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打来一个电话,招呼我从读书的杭州返回老家宁波。听口气,不象家里人有事情,反倒是和我有关,只是他不肯明说罢了,一定要我回去再详解。我叹了一口气,爸爸就是喜欢卖关子,有啥神神秘秘的呢?于是我踏上了返家的火车。
因为是周三,火车上没有什么人,空位极多,我独一人霸占了整排座椅。从杭州至宁波火车需得一个半小时,我玩了一会儿手机便觉得无趣之极,就脱了鞋,双腿搁在座位上,手肘撑了茶几,手掌托着腮帮子,看着火车窗外的景物不断地向后倒退。
迷迷糊糊之中,眼前的一幕似乎变幻了另外一番景象,原本游走的建筑,变成了一株株翠绿鲜嫩的竹子,好像活了一般有脚走动,不断离我而去。依稀之间,我仿佛从记忆深处寻得一个片断,这是我小时候,爷爷带着我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这个地方究竟有多远呢?对于那时才三岁的我来说,概念非常模糊,只记得我们先是坐了火车,又转成古旧的大巴车,接下来还得搭乘别人的拖拉机,最后爷爷抱着我走上了一条山间的林荫小道,两侧翠竹缭绕,那春天的绿意鲜浓,仿佛要滴下来似的。其时因天刚刚下了雨,空气之中弥漫着一股山野的天然芬芳,极为宜人。
我缩在爷爷的怀里,昏昏沉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闻到了一股香甜的栀子花香,顿时惊醒过来,原来爷爷停了下来。我扭过头,看到爷爷抱着我来到了一条小溪旁,那边长着一颗高大的栀子树,树下站着一个矮小的老妇人,头发花白,梳了一个妇人的螺髻。她穿着淡雅的蓝色襦裙,令人惊奇的是,在她身后有五根毛绒绒的尾巴蔓延开去,宛如孔雀开屏。
那老妇人向爷爷行了一个万福礼,说道:“何先生,老身恭候多时了。”
“叨扰了,田夫人。”
爷爷保持着他一贯淡淡的口吻。
田夫人与爷爷很熟,对爷爷的口吻一点也不以为杵,她上前来摸摸我的脑袋,慈爱地说道:“二小姐长得真是漂亮,不如做我家的孙媳吧。”
爷爷冷冷地正色道:“这是你的条件吗?田夫人!”
田夫人反笑道:“为了二小姐的性命,我田家的传家宝都要贡献出来。何先生,虽然老身敬你,但是让她做我家的孙媳妇这个条件,也不算过分吧!”
爷爷呆立了片刻,终于叹了一口气说道:“也罢,这算是她的命,今后就与田家联系在一起了。田夫人,勿要辜负小枫。”
田夫人顿时笑颜开怀,说道:“哪里哪里,老身喜爱都来不及呢,怎么会辜负小娃儿呢。箴言,来见见枫妹妹。”
这时从栀子树背后,探出一个小脑袋,正好奇地端详我和爷爷。田夫人招招手,小脑袋便钻出来,却是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打扮得整整齐齐,唯独身后也和田奶奶一般,飘舞着五根火红的尾巴,好似竖了五根鸡毛掸子一般。
爷爷将我放了下来,搁在他身前。我咬着手指头,好奇地盯着这位小男孩,那位小男孩亦是同样瞪大眼睛在打量我。
田夫人拍手说道:“箴言向来怕生,想不到一见二小姐,一点也不显生分,两人果真有缘。箴言,快领着枫妹妹一边玩去。奶奶和爷爷有事情要商量。”
小男孩向我伸出手,说来也奇怪,我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和害怕,就搭上了他的掌心,小男孩便拉着我跑开去。爷爷和田夫人的说话声渐行渐远,所有的景物也渐渐地模糊了……
“对不起,这是我的座位。”
我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说话,蓦然惊醒,原来睡熟了。我抬起头瞧去,面前是一个青年。他约莫二十出头,身量颇高,穿着一身工工整整的黑色西装。相貌倒是挺帅:一头梳得整整齐齐的碎发,露出额头;下面是一对浓眉和凤眼,眼角微微向上翘,有种狡黠的气质,看眼神却非常真诚;他的鼻梁高高的,嘴唇紧抿,有些心事;嘴唇和下巴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据说男人好不好,就看他打理的胡子。
“对不起,这是我的座位。”
青年捏着车票对我重复。
我坐在一张座位上,然后两条腿伸直来又占了两个位子。此刻火车中途停靠,不少乘着上车来,顿时挤满了火车。
“抱歉,抱歉。”
我红着脸,慌慌张张把腿子拿下,套上了鞋子,端端正正坐直。
青年坐在我身边,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掏出一本口袋小说,目不斜视,盯在书本上。咦,很奇怪。一位二十出头的男性青年,正是“知好色则慕少艾”的年纪,身边坐着这样一位出色的美女,照理应该过来搭讪才对。不是吹牛,我对自己的相貌还是蛮有信心的,打从母校镇海女中毕业以来,就不知道遭遇过多少男性的搭讪调戏,老早有了应对经验,反倒是这种见我不理不睬的根本没有遇见过。
我也拿着手机把玩,借助眼角余光偷偷打量他。青年似乎有很重的心事,手中虽然拿着口袋小说,精神却没有放在这里,一直凝神思虑。也好,我乐得清静,也避免施展绝招。
既然不能打盹了,我就索性拿着手机上网玩游戏,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火车车厢里面的喇叭传出通知,原来宁波南站到了。
通知也惊醒了青年,他先是一愣,然后抬起头,脑袋扭向我这边,正要开口。我不待他搭讪,马上施展反异性搭讪绝招——就是伸出左手,故意在他眼前炫耀。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亮晶晶地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
这枚戒指造型非常奇特,乃是五条螺旋形的纹路汇集在一起,每纹路路的末端都镶嵌了一粒小小的红宝石,非常漂亮。
我并没有结婚,但是戒指却一直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听爸爸说,爷爷叫这枚戒指为五熠戒,是他不知从何处搞来,做我护身符之用。小时候五熠戒太大了,一直是在戒指环里串了项链,戴在脖颈上。上大学以后,有一次一直被一个讨厌男纠缠,实在烦了,就把护身符五熠戒取出来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骗他说我已经结婚了。哪知道五熠戒一旦戴上,想尽方法却怎么也取不下,好像和我手指融合在一起了一样。我无可奈何,索性懒得去管,顺手拿来当反异性搭讪绝招,基本上一亮左手,就可以驱走一大半男的,剩下死活不肯走的,就叫二表哥来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