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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狼毫笔

“王之涣呢?”钱亦笙看她似乎已经把王之涣忘了,刚才还说要去看着王之涣,这会儿怕是已经把他忘了吧。

“你不说我都忘了,我走了。”

如风看她走的匆忙,连声提醒道,“他现在在后花园。”

莫轻云应了声就跑没影了。

“你们出去买了些什么?”以前如风出门都会和自己汇报,今天竟然私自出府,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如风自己也意识到了什么,双腿一弯,跪了下去,“主子,属下知道错了。”

“回去后自己去领罚三十大板,如若再犯,你就可以走了。”钱亦笙脸上没有了在莫轻云面前的无知,整个人都变得阴冷。

“是。”

“说说吧,买了些什么?”

“买了些识字的书。”如风低着头回答。

“他有什么异常?”

如风想了想,道,“他在化书斋门口停留了许久。后来属下带着他进去了,他和书店老板聊了许久。”

“聊的什么?”

“关于一些神话故事的书。”

“化书斋,若没记错的话,南羽的京城也有化书斋吧!”钱亦笙蹙眉,能把一个书店开到这里来,实力不凡。

“是的。听闻化书斋在三国,以及其他小国家都有。”

“知道了,等回了南羽,你找人查查化书斋。”

“是。”

“还有,你找其他人去买几本关于神话的书,我到要看看,他关注神话的书究竟有个目的。”钱亦笙总觉得王之涣谈论神话的书很反常,一个常年被关在黑暗的屋子里,会知道神话?

莫轻云悄无声息地来到后花园,发现四周都没有人,只有王之涣一个人在习武。

她默默地在远处隐藏起来,李宅虽然下人不多,可后花园不可能一个人都没有,而王之涣看似在练习,但她仍然可以看出来,王之涣更像是在温习剑法,一招一式都是那么的行云流水。

他们赶路根本没时间交他习武,昨天她知道钱亦笙交了他最基本提气运气,根本没有涉及到剑法。

王之涣练了一会儿停了下来,状似无意地转了一圈,突然眼睛发亮地看着莫轻云的方向,惊喜道,“莫姑娘!”

莫轻云完全没有自己偷看被发现的自觉,笑得花枝乱颤,“哎呦,人家藏的这么好也被你发现了!”

“我看见莫姑娘的衣角了。”王之涣笑得天真,手里拿着的剑有点不自在。

“我这不是到这里还没来看过你,想看看钱亦笙他们有没有偷懒不教你。”莫轻云走过去,围着王之涣转了一圈,“不过看你舞的虎虎生风,想必没有。”

莫轻云感受着他周身的变化,没有任何波动,这种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内力,另一种,他内力雄厚。

“还以为莫姑娘把我忘了。”王之涣害羞的低下头,声音里有些委屈。

莫轻云收回自己打量的目光,“怎么会,小涣涣如此可爱乖巧,可比那两个人听话多了。我最喜欢小涣涣了。”

莫轻云觉得自己叫他小涣涣歧义特别大,但又觉得可爱,不想改口。

王之涣更害羞了。

莫轻云看到他通红的耳尖,直接笑出了声,

“噗,好了。不逗你了,去你院子,我要检查检查你识字学会了吗?”

王之涣乖巧地带莫轻云来到自己的院子,莫轻云看到王之涣住的比自己好,顿时心里不舒服,“给我住厢房,而你住院落,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嘴上这么说着,真实想法是,还好住的厢房,不然光是从院子走出去再到大门口都得废多少时间,她可能都懒得出门了。

“这边是我读书的地方。”王之涣指着最南边的一间屋子。

“嗯,带我进去看看吧。”

两人进了屋子,里面只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有笔墨纸砚,书桌后面是一个书架,上面有几本零散的书。

“这是我昨天练的字。”

宣纸上满满一面都是“王”字。

“在学你的名字?”

“嗯。”乖巧地点头,眼睛亮闪闪地看向莫轻云,似乎在等待她得夸赞。

“写的不错,值得表扬。”

王之涣眼里都是开心,活脱脱像个吃到糖的孩子。

“之呢,会了吗?”

“会。”

“真的?写对了有奖励的哦!”虽然莫轻云还是对他有些戒备,但现在是一条船上的,那两个人有礼物,他也必须有,不能厚此薄彼了。

况且,她个人觉得王之涣有点小奶狗的感觉,萌萌哒超可爱。

王之涣有些意外,心里更多的是激动,提笔,在宣纸上写下了一个“之”字。

字体有些别扭,真像个初学者写出来的。

“看你写的这么好,送你一只狼毫好了,这可是珍品。”这只狼毫也是她在现代当神偷偷的,是一个喜欢珍藏的外国人珍藏的,但由于途径是违法的,所以莫轻云就把这只狼毫占为己有了。

听师父说这个可是不可多得的珍品,是古代皇帝用过的,她都不敢亵渎,只是藏起来偶尔看两眼。

每送一件她都肉痛,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地来得,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件都和师父有关,师父让她去哪里,她就去哪里。每次拿到的都是好宝贝,可师父从来都不要,也不允许她转卖。

不过师父也跟她说过,若遇到有缘人,可以将其赠送。

而王之涣给她的感觉就像是有缘人,她就觉得这支狼毫属于他。

而这只狼毫很奇怪,字体不是华夏繁体字,也不是古老的文字,倒是和这个世界的字很像。

好在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不然还有可能不识字。

王之涣接过莫轻云递过来的狼毫,在看见狼毫的那一刻,整个人愣在了原地,这是,这是母亲告诉他,出去后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找到这支狼毫笔,他在化书阁,不惜暴露自己的底牌也要问清楚有没有的这么一支笔。

可化书阁的人说,自从元江帝国覆灭后,这只狼毫也不翼而飞了!

他们也是竭力寻找狼毫,可都无线索,就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他以为他还要费一段时间才能找到,可现在出现在莫轻云手里。

不管她是怎么得来的,只要在自己手里就好了。

这支狼毫被命名为“为民”,是每位皇帝用的。

目的是让皇帝不要只顾自己安图享乐,而不管黎民百姓的生死安危,是警戒,是鞭策。

这支狼毫有一个特别之处,只有被狼毫认可之人才能写出字来,若不被认可,即使你沾了多少墨汁也无济于事。

而被这支狼毫认可的每一位继承者都是做的非常好。但在元江帝国的独孤硫手中不翼而飞了,大家认为都认为这是元江帝国分裂的原因,是狼毫不认可独孤硫。

“谢谢。”王之涣按耐住心中的激荡,双手有些颤抖地拿过狼毫,轻轻抚摸着笔尖。

“你喜欢就好。”莫轻云将他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见他真的非常喜欢,心里有些高兴,好东西就应该配适合他的人。

“那你继续练习,我就先走了。”

“你不多待会儿吗?”听见她这就要走了,王之涣有些不舍,从他出来以后,莫轻云对他照顾有加。

“不了,我去转转。”莫轻云摆摆手,说完独自离开了。

王之涣盯着莫轻云的背影,直至消失,才收回目光,转向手中的狼毫。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到的,但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将这支狼毫送给了我。”他低低呢喃。

将房门关上,王之涣用小刀将自己的手指划开,在笔尖上滴了几滴血,随后又在笔杆出滴了一滴血。

诡异的是,笔尖还是原来的颜色,而血迹被笔尖吸收的一干二净,而笔杆处的血却像是凝固在了上面,变成了一个红色的小点。

这是被认可的标志,只有被认可了才能用这支笔?

王之涣沾了点笔墨,在宣纸写下四个大字“元江帝国”。

笔走龙蛇,哪里有刚才写字的歪歪扭扭。

“总有一天,我会复兴帝国,会铲除那个图谋不轨之人。”

“娘,你会在天上保佑我的吧!帮我一起找到那个恶魔的吧!”

“我会为您报仇的,将那个人千刀万剐,让他永世不得轮回,我要让他神魂聚散。”

王之涣的眼睛变得猩红,就在他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狼毫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原本猩红的眼睛也渐渐恢复了清明。

“对不起,我下次不会了!”

狼毫又颤动了两下,似乎是接受了他的道歉。

莫轻云及时逃离了王之涣的院子,捂着自己的胸口,那里在滴着血。一天流了这么多血,她要在给自己找点东西来补偿。

别看她送钱亦笙和如风的都是些瓶瓶罐罐,可里面的东西都是宝贝,有丹药,有她在北齐拿的武功秘籍,为了不被人发现,所以藏在瓶子里。

脑子飞快运转着,最后把注意落在了东辰的皇宫,她克制点,拿个一两件,应该没什么问题?东辰皇宫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寿宴必定会有人送上宝贝,总有她看得上眼的。这么想着,那点心痛也不见了,心里越来越期待寿宴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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