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命中最倒霉的一天
顾尘寰驱车到达金酷肥牛的时候,两个老妈都已经到了,林朗朗还没有到。他的唇角勾起一抹晶然的笑意,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表,果然,还有十分钟不到七点。
林朗朗有一个顾尘寰至为欣赏的优点,她认为,守时,和善良、公正、责任等一样,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品质。
“阿姨,妈,你们已经到了?对不起,我有点事情耽误了一下。”顾尘寰在林素的对面坐下。
林素是怎么看顾尘寰,怎么喜欢:“几年不见,尘寰是越发的英俊了。”
“阿姨过奖。”
正在闲聊间,林朗朗出现在了顾尘寰的视野中。
差两分七点,她满头大汗,风风火火,看见母亲,顿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急急忙忙赶过来,一屁股在母亲的身边坐下。
看见自家的女儿,林素就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看人家尘寰,一个大男人,斯斯文文,彬彬有礼,脸上总是挂着温柔亲切的笑容,使人一见,顿有如沐春风之感。
而自家的女儿,一个女孩子家,天天似火烧了屁股的猴子,半分也没有大家闺秀的端庄模样,即使像一小家碧玉也成啊?
林朗朗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总算及时赶到。
林素压低声音问她:“你就不能提前一点出门吗?”
林朗朗无辜地耸了耸肩:“我有啊。”
林素晕倒:“你不会是又迷路了吧?”
“是啊。”
啊!真是受不了,她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白痴的女儿?想她十月怀胎的时候,也没有虐待过她,该进补的食物,她一样都没有落下。偏偏生下这样一个白痴,除了会长,长了一副好模样,生生的一无所取。
林朗朗这时终于后知后觉地看见了坐在她对面的顾尘寰,“啊”的一声失声尖叫以后,结结巴巴地问:“你、你、你、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顾尘寰的母亲黎云温厚地笑:“你们两个,以前认识吗?”
黎云是一个老式人,她和林素不同,林素是一个能力很强的女人,有自己的生意。而她,一辈子就围绕着老公和儿子打转,生活虽然并不宽裕,却是简单而平静。她第一眼看见朗朗就很喜欢,朗朗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子,心思纯净清澈,七情六欲,喜怒哀乐,通通写在脸上。
黎云失笑,林素总是抱怨女儿不孝,生生气死人。可是,她不知道,她的女儿,简直是与她如出一辙呢。
只见林素翻了翻白眼:“他们两个人何止认识?从初中起就是同学,一直到高三分科才分班不在一起。”
林朗朗听后惊跳起,又是一阵惊声尖叫,脱口而出道:“你就是那只狐狸精?”
林朗朗在顾尘寰母子善意的笑声中,讪讪地坐下。
林素被女儿害得丢脸丢到恨不得地上有一个地洞可以钻进去,顾尘寰心底倒是有一丝丝的窃喜,她居然还记得他?
平均一个星期丢一次书包和钱包的林朗朗。
她的钱包总是放在书包里,所以,她的书包一丢,钱包自然也丢。
平均一个星期总会迷路2—3次的林朗朗。
天天走惯的路线,她居然也会记不住路。
最后,她母亲无奈,将站名一站一站的给她标注在纸上。
偏偏,她还有一个要命的习惯,公交车一开始摇晃,她就不由自主的去梦周公了。
所以,她平均一个星期上课总会迟到2—3次。
至于丢三落四、忘东忘西的,更是家常便饭。
记不住路,记不住人,更是记不住别人的电话号码。
奇怪的是,功课却是一直都很不错,如果不是粗心成性,她的成绩会更好。
林素和黎云借故先自离开,留下一双小儿女“鸳梦重温”。
林朗朗虽然脑袋缺根筋,却并不傻。为了自己刚才的失态,她微微有些尴尬地低垂着头,无话可说。
顾尘寰忽然问:“有一个问题在我心里盘桓很多年了,你为什么要给我取一个绰号叫我狐狸精?我是一个大男人,女人不是才可以叫做狐狸精的吗?”
哦?难不成他已经知道——
“不错,”顾尘寰像是会读心术一般,“最初我就知道,这个绰号是你给我取得,然后广为流传,人尽皆知。”
林朗朗装傻笑道:“这说明这个绰号深入民心,一呼百应。”
顾尘寰一副侧耳倾听状,好奇地问道:“那你说给我听听,怎样个深入民心法?”
林朗朗一张脸孔顿时涨得通红,这么丢脸的事情,她巴不得能越早忘记越好,才不会傻得说给他听。
顾尘寰一副宽容的笑容,原谅了她的闭口不答。
顾尘寰说:“林朗朗,那一桌的客人好像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吧?”
林朗朗看过去,她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定,一定,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她的脑海里变得一片空白,所有的影像和声音渐渐地从她的脑海里抽离。心——却好像有了自己的意志,搅一般地痛着,痛得无以复加。
她定睛,再看过去,她最好的朋友依偎在她男朋友的怀里。
他们的低声细语,在她的眼中,是如此清晰,又是如此模糊。
她走近他们,她最好的朋友依偎在她男朋友的怀里。
空气渐渐地从她的胸腔里抽离,呼吸变得好困难。
她来到了他们的身边,她最好的朋友依偎在她男朋友的怀里。
她一时间傻在了那里,那一瞬间,她的脑海里翻天覆地的居然是在为他们找借口。在这个气氛优雅浪漫的地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逼得她最好的朋友无可奈何地只能依偎在她男朋友的怀里喃喃私语、卿卿我我?令她误会?
她想了又想,帮他们想不出理由,想不出借口。
他们已经看见了她,肖静书的脸孔刹时变得苍白。
她忽然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关的话:“你们两个人都说没有时间陪我过生日,原来是因为你们两个人要在一起吃饭啊。”
刘泠宇握住了静书颤抖着的手,镇静地说:“朗朗,我和静书已经在一起很久了,我们一直不知道要怎么对你说,现在你既然看见了,那是最好不过。”
“很久?”她蹙眉凝神,“很久是多久?”
“有半年了。”刘泠宇取出了一张婚礼邀请函,“我们下个周日就要结婚了,届时,希望你能来观礼。”
林朗朗没有想到,如此俗烂陈套的电影小说中的剧情居然会在她的身上上演。原来,被自己最爱的人和最信任的朋友同时背叛,竟是这样心痛。
痛极,她的唇角居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好烂,真是烂透了。你们两个人还真是一点创意都没有,害得我都跟着你们不入流了。”
“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们两个人真是联手送给我了一份最拙劣的礼物。”上午,她还满心憧憬着她最爱的人、最好的朋友可以一起为她庆生。
好!真好!真是好!
没有比这更烂、更妙的生日礼物了!
她转身离去,没有吵闹,没有哭泣,没有乞求,平静得令刘泠宇和肖静书有一丝丝的恐怖。
这——一点都不像是林朗朗。
朗朗她总是会为了一点点的小小的不公平斤斤计较,没完没了,眼里揉不得一点点的沙子和不公正。
她从来都没有长大过,像是生活在乌托邦的完美世界里。
他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一直都在犹豫,在迟疑,要怎样跟朗朗解释,她才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一个事实。没有想到,她居然能够如此平静!
顾尘寰一言不发,始终冷眼旁观。
刘泠宇冷冷地望向了他,心中那无处发泄的一股闷气终于找到了出口:“顾尘寰,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呢!我知道你从念初一的时候就喜欢朗朗,如今,你终于可以如愿以偿了!”
“无耻!”顾尘寰一拳挥了过去,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不要为自己的无耻找借口。”
顾尘寰没有跟刘泠宇多做纠缠,紧跟着离开了饭店。
他只来得及看见朗朗开着她白色的爱丽舍,如离弦的箭般驶离。他坐上了自己的车子时,已经失去了她的方向。
他一遍遍地拨打着朗朗的电话,通了,却始终无人接听。他心急如焚,开着车在路上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她那辆白色的爱丽舍。
他的电话响了,他拿起一看,居然是林朗朗主动打给了他。
“顾尘寰,我迷路了,不知道该怎么走了。”她的声音在电话中带着一股哭腔可怜兮兮地响起。
“你就在原地等我,哪里也不要去。”
远远的,顾尘寰就看见她的车子停在路边,她蹲在车子的旁边,双臂交抱在膝上,脸孔埋进了臂弯间。
他没有惊扰她,只是静静的站在她的身边,静静的守候着她。
她的声音闷闷地传来:“顾尘寰,我是真的喜欢他。”
顾尘寰心中隐隐一痛,柔声应道:“我知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抬起了头,望着他的眸子泪汪汪的,却倔强得不肯落下。
“顾尘寰,心好痛,痛得我快要说不出话,快要无法呼吸,却怎么也停止不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顾尘寰说:“我请你喝酒,如何?”
一路上,她呆呆地望着车窗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握着那一张婚礼请柬。痛苦的表情,仿佛那是一根刺,想要扔掉,却已经深深刺入她的肉中。
顾尘寰径自开车将她带到了山顶。
迎风而立,山风兜满了衣襟。从红光山上向下望去,整个乌市群山环绕,仿佛沉陷在一片山谷之中。
顾尘寰递给她一瓶啤酒,她接过,忽然笑了:“我先声明,我酒量很差。”
顾尘寰玩笑般地说:“我也声明,我的酒量很好。”
他们在山顶席地而坐,一边喝着酒,一边漫无目的地闲聊着。
一瓶啤酒下肚,朗朗已经有了几分醉意:“顾尘寰,你有试过喜欢一个人吗?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心里总是会想着他,念着他。心,完全不由自己控制。”
顾尘寰凝视她的眸光里,蕴藏着无限的温柔,却只是淡淡地应道:“有啊。”
“顾尘寰,你知道吗?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泠宇,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对他说过,因为我觉得,好肉麻哦。”
“泠宇他不知道,因为有他,我总是会觉得很幸福,做什么事情都会变得勇敢,变得无所畏惧。做什么,都是幸福。”
“常常的,我会想念他,即使每天都可以见到他,我还是会想他。想要每时每刻都赖在他的身边,和他在一起。”
“可是,我无法说出口,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要忙的事情太多,忙着出人头地,忙着营营役役地赚钱,讨生活。说喜欢,好像变成了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她问他,“顾尘寰,如果我早一点告诉他,我有多么喜欢他,他在我心里有多么的重要,是不是,他就不会离开我?”
她喝了很多很多的酒,奇怪的是,从来不胜酒力的她,那一夜,却怎么也喝不醉。她越喝,脸色越是苍白,眼睛越是清亮。她整夜地说着他。
“其实,泠宇是一个很好的人,除了功利心和名利心稍稍强了一点点之外。这也不怪他,谁人不想事业有成、功成名就呢?何况,他还是一个男人?我妈最不喜欢他这一点,可是我始终觉得,这应该不算是一个缺点。现在的女人,都还想要事业有成、功成名就呢。”
“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年,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真的觉得,他也是喜欢我的。你知道吗,顾尘寰?前年,也是我过生日,他刚好去外地出差,我以为自己会过一个孤伶伶的生日了。可是,他却像是一个天使一样飞回了我的身边。原来,他定了往返的机票,连夜赶回,匆忙来去,只为了对我说一声——生日快乐。”
“那夜他走后,我哭了,哭得像一个傻瓜,一个最幸福的傻瓜。我以为,我们就会像这样永远的在一起,朝朝暮暮,生生世世。”
“我没有在他的面前哭,我也没有告诉他我有多么的幸福,我以为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所以,我也没有告诉他,那一刻,我发誓,我会对他好,只对他一个人好。那时的我不知道,原来,幸福随时都会有被收回的一天。”
“原来,当他的心中有你的时候,你在他的心中如珍如宝。当他的心中没有你的时候,你在他的心中如弃敝履。这就是俗称的——变心。”
朗朗仰躺在地上,满空的繁星映入她的眼中,泪光闪闪,璀璨晶莹。
“我不会哭,我才不会在那两个坏家伙的面前哭,”结婚请柬那鲜艳的红色刺痛了她的眼睛,“结婚?结婚有什么了不起?是个人就可以结婚!你们以为只有你们可以结婚,我就不可以结婚吗?”
她跌跌撞撞地站起,努力地想要站直了身子,顾尘寰扶助了她,她的身子站得笔直,她大声地宣布:“刘泠宇,肖静书,本小姐林朗朗我也要结婚了,我还要在你们之前结婚!我宣布,本小姐在此征婚,只要是未婚的男性公民,五十岁以下,愿意在这个周末娶我的,本小姐通通都嫁!先到先得,过时不候!”
顾尘寰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还先到先得,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她如此作践自己?他怎么可以允许她这样不负责任的随便就把自己嫁掉?他说:“那——你嫁给我吧!”
呃?
她有些迟钝地回转过了头,酒精使她的思维停摆,行动迟缓。
映入她恍惚眼神中的容颜有如狐狸精般迷人,又有如天使般纯净。英俊中,带着一丝丝的妩媚和无邪。
所以,她一直都很讨厌他,没事干嘛长得比女生还要漂亮?活生生气死个人!嫉妒死个人!
“朗朗,嫁给我吧。我虽然没有办法让你过着大富大贵的生活,可是,我会为了你努力赚钱,让你衣食无忧。我会好好地待你,对你,保护你,让你在我的身边快快乐乐的过日子。我不会拈花惹草,不会喜欢除了你以外的女孩子,我的生命里,从此以后,只有你一个。”
朗朗斜歪着脑袋,眯着眼睛打量他,久久,久久,不语。
在她的凝视中,顾尘寰觉得时间仿佛停止不动了,又仿佛时光飞转,一直到了天地洪荒,时间的尽头,世界的尽头。
“好吧。”终于,她说,“看在你小子长得还不赖的份上,我们又是同学,就给你个方便,嫁给你吧。这一次,便宜了你了。”
一时间,顾尘寰啼笑皆非,心中分不清是悲是喜。什么叫便宜了他?容不得他心中百转千回的万般滋味,朗朗拉起了他的手:“走吧,我们现在就去登记,周日就举行婚礼。”
来到登记处,天色刚蒙蒙亮,她的眼睛晶晶亮,笑嘻嘻道:“我们会是今天第一对登记结婚的人哎,这真是一个好彩头。顾尘寰,我们会是全天下最幸福最幸福的夫妻,对不对?我们会比刘泠宇和肖静书幸福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我们会是最幸福最幸福的夫妻!”
林朗朗是在一阵剧烈的头疼中和一阵惊天动地的惊声尖叫中醒来的。
“天哪天哪,黎云,我们朗朗真的嫁给你们家尘寰了!我真的很开心!”林素拿起了扔在地上的结婚证书,小心翼翼的求证,生怕是女儿再一次地拿她开涮。求证过后,顿时喜笑颜开,“黎云,他们真的结婚了,这一次,朗朗这个臭丫头没有骗我!”
林素喜极而泣。
朗朗那个没心没肝的臭丫头不知道,她有多么为她担心。怕她嫁得不好,怕她将来会不幸福。将来,有尘寰照顾朗朗,她真的可以放心了。
朗朗呆呆地坐在床上,懵懵懂懂地望着眼前相互道贺的两位母亲,恍如身处云里雾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这时才发现,她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一张陌生的双人床上。身边,是同样懵懵懂懂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顾尘寰。
“这里是哪里?”她问他。
他答:“这里是我家。”
“你一个人住?”
“我一个人住。”
她疑惑地问他:“那她们怎么会在这里?”
她们——是指他们的两位母亲大人。
他茫然摇头:“我不知道。”
林素开心地说道:“傻丫头,是你早上给我打得电话呀,说你和尘寰结婚了。我还不相信呢,就打给你黎阿姨询问,结果你黎阿姨说,她也接到了尘寰的电话。我们两个人就碰了头,到处找你们。”
朗朗皱紧了眉头,苦苦思索昨天发生过的事。所有的记忆,隐隐约约到顾尘寰向她求婚,而她答应了。以后所有的事情,都不复再记忆。
母亲手中的结婚证不但惊喜了母亲,也惊吓了她自己。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她无助地望向了顾尘寰,顾尘寰也是一脸的茫然。
林素说:“虽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