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敦诚、敦敏两兄弟,和张宜泉写给曹雪芹的诗,还真不大相信《红楼梦》里作者自己说的,他是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贫困状态下,“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地进行创作的。
敦诚有两句诗,这样写的:“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大概最能说明问题了。一位忠实于艺术的作家,能够在贫病交加,“饔食有时不继”的困境中,一直坚持不懈地写作到“壬午除夕”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去世前为止,实在让后人敬佩。仔细琢磨,粥固然使他营养不良,造成英年早逝的不幸悲剧,是乃粥之罪也。但又不能不归功于粥,要没有这点卡罗里,也许我们今天,连那八十回也看不到的。于是觉得粥对于文化又有很大的贡献,一句话,稀粥,不简单。
喝粥的人能写出如此伟大的作品,真让我们吃干饭的人羡煞愧煞。
于是我相信,粥与文学或许有些因缘。郑板桥在山东做官的时候,给他家人写信,就说十冬腊月,凡乞讨者登门,务饷以热粥,并佐以腌姜,可见他是对粥比较了解的文人。苏东坡在《大风留金山两日》写过“半夜不眠听粥鼓”,描写了寺庙里的和尚,是怎样等待着天亮以后的这顿粥:因为和尚没有晚餐这一说,连做梦也惦着那碗热烫的稀粥。诸如此类,使我以为茫茫寰宇之中,大概只有中国人是喝粥的民族。
后来才知道其谬不然,世人皆有食粥的习惯。不仅中国人喝,日本、泰国、朝鲜、越南也喝。不仅东方民族由于种植稻米的缘故,吃饭喝粥,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西方人食物成份,虽以肉、乳为主,但也好象并不反对喝一点稀稀溜溜的类似中国叫做粥的东西。
看起来,全世界都在喝粥。
有一回,我在英国,去哈代的故乡参观。在那个叫朵切斯特的英格兰小镇上停留过,住在一家很古色古香的小客店里,虽然一共也没有几个房间,但却是三星级的饭店。餐厅只有一张长台,颇具家庭风味。由于这类客店,通常免费提供自助早餐,我注意到就餐者很愿意拿个汤盆,去装上些象亨氏营养麦圈之类的面食,冲上牛奶泡着,然后就别的什么喝下去。
这也许就是西方人的粥了,如果这是一种民族饮食习惯的话,那么,可以设想,写出苔丝的这位大作家,一定也喝过这种粥的。我还到《简爱》的作家故乡,那间小教堂去参观过。就想起勃朗特在寄宿学校一早起来就干硬的面包,所喝的那一木杓既可能是汤,也可能是粥的流质食品。看来,似乎并不怎么令人有大快朵颐的感觉。
但他们都写出了不朽之作。
不过,以我私心忖度,胃弱的人,一早起来,弄这么一碗凉玩艺塞进肚里去,大概好受不了。
从此,我相信,食粥可分主动与被动两类。主动食粥者多半系快活之人,为使其它食物更滋润地进入肚子的功效出发,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考虑到肠胃的消化能力实际需要出发,才喝粥的。这时候,粥是辅助食品,不唱主角。一旦粥挑了大梁,那就成了被动食粥,非喝不可,不喝不行,粥稀得可以照见人影,喝的人通常就不快活,或很不快活了。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表现出他对于中国食文化的精通。譬如如何制作茄鲞,如何挖空心思做莲叶羹,此时,吃什么或许无所谓的,要的是这股劲了。但曹雪芹在津津有味地写这些吃食的时候,他的胃里,装的可是粥,回忆起自己“饫甘厌肥”的岁月,可以想象他在“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的心情下撰写《红楼梦》的滋味。这也就是吃饱了的打嗝文学,和只有粥喝的饿肚子文学的区别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飘飘欲仙,四大皆空,大概就有点难度了。
饥饿只能产生现实主义,所以鲁迅先生曾经感叹他的家乡绍兴,是那样的善于腌制咸菜,凡地里长的东西,无不可以通过晒干、加盐、发霉、窖存的办法储藏起来。著名的霉干菜,后来成了风味佳肴,出口到外国去,几乎是中华一绝。他认为这种腌菜现象,是绍兴人多少世纪以来饿怕了的结果,是总结了苦痛生活的经验结晶,是绝对的现实主义的杰作。我想,腌菜业所以发达,也是和中国人比较能喝粥分不开的,是和鲁迅先生所说的饥饿长智慧的判断,是有关连的。所谓糠菜半年粮,干稀搭配,忙时吃什么,闲时吃什么,也是从把肚子填满的这个大前提出发的。
道理很简单,无非就是粥比饭所需米量要少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灾荒年景,米甚至还要少些。虽然粥和饭成份相同,但形式颇异,一为流体,一为非流体,区别在于水和米的比例上。例如把煮粥的办法运用到文学上来,本是短篇,硬拉扯成为中篇,本是中篇,拼命兑水,扩充膨胀,以长篇面貌出现。在经济效益上,也许能有可观的收入,但读起来,就很不舒服了。因为往粥里掺的是水,至少不硌牙,可是往小说里掺的东西,味同嚼蜡,那就令人反胃了。
最可怕者,还有一等小说,吃下去以后,又返上来,自己重复自己,象食草类动物的反刍,老百姓的话叫做“倒嚼”,那就更不象话了。这种看起来类似粥糜的东西,实际是呕吐物,近些年来,读者也忍不住抗议的,为此还有个说法,叫做左手抄右手。有时碰上这种伪劣产品,除了掩鼻而过,还有什么法子。更奇怪的,干这类事的诸公们,自我感觉好得不能再好,也令人讶异之极。
所以,敦诚这两句描绘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生活状况的诗,就益发使人对这位巨匠的崇敬了。
粥即是粥,饭即是饭,这和中国人好讲名份的传统精神分不开的。皇帝死了叫“驾崩”,老百姓死了可以叫“翘辫子”,叫“伸腿”,文雅一点的,叫“寿终正寝”,若是在讣告里擅自写上“崩”或者“薨”,对不起,那可是胆大妄为,就要犯僭越之罪了。同样的道理,自封大作家,不等于是大作家,那要读者承认。自吹写了二三十部经典著作,著作等身,并不等于就真是文曲星下凡了,一切都要等待时间证实。更何况其中还有类似“倒嚼”的货色,自吃自拉,自拉自吃,有许多不够卫生之处呢?
是什么,就是什么!名不正则言不顺,正名是非常重要的。这就叫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雷同就是雷同,重复就是重复,若是把雷同看成创造,把重复自己看成是推陈出新,而且还大声吆喝,沿街叫卖,那么,此人如果不是脸皮增加了厚度,便是脑子里的哪一部份短路了。所以,粥永远是粥,穷人只有喝粥的命,燕窝粥例外。但即使变化了的粥,加小米的,加红豆、绿豆的,上海人加莲子、薏仁的,湖南人加红苕的,广东人加进松花蛋和淡菜的,加上鱼生的……所有这些粥品,只要水的比例大大超过了米,不少于三倍以上或者四倍以上者,那就是粥而不是饭了。
由此可见粥的最大特点就是水份比较的多,而干物质比较的少。在文学范畴里,若是言之无物,水份太多,这种现象,大概可称之为“小说的粥化”了。
时人颇不以为然的某些人自以为是千古绝唱的小说,所以愈来愈不堪入目,就是由于他愈来愈兑进太多的水,而米粒愈来愈少之故。若减去那些大家看腻了变换不出新花样的老套子,减去陈词滥调,减去大家都能猜想到的结局,实在没什么干货了。
让读者喝这样光灌大肚的粥,实在是差劲的。其实作文章,还得按照煮干饭的办法行事才对。哪怕少一点,也不要拼命往锅里掺水。
《红楼梦》里有一回说到给贾母开饭,竟无法多出一碗来给别人吃。于是从贾母嘴里,便说了那句“可着头做帽子”的成语。其实,这对作家来讲,倒是至理名言。
水多米少,必然是因为消耗者众,而入不敷出才造成的。若按“人哄地皮,地哄肚皮”这句农谚推断,一个辛勤的人,倘能“汗滴禾下土”的话,饿饭是不至于的。到了要靠水份来填充肚皮的空隙,不是老天爷不开面,旱、涝、蝗、雹、台风、霜冻、病虫害,频频袭来,弄得民不聊生,便是非自然的原因了。
而小说出现了“粥化”现象,十之八九,是由于作家的那块地里打不出几粒粮食的缘故。
消费者协会也没有保护读者权益的义务,你们谁上了这些作家的伪劣产品的当,也只有活该了。
最早想出煮粥这个主意的人,肯定不是由于干饭不太好制作,烧不好要煳要焦,怕丢丑,才改饭为粥;也不会是因为医生关照过,要做病号饭,才做软食的。人们刚从茹毛饮血的阶段过来,胃还足够结实,不至于非喝粥不可。终于要往锅里哗哗地添水,必然因为米少了而嘴多了的缘故,才生出这种权宜之计的。其实,倒是有群众观点的。而作家非要写“粥化”的小说,那可实在是居心不良的。
观察一下中国古代的炊具,那容量之大,盛水之多,就可以判断是为煮粥而制,不是用来做干饭的。有一种叫作“鼎”的青铜器,其大者,是很吓人的,煮进一头牛是不成问题的。但除了祭祀时需要牺牲,才会出现在鼎里煮全猪、全羊、或是全牛的惊心动魄的场面,大多数情况下,仍是以煮粥为主,大概是不会错的。再看看半坡,殷墟出土的器皿,到现在农村中还在使用的锅碗瓢盆,无一不是为盛粥之用而设计制作,以大取胜。捧着一大海碗粥,从村东头,喝到村西头,不也有“葛天氏之民”的快乐吗?
若是从小说这个角度出发,那些洋洋洒洒,不可收煞,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长篇钜制,要是水份多了的话,大而无当,也未必足取。《儒林外史》里,那个郭孝子将路上买的两个梨送给海月禅林的方丈,老和尚“便叫火工道人抬两只缸在丹墀里,一口缸内放着一个梨,每缸挑上几担水,拿杠子把梨捣碎了,击云板,传齐了二百多僧众,一人喝一碗水”。如果遇上这样的小说,真不如一头栽进缸里淹死算了。
喝粥应该不是最坏的事,至少还有得喝,总比什么也没有要强。所以,这也是那些“粥化”的文学作品,至今不衰,还有市场的原因了。
曹雪芹虽然喝粥,但他不写“粥化”的小说。这位伟大的作家,最后聊倒在西山脚下,居然靠粥写出了《红楼梦》,不能不说是粥的功劳。正如鲁迅先生说过的,牛吃下的是草,生出来的却是奶一样,他喝的是粥,但写出了经得住千古咀嚼的干饭。而且不是一般的干饭,应该说是十分十分的有质量,耐推敲,成了一部千秋万代也说不尽的红楼。相反,有的人,吃的是干饭,写出的却是照见人影的稀粥,就不能不让人十分十分地泄气了。
一句话,喝粥可以,小说的粥化,则是要不得的。
199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