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啊,我当寻找者有五年了吧。呵,时间真是快,不知不觉就奔四咯。”老三七看着远方的霓虹灯,即便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夜晚依旧明亮耀眼。整个城市变的越来越明亮,似乎整个世界从来都无黑暗一说。
一只飞蛾从窗外飞进来,撞在老三七头顶的路灯上。这在某个时间段算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正如老三七从未故意把那天的情景遗忘。
“和那天的飞蛾很像,一样的天真。”这句话,表面上是老三七说给喵殿下听的,实际上是他说给他自己听。
老三七还记得二十年前他和卓琳娜评价那只飞蛾的话。“比起虚无又得不到的追求,不如从一开始就残忍的拒绝……”
喵殿下歪着脑袋,身体散开了一圈光辉,当猫爪落向老三七支在阳台上的胳膊时,皮毛散去,化为了一只皮肤白皙的手腕。
喵殿下这次变成的人形不是少女,而是一个成年女性,她穿着和老三七回忆里的女人一模一样的衣着。她的脸朝向老三七,微微的一瞬,某人的烟头落在了地上。
时间似乎停止住几秒,只有飞蛾不懈的在老三七头顶努力。
“真是过分啊,你的灵殒。”老三七愣了几秒便用军人该有的素质回归了平静。他用脚碾灭了明明还有一半没抽完的烟,又取出了一根新的。
“怎么?你不是忘了她的模样吗?”喵殿下似乎不太高兴,她以为老三七会哭出来。毕竟那是他再也没法见到的爱人,阴阳相隔,这是世界上最远最无奈的距离。
“所以多谢你,我又能记住那张脸了。”老三七闭上了眼睛,摸着自己已经二十年没有抚摸过的脸庞。熟悉的弧度,熟悉的质感,只要轻轻一碰,便足以铭记永远。
可惜就算再像又如何,卓琳娜已经死了,尸体是老三七亲自埋的。一铲又一铲,把他最爱的女人留在了战火纷飞的土地上。
“谢谢你这样安慰,但你永远不能取代她。”老三七把刚才摸过喵殿下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那是心脏的位置,那里装着的是真正的卓琳娜。
“我并不希望取代她,她是人,不是猫。”喵殿下解释道,“猫是很自由的生物,它们喜欢追随自己的心。觉得哪个时候应该做什么,所以我才要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你说你快忘了她的脸。”二十年了,一张相片都没有留下的卓琳娜,靠别人的心稍稍理解,就应该知道她的模样已经模糊。
“哦,是这样啊,多谢款待,殿下。”
老三七不怀好意的笑让喵殿下浑身鸡皮疙瘩,她连忙解释,“别以为我是来安慰你的,只是触景生情!触景生情懂吗?!”
“放心吧,铲屎官懂的。明天小鱼干一定加量。”老三七心领神会。
“这还差不多~”喵殿下变回了原型,盯着老三七手里的烟盒,“……因果物没有什么反应呢……”
正如桓哥所说,因果物会在人的记忆里扮演重要的角色联系起感情和因果。老三七的因果物,也便是当年卓琳娜和老三七抽过的红玫瑰牌香烟。
“毕竟我知道你不是她啊……”老三七苦笑了一声,“毕竟因果物一定程度上会和主人感情有共鸣。”
“哦……”喵殿下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万般苦闷,“看来啊,我的伪装功力不够呢。”
老三七微微笑了笑,安慰道,“其实我想你也不必要伤心,不是你的能力伪装不够,正相反你伪装的很好。”
“我是真的感觉那一瞬间她就在我眼前。”老三七的眼神第一次让喵殿下觉得特别温柔,也许望向爱人的他能成为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多谢,是真的谢谢。”老三七的话略微颤抖。
“也许啊,卓琳娜那个女人对铲屎官真的有感情也说不定吧。”听老三七这么安慰自己,喵殿下的脸久违一红,“想想你当时的下一句话啊。”
“不如狠狠的伤害一次,让它知道痛苦,或许下一次就不会走上歧途。”喵殿下纠正了老三七多年来的认知错误,“卓琳娜有狠狠的伤害过你吗?找你坦白,将和你交往的一切都告诉你,那叫真相,不是伤害。”
喵殿下作为妖神在人间待了不下百年,老三七在喵殿下面前不过还是个孩子一样的存在。“也许她说利用你,是因为她已经真的喜欢上了你,所以才会告诉你真相。真正的爱从来不是什么歧途,对吧?”
喵殿下擅长用的反问句让老三七陷入了沉思,新点的烟默默停在老三七泛黄的手指间燃烧。
“铲屎官,本殿先闪了。”喵殿下伸了个懒腰,“别忘了早点回宫。最近外面不是很安全,记得带下等奴才一起走。”
老三七随意敬了个军礼,看着喵殿下一个大跃,弓身冲刺跳了下去,稳稳落在下方的树叶中。
抽完了整根烟,老三七回到了夏梓淼的病房,今昔已经走了出来,手捂着胸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哦,大叔原来你没走。”今昔抬眼看见了走来的老三七,如是说。
“当然了,我干嘛要丢下你。”老三七朝门边的玻璃望去,里面关灯了,走廊射进来的光亮可以看见夏梓淼躺在病床上,或许已经进入了梦乡。
“走吧,现在天不早了。”
今昔没有回话,两个人在医院门口叫了出租车,她的眼睛一直透过车窗凝望天空,一言不发。
一路上,司机和老三七无聊攀谈着最近发生的大事。大体是讲最近出现了一个连环杀人犯,专门在夜晚袭击人,前几天已经死了将近七个人,到现在还没有结案。
“让人搞不懂,当官的都是在吃闲饭吗?”司机手握方向盘,嘴里面絮絮叨叨,“发生了这档子事,我们夜班司机跑活心里都不安生。”
回到了家,洗漱完毕的今昔换完了睡衣并没有如往常一样马上睡觉,她点亮了书桌上的台灯,拿出了刚才捂在胸前的照片。
灯光下,那是一个和自己看起来同龄的黑发少年,他站在一个路灯下,橙黄色的光明笼罩在他身边的每一个角落。那个季节好像是秋末冬初,穿着黑色绒衣和绒裤的他右手还拿着泛着热气的咖啡。
“这就是他,我要找的人。”今昔的耳边回荡起了夏梓淼在病房里和她的对话,“方陆,这是他的名字。”
今昔的手把照片翻向了背面,据夏梓淼说,那是方陆自己的落款,“摄于新历220年十月。”
是去年留下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