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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匹夫董卓

在一般人心目中,董卓是和吕布、貂婵连在一起的。舞台形象是大花脸,将军肚,粗声浊气,酒色之徒。一见貂婵,马上表现出一种性的高度亢奋状,哇呀呀地冲动起来。那急不可耐的下三烂的样子,充分刻画出一个绝粗俗,绝低档,但有权有势的头面人物形象。明人王济写过一出戏,叫《连环计》,是昆曲,也改编成为京剧过,不知是否为拥有性特权的大人物所不喜欢,这出戏后来很少上演。

董卓,“豺狼也”,这是他同时代人对他的评语,充分说明他的恶本质。好色,只是他的一个侧面。一个人,混到了拥有极大权势的地步,弄个把女人玩玩,那就是无伤大雅的小节了。史书通常都不记载,只有小说家差劲,总抓住大人物这些小地方做文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是一部讲权谋的书,全书的第一个计,就是“连环计”,就是用女人来诱好色之徒上钩的计。中计的恰恰是董卓,于是编成小说,编成戏文,他和吕布都成了爱情至上主义者,为貂婵差点要像西洋人那样决斗。

其实,董卓一开始,并不是个完全充满兽性的杀人狂。

史书称他“少好侠”,“有才武”,但是权欲和贪婪,复仇与疯狂,和他长期在西北地区,与羌、胡少数民族周旋的影响,他本是粗鄙少文的一介武夫,在不停的厮杀格斗的局面下,残忍不仁的性格益发变本加厉。所以,他成为长期独霸一方的西北王,谁也不买账。

灵帝中平五年,中央政权觉得他挟权自重,有异志,要他将兵权交给皇甫嵩,调京城任少府,他推托不就。第二年,又调他为并州牧,仍要他把兵权交出去,他再一次抗命。就在他任河东太守期间,恰逢黄巾事起,他不得不奉命征剿。可是,他这支部队,屠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边民,是既残暴,又凶恶的虎狼之师;可真刀真枪上阵,他和他的队伍,几乎不堪一击,被黄巾打得一败涂地。

他因此获罪,很倒霉了一阵。

所以,何进听了袁绍的馊主意,调他进京清除十常侍的命令一到,正中下怀,他带着队伍由河东直奔洛阳,这下子他的大报复、大泄愤的机会可来了。谁也挡不住他,他一张嘴,就杀气腾腾:“昼夜三百里来,何云避?我不能断卿头邪?”

这也是我们常常见到的,那些一朝得意,睚眦必报的小人嘴脸了。

老实说,这类小人是无论如何不能靠自己的真本事,真功夫,真能耐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的,可是他们又非常之想得到这一切,只能靠非正当手段或凭借外力去攫取。谁教何进、袁绍给他这个机遇呢?可在此以前,这些吃不着天鹅肉的癞蛤蟆,心痒难禁,手急眼馋,日子难过,痛不欲生。所以在失意的时候,在冷落的时候,在什么也捞不着的时候,在谁也不把他当回事的时候,那灵魂中的恶,便抑制不住地养成了对于这个正常世界的全部仇恨。如果一旦得逞,必定是以百倍的疯狂,进行报复。

若是小姐身子丫环命,顶多有些自怨自艾,红颜薄命,无可奈何而已。但怕的是奴婢身子奴婢命,偏又有许多非分之想,于是,为达到目的,从卖身到卖人,什么都能干得出来的。

董卓终于虎视眈眈地来到洛阳,开始报仇雪恨。

他进到都城,第一件事,便是采取组织措施,先把少帝废了,把领导权夺在手中。废立,在封建社会里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虽然想出了那些摆在桌面上的理由,其实是哄人的。包括这个可怜的小皇帝,兵慌马乱,吓坏了,回答他的话不如陈留王利落,促使他要立陈留王为帝的说法,也是一种借口。主要的是董卓对拥戴少帝的领导班子早就心怀不满,那些京官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整过他,因此他一得手,先把皇帝换了。自然权倾朝野,为所欲为了。

第二件事,他封自己为司空,为太尉,为相国,为眉侯,为太师,凡是能当上的官,他都要当,决不嫌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平衡补偿,而且文化层次愈低的人,愈追求感官上的满足。当官,要当大的,当一把手,谁也不在他眼里,赞拜不名,剑履上殿,膨胀到了极点。“我相,贵无上也!”他给自己这个“相”作了规定,是顶尖的,是最大的,谁也超不过去。他还要当尚父,当皇帝的干老子,比皇帝还要高一格。这当然也是无所谓的,有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权力,还不赶快过瘾?所以这些人迫不及待地抢官做,是在另一种危机心理支配下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倒台,不趁热把一顶顶乌纱帽戴上,一凉,怕连戴帽子的脑袋都保不住。这样,自然是花子拾金,先热乎两天再说,到第三天,居然还在手里,还属于他,便高兴得手舞足蹈。小人得志,通常都是这样的。

第三件事,便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徒子徒孙,沐猴而冠的升官图了。本来,物以类聚是正常的事,所以小人成伙,恶狗成群。人们说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都是不正派的人最乐于采用的手段。给家人封官,给亲信、部曲、随从,乃至狗腿子们封官,除去论功行赏的意义外,更重要的是要把他的党羽,塞到每个关键岗位上去。

所以董卓靠他的喽罗们作恶,他的喽罗们也倚仗他的保护,上下交征恶,倒霉的便是百姓了。

《献帝纪》有这样一段记载:“卓所爱胡,恃宠放纵,为司隶校尉赵谦所杀。卓大怒曰:‘我爱狗,尚不欲令人呵之,而况人乎?’乃令司隶都官挝杀之。”所以,对于这些和狗差不多的人,和人差不多的狗,能做出些什么好事来呢,还不了然吗?

他对自己家人,就更不用说了,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封他的老娘为池阳君,“置家令、丞。”他的家宅俨然是一个小朝廷。“卓弟旻为左将军,封户侯;兄子璜为侍中中军校尉典兵;宗室内外并列朝廷。”都一下子抖了起来。

很可惜,董卓的老婆究竟封了个什么娘娘,史无记载,查不出来。不过,失传的《英雄记》里有一段描写,似乎能隐隐绰绰地看到她在幕后操纵一切的影子。

“卓侍妾怀抱中子,皆列侯,弄以金紫。孙女名白,时尚未笄,封为渭阳君。于眉城东起坛,从广二丈余,高五六尺,使白乘轩金华青盖车,都尉、中郎将、刺史二千石在眉者,各令乘轩簪笔,为白导从,之坛上,使兄子璜为使者授印绶。”弄出这样一个不伦不类,不合章法的场面,显然有女人争一份风光的动力在内。古礼女子十五曰笄,未笄,也就是说不到十五岁的女孩,再早熟,未必懂得要这种殊荣的。显然,这个场面是为了满足这个女孩的什么人的欲望,才安排的。除了董卓的老婆能指使他外,想不出别人有这大面子了。当然也有可能,董卓另有所爱,被貂婵迷得神魂颠倒,不得不对他太太做出的姿态吧?

以上三件事,虽是恶迹累累,终究还是有范围的祸国殃民。但他所作的第四件事,大开杀戒,弄得无国无民,一片焦土,就成了千古唾骂,万劫不覆的败类了。

好象所有这类报复狂人,无论他得手以后,是一国之主也好,是一邦之长、一方之首、一界之头也好,不扫荡干净敌手对头,天底下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个,他那心头之恨总也解不了似的。希特勒杀犹太人,十字军杀异教徒,就是这种杀红了眼的典型。

董卓的恶行真是罄竹难书。

他曾“遣军到阳城,时值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

“尝至眉行坞,公卿已下祖道于横门外。卓豫施帐幔饮,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先断其舌,或斩手足,或凿眼,或镬煮之,未死,偃转杯案间,会者皆战栗亡失匕筷,而卓饮食自若。”

“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获袁绍豫州从事李延,煮杀之。”

最大的罪行,莫过于董卓执意从洛阳迁都到长安大屠杀了,那是骇人听闻的焦土政策,三光政策,这种报复的疯狂性,令人发指。“卓即差铁骑五千,遍行捉拿洛阳富户,共数千家,插旗头上,大书‘反臣逆党’,尽斩于城外,取其金赀。尽驱洛阳之民数百万口,前赴长安。每百姓一队,间军一队,互相拖押;死于沟壑者,不可胜数。又纵军士淫人妻女,夺人粮食;啼哭之声,震动天地。如有行得迟者,背后三千军催督,军手执白刃,于路杀人。卓临行,教诸门放火,焚烧居民房屋,并放火烧宗庙宫府。南北两宫,火焰相接;长乐宫廷,尽为焦土……”

等到孙坚逼进洛阳时,“遥望火焰冲天,黑烟铺地,二三百里,并无鸡犬人烟。”连曹操后来说起此事,还感伤不已的:“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

一座数百万人口的国都,最后只剩下数百户人家,董卓作恶之极,惨绝人寰。

所以,这个报复狂董卓,终于恶贯满盈,被他的亲信吕布干掉了。死后,“暴卓尸于市。卓素肥,膏流浸地,草为之丹。守尸吏暝以为大炷,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达旦,如是积日。”匹夫董卓,他是想不到会有这样一个作恶必自毙的结果。

因此,凡走极端到伤天害理程度者,最好摸摸自己的肚脐,是不是将来会有点灯的可能?

199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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