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前,按照隔壁老王教给我的“创作技巧十八式第一式”,得例行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小六,中文系毕业,毕业半年了,我都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投出的简历如果没有得到回复,我就像模像样地在墙上划一道“杠”。到了现在,我的墙已经不能看见底色了,几乎都是杠了。所以用东北话说,我的墙质量实在是“杠杠”的。
所以后来没办法,我找了一个挺没面子的工作,专门负责在网站上帮人发帖打广告。不过,能走到这一步也算不错,我的同学里,有一个成了诗人,但更多的成了失人——失业的男人,失贞的女人,和几个失联的人妖。
诗人和失人区别很大,但还是很有共同点的——第一,收入不高,第二,没有节操。
那天和那收音机进行了一番惊悚而香艳的对话后,我挺忐忑的。
我心里像有一只小兔子乱跳,难道包黑炭真的要来?于是我转了一圈,把自己屋子里的每个角落都扫视了一遍,甚至和卫生间里的马桶对视了3分钟。
3分钟后我不再和马桶对视了,因为我吐了。
但还是没见到包拯,我一看现在是3点10分,大概是3点的时候我说的想要包拯穿越过来。或许这收音机就是个骗纸,又或许,因为包拯生活在公元999年——1062年,和现在大概隔了1000年,所以,可能比较慢吧。
我又沉沉地睡着了,梦里我又见到了陈半仙,陈半仙还是拈着胡须,优哉游哉的样子。
我问:“到底存在穿越吗?”
他表情坚定,说道:“当然存在了。”
我又问:“我为什么相信你,你是干嘛的?”
陈半仙此时神神秘秘地对我说道:“我都告诉过你了,,我是天庭玉皇大帝管辖下,尘世部,穿越股,驻神州办事处的副处长。”
我握拳致敬:“哦,原来是穿越股神州办事处的陈处长,副处级干部啊?失敬失敬。“
我接着问:“那你和弼马温孙悟空比,谁的官儿大?“
他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按天庭组织部那里记录在册的案底,孙悟空是弼马温,我是尘世部穿越股驻神州办事处的副处长。其实我比他大半级。但是,他直属中央,而我却被分到地方。所以,还真不好说谁大。”
我不敢相信,听着陈半仙的职位挺唬人的,原来比孙悟空只高半级。我以前还还当过少先队大队长呢,和他也算平级了,所以我也不用怕他。
我又问:“那,保证肯定会有人穿越过来喽?”
他微微一笑,似乎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说道:“不是不穿,时候未到。时候到了,穿死你丫的。”
我合十作揖:“道长果然是资深天庭办事员,对一个‘丫’字的使用实在是到了炉火纯青、信手拈来的地步。”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天气很好。我伸了个懒腰,正打算洗漱,突然看见地上坐着一坨黑黑的东西,穿着宋代式的峨冠博带的大衣服,眼神囧囧。
吓我一跳,我于是拿了个矿泉水瓶子防身,问道:“对面那一坨,是什么鬼?”
他看见我,大眼睛眨巴了几下,瞪得我发毛。然后他站起身来,行了个礼,缓缓道:“在下包拯,不知何故一夜无梦,便至此地,打扰之处,见谅见谅。”
还好我是中文系毕业,古代小说也读过不少,否则还不听得一愣一愣的。他这语言风格和明代小说里的所谓白话,那种操蛋的味道,还真有那么一点相近之处。
难道真的是包黑子?我太紧张了,加上没吃早饭也有点饿,于是我问道:“你就是黑包子?”
包黑子没有说话,而是四处扫看着我这间屋子。
我正琢磨着怎么打开尴尬的局面,倒是包黑子先发话了:“阁下,请问这里是天庭吗?”
天庭?我又懵了。我打量着自己的屋子,里面有一台破旧的电脑,一张破旧的床。有个年龄比我都大的水龙头,一开仿佛就雷电轰鸣,嗡嗡不绝。还有个长期不洗澡的窗帘,一拉立刻尘土飞扬,仿佛古战场。靠窗的地方拉了一根线,上面挂着一条白色的内裤,知道的以为是小内内,不知道的,估计还以为我举了白旗呢。
这跟天庭有几毛几分几厘钱的关系?
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估计这包黑子梦里强行无理由地被穿越,不明白情况。看见这里好多陌生的玩意儿,就以为这里是天庭呢。所谓不明觉厉,就是这么回事儿。不明觉厉的意思就是,包拯不是明朝人(不明),所以他觉得我这里很厉害(觉厉)。
这时,我突然冒出了一个金点子,如果我装作自己是神仙,那么岂不是每个被穿越过来的人,都会把我当神仙,对我俯首帖耳的?
那样的话,别的不说,就是让他们帮着我在网上打广告,我的收入也能翻生好几倍吧。好吧,我承认,我果然是个没有创意的人。
我挠了挠头,大言不惭地说:“是的,这儿就是天庭。”
包黑子看着我:“那阁下就是仙人了,想必,阁下定可呼风唤雨,腾云驾雾喽。”
他竟然将了我一军。我觉得,他可能是开始怀疑了。这包拯断案无数,心思缜密,无缘无故的,他凭什么相信我这么一个看起来也是两个鼻子一个眼睛,不对,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的陌生人呢?
他疑心四起,我觉得,要是不给他露一手他还真以为我是吃干饭的。
于是我说:“好,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本领。”
说着,我走到书架那边,翻出一个破旧的手电筒。
我拿着手电筒过去:“展昭可以以一敌十,但是他可以创造光明吗?”
说罢,我一按按钮,手电筒发出了光芒。手电的光,照得包黑炭的脸越发得黑。我关了手电筒,包黑子还陷在一片诧异之中,嘴张得老大,让我看到了宋代人的舌头。
“此是何物?”包拯惊诧道。
我说:“此物名曰手电筒,亦名手电,电棒,小电狗子。乃是我神通之力注入其中,所以它可使黑夜如白昼。”
包拯大惊失色:“原来阁下真是仙人,失敬失敬。”
我又说:“不仅如此,我还可以测算过去,预知未来?”
包拯很惊讶:“哦?”
我赶忙拿出手机,百科了一下包拯。
包拯看着我的手机,觉得也很奇怪,于是问道:“这也是小电狗子吗?”
唉,手电筒明明好几个名字,包拯偏偏记住了最粗俗的一个。
我摇了摇头,对他说:“不,这是老电狗子。”
然后我双手左右乱挠,嘴里哼哈乱叫,假装出正在施法的状态。当百度百科读出来的时候,我就开始给他念:“你姓包名拯,字希人,乃庐州合肥人。你是宋仁宗天圣五年进士,你曾三司户部判官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我唧唧哇哇地说了一大通,最后,包拯的双眼越瞪越大,露出一大片眼白,终于给他黑色的脸上增添了点儿与众不同的东西。
其实,我曾经也是个很纯洁而高尚的人,后来走入社会,我才渐渐变得有些世俗。我喜欢钱,因为维持了基本生活,才能追求高级的精神世界,对不?
我打算把包拯当成摇钱罐儿,摇到钱就去整天吃烤串儿。那么首先,我必须先投入一些,有舍才有得嘛。再说,我本性也算纯良,所以,包拯来到我世界,我自然要好好款待他一番。
我先给包拯换了一身现代人的衣服。
有些人,穿什么衣服,都和自己很搭;有些人,穿什么衣服都和自己不搭。前一种,我们都称之为百搭,那么后一种,完全就是白搭。
包拯明显不是白搭,而是白搭。如果给他穿白衣服,那么也太黑白分明了;如果给他穿黑衣服,那么也太水天一色了。
最后我给他选定了一件衣服,灰色的。包拯穿着它,看起来灰溜溜的,好像非洲难民。不过,这是最好的一件了,把包拯的迷茫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
我对包拯说:“到了这里,都得听我的,懂不?”
他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而后,我带着包拯打开门,往楼下走。他对这种单元楼的房子很是好奇,不断晃动着黝黑的头颅,四处打量着。
他问我:“门如此之多,该走哪个?”
的确,每层都有两个门,楼下还有前门和后门,下房还有许多门。我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只得对他说:“这就是天庭的奥妙和复杂之处,每个门后面都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而每个世界,都是写给年轻人的故事(调戏了一下本站)。所以,你要听我的。”
我感觉,我说得越玄乎,包拯就越迷糊。
走到了二楼,我敲了敲门。这家住的是个资深网络小说家,我的好哥们儿陈小三。当然,这是我对他的称谓。他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则是“在大神与扑街之间摇摆不定的浪漫少年”。
这个评价是他的网站签名,因为这,好多人都加了他qq和微博,造成了他很火爆的样子。
事实上,他们加他的微博,乃是因为一种遏制不住的想要骂他的签名的冲动。
门开了,陈小三探出头来。
“小三,借摩托车用用。”
小三有辆摩托车,他和我说,他每次没灵感的时候,都骑着这个摩托车出去采风。有一次,他骑着摩托车满大街闲逛,看到了一条流浪狗,于是回来灵感爆棚,才思泉涌,写出了一本《穿越明朝变成狗》。这本书小火了一把。
其实,我曾经建议过他,这个名字虽然挺震撼,但还不够有爆破力。我建议他,可以考虑把名字改为《穿越明朝日了狗》。
他从此对我五体投地,虽然书名没有改,但他对我的敬仰之情,却如同水龙头忘了关,滔滔不绝,又如水龙头坏了,一发而不可收拾。我们俩的友谊也迈向了新台阶。
小三把钥匙给我递了出来,说:“如果你不去埃塞俄比亚的话,油足够,不用加。”
我说:“好。”
他似乎看到了包拯,然后问道:“这是谁?”
我思维迅速地转动,赶忙说道:“这是我大学同学,包,包,包,包子馅儿。”
小三小声说:“这人名字倒别致,可看起来怎么有点二?”
我回头一看,包拯确实有些木讷,于是告诉陈小三:“嗨,我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嘛。我们中文系的,都这样。”
小三也算半个文人,所以,他似乎得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而后就走进屋里,关上了门。门砰得一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