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红楼梦》这部书里,基本上可分为主子和奴才这样两部份人物,那么,称得上能与“富贵闲人”这主子身份相匹敌的、活得自在而又滋润的奴才,大概要算贾宝玉的小厮茗烟了。
做奴才,能混到这一步,不容易!而且,这小子也不见太费心费力,可能很让有些人羡慕。
茗烟,后来因为“宝二爷嫌‘烟’字不好,改了叫焙茗了。”他和扫红、锄药、墨雨、以及不知是原有的还是后来扩大编制才增加的双瑞、寿儿,统统是宝玉的奴才。看样子,他如果不是头儿,至少也是个领班。就看他大闹书塾时,嚷着:“你们还不来动手!”命令这几个家伙上的劲头,可见不是一般人物。曹雪芹未曾交待过焙茗的来历,我们知道他姓叶,他老娘也在怡红院里当差,叫叶妈,其他就不很清楚了。可以肯定的,冲他这番话:“他是东府里璜大奶奶的侄儿,什么硬挣仗腰子的,也来吓我们!璜大奶奶是他姑妈。——你那姑妈只会打旋磨儿,给我们琏二奶奶跪着借当头,我眼里就看不起他那样主子奶奶么!”便大约估计得出:一、这小子是“家生子”,颇了解一点背景材料。当奴才的人对主子的隐私特别感兴趣,是一种职业习惯。二、也许,他的老爹兄嫂或其中之一是琏二奶奶门下的。主子气粗,奴才腰杆也硬,这也是这班人的职业习惯。所以他才敢骂那个金荣是小妇养的,揭个底朝上。
至于,贾宝玉怎样选中焙茗作自己的贴身奴才,不得而知。若从凤姐向宝玉讨小红这一节看,八成是她推荐的。她既然可以把人调出来,那么也可以把人派进去。否则,焙茗不可能成为贾宝玉的某种程度上的心腹。奴才固然利用主子,但主子未尝不利用奴才,两者相互依存。象哥尔多尼的《一仆二主》中的特鲁法尔金诺那样的人并不多,凡奴才,甘为奴才者,以奴才自荣者,都不怎么样。
说实在的,在金陵贾府里,主子不好当,奴才同样不好当。只有两个人例外,那就是贾宝玉和焙茗这一主一仆了。
焙茗在《红楼梦》里,是个小角色,但他却是一个会当奴才的奴才。有的奴才当得很不如他洒脱,譬如焦大,被塞了一嘴马粪,是个傻奴才;譬如王善保家,讨了个大没趣,是个不长眼的奴才;譬如袭人,虽然谋到手姨娘的位置,可太费心机,太费力气,其实是个绞尽脑汁、活得挺累的奴才。只有这小子,快活得很,在仪门外绮散斋书房掏小雀儿;在挂着一轴美人像的小书房里,按着万儿干那警幻所训之事;敢假传圣旨,把主子哄骗出来;还敢在主子烧香祭祀的时候,开一个来世变女孩儿的玩笑。
这说明他深通奴学,第一:投其所好。主子的志趣、爱好,必须掌握,那些拍马屁拍到马脚上,脸上挨一记热辣辣的耳光者,多半是没吃准摸透主子的性格所致。贾宝玉是位泛爱主义者,有雌化倾向,再没有比这句话更投合他的心意了。
第二:得说主子想说而不愿自己说的话,得做主子想做而不想自己做的事。一句话,当奴才的必须为主子“卖块”。“嗔顽童茗烟闹书房”一回,传神地描写了一个小奴才仗势逞凶,为主子冲杀卖命的场面。贾宝玉被欺侮了,他“乃是宝玉第一个得用且又年轻不谙事的”,“无故就要欺压人”的人,休说别人调拨他,即使没有贾蔷唆使,他也不会放弃这样一个邀好的机会,除非他不知道。
不过,这小子是个并不尽职的奴才,有一回宝玉挨打,急需个贴身人去通风报信时,他却不在,不晓得何处去了?打到半路上,整个贾府沸沸扬扬,他才出现,还把薛蟠当替罪羊给饶了进去,后也不见他多么失宠。这一回,倘非贾蔷通风报信,他又不知道了。但他杀将进来时,“姓金的!你是什么东西!”一把揪住金荣,喷出一堆脏话,说“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那声势也够吓人的。
由此,不禁纳闷,这个吊而浪当的奴才,并不得力,不知何故,继续受到主子的宠信,就耐人寻味了。也许因为:一,来头比较硬,宝玉不得不给面子;二,宝玉整日在内帏厮混,小厮如何如何,他无所谓;三,也还该说,贾宝玉不是个难侍候的主子,不挑剔,比较随和。恐怕更主要的,焙茗懂得(也是所有刁滑的奴才都明白的),手里抓有主子的短(无论是主子自己出的错,还是奴才下的套,让主子钻,故意诱使出的错),把握他的隐私,这样,主子虽然可以主宰奴才,但奴才也有了反主宰的一些本钱。
曹雪芹对焙茗着墨不多,不过,把这小子表面上讨好巴结,迎合取巧,实质是企图控制(那怕是些微的)贾宝玉的小伎俩,写得入木三分。也许多少有点冤枉焙茗,他未必存有歹心。可是,为人奴者的先天本性,或下意识使他不得不然。第十九回贾宝玉过宁国府看戏,他不喜欢那些神鬼妖魔的戏文,更不喜欢那些繁华热闹到如此不堪地步的人。所以到各处闲耍,在小书房碰上了茗烟的风流韵事。以后,茗烟问:“二爷为何不看这样的好戏?”宝玉道:“看了半日,怪烦的,出来逛逛,就遇见你们了。这会子做什么呢?”茗烟微微笑道(请注意这副表情):“这会子没人知道,我悄悄的引二爷城外逛去,一会儿再回这里来。”鬼知道他的什么点子?贾宝玉提出了去看花大姐姐,茗烟笑道:“好,好。倒忘了他家。”又道(请注意这小手段):“他们知道了,说我引着二爷胡走,要打我呢。”这当然是卖乖,其实他巴不得呢!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所以好多主子常常上了奴才的当,吃了奴才的亏,就是由于被一口一声的“喳”的表面上的顺从蒙蔽,而看不出内里的阴的一面。茗烟把宝二爷引到花大姐姐家,这在贾府是违禁的事。宝玉光看到这小子为他承担风险的一面,并没有意识自己将有把的烧饼,让这小子攥着了。
贾宝玉还傻不唧唧地说:“有我呢!”所有被马屁拍晕了的人,都面露如此傻相。
一跨进袭人家,茗烟笑道:“别人都不知道。”这个信号,当然不是说给宝玉听的,也不是说给花自芳听的,分明是针对袭人的。话里既有示好的意思(“咱们俩没得说!”),也有一点小小的套近乎的意思(“看!我把他引到你这儿来了!”),还有一份立此存照的意思(“咱们心照不宜,对不对?”)。因为他太了解花袭人在贾宝玉心目中的位置,这点慷慨的巴结,大概不至于白搭工夫的。
袭人是何等聪明的角色,她不是不吃这一套,但她在吃这一套时,要你明白,她心是明镜似的。她先来个下马威:“你们的胆子比斗还大呢!都是茗烟调唆的,等我回去告诉嬷嬷们,一定打你个贼死!”这以后,临走的时候,袭人又抓些果子给茗烟,又把些钱给他买花炮放。
一打一拉,显出袭人的心智,又吃又拿,茗烟也不见外,表明两人都相当了得,可算是奴才中的佼佼者。否则,这两人怎么能在这最令人眼红的位置上呢?应该说,奴才与奴才之间,惺惺相惜者少,互相作对者多,彼此拆台你倾我轧者更众。乃至于争风吃醋、抢尖卖快、讨好邀赏,在主子面前撕破脸皮,打得不可开交者,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利益相关的原因,暂时的联合,一个较长期间的平安相处,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袭人并不愿意宝玉换一个比茗烟更刁钻的小厮,同样,这小子也不愿意他主子换一个比袭人更尖刻的姑娘,来当首席女侍。所以,那次宝玉挨他老子的打以后,关于薛蟠捣乱,环三陷害,私藏女优,金钏跳井的情报,那么快的被袭人掌握,而且作为资本,好给王夫人去打小报告,就是从这小子口中得来的。
主仆二人,由袭人之兄花自芳陪送回来。“来到宁府街,茗烟命住车,向花自芳道:‘须得我和二爷还到东府里混一混,才过去得呢,看人家疑惑。’花自芳听说有理,忙把宝玉抱下车来,送上马去。宝玉笑说:‘倒难为你了。’”从这个小镜头可见小奴才当得多么地道!多么识时知趣!多么能赢得主子的欢心了!
可见奴学之深奥焉!
有些奴才经常被主子掌嘴,或屁股上挨主子一脚,不必埋怨他人,只怪自己才疏学浅罢了。
所以说,奴才依靠主子,主子又何尝不依靠奴才呢?封建社会里,有些最大的主子,也就是皇帝老子,离了奴才,是寸步难行的。假如贾宝玉大摇大摆回到贾府,岂不又要惹起一场风波么?茗烟就这样势所必然地成为宝二爷的亲信,必腹,左膀右臂(另一位自然是袭人了)。
曹雪芹笔下有些细节描写,非常形象地表现出他们主仆之间的不同一般的关系。第四十三回,“原来宝玉心里有件心事,于头一日就吩咐焙茗:‘明日一早出门,备两匹马在后门等着,不用别人跟着(可见对这小子的特别重视和信任)。说给李贵,我往北府去了。倘或要有人找我,叫他拦住不用找,只说北府里留下了,横竖就来的。’焙茗也摸不着头脑。只得依言说了。今儿一早,果然备了两匹马,在园后门等着。”这个李贵,是宝玉奶妈的儿子,和宝玉有奶兄奶弟之谊,身份要比焙茗高,而且是名正言顺的跟宝玉的人。贾政查他儿子的学习情况,不问别人,偏问李贵,看样子贾宝玉的众多奴才中的首席男仆,要李贵而不是焙茗。但贾宝玉做一些机密事,却背着李贵,并不瞒焙茗,其中不无一点蹊跷吗?
第四十七回,在赖大(奴才发迹成了主子,但对老主子仍是奴才的人)家,贾宝玉和柳湘莲交谈,言语中颇能听出焙茗的被重用程度。去给秦钟墓上供,是他的事,联络柳湘莲,贾宝玉也打发他去找过,如非心腹,怎么会委以如许重任呢?
第五十一回,晴雯感冒了,来了位胡大夫,乱用虎狼药,贾宝玉不干了,要另找一位熟大夫来。可这事又张扬不得,于是,这类偷偷的事属机密的活动,通常是委派焙茗的。而外人,有什么事要想找到宝玉,当然也非正常渠道,必得焙茗方可,颇有点子大秘书的架势。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就是指这类人而言。秦钟病得不中用了,但尚未死,他老爹就得求焙茗向宝玉通报,这是私情。一回明贾母,便公开化了,就由李贵陪着去哭灵了。
总之,一个小奴才能混到如此得心应手的地步,不简单。可他究竟何德何能获此在奴辈中的殊荣呢?那么多奴才互相竞争的局面,象若干条狗在抢一根骨头似的,他何以能脱颖而出,实在是让人纳闷的。他若是长得十分人材,也许可以往同性恋上去怀疑,但书中一字未提过。同样,曹雪芹也未交待焙茗有多高的文学水平,会吟诗作画,令主子赏识。那他以什么方法和手段得到宝二爷的信赖和宠幸呢?
或许,对奴学感兴趣的诸位,希望获得一些教益吧?如果从第二十三回的一段文字看,说不定有些启发,但愿——
“那宝玉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想外头鬼混,却痴痴地,又说不出什么滋味来。茗烟见他这样(好小子!),因想与他开心(来机会了!)。左思右想(出馊点子了),皆是宝玉玩烦了的,只有一件(恶主意、邪主意来了!),不曾见过。想华,便走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则天、玉环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买了许多,孝敬宝玉。”
这一招不可谓不厉害也!一下子击中要害。
“宝玉一看,如得珍宝。(鱼上了钩了!)茗烟又嘱咐道:‘不可拿进园里去,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宝玉那里肯不拿进去?”
再吊一吊胃口,让主子咬得更紧些。
由此可见,奴学之精髓在于教唆主子往恶的一面发展;当然,主子也未必好到哪里去。但两恶相加,其恶更甚。所以旧戏里,恶主刁奴,勾结一起,朋比为奸,则必定坏出水来不可。话说回来,按今日之眼光来看,《西厢记》、《牡丹亭》是算不得黄色书藉的。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在贾府或有贾府那个时代,这些书是被看成坏书的。所以这小子敢用“禁书”(按当时标准来衡量的,其实禁与不禁只能相对而言,一个时期禁,过一个时期又不禁了,也有一个时期原不禁的,不知什么缘故,过一个时期又禁得甚严起来,很难说得清的)去毒害他的主子,居心叵测,扮演了一个教唆犯的角色。这种东西象海洛英一样,很容易上瘾,加之吸毒者本人也知道事干禁忌,于是,一种无法摆脱,甘受控制,甚至乐于依赖的局面便出现了。
这当然是比较“邪乎”的说法,第一:焙茗还不到老谋深算的程度,如果那样的话,怡红院早装不下他了。第二:贾宝玉也不至于“二百五”到不知好歹的地步,他把那些粗秽不堪的读物,藏于外书房里,“单把那文理雅道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
从学塾替主子卖命冲杀,到引主子去花大姐姐家患门,到秘密提供“禁书”,宝玉对焙茗另眼相看,视为知己,成为奴才中的特殊人物,也就不奇怪了。
这快活自在的小奴才,在那个做人难,做狗也不易的环境里,似乎从不见他愁过,而且决不耽误他充分享受人生。甚至最后,他的主子进考场丢了,满世界找寻,全家人慌乱得一塌胡涂的时候。他什么也不想,这个既精明、又不精明的小奴才,居然满怀信心,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地乱嚷:“我们二爷中了举人,是丢不了的了!”别人问他何以见得?他说:“一举成名天下闻,如今二爷走到哪里,哪里就知道的,谁敢不送来!”我们可以想象他那喜形于色的样子。
他既不愁今天,也懒得去愁明天,他也许悟了,也许根本谈不上悟,反正他这个优越条件,放在别的奴才头上,早蹬着梯子往上爬了。他大概不愿意熬到李贵那样,到处弯腰打千儿,倒索性不如当一个快活神仙了。
能有这份豁达,难得难得!
一般而言,正在势头上,踩着他人脑袋往上爬的大小奴才,很难有焙茗这点悟性。
于是,小奴才茗烟也有其可爱之处了。
199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