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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高考

“妈,北京秋天枫叶红了,满山遍野都像一簇簇火在燃烧,特别美;上海呢,黄浦江畔有许多老房子,是租界时代留下的,哦,我们课本里就有这个图片呢,看上去特洋气;广州呢,听说那儿的冬天都不用穿棉袄,有种特别好吃的点心叫叉烧包……”

素琼在给女儿洗头发,远秀有一头又长又浓密的黑发,周末回家,她最喜欢赖着妈妈帮她清洗头发。母女俩一人一张小凳子,坐在院子中间,暖暖地晒着太阳。素琼用漱口杯舀水,一杯一杯地顺着头发浇水,将一头秀发,清洗得如同黑缎一般。

远秀一脸兴奋地说什么枫叶什么黄浦江,当妈的哪能不明白?这孩子,是在憧憬将来到底考到哪个城市的大学啊。虽说只是落凤坡的农家女儿,但远秀成绩好,应试心态稳定,她的班主任雍老师在家长会上多次表扬过远秀是个好苗子,这让素琼满心欢喜、脸颊生光,她怎会不希望女儿将来能有一番作为呢?心里的喜悦和疼爱快要溢出来,素琼却故意和女儿淘气,揉搓着她头发开玩笑:“哪里好呢?那些大城市再好,也是千好万好不如自家狗窝好,是不是?在妈眼里啊,落凤坡最好。”远秀哎呀了一声,撒娇道:“是是是,妈说落凤坡最好,唐之蓝也说落凤坡好,赶明儿她嫁过来,我们正好娘仨凑一台戏,在落凤坡热热闹闹地唱。”素琼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你这个瓜女子,你呀,和人家唐之蓝要好,咋,还想当人贩子,拐人家过来不成?”母女俩都大笑,差点踢翻地上的水盆,阳光金灿灿地折进水里,洗发香波的味道飘了满院。

正当远秀和妈妈说笑得欢时,门外跑来个叫大辣子的新媳妇,抚着跑得闷痛的胸口,一惊一乍喊:“远秀妈,你还在这儿傻笑什么?你家苦根哥在田里晕倒了!还不快去看看?”大辣子这嗓门,敞亮得赛小喇叭,她这一嚷,周围邻居都听到了,婶子嬢嬢们赶紧去拉素琼,给她摘掉围裙,推她出门,又相跟着去帮忙。唯有那一墙之隔的秦端公,托着个收音机,原本在自家院子里美美地晒太阳听戏,得知苦根无故晕倒,他扯起了公鸭嗓,摇头摆尾地捏着喉咙唱将起来:“大闺女要偷吃我的鸡,我给她说个婆家到山西,一辈子不能走娘家,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大闺女你个孬东西……”

志兴跑进院门时,远秀正被秦端公荒腔走板的“王婆骂鸡”唱段气得掉泪花花,看到志兴,如同见救星:“快,快帮我把头发上的泡沫淋一淋,我好去扶爸爸!”志兴先是隔墙狠狠瞪了隔壁那个幸灾乐祸的秦端公一眼,再试试水温,舀水浇淋,说道:“你莫慌,我回来就是跟你说,爸爸没事了,可能早上没吃啥东西就下地,肚里空得慌,才会在地里晕倒。这会儿已经醒转过来,妈陪他休息一会就回来。”远秀这才放下心来,两手抓握头发拧水,委屈道:“这个秦端公,太讨厌了,看不得我家有一点好,心地这么不善,我就想不通为啥还有人敢请他跳端公!”志兴对那秦端公,自然也没有好印象,附和远秀开玩笑:“他呀,成天和恶鬼处多了,我看他身上早就有了恶鬼性格,算了,人哪能和恶鬼一般计较。”

是啊,此刻别说一个心不端人不善的秦端公,就算来上十个秦端公,志兴也无暇和他们计较。他此刻握着远秀头发,嗅着淡淡发香,指尖顺滑如丝,一颗心,不知怎么就突突跳将起来,跳腾得那么厉害,几欲撞得肋骨发疼。

远秀并不知道此刻志兴心中慌乱,清水温温热热地滑过长发,水珠落在地上,溅起小小水洼,远秀眼睛就朝着那小水洼说话:“志兴,现在你在家帮衬着爸干活,要多劝劝他,不要那么劳苦了,该歇着要歇着,该吃饱要吃饱,你看,今天很可能就是低血糖吧,老师不也说过吗,不吃早饭,危害很大,干体力活更容易发晕。”志兴耳朵嗡嗡的,他啥都没听清,“嗯”一声,只为那个“志兴”。现在,他俩单独相处时,她会这样喊他,喊一次,他的心仿佛是被一块绸帕子包起来,向着暖暖的春阳上抛一次,那种失重的微醺感,他之前从未有过,如若远秀多喊两声,恐怕他也要“低血糖”了。

远秀刚用手绢将头发包起来,苦根和素琼,一前一后跨进了院门。苦根没有让任何人扶着,他稳稳当当走得飞快,倒是那新嫁娘大辣子,还跟在后面热心地讲说:“苦根哥,慢一点,你跑这么快干什么?刚刚忽然倒地,可把我家余大海吓死了,他这个怂男人,胆子只有针尖大,竟然没力气跑来告知素琼嫂子,哈哈哈哈,还是苦根哥你厉害啊,这会儿走得咚咚咚有力气,一点都不像刚醒转的人……”被大辣子嘲笑的“怂男人”三步并作两步已经追上他家新媳妇了,上前拉住大辣子的手,礼貌地对素琼说道:“嫂子,既然苦根哥没事,我们就先回去了。”大辣子便和余大海手牵手,两口子欢天喜地地回家了。

这大辣子,虽说是新嫁娘,但当新媳妇时,已经虚岁三十,在农村,绝对算得上“大龄女青年”了。她五官还算周正,又不像蔡包子那样,有先天的身材缺陷,那么为啥个人问题这么难解决呢?问题大概就出在她一张嘴上,她这张嘴巴,除了吃东西和睡觉,每天嘚吧嘚吧,就没个空闲的时候。而且,即使吃东西,大辣子也有本事边吃边说,她就曾一边嗑瓜子一边聊天,瓜子皮嗑得满天飞,两样事一点都没耽误。倒退十年,大辣子的爹妈就想把女儿嫁出去,媒人倒也肯下力,但每次大辣子和人家一见面,兴高采烈地自顾自说天论地,十二个小伙倒有一打都“敬谢不敏”,打了大大的退堂鼓。

大辣子嫁给余大海,也算是天作之合,因为这余大海平时见人老爱犯紧张,一紧张说话就磕磕巴巴的。他长得又瘦又高,站着活像一根竹竿儿,这样的小身板,着实算不得壮劳力,因此家中的地种得马马马虎,日子过得将将就就。再加之他家母亲死得早,只有一个老父亲,两爷子都是闷葫芦儿,余老爷子看着儿子一天天年龄大了,心里急是急,却寻不出一个好主意,去年冬天,想着心里忧急何以排解呢?唯有去村口小卖部买酒喝,不料结冰路滑,摔了一跟头,竟一下子见了马克思。

余大海悲悲戚戚给他老爹办丧事,八百年没见的亲戚都来吊唁,其中一个表姐,带来了夫家一位邻居妹子,那妹子便是大辣子。她是“十处打锣九处都有她”的角色,邻居亲戚家办丧事,她竟然也要来轧这个热闹,但也要感谢她如此好热闹,否则,怎么会和余大海一下子看对眼呢,也不顾人家屋里刚办了白事,风风火火就急着嫁过来,当了落凤坡的新嫁娘。大辣子嫁来之后,仍旧是“哪儿敲锣哪有她”,这不,连报告苦根晕倒这种事,她都要赶头一个。

周日下午早早吃过晚饭,远秀又要回校了,高考在即,大家都冲刺得昏天黑地,难得她还空出心思来,揪住苦根细细叮咛:“爸,以后早上千万要吃了饭再去干活,看您现在都瘦成什么样了啊,您真的太辛苦了,让志兴哥多干点活嘛,他不是从小就说自己有一身牛脾气,也有一身牛力气吗?”家人都被远秀的话逗笑了,志兴脸上一红,将远秀书包背起来,说道:“我送你,走吧远秀。”

两个孩子离开家,素琼给苦根倒了半碗温开水,舀一勺蜂蜜,在水里划开,慢慢搅动,完全融化了才递给苦根。苦根喝了一口,放下来:“给我喝这个干什么?恁浪费了,留给远秀喝吧。”蜂蜜是素琼娘家人送的,这么多年,素琼哥哥心里其实一直有个结,他担心妹妹嫁到落凤坡,没有过上好日子,想妹妹第一次嫁人时,就是他这个当哥的没把好关,害得她多么狼狈辛苦!所以,在给妹妹挑第二次姻缘时,素琼哥哥原本打定主意,不怕花时间,慢慢挑拣,他愿意就这样养着妹妹和远秀,直到寻着合适的男人再嫁。哪晓得落凤坡的五婶跑来说第一个媒,素琼就答应了人家,从此当了苦根的屋里人。哥哥心头牵挂,一年总要差侄儿来落凤坡跑一两次,亲眼看看素琼和远秀过得好不好,这蜂蜜,便是侄儿上次带来的礼物。

素琼劝苦根多喝两口蜂蜜水,绞了一张帕子擦他额角的汗,说道:“苦根,要不咱们还是去医院瞅瞅吧?你看你现在冒虚汗冒得厉害,这还不到五月份,脱下来的褂子,竟有那么多汗。再多喝两口吧,出汗多,多喝点水总是好的。”苦根便皱着眉,小口小口地,听话地将蜂蜜水全都喝下肚去,但他喝的仿佛不是甜丝丝的水,而是苦沉沉的药,喝得眉头都拧到一起,摇摇头道:“不去医院,我好端端的,去医院干什么?出汗多,大概和你们女人家一样,是到那个什么期了。”

苦根说的是“更年期”,他一时忘记这名字,而素琼呢,也有点糊涂,不晓得是不是男女到了五十岁上下,都要来这么一“期”,看到苦根倔强的眼神,又见他瘦是瘦,脸颊倒像刀砍斧削的线条,硬朗得很,便在心中对自己说道:苦根哪有什么病?别自己吓自己了,可能,真是远秀女子说的那样,干农活累着他了,慢慢将息将息就好。

菜地还有些活儿要干,素琼执意不让苦根去干活了,逼着他上床躺一躺,给他盖上被子,她才放心地担起水桶出去。苦根脸朝门望去,他可能真是老了,眼神先不济,素琼挑桶出门,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吱呀一声门响,家里只剩下了苦根一个人。

其实,就算素琼不逼他躺着休息,他怕自己也难从骨头缝里搜出二两力气来。刚刚那半碗蜂蜜水,喝下肚里,竟像是半碗钢针,扎得他苦楚难安,他脑袋晕沉沉地搁在枕上,竟又像搁在了刀尖之上,身体一会儿滚过寒流一会儿滚过烫热。恍惚之中,他仿佛被拽进了一个梦,对,不是他心甘情愿去梦的,而是被一双厚掌推搡着,强迫他堕入梦中,虽然梦中,有他想要见到的人。

凤英离开十来年了,还是当年的样子,脸上光光生生,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这都是他的功劳。他晓得凤英爱干净,每天下地干活前,都会先将凤英打扮齐整,虽然凤英很多时候梳洗了,也只是在床上躺着,望着蚊帐顶发呆,但苦根和凤英都固执地认为:如果打扮得整洁一点,阎王派来的小鬼见了,也会觉得这人阳寿未尽,大手一挥且放她一马,倘若已经邋里邋遢,那便是离走死路不远了。

看到凤英,苦根一点都不怕,心中还回荡着当初对结发妻子的一腔柔情。他走过去,面对面看她,又伸手捏了捏她衣服袖子,说道:“凤英,还没入夏呢,咋穿这么少?”凤英淡淡一笑,随口答道:“在我那儿,这样穿一点都不冷的。”她也学着苦根样,捏住他袖子,但捏住就没松手,眼里依旧是笑笑的:“苦根,你还记得我在哪儿吗?我是在那边的人。”

即使在梦中,苦根也感到心头一痛,几乎坠下泪来,他哽咽着讲:“我知道的,知道你在那边,凤英,你走了这么多年,都没来梦中见过我……”凤英轻轻摇晃他袖子两下:“苦根,莫这么说,我不来梦中见你,并不是不牵挂你……我都看着哩,看到你后面娶的这个媳妇,是个好女人,她待你好,待我们儿子也真心好,我感谢她,晓得你过得好,哪能来打扰呢?”苦根条件反射般问出口:“那你现在就肯来见我一面了?”

凤英没说话,只是凄楚一笑,笑得太苦,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蜿蜒得像条河,将苦根脚下地面打湿了,淹没了……他高声叫着“凤英”,满脸热汗地从梦中挣扎坐起,素琼跑过来,握住苦根一只手,眼睛慢慢蓄满了泪水。

他们两口子没有说话,嫁来十余年了,这是素琼第一次和一个死去的女人吃醋,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反常。

大辣子回到家中,盘腿往床上一坐,拿过一包五香瓜子来,边嗑边眉飞色舞地对余大海说道:“大海,我看那个许苦根不对头。”余大海自从娶了媳妇,打了三十多年光棍的他头一次尝到有老婆的滋味,他将大辣子麻雀般叽叽喳喳说个不休也当成幸福享受,此刻便很陶醉地也从大辣子手中拈过几颗瓜子来嗑,配合大辣子的侦探派头,讨好地问道:“怎么不对头了呢?不就是没吃早饭饿晕了嘛。”大辣子撇着嘴角嘿一声,指尖在余大海脑门一点:“你呀,白生了个聪明相!”余大海听老婆夸自己聪明,顿时高兴得如同获了皇帝嘉奖,两眼都迸出光来。他为人胆小,平时和人交往不多,闲下来便喜欢琢磨书本,特别是关于农技方面的书,看到就挪不动脚。大辣子在这方面真算得上亲亲好老婆,宁愿少吃两袋瓜子,也要让大海买下他想要的书。大辣子夸完自家男人,赶紧又来夸自己:“如果我连他是有病无病都看不出,那真是小学四年级的水平,不说了。”大辣子这样说着,还以手为扇,连连摇摆,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是读到小学五年级才离开学校的,自然有理由看不起四年级。

大辣子问余大海:“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苦根哥,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脸色惨白惨白的,特别是眼睛下面,注意到没有?眼睛下面一片青黑!看着就不对头啊,你连这都看不出来?”余大海挠挠后脑勺,露出一脸傻相:“哎呀,我真没注意到呢,你看,我也一直这么瘦,咋吃都吃不胖,快帮我看看,我脸色好不好?这这……这两个月都没睡好觉,我眼下青黑不青黑?”大辣子啐他一口瓜子皮,附送星星点点唾沫飞溅:“你和他咋一样,你是当了新郎官,能睡好才怪,他是真的一脸病相!”余大海得了老婆这一记“唾沫飞镖”,却像是得了天大赏赐,涎着脸靠过来,倒像个春心荡漾的小媳妇,就差靠在大辣子宽厚的肩膀上了:“就是,媳妇说得是,媳妇永远正确,有了媳妇,我夜里不用睡,也照样精神!”大辣子再多啐他一口,但还是舍不得将腻腻歪歪的余大海大脚踢开去。

其实,看到许苦根不对头的,也不只大辣子一个人火眼金睛,毛瘸五不但看出点端倪,他还在苦根晕倒前两日,和他在大树下坐定,拿烟叶卷了纸烟,哥俩美美地分享了几支烟。毛瘸五和苦根年轻时就要好,这也是为何当年五婶势在必得要将素琼的思想工作做通,让素琼同意嫁到落凤坡的原因之一——她很理解自家男人和许苦根之间这份兄弟情谊,也不愿许苦根这样一个好人,下半辈子衾冷被寒,一个人孤零零拉扯志兴长大,枕畔连个说知心话的都没有。媒婆五婶,既然识人眼毒,一眼相中了刘素琼,当然是费九牛二虎之力也要将那柔弱女子的心说动,月老牵红线了。这些年来,苦根也打心眼感谢着毛瘸五和五婶两口子,嘴上不说,心头那份感激,一直都在的。

毛瘸五小时候闹过“小儿麻痹症”,乡下郎中不知胡乱配了什么药,后来人活下来,倒瘸了一条腿。也许残疾人在看人时眼神更为犀利,他早早就敏锐地发现苦根和之前不太一样了,他干活握锄头时,身形仿佛更僵硬,动作仿佛更用力——就像从肋巴骨里努力寻摸出力气,才能挥锄。

“苦根,你身上要是有哪里不松快,就尽早去看看医生,千万别拖,像你老哥这样,小病拖成残废,后悔都来不及。”别人多瞅瘸腿一眼,毛瘸五心里都会不高兴,但面对苦根时,他毫无顾忌,反而是自己挑起话头,边说还边拍了拍自己那小腿肌肉萎缩的左腿。苦根深深吸吐了几口烟,慢慢地开了口:“五哥,我去医院看过了。”毛瘸五心里滚过一阵不好的预感,他又卷好一支烟,在擦火柴时擦了好几下都没擦燃,全然不察自己手指头抖得厉害,苦根接过火柴棍儿,哧一声帮他擦燃,点了烟头。毛瘸五稳了稳神,问道:“医生咋说?”

苦根眼睛往远处望,他儿子已经长大了,脱得只剩一个汗背心,正在田里干得欢呢,虽然儿子没考上大学让他心生遗憾,但志兴为人忠厚,对父母孝顺,做事不惜力,这样的好儿子,他还苛求那么多干什么呢?毛瘸五以为苦根没听到自己的问话,刚想再问一次,苦根轻轻答了他:“医生么,给开了些药,让我回来吃。”

毛瘸五哦了一声,心想医生都是这样的,上次谷川一个小感冒,送去看医生,不但花了上百元的药钱,还让谷川吊了两天盐水针,把孩子折腾得够呛。这也是五婶坚持的,五婶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将谷川看得比自己命还重,她生孩子前最怕也生下一个小瘸子,孩子落地,一岁多学走路,两只藕节般的小腿别提多有劲了,五婶悬着的心,这才稍稍往肚里收一点点。可孩子但凡有个头疼脑热,她都坚持去看医生,看她能寻到的最好的医生,她是怕啊,怕谷川因为耽误治疗,落入和他爸一样的命运。毛家一直都是五婶当家,为了贴补家用,五婶从没间断媒婆副业,她将赚回的钱,几乎都用在儿子身上了。

后来的后来,毛瘸五很后悔,想着那天如果他再多问苦根几句,说不定苦根就说了,但苦根说了又怎样呢?他是对自己身体情况最清楚的那个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默默吃着医生配给的药,一个字都没对家人说。

该填报志愿了,老师发了表格下来,让同学们周末回去填好,和父母多商量商量。毛谷川倒好,他自来熟地将远秀当亲人,跑来问她:“志愿准备报哪儿?”远秀用食指指头按揉两边太阳穴,做出头痛状:“哎呀,这真是个技术活,我还没想好呢。”毛谷川不肯死心地说:“那,等你想好了,咱们回校时你告诉我一声吧,反正表格要等周一才交的。”远秀心不在焉地嗯一声,她忙着收拾书包,还要赶紧回家,和父母、志兴商量一下呢。

那天照旧是远秀先到家,等远秀进了门,春晓才低声问毛谷川:“毛谷川,你想好报考什么大学了吗?”毛谷川用力甩甩脑袋:“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对历史最感兴趣,读史,不但能知过往兴衰,还能鉴今日得失。”春晓眼神崇拜地望向毛谷川。多年后,春晓不时回望这个遥远的夜晚,稀松平常又意义深刻的夜晚,十八岁的他们,都面临着高考志愿填报。那时的春晓,还是一个没找到自我理想和人生目标的女孩,或者,对她而言,全部理想都放在毛谷川身上,那时她看他,熠熠生辉,后来她看他,依旧宛如在漆黑夜空眺望最闪亮的星。

春晓回家,向简云开讨主意,简云开手里持一把蒲扇,悠悠然然地摇着,听了女儿的话,他微微一笑,这样说道:“春晓,这个,爸爸为你做不了主。要看你自己的心,首先你要想好自己将来想选择走的路,先选定专业,再来选择你想要去的城市。”春晓埋头想了很久,她再度抬头时,眼里有了信念的光芒:“爸爸,我想去学农业科技知识,今后,我想让落凤坡的果树,能结出又香又甜的大果子!”至于想去的城市,春晓很晚才睡,在床上辗转反侧,却一直没想好,到底去哪儿呢?他,到底会填哪个城市的大学呢?

远秀跨进家门时,已经觉得几分奇怪了,因为平时的周六晚餐,是一家人约定俗成的“盛宴”。一家人围坐着吃一顿好饭菜,各自聊聊一周以来有趣的事,当然,大家多是听远秀聊,之前她和志兴都是“学生”,但父母和志兴心甘情愿当她是众星捧的那个“小月亮”,远秀说的话,同学之间发生的小趣事,他们都认真地竖耳聆听,当成不得了的大新闻。

今天太奇怪了,屋子黑黢黢的,远秀差点被门槛绊一跤,她下意识地先喊了声“志兴”,屋里传来妈妈沙沙的嗓音:“远秀回来啦?你哥他去医院了,你先过来坐。”

远秀耳根一红,第一反应是担心妈妈听出她话中的破绽,没有喊“哥”而是喊“志兴”,可当她摸到墙上的灯绳,点亮电灯时,她看着妈妈凌乱的头发,红肿的眼皮,冷清清的堂屋,失声问道:“妈,哥到底怎么了?他生病了吗?他怎么会去医院?”

“远秀,来,坐在妈旁边。”素琼拉着远秀的手,眼睛不看远秀,只盯着虚空中的一点,仿佛那儿有一只会发光的飞蛾,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她语气平板,但声音嘶哑,远秀不知道,在等她回来的时间,妈妈已经哭了多久,才让嗓子变成这个样子。

“远秀,你不要急,莫慌,不是你哥,是你爸爸。”素琼觉得说出口的每个字,都是烧红的钉子,烫得她喉咙发痛,但她不得不说,她明知道,接下来还会对远秀说出更残酷的话,她多么想时间就停滞在这刻之前啊,哪怕是突然发生地震,或者泥石流,只要来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灾难,阻止她以母亲的身份,对远秀说出这样残忍的话,她都心甘情愿在灾难中殒命。可惜,人的命运哪里就由得自己做主了?既然必须要活着,必须要直面这样的苦难,她哪里能够逃避半分?

从得知苦根病情的那一天,素琼一直在哭,现在,已经是第四天了吧,如果眼泪流成河,就能清洗他身上的病痛,她刘素琼就算哭瞎一双眼,也愿意为他积一条泪河!但是不可以,她哭她的,他病他的,而且病势如此滞重,她恨自己,为何提前没有察觉一丝一毫,为何苦根要抢着走在她前面,为何眼看儿女长大要过轻松逍遥日子了,他却要离她而去呢?

她最悔的,就是身边人日日夜夜忍耐这噬骨钻心之痛时,她丁点都未能为他分忧啊。

当时苦根再次晕厥,而且咳吐出血,素琼再不敢耽搁,与志兴一道,赶紧将苦根送到县医院,医生过来一看,叫起来:“你这个病人,咋这么不听话呢?上次就和你说了,让你和家人商量,你这种情况,住院治疗更好一些,你却只开一点药就回去,让你复诊也不来,现在出事了吧?”那时,素琼脑袋还糊涂着,她一下子没能摸清状况,竟还天真地抓住医生的手,声泪俱下地哀求医生:“大夫,求求你救救他,他还没满五十岁啊,他不该死,他受了那么多苦,你一定能救他的对不对,他并不是得了绝症对吧?”

志兴拉抱住已迷失理智的后妈,在素琼耳边轻轻说:“妈,我过去问问医生的情况,你先去病房陪陪爸。”过了一会儿,志兴面如土色地回来,素琼坐在病床边,仰望他的脸:“志兴,医生怎么说?你爸只是小病吧,很快就能出院吧?”志兴艰难地摇了摇头。他击碎了妈妈所有希望,其实,从医生刚刚怪怨苦根“不听话”时,她已模糊猜到了,如果不是身患绝症,苦根怎么会瞒住家里所有人?他将所有的苦,都咽进肚子,一个人承担了。

素琼连连哭了好几天,她和志兴没想好怎么对远秀说,他们竟一直浑浑噩噩地拖着,到了周六下午,还是志兴提醒她,先回落凤坡,远秀要回来,她这才如同一个提线木偶,面色惨白地回到家,准备告诉远秀一句话,一句女儿听了,可能会恨足当妈的一辈子的,残忍无比的话。

素琼艰难地抬起视线,去找女儿清澈如水的眼睛,远秀的眼睛多明亮多纯净啊。她那么忧心忡忡地望着妈,心里瞬间滚过了一万种不好的预感,爸爸病了,难道,爸爸的低血糖那么严重吗?哦,爸爸为了这个家,实在是太操劳了,我能为爸爸做点什么呢?爸爸啊,请您快快好起来吧!

素琼的视线,已经爬升到远秀的眸子中,母女俩眼神对牢,她的声音像是在沸腾的黑血中滚过几遍,带着几丝疼,一针又一针,刺痛着远秀耳膜:“远秀,大学,你就不要上了吧。”

怔忪之间,远秀没有听懂,她呆呆地望着母亲,没有任何反应,过了几秒,才微微侧头,将右耳递向母亲方向,脸上浮现出梦游般的神情:“妈,您说什么?我没听清。”素琼疲惫的眼眶,哪里承得住失重的泪,此刻,泪水成串,从她脸颊烫烫地滑落。她咬着牙,因为用力,手指足尖都在跟着发颤,她闭了闭眼,狠心再次说道:“孩子,别上大学了。”

“为什么?”远秀腾地从板凳上挣起,撞翻了凳子,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面说出这种可怕命令的,是自己亲生母亲吗?难道,是自己走错了房子?还是自己妈妈被人偷换了身体,这不是妈妈而是陌生、坏心肠的妖魔?

素琼紧紧握住远秀的手,不让女儿逃脱,也不让她躲藏,既然命运注定要让他们一家人遭逢苦难,远秀身在其中,无法逃避。素琼硬起心肠:“孩子,你爸爸得的是……癌,家里要给爸爸治病,没钱送你上大学了,你……可怨妈妈?”

远秀如被雷电劈中,什么,爸爸竟然患了……癌病?这不是真的吧?爸爸平时那么健壮,干活时一个顶俩,他怎么会得绝症?一定是弄错了,对,有时医生也犯糊涂的,这次肯定也是医生不小心弄错了,爸爸不会有事,是妈妈故意开玩笑吓唬自己的……

但远秀一看到妈妈面色死灰的脸,她所有侥幸的期盼,全都如纸张落水,瞬间泡软,不堪一击。

“妈,难道我没有别的路了吗?”远秀喊出这句话时,感到喉咙一阵腥甜,她并不知道,自己已挣破了喉咙的毛细血管,这句话,是她的血泪之泣。但妈妈何其狠心啊,平时视她为掌上明珠的妈妈,竟然轻轻点头,她还要远秀认命,远秀怎么肯认命呢?她悲痛至极,短促号哭一声,甩开妈妈的手,夺门而出。

素琼双手捂住脸,更多的泪,从她眼中跌落,她该怎么告诉远秀呢,十多年前,她刘素琼差点被前夫活活打死,咬碎银牙艰难离了婚,住在哥哥家,她深知寄人篱下不是长久之计,但要让她再嫁一个像前夫那样的男人,她宁愿喝农药去死!但她死了,远秀怎么办?一个不足七岁的小丫头,让她在世上怎么活着?与其说当年她是为自己找个男人,不如说她想为远秀寻个心地良善的后父。她刘素琼真是幸运啊,竟然会遇到许苦根这样的好人,她还记得,新婚之夜,许苦根拉着她的手,唤她妹儿,说妹儿啊,我今后照顾你,可能不像照顾志兴妈那么体贴仔细,但我发誓,心里一定会有你和远秀的,今后,你们和志兴一样,一直在我这里。苦根说着,将她的手拉至自己胸口,让她手掌覆在那颗突突跳动的心房上,感受着他的真心与诚意。

多少年了,刘素琼只要想起新婚夜里那一幕,心中都会滚涌出热烫的暖流,苦根没有食言,这些年,他对远秀有多好,素琼一一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如今,他生了病,遭了难,但凡素琼有点良心,都该将他放在第一位考量啊。可惜,要救苦根,就得舍弃女儿的梦想,这又让素琼心如刀割,疼得她按住胸口,踉踉跄跄地追出去。她要告诉远秀啊,告诉她,她的妈妈曾经多么自私,妈妈当日嫁到落凤坡,念想的是苦根心善,即使将来自己有什么变故,苦根也不会不管远秀,这样自私的妈妈,终究是得了报应啊!

素琼没追几步,事实上,远秀只跑到院门外,便停了下来,她蹲在地上,脑袋埋进胳臂里,无声痛哭。

素琼站在远秀面前,她不敢伸手去拉女儿,却是远秀抬起头,仰着一张皱巴巴的泪脸,哽咽道:“妈,带我去看爸爸好吗?我们现在就去医院好吗?”素琼扶起远秀,帮她擦拭脸上泪痕,点点头:“你不哭,我们就去。”素琼知道,善良的女儿,已经在瞬间做出了决定,哪怕这决定令她承受剜心之痛,她也无怨无悔。

跳将起来的,却是志兴,他在病房外抓紧了远秀肩膀,逼问她:“你是开玩笑吧?你现在告诉我,不想参加高考了,你就这么一点出息吗明远秀?”远秀没有流泪,她真乖,是妈妈的乖女儿,答应妈妈不会哭,她能忍受这一切,忍受志兴的责难,忍受全世界的不理解,只要爸爸能好起来,她愿意做更多事。所以,面对志兴此刻的暴怒和问责,远秀表现得很冷静,她也太冷静了一些,视线像蝴蝶的翅膀,轻轻拂在志兴脸上:“是真的,我没开玩笑,高考,我放弃了。”

志兴握紧拳头,猛然一击,重重捶在远秀身旁的白墙上,粉尘簌簌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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