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输为鹊”这个典故是比喻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即使做得再精巧,也毫无所用。
此典出自《墨子 鲁问》:“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
公输子用竹木做了一只鹊鸟。做成以后,打开开关,鹊鸟展动翅羽,直上九霄,飞了三天,还没落下来。公输子非常得意。
墨子知道后,对公输子说:“您呕心沥血制作这只会飞的木鹊,还没有一个普通匠人做车辖有意义。您看,他们花费很短的时间,使用极少的木料,做成之后插在车轴两端,便可经受五十石的重压。因此说,制作的东西能给人带来好处,才能称为‘巧’;否则,没有实用价值,只能叫‘笨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