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个转校生转来学校的那天早晨,高一(1)班门口挤满了,就为目睹那个从外国来的人的风采。当那个人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念瑾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说他叫安逸鑫。
那个在幼稚园陪伴了自己一年的小男孩,现在长得这么高大。依然那么阳光,依然那么讨人喜欢。
因为安逸鑫是中美混血儿,那双偏蓝色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小时候,念瑾就很喜欢安逸鑫的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现在,安逸鑫的眼睛依然水汪汪,只是那眼睛还有一种很执着的情绪在里头,只是无人知晓罢了。
下课后,安逸鑫嬉笑着对念瑾说:“听说你考上了森纳,我在国外又正好无聊,所以啊,我来找你咯,你不会是嫌弃我了吧。”念瑾抱着安逸鑫,委屈的泪水一滴一滴滴落在安逸鑫的白色T恤上,安逸鑫只是默默安抚着念瑾,没有说什么。
念瑾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森纳里碰到安逸鑫,他就像是大哥哥一样,一直保护着自己,无论发生什么事情。
念瑾喜欢文字,喜欢写些小说然后投稿到各家出版社,偶尔还会有几篇文章刊登在报纸上或杂志上。每每这个时候,夏璇就会拿着报纸告诉念瑾,比念瑾还兴奋。
森纳高中每年都有新生运动会,是只允许新生参加的运动会。每个新生班都要参加每个项目,短跑,念瑾不行,没有冲力;长跑,夏璇不行,没有耐力。看来看去只有三人四足能参加了。
除了念瑾,夏璇,剩下的当然是安逸鑫了。念瑾是天生的那种运动白痴,或许说,念瑾所有课程中最讨厌的就是体育课,几乎每次的体育课都只能蒙混过关,体育课成绩也总是勉强及格。对于念瑾来说,那些复杂的数学公式永远比跑步要简单得多。
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安逸鑫和夏璇就会抓着念瑾去操场训练三人四足,念瑾每次找的一大堆理由也总是会被夏璇识破。
现在的天气还好,不是炎炎夏日,是金秋十月,即使是在操场上也能感觉到微风吹在身上的阵阵凉爽,是个很好的天气呢。
因为身高的缘故,安逸鑫是在中间的,念瑾在左边,夏璇在右边。所以就形成了安逸鑫“左拥右抱”的形态,该死的念瑾居然怕痒,每次练习的时候,念瑾就咯咯咯笑个不停。然后,每次的练习只能不了了之。
每当念瑾因为身体不协调或实在憋不住笑而摔倒的时候,就会被安逸鑫取笑。其实那段时间,念瑾是很开心的,每天跟安逸鑫斗斗嘴,和夏璇逛逛街,再三个人一起吃吃美食,就像是老人享受的天伦之乐一样。
在正式运动会的时候,念瑾一组的比赛号是7号,当她们一瘸一拐的出现在比赛场地的时候,不得不说,很失败,真的很失败。
“苏念瑾,你居然怕痒还参加这个比赛,真是的,今天肯定出糗要糗死了。”安逸鑫搂着念瑾抱怨地说道。
“重在参与,重在参与嘛,呵呵。”念瑾只能打马虎眼一带而过,要是被这家伙盯着,那就不得了了,“不过这样也好,让我抓到了你的把柄,以后有什么事情就好办咯。”安逸鑫一脸阴险的笑着说。
有念瑾这个怕痒的活宝在,可想而知,比赛过程非常之艰辛。唉~~~没办法,走几步就笑几下,在预选比赛中,7号组就被淘汰了,这也已经是意想之中的了。
还好还好,安逸鑫和夏璇本就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否则啊,肯定要拉着念瑾好好数落一番了,再狠狠地坑一顿念瑾的饭了。
有夏璇和安逸鑫陪着,就算再艰难再辛苦的日子也都挺了过来。那个时候,念瑾早已出落得亭亭玉立,白皙的皮肤配上姣好的身材,被很多男同学送过情书,更有甚者送玫瑰花巧克力等。
安逸鑫也总是开玩笑的说让念瑾做他女朋友,念瑾总是呵呵一笑而过。她在等,等牧城回来遵守那个约定。虽然不知道还会等多久,但无论多久,她都一定会等下去的。
其实念瑾很担心,安逸鑫那时不时冒出来的女朋友笑话让念瑾很担心。如果有一天这句话不再是笑话,而变成真实请求的时候,她跟安逸鑫的关系,还会像以前一样吗?所以,每次安逸鑫似笑非笑的时候,念瑾就选择逃避。
她想和安逸鑫一直做永远的朋友,最好的朋友,她不想和安逸鑫连朋友也没有做成。
运动会结束后紧接着的就是期末考了,念瑾夏璇一向是对自己的学习很有信心的。平时认真上课,详细地记笔记,只要考前好好复习,期末考是绝对难不倒她们两个的。不过,安逸鑫就不知道了,一直在国外,学习内容和教学方式肯定是天差地别的。
“安逸鑫,马上期末考了,你能全过吗?”念瑾很担心的问道,因为在森纳高中里,还有一个很严格的规矩,就是每学期的期末考,如果有人有一门功课不及格,就会被强制性地要求留级,所以森纳的升学率才会是首屈一指的。
“小念,你放心啦,这个还是难不倒我滴。偷偷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在国外,早就修完了哈佛的全部课程了。因为我爸希望我能早点接手他的产业。”所以啊,你不用担心我啦,这些对于我来讲都是小儿科。”
“原来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天才儿童,唉~~~我惭愧了。”念瑾掩面装羞式的拉着夏璇的衣袖。虽然都是高一的学生,但是实际年龄都是一群只有15岁的青少年。其实她们的压力很大,不管是群众还是什么,都给了念瑾和夏璇很大的压力。在外人的眼里,她们就是很聪明的人,就是无论什么都能办成功的人,就是所有事情都难不倒她们的人。即使外表多光鲜,依然还是付出很多的努力才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