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上面枪战博弈的游戏之后,你可能已经发现,乙和丙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在甲被干掉之前,他们相互不是敌人。这不难理解,毕竟人总要优先考虑对付最大的威胁,同时这个威胁还为他们找到了共同利益,联手打倒这个人,他们的生存机会都上升。而且,从悲观的角度看,他们恐怕也活不到需要相互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
但这个“同盟”也是很不牢固的,两个人都在时时权衡利弊,一旦背叛的好处大于默契的好处,他们马上就会翻脸。在这个“同盟”里,最忠诚的是乙——只要甲不死,他就不会背叛;丙就要滑头多了,在前面轮流开枪的例子中,他不朝甲开枪,从同盟者的角度说,就是没有履行义务,而把盟友送上危险的境地,这不是因为道德水平不同,而是处境不同。乙是甲的头号目标,这个敌人一定要向他开枪的,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而丙不同,他随时愿意牺牲乙换取下次自己的先手之利。除了压力较小之外,而且还有一个动力驱使丙背叛,那就是一旦干掉甲后,乙的机会比他要大,他至少要保持先下手,才可能一争高下。
让我们来看这么一个案例:在三国演义之中,曹操、刘备、孙权三家关系,也正是我们上文所提到的“枪手博弈”的典型事例。
“赤壁之战”中,曹操实力最强,孙权次之,刘备最弱。孙、刘都无法单独对抗曹操。为了抵挡最强大的曹操,孙刘必须联合起来。孙权拥有六个郡的地盘和数万军队,而刘备没有地盘,只有不足两万人马。用前面的枪手博弈的例子来做比较,孙权是乙,刘备是丙。
我们已经知道,乙是这个“暂时联盟”中较肯卖力的一方,所以孙权不但“火烧赤壁”打败曹操,更在此后还长期承担了对抗曹操的主要任务。而刘备虽在赤壁之战中也出了力,但此后几年未与曹操打过大仗(也就是没有尽联盟义务)。倒是趁此机会扫荡地方势力,扩充地盘,直至占据两川,将曹操赶出汉中,又派关羽北伐,水淹七军,不但取代了孙权原来的老二地位,甚至有可能击败曹操,成为新的老大。孙权地位跌落到老三,他的策略也随之改变。
于是孙权趁关羽北伐后方空虚之机,与曹操合谋,夺取了荆州,杀死关羽。结果是同盟破裂,刘备兴兵报仇,又被孙权打败。蜀汉从此衰落,东吴也面临了两面作战的不利局面。
如果分析一下孙权的心理,我们可能对他的背信弃义有更多同情。赤壁之战尽管符合他的利益,但到底是他出力挽救了刘备,此后他不但把荆州长期借给刘备,还把妹妹嫁给了这个老头子。他尽了同盟的义务,曾与曹操大战数次,不仅损兵折将(他的大将太史慈、董袭等都在战斗中阵亡),而且他自己也险些在逍遥津送命。可是从收益上说,他与刘备是“牛打江山马坐殿”,所以,孙权感到不平衡是正常的。
可是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孙权却犯了一个大错误,由于嫉妒,他过早和刘备翻脸,致使两败俱伤。这就好比枪手丙突然翻脸向乙开火,坐收渔利的当然是甲。虽然曹操的继任者曹丕没能抓住机会夹攻孙权,一举消灭这两个敌手,但蜀和吴此后已经没有可能打败魏国了。
那么,孙权的最优策略是什么?回想上面的枪手决斗就明白了。既然已经落到丙的地位,就该以丙的策略行事。让刘备去和曹操恶斗,自己扩充势力,养精蓄锐,随机应变。无论两者胜负,自己都能从中渔利。
这种游戏是博弈论中诸多问题中较为典型的一个,其基本前提是每位参赛者都是有理性的,而且都是力图为自身利益考虑。这个问题的一项教益在于,显而易见的策略——每位参赛者都试图除掉较强的对手——并不一定是好策略。
当然,我们无须对枪战博弈进行严格的论证,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枪战博弈可能类似于政治或经济的竞争。按照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斯蒂温·布拉姆斯的看法:枪战博弈的知识可以扩展到多位候选人的政治竞选上,布拉姆斯说道:“看来这些候选人的最佳战略,莫过于在他的部分政治势力范围内追随最强的对手。”
博弈智慧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且另外还有两位自由主义者,那么你就要追随最强的一位。于是所发生的情况将是两位最强的对手就会彼此攻击,而且最弱者就会存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