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开始设置的地方军事长官。唐代防御史全称为防御守捉使。有都防御使、州防御使两种。州防御使最早见于圣历元年(698),唐王朝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开元二年(714)又授薛讷为陇右防御使。唐玄宗李隆基为平定安禄山的叛乱,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诏令在军事冲要地区置防御使,次年正月以许远为睢阳郡太守兼防御使,随后在河南、河北、河东、关内、山南、剑南等地设置。肃宗宝应元年(762)五月,诏停诸州防御使。但不久,代宗又复置,并一直延续到唐末五代。
都防御使管辖数州,地位低于节度使。唐代后期,随着藩镇势力的扩大,都防御使也有升级为节度、观察使的。
防御使、都防御使本来只负责一州或数州的军事。因常由刺史或观察使兼任,故他们实际上是唐朝后期一个州或一个方镇的军政长官。与防御使同等地位的是团练使,但两官不并置,或名团练,或名防御,视地而异。
宋置诸州防御使,但无职掌、无定员,不驻本州,仅为武臣之寄禄官。辽、金以防御使为防御州长官,主管本州民政,兼掌地方治安。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下诏以州县正官兼防御使事,听宣慰使司节制,统领团结义兵镇压起义。清代,各省驻防军、驻京之健锐营及各陵寝亦设“防御”一职,不称使,为低级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