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书房红墙黄顶,靠墙摆着紫檀做的书柜,书柜上自然是摆满了书。
进门就能看到一块金黄的匾额,其上写着四个黑色大字“中正仁和”。
匾额之下是黄色的屏风,屏风前摆着桌案,桌上放有奏折。
而朱天则是端坐在屏风与桌案之间的那块铺有黄色靠垫的椅子上。
看见朱天,乔风躬身一拜:“参见陛下。”
朱天放下手中奏折,对着乔风道:“免礼。”
后又和身边一相貌普通的青年说:“孙弃,你让他们都退下吧。”
“是陛下。”这个名叫孙弃的男子虽穿着太监服饰,可是却没有阉人的独特气质,反而很阳刚,很显然他的宝贝还在。
孙弃在一位真太监耳边说了两句,服侍的宫女太监以及门外看守的侍卫纷纷去了偏殿,房间里只剩下,朱天,乔风,孙弃三人。
朱天用灵力裹住桌上的一封信件,使其飘到乔风面前。
乔风接过信,打眼就看见上面斑驳的黑点,瞳孔微微一缩,手底下不知走过多少人命的他,一看便知这是人血凝固后的痕迹。
朱天见乔风接过信,道:“这封信塞北吴将军送来的,信使者有也是个初入玄境的化蝶期高手,却不料路上遇袭,用秘法吊着最后一口气逃了回来,将信和这麦苗交给长江水军总帅后,直接猝死。你看看里面的内容。”
乔风打开折住的信纸,一行行的扫视,每多扫一行的,这脸色就凝重一份。
直到看完最后一个字,他猛然抬头看向圣王,大声道:“他们敢,老子当年的账还没和那跳大绳的小屁孩算,他尽然预谋此事。”
圣王从座椅上站起身来,轻挽衣袖,走到窗前,背朝着乔风,看着天上的太阳,说道:“还不能那么早下定论,朕也去看了那信使的尸体,虽然嵌入身体里的飞镖,尖端有着金刚石的薄膜层,似乎指向很明确。”
这时圣王转过身来,看向乔风继续说道:“可是朕却从飞镖中感受到一丝西荒魔宗的气息,先不急着动干戈,调查清楚,是否真的像吴将军说的那样,北漠是不是真的有区域出现那种情况,从而导致辽人要与我大明开战。万不能让西方那老魔头和死秃驴做了黄雀。”
说着圣王开始在缓缓踱步,口中继续道:“这件事牵扯很大,其中似乎有萨满祭祀的影子,而朕要坐守大明抽不开身,那位你也知道他的脾气,在那一呆就是十五年,谁也说不动他。”
朱天放下手在踱步过程中拿起的书,严肃的看着乔风,那剑眉微微往中间挤了挤:“所以我想你只身一人去北漠调查,以你明道初期的修为,就算那老小子出手都不一定能留下你。”
乔风闻言皱眉,仿佛在思考什么,最后点点头,道:“好,等四月初一之后我就出发去北漠。”
圣王听到此话也是非常认同,道:“嗯,断崖经阁的事也是马虎不得,那就等过了四月初一吧。”
待乔风离开御书房,朱天将乔风临走前放在书架三层的麦苗捏起来托在手心。
就这么看着这株绿绿的植物,朱天也不知道是问一直站在旁边默默不做声的孙弃,还是再问自己,道:“究竟是他的算计,还是朕真的错了。”
不像皇城的肃杀,这南城奉天街14号气氛热闹,一少年一少女一孩童都在忙活着酿造醉桃花。
于昊和任吉在那里劈柴,而乔甜甜则在一旁看着这个小眼睛的黑衣少年劳作,脸上竟出现了一丝微笑。
“傻笑什么,你不是会法术嘛,来帮我把井底的水送到这粗一点管子里。”于昊蹦出这么一句话,直接将少女心中觉得于昊有点帅的念头击碎了。
乔甜甜好奇的看着眼前的这个,插在锅盖孔上,尾端从很粗木管穿出的细竹竿,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于昊闻言道:“这是蒸馏装置,只要你把水送到那个粗木管里,定时换水,他能把蒸出来的东西变成桃花水。”
说到这于昊心底暗暗佩服赵笠,能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想出冷凝器,在一开始看到赵笠酿醉桃花时,于昊都要以为赵笠是个穿越者。
乔甜甜瞪大眼睛,问道:“如此神奇,我来试试。”说完就直接从后院的井里引出一道水柱灌入粗木管里。
这冰凉的井水一入管,就见刚才还在冒着丝丝白气的细竹管末端开始滴起了水珠。
“嘿嘿!好玩,好玩。”之后乔甜甜就这样换水玩了一个下午,丝毫不觉得自己成了某位奸诈少年的苦力。
往后的十日里于昊和任吉除了酿酒,就是卖酒,期间乔甜甜也是来了醉心酒馆,尝尝于昊酿的醉桃花的速成品,得出一个结论:此酒好甜,甜到心底了。
但是她那次没有在醉心久待就回去了,谁也没有注意到醉心酒馆到乔府的路上,是不是滴落了一颗眼泪。
转眼就是三月三十一,这十天以来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长安城的人变多了,而醉心酒馆的名气也是越来越大。
时不时的可以听到有人走过醉心酒馆时说的话:“这酒馆的酒真的是别有一番滋味。”
但是这些路人不会知道,今年夏天就因为这酒馆,导致长安城的桃子价格翻番。
长安圣城之所以越来越热闹,正是因为经阁和断崖的考核明日就要开启了。
整个大明朝稍微有些身份的都在这个时候来到长安,有些可能是来参加考核,但大多数确是来看热闹。
这也就导致一个钻到钱眼里的少年,整天晚上对着一个小孩数金币。
若是这醉心酒馆打烊后还有人,必然能听见醉心二楼的某个房间传出的一个声音:“一个,两个,三个.....”。
三十一日傍晚,虽然明日于昊打算参加考核,可是钱的诱惑,促使他放弃休息,准备挂上灯笼,继续像前几天晚上一样开张做买卖。
也就在他看着天色比较暗,准备点亮烛火时,一调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于昊,今天晚上你陪本姑娘去参加一个聚会。”
于昊往门口一瞧,正是乔甜甜,其身着青衫白裙,手晃玉镯,格外动人。
可于昊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点烛火,嘴里还不耐烦得道:“要去你自己去,没看见我还忙着呢嘛。”
乔甜甜闻言气不打一出来,喝到:“于昊你个王八蛋,有多少人请我,我都没答应,本小姐亲自来找你,你还不领情。”
乔甜甜这一嗓子把有些喝酒的客人都吓着了,甚至有个人酒碗没拿稳被惊到,一声脆响酒碗落地,只留下碎片和一地的酒水,引的众人纷纷看来。
那人才要口吐芬芳,一见乔甜甜的服饰与打扮,立刻住嘴,于昊见此景,连忙赔笑过来:“这位客官,您没事吧,小店招待不周,见谅,我再给您一壶酒,您看此事就这么结了如何。”
那人也是个好说话的主,点了点头,算是没事了。
于昊把顾客稳住了,转脸严肃的看着乔甜甜:“你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这么不懂事,说我了在忙,你自己去吧。”
乔甜甜见于昊这种表情,心里有些委屈,这眼睛就红了起来:“你凶我,要不是我爹爹要我来找你,我才不会来呢。”
于昊听到此话,看着眼前这位可怜兮兮的女孩,无奈瑶瑶了摇头,道:“好了,好了,我错了还不行嘛,既然乔师伯要我去,那我就陪你去一趟吧。”
少女闻言顿时就笑了起来,道:“还是爹爹说的对,只要装可怜你就一定会去的。”
于昊心里一阵叹息,这两父女真的极品,但是没办法呀都答应别人了,于是看着乔甜甜问道:“能带任吉去吗?”
乔甜甜摇摇头说,道:“不行,今晚聚会要请帖,我爹只给我两张。”
于昊一听只好对着任吉说:“任吉啊,哥哥要去聚会,你等会帮哥哥看下门店。”
任吉点点头,没有说话。
见任吉点头,于昊就对着店里喊道:“各位,各位,今天我有些事情要去处理,所以就不接待新客了,大家吃完,把钱付给那娃子就好了。”说着于昊就指向坐在柜台前的任吉。
安排好事情后,于昊走出酒馆,在外面伸着懒腰,看着门内的乔甜甜,道:“说吧,去哪儿。”
乔甜甜皱眉打量了一下于昊,道:“你就穿这样去嘛?”
于昊看了看自己,理所淡然的回答:“不然呢?我就这两套衣服而且都这样。”
乔甜甜明白过来,二话没说拉着于昊上了停在醉心门口的挂着乔字布旗的马车,出了奉天街,上了朱雀大道。
于昊被拉上马车,连忙道:“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呀!”
乔甜甜没好气的答:“去买衣裳。”
于昊一皱眉,道:“为啥要买衣裳,我这身不帅吗?”
说到这于昊将舌尖伸出舔啦舔嘴巴道:“再说了,买衣服多贵呀!”
乔甜甜直接给了于昊一个白眼,道:“不花你的钱行了吧,我给你买。”
于昊闻言嘿嘿一笑:“那多不好意思呀,我先谢过乔大小姐了。”
于昊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可这脸上的表情简直让乔甜甜无语。
要是再让她知道于昊心里默念:“嗯这算是陪她聚会的报酬吧,应该不违背老道的因果论。”怕是少年的脸上又要隐隐作痛。
这一路上乔甜甜时不时就会从马车里探头出来,看看周围有没有好的衣料店。
最后在进入所谓的的富人区不久,就给于昊选了一身黑色金丝云纹宽袖袍衫。
常言道:“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
这于昊可能就是那配了铃铛的狗,穿上黑色袍衫后好是好看,气质也有气质,若是真的配一把折扇倒还真像个高雅文士。
只是那换衣出来瞎显摆蹦跶,不停地说:“你看看,我多帅。”可不就和配了铃铛的狗一样吗?
于昊也不知这衣服花了多少钱,更衣出来乔甜甜就结好了账,若是知道买这衣服用了一百金币,也不知会不会回来偷偷把衣服退了。
等兴奋劲过了于昊把旧衣服放在马车里的座凳上,对着乔甜甜说:“现在我们要去哪”
乔甜甜顶着从于昊换衣出来就带着红晕的脸庞,道:“香茗。”
一辆挂着乔字布旗的马车在香茗门前停下,从车上下来,一黑袍少年和一青衫白裙少女。
这是于昊第三次来香茗,只不过这一次侍女把他们引进了二楼,这也就意味着于昊将第一次真正看到同一座城市下的另外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