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人们可能会对草原民族与农业民族能走向“一体”不解:一个游牧经济、全戈铁马,表达的是草原文化,另一个农业经济、饭稻鱼羹,表达的是农业文化。犹如水与火如何能相容?事物的发展往往出乎人们的意料,中国的草原文化和农业文化不仅相容,而且具有巨大的亲和力。
所谓“亲和力”本来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结合成化合物时互相作用的力。笔者借用这个词来说明中国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结合的关系,来解读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过程中,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结合的亲和力。
一、中国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互补性的结合
中国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亲和力表现在两种文化互补性的结合上。
中国文化从经济类型来分可大致分为草原文化和农业文化两类。在中国地图上,从东北松嫩平原西部辽河中上游阴山山脉鄂尔多斯高原东缘(除河套平原)祁连山(除河西走廊)青藏高原东缘划一条线,那么,此线以西以北的广大地区,包括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的一部分为草原文化区,此线以东以南则为农业文化区。对此费孝通先生曾有一个说法,他认为“划分农牧两区的地理界线大体上就是从战国时代开始建筑直到现在还存在的长城。这条战国秦汉时开始修成的长城是农业民族用来抵御牧畜民族入侵的防线”。
这样经纬分明,而且在历史上从秦汉起所形成的“南有大汉,北有强胡”对抗格局的两大文化区,为什么又能整合为一个统一的中国呢?北方的游牧民族与南方的农业民族又为什么能互动整合达到和谐一致呢?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性所产生亲和力的作用。对此,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有一个并没有引起人们重视的论述,他说:
“中原和北方两大区域的并峙,实际上并非对立,尽管历史里记载着连续不断的所谓劫掠和战争。这些固然是事实,但不见于记载的经常性相互依存的交流和交易却是更重要的一面。
把游牧民族看成可以单独靠牧业生存的观点是不全面的。牧民并不是单纯以乳肉为食,以毛皮为衣。由于他们在游牧经济中不能定居,他们所需的粮食、纺织品、金属工具和茶及酒等饮料,除了他们在大小绿洲里建立一些农业基地和手工业据点外,主要是取给于农区。一个渠道是由中原政权的馈赠与互市,一个渠道是民间贸易。
贸易是双方面的,互通有无。农区在耕种及运输上需要大量的畜力,军队里需要马匹,这些绝不能由农区自给。同时农民也需牛羊肉食和皮毛原料。在农区对牧区的供应中,丝织物和茶常是重要项目,因而后来把农牧区之间的贸易简称为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
费先生的这一段话正是对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亲和力内蕴的经典诠释,事实正是如此。
秦汉之时,当秦汉与匈奴在政治上形成对峙态势之时,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就以“合市”、“赏赐”等方式凸现出来。当时农业文化区汉地的物产,如铁器、铜器、陶器、缯絮、食物、金银和其他生产生活用具大量流人匈奴。汉文帝时,中行说向单于建言:“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归于汉矣。”这表明,汉物流入匈奴已成不可阻挡之势。即使匈奴分为南北之后,北匈奴虽被击败远走,仍不断要求与汉“合市”,汉亦应之。元和元年(84)北单于遣大且渠等驱牛马万余头至武威,与汉商交易。在与匈奴交换中,汉所得到的主要是畜牧和狩猎产品。南北朝时,在南北对峙的政治背景下,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仍然阻隔不断,以聘使互市等方式凸现出来。
拿聘使来说,元嘉二十七年(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拓跋焘南征时,就与宋互派使者,索送土特产。刘宋以甘蔗、酒、柑桔、螺杯、炬烛、锦等土特产送与北魏,北魏则以骆驼、马、毡、盐、胡豉等送与刘宋。齐永明元年(北魏太和七年,483),齐武帝遣骁骑将军刘缵聘于北魏;魏人出内藏之宝,“使贾人鬻之于市”。北齐李绘使梁时,前后行人“皆通启求市”。西魏相宇文泰为通好于梁,一次就“致马二千匹”。
再拿互市来说,其在十六国与东晋之间已经存在。如祖逖北伐收取黄河以南后,石勒遗信请求互市。逖不答勒书,而听其互市,“收利十倍,于是公私丰赡,士马日滋”。前秦苻菁掠上洛郡,“于丰阳县立荆州,以引南金奇货、弓竿漆蜡,通关市,来远商,于是国用充足,而异贿盈积矣。”北魏文成帝拓跋在宋孝武帝即位后,遣使求互市,“时遂通之”。这种互市在当时十分普遍,据《魏书·食货志》所载,当时北魏不仅“西域、东夷贡其珍物”,而且“又于南垂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革之属,无远不至”。
除此以外,当时民间私下贸易更是频繁。南齐、萧梁时,如“郁州接边陲,民俗多与魏人互市”。北方与南方贸易,主要为获取粮食、布匹、羽毛、齿革、驯象、孔雀、甘蔗、柑桔、锦、名酒,等等,南方则欲从北方得到马匹及其他畜产品等。史谓“自淮以北,万匹为市,从江以南,千斛为货”。可见布匹、粮食交换的数量颇为可观。寿春、襄阳等城市既是南北交争的要冲,又是南北互市的枢纽。
唐代与回鹘马绢贸易是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互补的一个典范。当时马绢贸易的主要方式是进贡和回赐,一般情况下回鹘派到唐朝的使者,大部分兼做买卖,使者队伍少者数十人、多达数百人,如乾元元年(758)88人,上元元年(760)20人,大历八年(773)140人,贞元四年(788)除回鹘大首领妻妾56人外,随从人员达千人之多,长庆元年(821)573人。马是主要贡品,且数量多至万匹。唐朝以绢市马,按正常比价,“一匹马可换二十至三十匹绢,但实际上是“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
在这种互补中,回鹘从唐朝取得了所需要的绢帛,唐朝则达到了有利于边防安全和内部稳定的目的。大历八年(773)的一次马绢贸易很典型地反映了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性。那一年“回纥赤心请市马万匹,有司以财乏,止市千匹。(郭)子仪曰:回纥有大功,宜答其意,中原须马,臣请内一岁奉,佐马盘”。唐代宗旋“命有司量入计许市六千匹”。
及至五代十国之时,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互补性的表现也十分突出。如后唐由于应付战争,求马若渴,后梁贞明三年(917),河东李存勖征募战马,没有马匹的人户便有的以“鬻十牛易一战马”的高价向北山诸部购买上交。于是西北草原地区少数民族乘机“贡马”获利,他们结队到后唐都城洛阳,“以贡马为名,国家(后唐政府)约其直酬之。加以馆谷赐与,岁费五十万余缗”。后来,后唐在青州、登州、云州、泾州、灵州等地先后开设马市,进行交易。如后唐同光三年(925),后唐从青州市易中买到女真黑水部“马三十匹”。后晋政府在灵武设马市,每年购得党项马5000匹。后周广顺元年(951),泾州“招到蕃部,野龙十九族有马赴市”。正是这种互补性亲和力的作用,当时前来互市的少数民族,除了带来大群马、羊等牲口外,还有玉团,各种皮货和其他草原产品,而他们买回的是粮食、纺织品、珠、衣冠服饰以及其他农业产品。
宋辽夏金时,在宋辽和西夏的鼎立和金与南宋对峙的政治背景下,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性仍然十分突出,拿契丹族来说,五代时契丹与后唐就有固定的互市地点,并规定过互市则例,《册府元龟》九九九载:“后唐天成二年八月,新州奏,得契丹书,乞置互市。六州言:总管报,于州北野固口与契丹互市,从之。十二月,六州沙彦珣奏十年前与契丹互市则例”。在后晋则专门设有“回图使”管理互市商务。在宋辽对峙时,宋初在镇、易、雄、霸、沦州各设榷场,与辽交易。“檀渊之盟”后,辽先后在涿州、新城、朔州南和振武军,置榷场与宋交易;宋也先后在雄州、霸州、安肃军以及广信军置榷场与辽交易。在交易中,辽卖给宋的货物主要有羊、马、马具、皮革制品、毛毡,镒铁刀剑、珍珠等,以羊为最多,宋卖给辽的货物主要有茶叶、药材、糯米、纺织品、麻布、漆器以及香料、象牙等奢侈品,同时宋的铜钱也大量流入辽使用。辽和北宋并立长达一百六十多年,但即使在政治关系这样紧张的局势下,双方的榷场贸易和私人交易仍日益频繁,足见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互补的不可替代性。
元代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性有增无减,据《元史》记载,传统的“茶马互市”在元代更为发展,特别在今川、藏交界处的朵甘思一带,汉与吐蕃两族人民可以自相贸易往来,不受限制,元政府于至元十四年(1277)“置榷场于碉门、黎州,与吐蕃贸易”。吐蕃人以马匹、氆氇等土产换取内地所产的茶、绢、帛等物品。
明代由于政治局势的稳定,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补在更大范围,以更大规模展开来。拿朝贡来说,据《明实录》所载的粗略统计,从永乐元年(1403)至隆庆四年(1570)的160余年间,蒙古封建主向明王朝朝贡800余次。正统和景泰年间瓦剌入贡43次。以致后使接着前使,“贡使络绎乎道,驼马迭贡于廷”。入贡人数最多的达2000多人,如正统十二年(1447),“瓦剌使臣皮儿马黑麻等二千四百七十二人来朝”。入贡品主要是马驼等牲畜、畜产品、兽皮、牧区手工制品如马鞍、箭囊等。贡使所带马匹有时达4000多,兽皮达十几万张。明廷则回报以钞币、彩绢、金银首饰、器具、茶叶、药品、纸张、乐器、佛经等。而且贡使可利用钞币在京或沿途购取粮食和其他用品,所以贡使返回时,“金帛器服络绎载道”
又据《明实录》记载,明代哈密、吐鲁番、火州、柳城、别失八里、亦力把里、察弟儿、苦先、兀失、哈实哈儿、把丹沙、鸦儿、散竹、虎坛、阿端卫等地的头领、高级僧侣和大商人共向明朝朝贡将近380次。其中,哈密朝贡近230次,吐鲁番朝贡100次有余。其贡品主要是马、驼、羊、骡等牲畜,其名马有西马、阿鲁骨(阿刺骨)马,其好马有骟马。换得的“赐物”主要是各色丝绢、锦缎、纻丝、布匹、衣物、茶和钞币,还有瓷器、金银器、玉器、马革占、犁铧、铁锅、首饰、乐器、纸张和大黄等药材等。其中贡品数量较多的几次是:明永乐元年(1403)哈密“贡马百九十匹”,又“命有司给直收其马四千七百四十匹”。永乐十七年(1419),“哈密等处使臣及经商回回满赖撒丁等250人、贡马3546匹及貂鼠皮、硇砂等物,赐钞3.2万锭、文绮100匹、绢1500匹,遣还”。永乐二十年(1422),“哈密……及吐鲁番……贡马千三百匹,柳城……及哈密太师虎都卜丁等贡羊二千余只”。永乐二十一年(1423),“哈密……贡马千匹、驼三百三十六头”。
明代互市市场叫做马市和茶市。“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马市主要对蒙古族。隆庆五年(1571),俺答汗与明建立和平通贡、互市关系,互市达到极盛时期。明朝先后在大同得胜堡、新平市、守口堡、宜府张家口、山西水泉营、延绥红山寺堡、宁夏清水营、中卫、平虏卫、甘肃洪水扁部口、高沟寨等11处开设马市。
马市分官市、民市和月市三种,官市每年开市一二次,每次三至十五日左右。明王朝派官员管理,驻兵维持,各部头领也到市场监督自己的部属。在双方官员监督和维持下,明朝定出牲畜的价格,由明官方用银、钞收购马匹,或用布、缎、铁锅等折价易马。民市又称和市,官市完毕后,在明王朝认可下,由商人和一般平民用银、钞或实物直接和蒙古人交易。
月市又称小市,是在土默特、鄂尔多斯等部与中原交接的地区,根据需要每月在适当地点开设的互市,进行更频繁的交易。互市中交易的范围很广泛,蒙古方面除了马、驼之外,还有骡、驴、牛、羊、毡、兽皮、马尾、盐、碱、柴草、木材和牧区的手工制品。中原方面提供粮食、布、绢、缎、衣服、农具、铁锅、铜锅、茶叶、纸张、药品、颜料、各种日用品和食品。
茶市主要对藏族。自洪武五年(1372)起,明王朝先后立秦州(今天水)、河州(今临夏)、洮州(今临潭)、雅州(今雅安)、岩州(今松潘西北)等茶马司,统一管理茶马市易。设茶市与藏族等进行茶马互市,“行茶之地五千余里”。为便于同藏族进行茶马互市,洪武三十年(1397),明朝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迁其治于西宁。
茶马互市的数量。据文献记载,洪武三十一年(1398),“用茶五十余万斤。得马一万三千五百余匹”。永乐中,“茶禁稍驰,碉门茶马司用茶八万余斤,仅易马七十余匹”“用茶四十万斤,约易马四千匹”。万历十九年(1591),“易马九百余匹”。万历二十九年,“用茶四百余引易马一万一千九百余匹”。明王朝在西部地区设有许多养马处所,如陕西行太仆寺、甘肃行太仆寺、陕西苑马寺、甘肃苑马寺等,以供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