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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这段时间,贝特曼·亨特一直没有睡好。从塔希提岛[33]坐船到旧金山需要两个星期。在这期间,他反复考虑究竟该不该告诉伊莎贝尔·朗斯塔夫他所知道的一切。从旧金山乘火车到芝加哥又需要三天。在这期间,他反复推敲讲述时需用的词句,可谓字斟句酌。然而,就在快要到达芝加哥时(还有几个小时路程),他突然感到忐忑不安。他向来以一个道德高尚者自居。然而,关于这件事情,他至今不敢确定自己是否已经付出了最大努力。而且,他是最大的获利者。就像一个慈善家,本来打算无偿为穷人建造住房,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大赚了一笔。一想到将面包撒在水面[34]居然获得了一成的收益,心中就不免沾沾自喜;一想到可能会影响自己引以为傲的好名声,心中顿时五味杂陈、心烦意乱。尽管他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却又不敢面对伊莎贝尔·朗斯塔夫那双灰色的大眼睛——目光冰冷、深邃、睿智。伊莎贝尔对人要求严苛。如果某人的言行不符合她的心意,她就会报以沉默和冷眼。事实上,这比挨打受骂更让贝特曼感到难以忍受。而且,她一旦作了决定,则为最后的宣判,绝不会有丝毫改变。贝特曼非常喜欢伊莎贝尔。他不仅喜欢她的美貌——身材苗条挺拔,气质高贵典雅,而且还喜欢她的性格。在他看来,伊莎贝尔为人正直,爱憎分明、无所畏惧,汇集了美国女性的优点,近乎完美。之所以如此,主要得益于她的生活环境。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城市中,唯有芝加哥才能造就她这种优秀的女性。一想到这件事情可能会严重伤害她的自尊心,他就痛苦万分。对了,还有那个爱德华·巴纳德。一想到他,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火车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缓缓驶入了芝加哥市。看到排排房屋、条条街道,他非常激动,心脏跳得咚咚直响,脑海里浮现出斯泰德大街和沃巴什大道那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的景象。终于到家了。他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很开心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在他看来,旧金山比较闭塞,纽约正在衰败,而芝加哥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潜力巨大,注定会成为美国的未来之星,甚至有可能成为首都。

“但愿在我的有生之年能看到,芝加哥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自言自语道。

父亲老亨特先生已在车站出口等候多时。父子俩长得很像,身材修长,仪表堂堂,嘴唇纤薄,不苟言笑。两人握了握手,上了汽车。亨特先生发现儿子眼睛一直在向车外看,目光中满是喜悦和得意。

“回家高兴吧,儿子?”他问道。

“嗯嗯,非常高兴。”贝特曼两眼凝视着窗外。

“儿子,那个南太平洋小岛怎么样?”亨特先生笑了笑,“至少车没有我们这里多。”

“爸,和芝加哥没法比,差得太多了。”

“爱德华没回来?”

“嗯。”

“他好吗?”

“爸,我现在不想说他。”贝特曼脸拉得老长。

“好的,儿子,我们不说他。听说你要回来,你妈妈开心极了。”

父子俩穿过拥挤的卢普区,沿着湖边一直开车到家。贝特曼家的房子十分气派,是亨特先生前几年亲手建造的,式样完全仿照法国南部卢瓦尔河畔的一座城堡。贝特曼到自己房间后就立马打了个电话。一听到对方的声音,他激动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知道是我?”

“距离上次通话没有太久,而且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你何时有空,我们见一面?”

“如果你今晚没有重要的事情要办,晚餐就来我家吃吧。”

“对我来说,再没有比见到你更重要的事情了。”

“你肯定有很多话要对我说吧?”伊莎贝尔似乎有所预感。

“是的。”他回答道。

“那今晚讲给我听。晚上见。”伊莎贝尔挂断了电话。

伊莎贝尔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便事关重大,与自己休戚相关,她也会耐心等待,绝不会立马就问个水落石出。这一点令贝特曼非常敬佩。

晚餐是和伊莎贝尔的父母一起吃的。伊莎贝尔温文尔雅,侃侃而谈。贝特曼看着她,突然产生了这样一种幻觉,一位马上就要走上断头台的女侯爵,明知来日已经不多,仍然谈笑风生。她五官精致,金发浓密,面孔姣美,气质高贵……这一切无不令人联想到女侯爵。毫无疑问,她的血管里流淌着全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35]。当然,这一点并非人人皆知。整座房子完全仿照威尼斯大运河上的一座宫殿而建。房间装潢是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由一位英国大师完成。据说,这位大师的灵感就来自伊莎贝尔。房子的富丽堂皇与她的高贵优雅相得益彰。路易十五的风流多情与她的妩媚多姿相辅相成。当然,她的纤弱柔美也为房子及装潢增光添彩。伊莎贝尔饱读诗书,知识丰富,即便是闲谈,内容也不空泛、轻浮。比如,今天晚上她聊的内容有她和母亲下午去听的社交音乐会、一位英国诗人的讲演、当下的政治形势以及她父亲最近花五万美元从纽约购买的一幅欧洲艺术大师的成名作。听她说话,贝特曼感到轻松愉快,十分享受。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回到了文人雅士中间。他原本烦乱、嘈杂的心绪终于平静了下来。

“啊,还是我们芝加哥好!”贝特曼自言自语道。

晚餐结束了。他们走出餐厅。伊莎贝尔告诉母亲说:“我带贝特曼去我房间。我要和他单独谈一谈。”

“好的,亲爱的。”朗斯塔夫夫人表示同意,“我和你父亲在杜巴里伯爵夫人厅[36]。谈完后,你们就去那里找我们。”

贝特曼跟随伊莎贝尔上了楼,进入一个房间。这里藏有他许多美好的回忆。虽然已经非常熟悉,但他每次进来都会像第一次那样赞叹不已,并情不自禁地叫出声来。伊莎贝尔笑了笑,四处打量了一番。

“这房间布置得还算可以吧。”她说道,“至少处处都合规矩。就连烟灰缸也是那个时期的。”

“这正是你的与众不同之处。无论做什么,总是尽善尽美。”

壁炉炉火烧得正旺。他们走到壁炉前坐下来。伊莎贝尔瞪着一双灰色的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他。“好了。我们开始吧。”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爱德华会回来吗?”

“不会的。”

沉默良久,贝特曼才又开口。有些话对伊莎贝尔敏感的耳朵来说无疑是一种冒犯,他实在是难以启齿。为了公平地对待她,同时也为了公平地对待自己,他必须把听到的和看到的全都告诉她。

这件事说来话长。贝特曼和巴纳德读大学时,参加了一次为庆祝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茶会。事实上,这两个长腿高个子男孩在伊莎贝尔还是个小姑娘时就认识她了。后来,伊莎贝尔去欧洲上了两年学。直到她完成学业回国,他们才重新获得了和这个迷人女孩接触的机会。他们又惊又喜,同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伊莎贝尔。然而,贝特曼很快就发觉,她的心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尽管非常痛苦,因为珍惜与爱德华的友谊,认为只有爱德华配得上伊莎贝尔,他将这份感情深深埋藏在心底深处,主动退了出来,甘愿充当伊莎贝尔的男闺蜜。六个月后,爱德华和伊莎贝尔订婚了。由于年纪太轻,爱德华还在上学,伊莎贝尔的父亲建议他们至少要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结婚。也就是说,至少再等上一年。贝特曼记得非常清楚,在爱德华和伊莎贝尔即将举行婚礼的那年冬天,无论这对年轻的恋人出席舞会、戏剧欣赏会还是其他热闹场合,他这个可爱的“第三者”总是如影随形。他对伊莎贝尔的爱并没因为她即将成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减少。她的微笑,她的语言,她的心思,她的自信,她的美丽……无不让他感到快乐。他一点儿也不嫉妒他们的幸福,反而发自内心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银行倒闭,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中,告诉妻子自己已经一贫如洗。吃过晚餐,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了。

一周后,爱德华·巴纳德来找伊莎贝尔。他脸色苍白,疲惫不堪,请求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伊莎贝尔泪如雨下,手臂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亲爱的,你这分明是在为难我。”他劝说她道。

“我不会放你走的。我爱你!”

“我现在不名一文,而且前途渺茫。我不想拖累你,让你跟我过苦日子。再说,你父亲也不会同意你嫁给一个穷小子的。”

“我不介意。我爱你。”

爱德华把自己今后的打算告诉了伊莎贝尔。他说,他必须马上出去赚钱。乔治·布劳恩施密特,他们家的一位世交,在南太平洋地区经商,在那里的几个岛屿上设有办事处。他建议爱德华先去塔希提岛工作上一两年,跟着他的公司中最好的经理人学做贸易,然后再回芝加哥发展。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你这个傻瓜,为什么不早说?你是故意折磨我吧?”伊莎贝尔一听,顿时笑容满面。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是等着我?”听伊莎贝尔这么说,他禁不住喜形于色,眼睛闪闪发光。

“难道你不值得我等吗?”伊莎贝尔笑着说道。

“嗯,这事可不能开玩笑。请你认真考虑考虑。很可能要等我两年呢。”

“我是认真的。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嫁给你。”

乔治·布劳恩施密特行事果断,不喜欢拖泥带水。他告诉爱德华,如果他愿意接受这份工作,就必须一周内从旧金山乘船前往。临行前的最后一个夜晚,爱德华是陪伊莎贝尔度过的。晚餐后,朗斯塔夫先生说要和爱德华单独谈谈。他们来到吸烟室。在这之前,朗斯塔夫先生已经明确表示,他同意爱德华的计划以及女儿的决定。爱德华实在猜不出他们之间还会有什么话题可谈。看到男主人神情尴尬,说话支支吾吾,他更加困惑不解。朗斯塔夫先生先和爱德华谈了一些琐事。突然,他皱了皱眉头,问爱德华:

“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吗?”

爱德华迟疑了一下。他本可拒绝承认,由于天性诚实,回答说:

“是的,听说过。不过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印象不深。”

“在芝加哥,没有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的人很少。”朗斯塔夫先生忿忿地说道,“就算真的有,想找个人问一问,也不会费很大力气。他是我夫人的亲弟弟。你知道吗?”

“是的,我知道。”

“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他联系了。他一出狱,就跑到国外去了。当然,少了他,我们的国家应该会感到高兴。据说,他现在人就在塔希提岛。希望你对他敬而远之。离他越远越好。万一探听到他的消息,尽快告诉我们。我和我夫人将不胜感激。”

“好的,我记住了。”

“我就说这么多。走,我们去见夫人和伊莎贝尔。”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这样的成员,如果邻居不提起,家人绝对不会提起他。如果他去世得早,而且运气足够好,随着一两代新人的出生和成长,他的怪异行为可能会被赋予传奇色彩。倘若他还活着,其怪异行为又不能简单用一句“自作自受”来搪塞——如果他只是贪杯或者感情不专一,这样说倒还可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朗斯塔夫一家就是这样对待阿诺德·杰克逊的。他们从未提起过他,甚至连他住过的地方都绕着走。然而,由于不忍心看着阿诺德的妻子和孩子因为他犯错而受苦,他们一直在接济他,但前提条件是他必须离开美国,搬到欧洲居住。他们虽然一直在努力消除公众对于阿诺德·杰克逊的坏印象,但心里非常清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阿诺德·杰克逊的丑闻就像刚刚爆出来一样,依然记忆犹新。阿诺德·杰克逊绝对是个败家子。他曾经是一个身价不菲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还是一位备受尊敬的慈善家。他不仅出身高贵(他的血管里流淌着全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而且为人正直。这样的人竟然犯欺诈罪被捕入狱。审判结果表明,他蓄谋已久,绝非一时糊涂。也就是说,阿诺德·杰克逊阴险狡诈,是个无耻之徒。最后,他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太便宜他了。

当晚,这对小恋人山盟海誓,难舍难分。伊莎贝尔泪眼盈盈,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她坚信爱德华对自己痴心一片,这一点让她感到莫大的慰藉。一方面,因为从此与爱德华天各一方而伤心不已,另一方面,又因为爱德华真心爱她而备感幸福,这种感觉实在是奇怪。

这已经是两年前的往事了。

从那时起,每班邮件都有爱德华写给伊莎贝尔的来信。邮件每月只发一班,所以总共二十四封。他的来信和所有恋人间的情书完全一样,热情似火、柔情似水,狂热缠绵,甜蜜动人。起初,爱德华的来信思乡情浓,非常渴望回到伊莎贝尔身边。伊莎贝尔回信劝他务必坚持。她担心他错失良机,无功而返。她不希望自己的爱人做事没有毅力,还引用了如下诗句给他:

如果我不爱荣誉,

就不会真心爱你。[37]

过了不长时间,爱德华就在那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角落安定了下来,并且工作热情非常高涨。看到爱德华这个样子,伊莎贝尔非常开心。最短工作期限马上就要到了。换言之,爱德华在塔希提岛工作到年底,就可以回来了。伊莎贝尔自以为非常了解他,等最短工作期限一到,他一定会飞奔回来。所以,她打算用尽浑身解数,劝他继续留在那里。她认为,继续留在那里,能够更好地学习经商之道。再说,既然他们可以为此等待一年,多等一年又有何妨?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贝特曼(贝特曼是伊莎贝尔的好朋友。与爱德华分别后,要是没有他的陪伴,伊莎贝尔绝对挺不下来)。两人一致认为,爱德华的前途最重要。随着年底渐渐临近,爱德华并没有提出要回来。伊莎贝尔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他能吃苦,有毅力,对吗?”她赞叹道。

“完全正确。”

“从他的来信不难看出,他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地方,但他还是咬牙坚持下来了。因为……”

她脸上泛起了红晕。

贝特曼笑了笑,郑重地说道:“因为他爱你。”

“他太优秀了。我根本配不上他。”

“你也很优秀,伊莎贝尔,你非常优秀。”

第二年过去了。一如既往,爱德华每个月都写信给伊莎贝尔。奇怪的是,他闭口不谈何时回来。一次也没有提起过。给人的感觉是,他在塔希提岛过得很好,打算长期住下去,不回来了。她感觉有点儿不对劲。于是,她把他所有的来信都拿出来,从头到尾反复阅读,仔细品味。她发现,和早期的来信相比,后期的来信虽然也一样充满柔情蜜意,令人感动,但语气已经稍稍不同。女性的直觉让她对信中一些貌似幽默的东西感到疑惑不解。与其说是幽默,倒不如说是轻佻、浮躁。她甚至不敢确定,现在给她写信的爱德华是不是她愿意托付终身的那个人。一天下午,也就是从塔希提岛寄来的邮件到达的第二个下午,她和贝特曼开车走在路上。

“爱德华什么时候回来?”他问她。

“不知道,他没告诉我。我还以为他和你说了呢。”

“我一无所知。”

“你应该知道爱德华是个什么人。”她笑了笑,“他一点儿时间观念也没有。你下次给他写信时,不妨问问他,是不是不想回来了。”

贝特曼非常清楚,虽然她嘴上说满不在乎,但内心迫切希望他尽快回来。他笑了笑,回答说:“好,我会写信问他的。真的猜不出这个家伙天天都在忙些什么。”

过了几天,他们又见面了。伊莎贝尔注意到贝特曼心事重重。自从爱德华走后,他们俩经常见面。两个人都很想念爱德华。无论谁开始谈他,另一个一定非常乐意倾听。因此,贝特曼的任何一个表情意味着什么,伊莎贝尔都了如指掌,即便他矢口否认也没用。在伊莎贝尔面前,他真的无计可施。敏锐的直觉告诉她,贝特曼之所以忧心忡忡,一定和爱德华有关。如果贝特曼不明确告诉她,她一定不会罢休。

“我听别人说,”贝特曼坦白道,“爱德华已经不在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的公司上班了。昨天,我向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本人确认了一下,的确如此。”

“你说什么?”

“爱德华离开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的公司已经快一年了。”

“真是不可思议!他怎么从来没说过呢?”

贝特曼犹豫了一会儿。事已至此,他决定和盘托出。

“他被解雇了。”

“天呐,为什么?”

“他是被警告多次后遭解雇的。据说是因为他懒惰、没有上进心。”

“爱德华?”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看到伊莎贝尔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贝特曼禁不住握住了她的手。

“噢,亲爱的,别哭,别哭。”他恳求她道,“看到你哭,我心里很难受。”

她心乱如麻,根本顾不上把手抽回来。

贝特曼安慰她道:“这太令人难以接受了。爱德华绝对不可能变成这个样子。一定是我弄错了!”

伊莎贝尔没有说话。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吞吞吐吐地说道:“爱德华最近的来信有些不对劲,你没发现?”然后,她把头扭向一边,眼泪又流了出来。

贝特曼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确实有点儿不对劲。”他承认道,“我最敬佩他勤奋上进,有责任感。现在似乎全变了。我们都认为非常重要的事情,在他看来,怎么说呢,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你不是写信问他了吗?也许他在回信中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了。”伊莎贝尔心中越发不安起来。

他俩又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了,但他仍然没提回来的事情。也许他写信时尚未收到贝特曼直截了当的问询,下次写信时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下一班邮件终于到了。贝特曼接到信件,就立刻拿来给伊莎贝尔看。根本用不着看信,一看贝特曼的表情,她就知道情况不妙。尽管如此,她还是从头到尾、仔仔细细把爱德华的来信读了一遍。读完后,她嘴巴紧闭,又读了一遍。

“他这封信写得好奇怪啊!”她说道,“我没看懂。”

“假、大、空。”他的脸涨得通红。

“我也这样认为。感觉一点儿也不像爱德华写的。他一定不是有意这样写的。”

“他一句也没提回来的事。”

“如果我不坚信他对我的爱,我会……我真的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才好。”

贝特曼提出了一个方案。事实上,这个方案在他来见伊莎贝尔之前就已经在他脑海中形成了。他父亲开的公司主要生产内燃机和汽车。他是公司股东。公司计划要在火奴鲁鲁、悉尼、惠灵顿等地设立经销处,打算事先派遣一名经理先去这几个地方考察考察。塔希提岛恰恰是必经之地。贝特曼准备亲自走一趟,途经塔希提岛时和爱德华见个面。

“这是唯一的办法。这件事很蹊跷。我认为,必须见到他本人才能弄清楚。”

“哦,贝特曼,你太好了!太善良了!”她赞叹道。

“对我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让你幸福快乐更重要的事情了。”

她两眼望着他,把手伸给了他。

“你太了不起了,贝特曼。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你这样的人!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我不要你感谢,只请求你允许我帮你做点儿事。”

她垂下眼睑,脸颊泛起红晕。她一直把他当作好朋友看待,竟然忽视了他有多帅。贝特曼和爱德华一样高大健壮,一样身材匀称。唯一的不同是,爱德华肤色红润,而贝特曼肤色黝黑,脸色有些苍白。当然,她知道贝特曼默默地爱着她。她很感动,心中开始泛起涟漪。

现在,贝特曼·亨特正在从塔希提岛回芝加哥的路上。

需要处理的公务比他预想的要多很多,因此他在国外多待了几天。当然,这也留给他更多的时间来思考他的两个好朋友之间出现的问题。他的结论是,问题的焦点是爱德华不想回家。阻拦爱德华回家的障碍并不大,十有八九是其自尊心在作祟。不实现自己的承诺,也就是说,不混出个名堂来,他感觉无颜回来迎娶未婚妻。对此必须晓之以理。告诉他,因为他不回家,伊莎贝尔非常不开心。爱德华必须和他一起回芝加哥,并且马上和她结婚。他可以为他在亨特公司谋个职位。虽然心里隐隐作痛,但一想到能够为这个世界上他最好的两个朋友的快乐幸福而作出牺牲,他不禁有些自豪。他决定一辈子不结婚。等爱德华和伊莎贝拉有了孩子,他就当孩子的教父。等他们夫妇两人去世以后,他便会告诉他们的女儿,在很久以前,他曾经如何喜欢她的母亲。想到这一幕,贝特曼的眼睛湿润了。

贝特曼想给他一个惊喜,事先没有给爱德华打电报,说他要来塔希提岛。一踏上塔希提岛,他遇到一个年轻人,他自称是芙蓉酒店店主的儿子,便跟随他来到了这家酒店。一想到爱德华见到他——一个最最意想不到的客人——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时吃惊的样子,他禁不住偷偷笑了起来。

在去芙蓉酒店的路上,他问店主的儿子:“我到哪里去找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店主的儿子回答说,“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

“美国人,个子高高的,浅棕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里两年多了。”

“我知道你说的人是谁了。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回答道。

他吃了一惊。这里的人似乎都认识阿诺德·杰克逊。他人躲到这里来,竟然还在使用被判刑时的名字。这个名字臭名昭著,极不光彩。更让贝特曼难以理解的是,阿诺德·杰克逊只有朗斯塔夫太太这一个妹妹,没有姐姐,也没有兄弟,哪里来的侄子呢?店主的儿子英语很流利,但明显带有当地口音。贝特曼瞥了他一眼,发现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土著,顿时言谈举止高傲起来。一到酒店,安排好房间,贝特曼立马找人带他去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的公司。公司就坐落在岸边,面对潟湖。他已经在海上漂泊了八天,现在脚踏坚实的土地非常开心。他沐浴着明媚的阳光,沿着大路来到他要找的地方。贝特曼递上名片,说明来意,然后被人带着穿过一个仓库(既放原料,也存成品),最后来到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个秃顶男人,又矮又胖,还戴着眼镜。

“我找爱德华·巴纳德先生。他在你们这里工作过。请问,他现在去哪里了?”贝特曼开口道。

“是的,他在这里干过。可我不知道他现在去哪里了。”

“是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推荐他来这里的。我和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是老熟人。”

矮胖男人上下打量着贝特曼,眼神狡黠、阴晦。他冲着仓库里一个正在干活的小伙子大声问了一句:

“嘿,亨利,巴纳德去哪里了?”

“大概在卡梅伦(商店)吧。”只闻其声,未见其人。

矮胖男人点了点头,说道:“出门向左拐。步行大约三分钟就是。”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听到他离开了贵公司,我感到十分震惊。”

矮胖男人眯着眼睛,死死盯着贝特曼。贝特曼感到很不自在,脸都红了。

“我们公司与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在一些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矮胖男人回答说。

贝特曼非常不喜欢这个家伙。他不卑不亢,站起身来,说了句“打扰了”就离开了。他有一种感觉,这个矮胖男人一定知道很多关于贝特曼的事,只是不想告诉他罢了。他朝着那人指示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找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家小商铺。这么短的一段路,同样的商铺就有四五家。进了店门,他一眼就看到了爱德华。他身穿衬衣,挽着袖子,正在为顾客量裁一块棉布料。看到他从事的工作竟如此卑微,贝特曼非常惊讶。这时,爱德华正好抬起头。看到贝特曼,他又惊又喜,大声喊叫道:

“贝特曼,你怎么来了?!”

爱德华把手臂伸过柜台,紧紧握住了贝特曼的手。他的神态举止坦然自若,绝对是真情流露。贝特曼感到非常尴尬。

“请稍等。等我把这块布料搞好。”爱德华说道。

他拿起剪刀,裁布、折叠、打包,递给一位黑人顾客。

“请到收银台结账。”

然后,他转过身子,满脸笑容,眼神明亮。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老伙计,见到你,我太高兴了。别老站着,坐下说话。”

“我们还是去我住的酒店说吧。你能否请个假?”

“当然能啦。塔希提岛可不像芝加哥,没有那么多破规矩。”他向对面柜台的一个中国人喊了一句,“阿林,如果老板来了,你就告诉他,我的一个朋友从美国来看我。我出去请他喝一杯。”

“知道了。”那个叫阿林的中国人咧嘴笑了笑。

爱德华穿上外套,戴上帽子,跟着贝特曼出了商店。贝特曼试图用幽默的方式开始他们的谈话。

“在这个地方卖三尺半破棉布给一个脏兮兮的黑人,你竟然会干这工作,我可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笑着说道。

“布劳恩施密特把我解雇了。不过,这工作也不错。干什么都一样。”

爱德华的这种说法让贝特曼非常吃惊,但他没有继续追问。

“我猜,干这工作肯定赚不了大钱。”

“这一点我承认。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挣的钱够我吃住就行了。”

“你和两年前大不一样了。”

“人越老越聪明嘛。”他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身穿白色的帆布服(不仅破旧,而且脏兮兮的),头戴当地人编织的大草帽,举止随意但不轻浮。他皮肤黝黑光亮,比以前消瘦了好多,但相貌更加帅气,脚步更加轻快。令贝特曼感到惶惑不解的是他毫无缘故的无忧无虑和兴高采烈。究竟是什么使得他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呢?

“天知道,这家伙为何这么开心?”贝特曼在心里默默嘀咕道。

他们来到贝特曼下榻的酒店,在阳台上坐下来。一个中国男孩给他们端来鸡尾酒。爱德华急于了解芝加哥发生的事情,连珠炮似的提了一大堆问题。他表现得真诚、自然,一点儿也不做作。奇怪的是,他似乎对各种话题都很感兴趣,而且程度相同,没有主次之分,没有轻重缓急。比如,他想知道贝特曼父亲的身体状况和想知道伊莎贝尔每天在忙些什么一样急切。而且,在谈到伊莎贝尔时,他没有丝毫羞涩感,好像是在谈论他的姐妹,而不是未婚妻。贝特曼尚未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便发现爱德华已经把话题转向他的工作和他父亲新建的大楼上了。他正在考虑如何才能把话题重新转到伊莎贝尔身上来,只见爱德华一边微笑一边招手。贝特曼感觉有个男人在向他们走来,由于背对着他,根本看不到来人是谁。

“快来,坐这里。”爱德华招呼道,非常开心。

来人身材高大、瘦削,身穿白色帆布衣服,一头白发自然卷曲,脸颊又瘦又长但表情很丰富,鹰钩鼻硕大但嘴巴生得很漂亮。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好朋友贝特曼·亨特。以前和你提起过。”爱德华笑得更灿烂了。

“见到你很高兴,亨特先生。我认识你父亲。”

来人非常友好,他向贝特曼伸出手,握手时很有力。直到这时,爱德华才告诉贝特曼他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瞬时脸色变得煞白,双手也变得冰凉。哦,这就是那个因为开假支票而被判刑的人,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拼命掩饰自己的窘迫。阿诺德·杰克逊看着他,不停地眨巴眼睛。

“我敢说,你一定听说过我的名字。”

贝特曼一时拿不准应该承认还是否认。令他更加尴尬的是,杰克逊先生和爱德华似乎都觉得他这个样子很好笑。本来在这个小岛上认识一个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已经够倒霉的了,更何况还被他嘲笑呢。或许他的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杰克逊先生继续说道:

“我知道,你和朗斯塔夫一家私交很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妹妹。”

贝特曼心想,阿诺德·杰克逊是否认为,他根本不知道那起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大的支票造假丑闻。这时,杰克逊先生拍了拍爱德华的肩膀,说道:

“我不坐了,泰迪[38]。我现在很忙。晚餐你们俩来我家吃吧。”

“那太好了。”爱德华急忙答应道。

“非常感谢,阿诺德·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语气很冷漠,“我在这里逗留的时间不长。明天就要乘船离开。今晚就不去打扰了。请你谅解。”

“哦,别跟我客气!我请你吃本地的特色大餐。我太太很会做菜。今晚你跟泰迪一起过来。如果早点儿来,还可以看看日落。喜欢的话,你们两个就在我家过夜好了。”

“那太好了。”爱德华回答说,“酒店人多太吵。住在你家,我和贝特曼好好聊一聊。”

“我可不会轻易放你走,亨特先生。”杰克逊先生非常热情,“我还想听你聊聊芝加哥和玛丽呢。”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已经转身离开了。

“在塔希提岛这个地方,如果别人邀请你去做客,就不要拒绝。”爱德华笑道,“去杰克逊先生家,你能品尝到最具本地风味的晚餐。”

“好像听他说,今晚是他太太做菜。他太太不是在日内瓦吗?”

“他是有个太太在日内瓦。这么远的路,她今晚可来不了。”爱德华回答说,“他们好久没见面了。他刚才说的应该是另外一位太太。”

贝特曼沉默了一会儿,脸色很严肃。一抬头,发现爱德华乐呵呵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他更加来气了,大吼道:“卑鄙,无耻!”

“你说得也许没错。”爱德华微笑着回答。

“正派的人是不会和他这种人来往的。”

“我本来也算不上什么正派的人。”

“你和他经常见面吗,爱德华?”

“经常。我认他当干爹了。”

贝特曼向前探了探身子,两眼盯着爱德华,问他道:“他这种人,你真的喜欢?”

“非常喜欢。”

“难道你不知道?可能这里的人都不知道。他因为伪造票据被判过刑。从那时起,文明社会就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

爱德华没有吭声,两眼盯着手里的雪茄。烟圈袅袅升起,空气中弥漫着尼古丁的味道。

“我知道,他曾经犯过事。”他终于开口了,“我也没有说,只要他能够悔悟,就可以得到宽恕。他是个诈骗犯,是个伪君子,这一点我也心知肚明。但我和他很投缘。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说说看,他都教会你什么了?”听爱德华这么说,贝特曼非常震惊。

“怎样生活。”

贝特曼一阵大笑,笑声中满是讽刺。

“怪不得你不思进取,满足于在一个小杂货店站柜台,原来是这位好老师教的。”

“他人真的很好。”爱德华依旧笑着说道,“也许过了今天晚上,你也会有同感。”

“晚餐我是不会和他一起吃的。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我都不会踏进他家半步。”

“贝特曼,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这事就算我求你了。”

尽管爱德华的话音里有一种东西让贝特曼感到特别陌生,但他如此低声下气也让贝特曼感到不好意思再拒绝了。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不去也得去啦。”贝特曼笑了笑,同意了。

其实,贝特曼也很想多了解了解阿诺德·杰克逊。毫无疑问,这个人对爱德华的影响很大。要想尽快把爱德华带回芝加哥,就必须搞明白他为什么愿意留在塔希提岛。通过这次谈话,他发现爱德华变了,已经不是两年前的爱德华了。他决定先把爱德华愿意留在这里的原因搞清楚,再告诉他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于是,贝特曼开始东拉西扯起来,一会儿谈他的旅途见闻,一会儿谈芝加哥的政界发生的事情,一会儿谈他们共同的朋友,一会儿谈他们的校园生活,等等。

最后,爱德华说他还要回去再工作一会儿,五点钟来接贝特曼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我本来以为你住在这里。”贝特曼送爱德华出酒店时说道,“这好像是这里最好的酒店了。”

“我可住不起。”爱德华笑了笑,“这里太奢华了。我在城边租了一个小房子,既便宜又清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芝加哥,你是绝对不会租这种房子住的。”

“这里不是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爱德华,芝加哥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城市啊。”

“这我知道。”爱德华回答说。

贝特曼快速扫了他一眼。他看不出爱德华心里在想什么。

“你打算何时回芝加哥?”

“我也常常在想这件事。”爱德华笑了笑。

爱德华的回答,尤其是他回答这个问题的语气让贝特曼感到震惊。他刚想让爱德华解释解释,却发现爱德华正在向一个开车经过的混血儿招手。

“停车,查理。”他大声喊叫道。

他对贝特曼说了句“你在这里等我”,就径直朝停在前面几码远的汽车跑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爱德华赶着一辆快要散架的马车回来了。拉车的是一头老母马。他们沿着海边的马路,向阿诺德·杰克逊家走去。道路两边全是种植园,种着椰树和香草。时不时地还会看到高大茂盛的芒果树,果实呈黄色、红色,还有紫色。偶尔还会见到潟湖——湖水平静、碧蓝。湖上的小岛长满了高大的棕榈树,郁郁葱葱。阿诺德·杰克逊的家就坐落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只有一条小路可以通上去。他们把马卸下来,拴到路旁的一棵大树上,把马车丢在路边。对贝特曼而言,这简直不可思议。刚到房屋门口,一位身材高大、相貌端庄的当地妇女出来迎接他们。这位妇女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爱德华和她握了握手,并把贝特曼引见给她。

“这位是我的好朋友亨特先生,和我一起来蹭饭的,拉薇娜。”

“欢迎,欢迎。”她笑了笑,“阿诺德还没回来。”

“我先带他去洗个澡。你给我们拿两条帕里欧[39]来吧。”

女人点点头,回屋去了。

“她是谁啊?”贝特曼问。

“拉薇娜,阿诺德的太太。”

贝特曼抿紧嘴唇,没有说话。不一会儿,女人出来了,递给爱德华一个包裹。他们俩沿着陡峭的山路来到海滩上的椰树林。爱德华脱掉衣服,教贝特曼如何将帕里欧变成一条游泳短裤。然后,他们便在浅浅、暖暖的海水中游了起来。爱德华就像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又喊又笑又唱,玩得很尽兴。贝特曼从未见过他如此开心。游累了,他们便回到岸边,躺在沙滩上吸烟休息。这里空气太好了,清新纯净!然而,看到爱德华如此兴高采烈、无忧无虑,贝特曼又忧心忡忡起来。

“你好像在这里过得很快乐。”他问爱德华道。

“是的。”

这时,他们听到身后有一阵轻快的脚步声,回头一看,原来是阿诺德·杰克逊来了。

“我来喊你们回去,晚餐马上就要开始了。”他解释说,“游得开心吗,亨特先生?”

“非常开心。”贝特曼回答说。

阿诺德·杰克逊赤着脚,腰间缠着帕里欧,身体被太阳晒成棕褐色。他的卷发灰白,神情严肃,虽然这身打扮看上去怪怪的,但言谈举止大方、得体。

“小伙子们,赶快收拾收拾,我们回去了。”杰克逊说道。

“好的。我这就穿衣服。”贝特曼回答说。

“泰迪,怎么没有给你朋友带条帕里欧?”

“带了,但他不太习惯穿。”爱德华笑了笑。

“游完泳,自然要穿上衣服才对。”贝特曼语气非常坚决。

说话间,爱德华已经收拾妥当,只等他了。

“你怎么不穿鞋?不怕硌脚吗?”他问爱德华道,“这条路上小石子多得很。”

“哦,我已经习惯了。”

“穿帕里欧舒服、凉快,而且价格便宜。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爱穿。我从城里回来,就马上换上它。”杰克逊插话道,“我强烈推荐你试一试。我敢打赌,等你穿习惯了,一定会喜欢的。”

回到杰克逊家,他们来到一个大房间,墙壁雪白,开放式天花板,餐桌已经摆好。贝特曼注意到,桌上摆放了五套餐具。

“伊娃,过来见见泰迪的好朋友,然后给我们调点儿鸡尾酒。”杰克逊大声喊叫道。说完,他把贝特曼带到一扇大大的落地窗前。

“看看外面。”他做了一个手势,动作很夸张,“仔细看看。”

椰树林沿着山坡迤逦而下,一直延伸到潟湖那里。暮色中,潟湖色彩柔和,像鸽子胸脯一样变幻莫测。再往前看,有一个小港湾,簇拥着当地人居住的茅屋。靠近礁石的地方,有条独木舟,轮廓清晰,当地土著正在捕鱼。再往前看,就是浩瀚的太平洋,水面平静。大概二十英里开外就是莫里亚岛。它犹如仙境,美不胜收,似乎是用诗人的梦幻编制而成。贝特曼呆立在窗前,半天没有移动脚步。他完全被这美丽的景色吸引住了。

“太美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色。”贝特曼喃喃自语道。

阿诺德站在贝特曼身旁,两眼望着远方,眼神很柔和。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诈骗犯内心情感非常丰富。

“是啊!”阿诺德·杰克逊低声说道,“你好好看看吧,亨特先生。也许今生今世再也看不到了。时间转瞬即逝,但回忆永远存在。”

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言语不多,但富有哲理。贝特曼不停地提醒自己:这个人是个诈骗犯,被判过刑。爱德华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迅速转过身来。

“亨特先生,这是我的女儿。”

贝特曼和她握了握手。女孩长着一对漂亮的黑眼睛,嘴唇红红的,嘴角充满笑意。她的皮肤呈棕褐色,乌黑卷曲的长发波浪般披散在肩膀上。她身穿粉红色棉布宽松罩衣,头戴白色香草编织而成的花环,光着脚丫,十分可爱,好像波利尼西亚传说中的泉水女神。

她略显羞涩,抓起调酒器开始调制鸡尾酒,动作娴熟,手法专业。贝特曼一直感到困窘不已,坐立不安。即便看到这位精灵般的尤物一杯又一杯地调制鸡尾酒,他也放松不下来。

“宝贝儿,给我们来杯有劲儿的。”杰克逊大声说道。

女孩把酒调好后倒进酒杯,递给他们。贝特曼一直自诩为鸡尾酒调制高手。他尝了一小口,发现味道非常好,禁不住脸上露出了赞赏的神情。阿诺德·杰克逊看在眼里,得意地笑了起来。

“味道还可以,对吗?是我亲自教她的。当年在芝加哥时,全城就没有一个鸡尾酒调酒师能够和我相提并论。在劳教所,闲得没事干,就整天琢磨新的鸡尾酒调制方法。当然,说到酒,还是干马丁尼[40]最好。”

贝特曼感觉仿佛有人重重地打了他胳膊肘一下,浑身上下麻酥麻酥的。他还没想好说什么呢,一个土著小男孩已经把汤端上来了。于是,大家围着桌子坐好,晚餐开始了。阿诺德·杰克逊谈起自己在监狱服刑的事情。他表现得非常坦然,没有丝毫怨恨的情绪,就像在讲他在国外上大学时的经历。毫无疑问,他这话是讲给贝特曼听的。在座的其他人早就知道了。贝特曼开始很困惑,后来感到不知所措。看到爱德华眼中满含笑意,突然意识到杰克逊是在戏弄他,他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有点儿无理取闹,因为任何人都不会拿自己不光彩的经历来戏弄别人。不过,这倒是能够说明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厚颜无耻。不论他是假装的,还是真的就是这种人,还是不要和他来往得好。各种菜肴接连端了上来。贝特曼禁不住主人的热情,试着吃了生鱼片以及一些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食物。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吃进嘴里,味道还都不错。随后发生了一件当晚最令他感到尴尬的事情。看到面前摆放着一个小花环,纯粹是无话找话,他赞叹道:

“这花环真漂亮。谁做的?”

“是伊娃为你做的。”杰克逊回答说,“她一定是因为害羞,没有亲手交给你。”

贝特曼拿起花环,对伊娃说了句感谢的话。

“请你把它戴上。”她脸色微微一红,笑着说道。

“我?我不戴。”

“这可是当地风俗。入乡随俗嘛。”杰克逊劝说道。说着,他把自己面前的小花环拿起来,戴在头上。爱德华也戴上了。

“我这身穿戴不太适合。”贝特曼有点儿尴尬。

“要不要换上帕里欧?”伊娃接言道,“我这就给你去拿。”

“谢谢你,谢谢你!我就这样吧。”

“伊娃,麻烦你过来给他戴上吧。”爱德华建议道。

贝特曼简直恨死他了。伊娃站起身来,一边笑,一边把花环戴在了他的头上。

“好看!”阿诺德太太说道,“你说呢,阿诺德?”

“好看极了!”

贝特曼感觉自己每个毛孔都在向外流汗。

“只可惜天黑了。”伊娃说,“不然的话,我很愿意给你们仨拍张合影。”

贝特曼暗自庆幸。身穿蓝色哔叽呢西装和高领衬衫,一副绅士派头,脑袋上却戴着一个小花环,看上去不伦不类。这个样子怎能拍照?他从生下来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如此自控力十足,即便怒火中烧但外表也彬彬有礼。再看看那个坐在主人位置的老男人。他上身赤裸,花白的卷发上戴着一个小花环,好似圣徒一般。此时此刻,他真可谓哭笑不得。

晚餐后,伊娃和女主人收拾餐桌,他们三个则来到阳台。天气不冷不热,空气中弥漫着鲜花的香气。一轮满月在晴朗的夜空中闪耀,在辽阔的海面照亮一条通往无边和永恒的大道。阿诺德又开始说话了。他嗓音浑厚,富有磁性,犹如音乐般动听。他谈土著,谈古老传说,谈传奇冒险,谈爱情死亡,谈仇恨复仇;他谈发现这座小岛的探险家;谈定居在这座小岛上和酋长女儿结婚的水手,谈在这座小岛银色海岸生活的流浪汉。

一开始,贝特曼强忍着心中的不快,硬着头皮在听。不一会儿,他就听得入了迷。杰克逊的奇谈怪论仿佛有种魔力。难道他忘记了?阿诺德·杰克逊巧舌如簧,曾经凭借这个本事轻松骗取了公众的大笔钱财,而且被从轻发落。没有人比阿诺德·杰克逊更能言善辩,没有人比阿诺德·杰克逊更懂得如何蛊惑人心。突然,杰克逊站起身来。

“亨特先生,你们哥俩好久不见,好好聊聊吧。如果困了,泰迪会带你去房间的。”

“我想回酒店,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回答说。

“在这里会比酒店更舒服。当然,也不会耽误你明天回国。我保证。”

杰克逊神情很严肃,就像一个身穿法衣的大主教。他和贝特曼握了握手,转身离开了。

“我说,你还是留下来吧。这样,你还可以享受一下清晨坐马车回去的滋味,真的是别有一番风情。”爱德华也劝他,“当然,如果你还是想回酒店,我送你。”

两人沉默了好一会儿。贝特曼心中在想,究竟该怎样和爱德华谈他此行的目的。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使他认识到,必须马上和爱德华谈,刻不容缓。他决定单刀直入。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爱德华没有回答。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缓缓转过身来,看着他的朋友,笑着说道:

“我不知道。或许永远不回去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贝特曼怒吼道。

“你都看到了,我在这里过得很快乐。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你总不能在这里过一辈子吧。这不是你应该享有的生活。你现在这个样子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听我说,爱德华,我一见到你,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你已经鬼迷心窍,过于迷恋这个鬼地方。你必须横下心,马上跟我回芝加哥!一旦离开这个鬼地方,你就会像一个戒毒成功的瘾君子,发现这两年你在这里呼吸的全是有毒的空气。你根本无法想象,当你重新呼吸到家乡新鲜、洁净的空气时,该有多么惬意!”

他很激动,一直巴拉巴拉说个不停,言辞真诚、深情。爱德华非常感动。

“老朋友,谢谢你这么关心我!”

“明天就跟我回芝加哥,爱德华。看来你来这个地方绝对是一个错误。你绝对不该过这种生活。早知道弄成这个样子,我死活不让你来。”

“你一直在说我不应该这样活。你觉得一个人究竟应该怎样活才行?”

“哦,答案很简单。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不辜负地位和职务对他的期许。”

“那他能得到什么呢?”

“他实现了自己应有的价值。”

“对我来说,你说的这些听起来是在唱高调。”爱德华回答说。借着夜色的微光,贝特曼看到他在微笑,“也许我已经不可救药了。说实话,我现在的好多想法,要在三年前,我自己也会觉得很荒唐。”

“这都是阿诺德·杰克逊教你的?”贝特曼语气很不屑。

“你不喜欢他?不过也对,你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说实话,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也不喜欢他。和他接触时间长了才发现,他这个人非常诚实。你已经亲眼看见了,他从不隐瞒不光彩的过去。他对入狱这件事以及入狱的原因,既不后悔,也不抱怨。他唯一感到不满的事情就是,出狱后健康出了问题。也许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后悔,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道德。他心胸宽广、慷慨善良。三教九流他都结交,好事坏事他都接受。对任何事、对任何人(包括对自己),态度都是听天由命,顺其自然。”

“他确实很慷慨。”贝特曼揶揄道,“花的都是别人的血汗钱,当然不心疼了。”

“他这个人真的很不错。我之所以这样评价他,是因为我了解他。我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你已经失去了辨别黑白是非的能力。”

“黑白是非我觉得还能够辨别,但何谓好人何谓坏人,我倒是真的搞不太清楚了。阿诺德·杰克逊到底是一个做了几件好事的坏人,还是一个做了几件坏事的好人?这个问题我感到很难回答。也许我们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标准过于简单化了。我们所谓的好人实际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罪人,我们所谓的坏人实际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圣徒。谁知道呢?”

“你千万别想让我和你一样,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贝特曼警告道。

“我根本没这个想法,贝特曼。”

倘若他真的这样,为何嘴角掠过一丝笑意?贝特曼半信半疑。

“贝特曼,今天早上见到你时,”爱德华沉默好大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我好像又看到了两年前的我。同样的高领衬衣,同样的皮鞋,同样的蓝色西装,同样的精力充沛,同样的踌躇满志。上帝啊,我当时满腔热血,而这个地方人人昏昏欲睡,办事效率极低。我这里走走,那里看看,发现到处都是创业机会,干啥都能赚大钱!比如,椰仁竟然装进麻袋,运到美国去榨油,这实在是太荒谬了。如果在这里进行加工,劳动力便宜,还能节省运费,费用会大大降低。我似乎已经看到大片工厂在岛上拔地而起。还有,他们的榨油方式太落后。我可以发明一种机器,切开椰壳,挖出果肉,每小时处理二百四十个椰子。这里的港口也不够大,我计划进行扩建,还想组建房地产公司,购买土地,为游客兴建两三家大酒店,为临时住户建造一些平房。为了吸引加利福尼亚的游客,我还制定了改善客轮服务的方案。二十年后,这里将不再是那个半法国化的慵懒小镇——帕皮提,而是一座现代化的美国城市,到处都是十层高的大楼,有轨电车,电影院、歌剧院,还有证券交易所和市长。”

“赶快干啊,爱德华!”贝特曼非常兴奋,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大声喊叫道,“你有能力也有想法,一定会成为这块土地上(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最有钱的人。”

“我根本不想赚大钱。”爱德华笑了笑。

“难道你真的不喜欢钱,不喜欢成千上万的钱?你知道钱有多大用处吗?你知道钱能使你变得更加强大吗?如果你有了钱,就能为成千上万的人提供就业机会,就能推动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刚才听你那样讲,我都激动得快要哭了。你描述的画面太美了。”

“快快坐下,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着说道,“在这个地方,我发明的切椰子机器永远不会有人使用。有轨电车也永远不会在帕皮提的大街上行驶。”

贝特曼“咕咚”一声坐回到椅子上。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两眼看着爱德华。

“我也是一点儿一点儿慢慢想明白的。来到这个地方后,我发现这里的人们生性温顺善良,做事慢慢腾腾,生活悠闲自得。他们幸福的笑容让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人的一生究竟该如何度过。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我开始看书。”

“看书?你不是一直都在看吗?”

“我以前看书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完成学业,为了闲聊时显摆自己。来到这里后,我学会了为了乐趣而读书,我还学会了聊天。你知道吗?聊天是人类生活中最大的乐趣之一。当然,这种乐趣只有闲人才能体会得到。来这里之前,我整天忙忙碌碌,疲于奔命。来这里之后,我才发现,以前生活中我孜孜以求的东西非常庸俗不堪。金钱、地位、荣誉究竟有什么用处呢?现在,一提到芝加哥,浮现在我脑海里的只是一座阴沉、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石块堆叠的房屋,就像一座监狱——以及无休止的喧嚣和吵闹。难道我们只有住在那种地方才能算是享受生活吗?难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只是为了天天匆忙赶到办公室,一刻不停地工作,然后匆忙回家、吃晚餐、跑去剧场或电影院?贝特曼,青春转瞬即逝。当我老了,还是像现在这个样子:一大早匆忙奔向办公室,工作到天黑,再匆忙回家、吃晚餐、跑去剧场或电影院吗?如果你一心想赚大钱,这样做也许还值得。若是不想赚大钱,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呢?我不敢妄下定论,因为人各有志。反正,我想要的人生不是这个样子。”

“那你觉得人生在世什么最重要?”

“也许你会笑我不太实际。我认为真善美最重要。”

“这些东西,你在芝加哥就不能得到吗?”

“也许有人能得到,但那个人不是我。”爱德华突然激动起来,“我跟你说,一想起在芝加哥过的那些日子,我就怕得要死。”他歇斯底里地大声叫喊道,“一想到能够逃脱,我就暗自庆幸。在芝加哥,我竟然不知道我还有灵魂。在这里,我知道了。如果我现在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就永远不会感受到这一切了。”

“我看你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贝特曼大声怒吼道,“这个问题,我们以前不知讨论过多少次。难道你忘了?”

“我没忘。那时候的讨论没有任何意义,无异于和聋哑人讨论和声。贝特曼,我不打算回芝加哥了。”

“那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阳台边,扶住栏杆,凝视着蓝蓝的夜空。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面含笑意,两眼看着贝特曼,低声说道:

“伊莎贝尔非常优秀。在我眼里,其他女人都无法和她相提并论。她人长得漂亮,而且头脑聪明,心地善良,精力充沛,志向远大。她天生就是一个做大事的人。我配不上她。”

“她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请你一定要把我的意思转告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惊叫道,“干这种事,你最好还是找别人吧。”

月光皎洁。因为爱德华背对着月亮,贝特曼根本看不到他的脸。他还在微笑吗?

“贝特曼,你最好一见到她,就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你是知道的,什么事都瞒不过她。即便你不说,不出五分钟,她就能猜得到。”

“我肯定会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似乎不太理解,“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你要我对她说什么。”

“告诉她,我没有挣到钱。告诉她我不仅贫穷,而且安于贫穷。告诉她我因为懒惰、没有上进心而被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的公司解雇了,告诉她你今晚看到的和听到的一切。”

刹那间,贝特曼似乎全明白了。他心急如焚,猛地站起身来,两眼盯着爱德华。

“我的天哪!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娶她了?”

爱德华看着他,表情很严肃。

“你知道,伊莎贝尔是不会主动提出解除婚约的。”

“你要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爱德华?哦,我做不到。这太可怕了。她做梦也想不到你不想娶她。她爱你,我怎能忍心让她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

爱德华又笑了。

“贝特曼,你为什么不娶她呢?你爱她爱了这么多年,你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一定会让她幸福的。”

“别胡扯!”

“贝特曼,我自愿放弃。你比我更适合她。”

爱德华的语气有些异样。贝特曼迅速抬起头。他看到爱德华眼神很严肃,一点儿笑意也没有,心想,爱德华是否已经怀疑,他这次来塔希提岛一定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此时此刻,贝特曼悲喜交加,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给你,终止你们的婚约,你会怎么办?”他一字一句地问爱德华。

“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相信我。”爱德华回答道。

贝特曼心中一阵狂喜,根本没有听到爱德华的回答。

“我真希望你是穿着正常一点儿的衣服说这番话的。”他佯装生气道,“你做的这个决定极其重大。你这身打扮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会让人觉得你是在信口开河。”

“我向你保证,我这身打扮和身穿礼服、头戴礼帽一样庄重,效力相同。”

突然,一个念头在贝特曼脑海中一闪而过。

“爱德华,你不会是因为我才这样做的吧?这事关你我两人的幸福。如果你是为了我而牺牲自己,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你想多了,贝特曼。来到这里以后,我学会了不干傻事,不感情用事。我真心希望你和伊莎贝尔过得幸福。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过得幸福。”

这个回答让贝特曼感到很失望。他最喜欢别人说他行为高尚。

“你的意思是,你甘愿把你的一生荒废在这里?这跟自杀没什么两样。想想刚出大学校门时你的理想抱负,再看看你现在的所作所为,死心塌地做一个小杂货店的售货员,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只是暂时的,为以后积累经验而已。阿诺德·杰克逊在帕莫塔斯有一个小岛,距离这里大约一千英里,一个环形岛屿,中间是一个咸水湖。他在岛上种了很多椰子树。他已经答应把它送给我。”

“他为什么送给你啊?”贝特曼问道。

“如果伊莎贝尔和我解除了婚约,我就娶他的女儿。”

“你娶他的女儿?”贝特曼惊呆了,“你绝对不能跟一个混血儿结婚。你简直是疯了!”

“她是个好女孩,性情温柔,心地善良。她会让我幸福的。”

“你爱上她了?”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吟半晌才回答道,“我爱她和爱伊莎贝尔不一样。我崇拜伊莎贝尔。她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女人。但我配不上她。跟伊娃在一起,我就没这个感觉。她就像一朵盛开的美丽花儿,需要好好呵护,不能遭受风吹雨打。我想保护她。我从未想过要保护伊莎贝尔。伊娃爱的是我现在这个人,而不是我将来可能会成为的那个人。无论我今后是否能赚大钱,都不会使她失望。她才是最适合我的那个人。”

贝特曼沉默了。

“该睡觉了。”爱德华打破沉默道,“你明天还得早起。”

这时,贝特曼才开始说话,听得出他真的很难过。

“我被你搞糊涂了,不知道该怎么劝你才好。我之所以来看你,是因为我觉得你有些不对劲。我本以为你是因为没能实现对伊莎贝尔的承诺,不好意思回芝加哥,绝对没想到你的人生观变化如此之大。爱德华,说实话,我很失望。我非常希望你能成就一番事业。看到你如此挥霍你的才华和青春,我非常难过。”

“别伤心,老朋友,”爱德华回答说,“我没有失败,已经成功了。你无法想象未来的生活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当你和伊莎贝尔结婚后,希望你们偶尔会想起我。我要在我的珊瑚岛上建一座大房子,而且一直住在那里,照看我的椰子树——使用当地人的老法子从坚硬的椰壳中取出果肉。我要在我自己的花园里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我还要下海捕鱼。总之,有的是活干。我和伊娃要生一大堆孩子。我还要写书。除了这一些,我还会拥有瞬息万变的大海和天空,拥有清新的黎明、瑰丽的日落以及五彩斑斓的夜晚。等我老了,发现自己的一生简单、平静、幸福。尽管过得普普通通,但与真善美朝夕相处。你是否觉得我太容易满足了?一个人赢得了全世界,却丢掉了自己的灵魂,显然毫无意义。我不仅现在,而且今生今世都不会丢掉自己的灵魂。”

爱德华带贝特曼来到一个房间,里面放着两张床。他倒头便睡,不到十分钟便响起了孩童般的呼吸声,平静、均匀。贝特曼心里很乱,直到黎明如鬼魅般潜入房间,他才昏昏入睡。

贝特曼把故事讲完了,除了可能会严重伤害伊莎贝尔和有损自己形象的事情外,他把听到的、看到的全都说了,一点儿也没隐瞒。比如,他没有告诉伊莎贝尔,爱德华准备在她给予他自由的那一刻,迎娶她舅舅的混血女儿;也没有告诉伊莎贝尔,他被迫头戴小花环,坐在餐桌前这件事。然而,伊莎贝尔远比他所认为的更加敏感。随着故事的继续,她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冷,嘴唇闭得越来越紧。如果他在讲述时不是非常专心,他就会发现,伊莎贝尔时不时地在观察自己,她的表情可能意味着什么。

“那女孩长什么样?”他一讲完,伊莎贝尔便问道,“你觉得阿诺德舅舅的女儿和我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听到这个问题,贝特曼大吃一惊。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我的眼里只有你。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女孩长得像你。”

“她长得漂亮吗?”伊莎贝尔脸上略带一丝苦笑。

“是的。有些男人会说,她长得很漂亮。”

“嗯,都无所谓了。我们不聊她了。”

“你有何打算,伊莎贝尔?”他问道。

伊莎贝尔低下头,看了看爱德华送给她的订婚戒指。她一直戴在手上。

“我当初之所以没有答应爱德华解除婚约的请求,是因为我想借此激励他鼓起勇气,干出一番事业。我当时这样认为,只有让他知道我永远爱他,他才会努力工作,获得成功。我已经尽力了。可怜的爱德华,他的敌人不是别人,是他自己。他是一个好人,只不过缺少点什么。我想他缺少的应该是毅力。衷心祝愿他幸福。”

她把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放在桌子上。贝特曼看着她,心跳加速,几乎喘不过气来。

“伊莎贝尔,你说得太对了!”

她笑了笑,站起身来,把一只手伸给他。

“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我该怎样感谢你呢?”她赞叹道,“我早就知道,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他抓住她的手,紧紧握住。她看上去更漂亮了。

“哦,伊莎贝尔,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做。我请求你,允许我爱你、照顾你。”

“你非常有毅力,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这给了我一种妙不可言的安全感。”

“伊莎贝尔,我爱你。”

他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把把她搂在怀里。她没有反抗,满脸笑容,凝视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想娶你。”他非常激动。

“那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说呢?”她回答道。

她也爱他。贝特曼感觉自己就像在做梦一样。伊莎贝尔把嘴唇递过去让他亲吻。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亨特内燃机和汽车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占地多达一百英亩,年产内燃机和汽车数十万台。他戴着牛角眼镜[41],所收集的绘画艺术珍品令所有纽约人都羡慕不已。她被他一双有力的双臂紧紧搂着,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她将拥有一幢漂亮的大房子,家具古色古香;她将经常举办音乐会、下午茶舞会,以及只有那些有身份、有教养的人才能参加的宴会。对,马上给贝特曼配副牛角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重重地叹了口气。

(吴杰 薄振杰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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