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应受官责者,以银三钱,雇邻人代往。其人得银,欣然愿替。既见官,官喝打三十。方受数杖,痛极,因私出所得银,尽贿行杖者,得稍从轻。其人出谢前人曰:“蒙公赐银救我性命,不然,几乎打杀。”
“译文”
有个应受官府惩罚的人,用三钱银子雇佣了一个邻居代替前往,邻居得到银子,欣然同意前往,等见到官员后,官员吆喝打三十大板,刚挨几下,十分疼痛,于是偷偷拿出来得到的三钱银子,全部贿赂给行刑的人,板子打得才轻些了,邻居挨打后出来对雇他的那个人说:“多亏你那三钱银子,救了我的命,不然几乎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