之后的一个大喜日子,庆典仪式更为隆重。汉族民间旧时婴儿一岁生日礼仪,多为亲戚朋友馈送孩子衣物、饰品,做对岁酒,设宴为孩子祝贺。周岁礼仪中最富人文意味的是“抓周”仪式。“抓周”又称“试儿”。《颜氏家训·风操》云:“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谷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
少数民族中也流行“抓周”仪式,形式与汉族大致相似。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行“抓周”之仪都图个象征,讨个吉祥,不管小孩抓到什么,其解释都是好的,都是长辈们对小孩的前途寄予厚望,借在一周岁之际,对小孩祝愿一番而已。
总之,从贺生到三朝,到满月,到百日,再到周岁,中国各民族在一个新生儿人生的开端就凝结、沉淀、层累、整合了中国亲情文化、象征文化、吉祥文化的厚重传统,无不充满了对新生儿的人文关怀。
四、社会性别
1.社会性别的概念
所谓“社会性别”(gender),在英语中本指词的阴阳性,用以区分从解剖学角度来区别男性和女性的“生理性别”(sex)概念。这种区分意在说明,“男女所扮演的性别角色并非由生理所决定,而是由社会文化所规范的。”[12]社会性别首先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格·如本(GagleRubin)在1976年提出的,这对西方的妇女研究有重大的促进和发展。女权主义学者认为社会性别是人类组织性活动的一种制度,同任何文化中都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一样,任何文化中也都有自己的社会性别制度,即种种的社会体制习俗把人组织到规范好的“男性”“女性”的活动中去。社会性别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组织方式,也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中一个最基本的内容。社会性别的规范无处不在,其内涵也不断在变化。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社会性别制度,同一文化中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性别的具体规范也会发生变化。在当代女权主义学术发展了30多年的西方,“社会性别”已经与“阶级”、“种族”一样成为研究人类社会与历史的一个基本的分析范畴,在各个人文社科学术领域被广泛运用。
2.社会性别中的女性角色
着名女权主义理论家西蒙娜·波伏娃有句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13]在父权制社会中,女人永远是“第二性”。人们的传统观念总是认为女性无论在体质上还是思想上都天生比男性弱,因此女性应该从属于男性。媒介往往以或暴露、或隐晦的方式在复制着男女角色的陈规定型。这种定型是对“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属于“公共领域”,女人属于“私人领域”,男人是社会人,女人是家庭人等观念的强化。而此种话语背后的潜台词无非是:男性是社会的中心,女性只在边缘。历史上,东西方妇女都曾是男性奴役对象。在西方,基督教文化对女性有两个重大的负面评价:第一是将女性视为万恶之源。在《圣经》的《创世纪》中,认为人类最初的堕落是因为夏娃偷吃禁果所致,她是人类被逐出伊甸园的罪魁祸首。对女性的第二个负面评价是——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她存在的理由是给男人作伴,上帝造女人,仅仅因为那个男人“独居不好”。在西方的很多文学作品当中,也可以看到歧视女性的影子,有些名人甚至公然说出侮辱贬抑女性的话语,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女性之为女性是由于某种优良品质的缺乏。”
在东方,歧视女性的现象更为严重,且拿中国来说,男尊女卑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封建时代的中国女性不仅在身体上受到束胸裹脚等陋习的摧残,而且在精神上更是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她从一生下来就是为了嫁给男人为妻,礼教要求她必须“恪守妇道”、“三从四德”,她人生的最大任务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子”。直到现在媒体中赞美女性的用语还是“具有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往往表现为温柔、顺从、忘我、自我牺牲、默默奉献等品质。与“美德”相对的是“恶德”,常常指向刻薄、自私、暴戾、嫉妒等带有否定性含义的特征。
那么,这种女性品德二元对立模式的标准的制定者和裁决者是谁?当然是男性。男权文化体系通过对那种退守家庭,为家庭(其实也是为男性)奉献一切,不惜放弃自我发展的可能性的“圣母”形象的宣传,树立了女性最高的道德标准。只是这条标准并不适用于男性。同样,在男权话语体系中,一个女人为了事业不顾家庭和一个男人投身事业忽视家庭将会得到截然相反的道德判断,对女性的评价是负面的,对男性的评价则是正面的。由此可见,男权价值标准是一种典型的双重标准,它对女人比对男人更加是牢笼。最可揭示这种标准虚伪性的是对女性贞操的要求。中国男人自古以来就有“处女情结”,他们要求女性必须从一而终,而他们自己却可以在文化的纵容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性需求,比如说纳妾、狎妓等等,相反,女性在性关系中所能得到的最高荣誉却是“贞洁牌坊”。时至今日,这种男性强加于女性的贞操观念仍大有市场,曾有女性在性侵犯案件中因为保“贞洁”拼死反抗而受到媒体的大肆赞扬,甚至冠名为“当代烈女”。然而,“表彰烈女”本身无异于鼓励女性将贞洁看得高于生命。这种漠视女性生命的态度,流露了男权文化将女性视为非人化拜物对象的观念。这种对“烈女”的宣传,与以往对“圣女”、“圣母”、处女的膜拜一样,预设了一种男性心目中的完善女性形象。不合此标准的女性,便被打入另册。男权统治者藉此规范了女性世界的统治秩序,以稳定男性权力中心地位。
既然东西方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都可谓源远流长,那么,作为一种深植于文化之树根部的集体无意识,男权观念存在于世界范围内并通过传媒广为传扬就不奇怪了。尽管现在东西方许多国家在社会制度中都对女性给予了最大程度的尊重。尤其在中国,同工同酬、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等各种法律政策,确实缩小了社会角色对女性的异化程度,在此种制度下,女性处于一个不同以往的公正的社会体系中。但是,文化的变迁往往遵循由表及里的程序,在文化的制度层和观念层之间有时存在较大距离。在文化的制度层面,社会主义制度恢复了女性作为社会主体的资格,但是,作为一种深层的社会观念和文化心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男权意识仍然积淀在社会文化心理深处,不仅制肘着女性的主体行为,也制约着社会对女性的角色期待和价值评价。
3.社会性别研究
随着社会性别研究的发展,人们开始注意到社会性别话语在制造对女性的规范的同时也在制造对男性的规范。对中国社会来说,如同过于刚强的女人为传统社会所不容一样,过于阴柔敏感的男人也会受到大众的排斥。近代以前以孝、忠、悌为衡量中国男性的标准,而现在,知识男性不提保存“东方男性的传统美德”,追求“西方的男性气质”却成为中国男性的目标。西方资本主义殖民主义过程中产生的对男性的进攻性、竞争性的推崇成为当代中国人界定男子气概的标准。如果说“女性味”的社会性别规范会束缚女性的发展,那么以西方男子气为标准也会使中国男性产生焦虑和感到压抑。壮阳药的巨大市场就是一种表症,反映的是当代文化制造出来的男性性焦虑。确切地说,中国近代以来对现代性的想象中充满了社会性别含义,表达了在全球权力等级结构中处于劣势的中国男性精英的内涵复杂的焦虑感。
对于社会性别提出反思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后现代女性主义者的出现[14],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过去的问题。首先,后现代女性主义者主张以权力(power)取代社会性别(gender),因为,权力的概念涉及广泛,包括多种不同的因素,而且超脱了社会性别中的二元论——男女的局限。新词汇对抗(resist)、权力(power)成为女性理论中的新视角。其二,后现代女权主义的理论模式,批判了社会性别中的二元论(binaryopposition)。强调多元论和不同性,批判以往的共同性的社会性别,成了后现代女性主义的重要特点之一。
名词解释:
性克隆生殖崇拜抓周社会性别女权主义
思考题:
1.为什么说性是人类进化的必须和权利?
2.如何看待“克隆”问题?
3.用您所知道的实例说明生育文化中的人文关怀。
4.如何认识社会性别中女性角色的转换?
5.什么是女权主义?
注释:
[1]梁剑芳:《“性技巧”进大学教材意义到底在哪里?》,载《羊城晚报》2004年1月24日,第10版。
[2]《科学时报》2004年1月15日。
[3]《吕氏春秋·博君览》。
[4]《帝王世纪》。
[5]《初学记》引《诗含神雾》。
[6]《吕氏春秋·博君览》。
[7]《白虎通》卷一。
[8]霭理士:《性心理学》,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67页。
[9]魏勒:《性崇拜》,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242页。
[10]宋兆麟:《生育神与性巫术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65-68页。
[11]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25页。
[12]王政:《“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辨异》,载《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第1期。
[13]西蒙娜·德·波伏娃:《女人是什么》,中国文联出版社,1988年,24页。
[14]女性主义、女权主义均译于英文Eeminism。王丽华认为上述两种译法不妥,应译为“女学主义”。见王丽华:《社会性别意识在20世纪的变迁与回归——从“五四”到九四的争论谈起(1919-1994),载《浙江学刊》200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