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汪汪……”
一开门,一只大狗窜了出来,围着张迟直转,尾巴拖在地上扫个不停,同时警惕的盯着秦信。
张迟俯下身摸摸大狗的背,大狗就听话的坐下了,他给狗指着秦信说道,“耳子,这是你大哥!”
秦信的脸不禁抽了抽,“你这……”
“什么?”
张迟仰着他澄澈无害的脸,秦信叹了口气,“没事儿、没事儿!”
秦信越想越觉得膈应,还是忍不住开口,“你这不太好吧,狗是你儿子,我是狗大哥,这不是乱套了吗?”
张迟愣了愣,“狗是我兄弟,怎么是我儿子了?”,他想了想恍然大悟,“哦,我懂了,我这狗叫耳子,耳朵的耳!”
“呵呵!”
张迟瞬间急眼了,“信哥,你别不信啊,真的,等会儿你问我姐!”
秦信见张迟的认真劲儿,也不好跟他闹下去,嘴里随口应付道,“晓得咯。”
张迟过意不去,抢过秦信手中的行李箱,拎着就奔房里去,“信哥,下铺我占了,你睡上铺没事儿吧?”
秦信觉得纨绔的张迟竟莫名的有些憨直,对于这出乎意料的反差,秦信不觉发笑。
“可以,上下铺对我都一样。”
秦信跟着进去,正对着就是一面很大的玻璃窗,落日的余晖刚好擦着远处的大厦尖顶射进来,橘黄色的光芒铺满每个角落,甚至感觉房间里整个气温都随之高了三度。
屋内低矮宽阔的窗台上放着一池鱼水,粼粼波光在橘黄色的天花上荡漾。秦信虽然不知道在卧室养鱼有没有忌讳,但就目前看来,它给室内景观增色不少,就没有再移出去的必要。
藤条编制的书架上放置着几本闲谈杂书,关于机车、关于漫画,关于趣事逸闻,厚厚的积尘掩盖了藤条的原色倒显得这书架多余。
安置在墙上的壁桌也吃满了灰尘,壁桌很长像是酒吧的吧台,正上方是卷起的绛紫色纱帐和LED灯,这样的设计肯定有为熬夜看书做的打算。
然而,张迟并不像愿花时间去翻开书页的人,事实上他更愿意呆在身后的木架床上,下铺的被子痛苦的扭曲着,保持着温度消失之前的样子。
张迟从立柜里拿出一床还未拆封的床上用品,利落的拆开帮秦信铺折好,整个过程一气呵成。门外的金毛就吊着舌头,安静的看着它的主人做事,在热情的狗里它有着少有的克制。
张迟忙活完有些冒汗,秦信也过意不去,急忙道了声谢。
“没啥好谢的,我等会儿要出去,信哥就帮我个忙呗!”
张迟说着出了房间,在鞋柜的抽屉里翻找出钥匙和小区的门禁卡,递到秦信手中。
“晚上带我家耳子出去溜溜,顺便买些狗粮,店离这儿不远,遛个弯儿就到了!”
秦信看了看门边正望着自己的金毛,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溢满了期待和兴奋,但是它巨大的身形让秦信感到些许压力。
“拜托了!”
张迟却不管秦信的回答,把狗绳塞在秦信手里就摔门出去了。
秦信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面无表情的看着手中的狗绳,站立良久,直到一口浊气吐出,他才缓缓动起来。
这陌生的感觉来的突然,秦信不得不花些时间细细品味。
.
夜渐暗,星月无辉。
金毛拖着秦信在小区里四处穿行,这小区对他来说很陌生,只跟着张迟走过一次,还是地下室。
他并不知道路,被金毛拉扯走入一条岔道,再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了哪里。
反正是遛狗,秦信也不在意怎么遛,在什么地方遛,只要遛就完事儿了!
小区也只是小区,不可能是广袤的宇宙,也不可能是不可回头的人生,不用过多思考,一味向前走,总会找到出去的大门。
可能是金毛喜欢转悠,转了半个多小时也没出去,秦信担心等会晚了,完成不了张迟的托付,也有些急了。
秦信硬生生的拖着金毛,沿着小区边缘找过去,这才出了小区。
有人喜欢狗,有人不喜欢狗,但,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远离金毛,它太大了!这是本能的畏惧,但是在畏惧之后他们还会小心试探,最后得到他们对它的喜欢或者不喜欢。
秦信喜欢听话时候的金毛,不喜欢硬拽着自己撒欢时候的金毛,或许在自己心情很好的时候,会纵容它,会享受、喜欢它不近人情的活泼。
喜欢,说到底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也是一个很不讲道理的东西。然而,它并不是东西,以至于人们很难直观的描述它,也难以察觉到它的变化。
秦信曾经以为知道‘喜欢’的样子,如今却不知道了?
他曾经迷恋过一个女孩儿,在夜里无数次梦见,整日整夜给她写文写诗,这是喜欢?
每次看见她,情绪难以自制,最终摆着一副冷冰冰的臭脸给她,这也是喜欢?
在某天,忽觉她光芒散尽,那种隐隐作痛,这还是喜欢?
秦信在那天才领悟‘喜欢’和‘爱’是心里出尘的想象,而知道这一切的代价是,不愿主动去追求那荧惑人心的烛火,但他始终相信‘喜欢’和‘爱’一直在的。
金毛把秦信本就混乱的思绪拉扯得更加支离破碎,几声欢快的狗叫声朝秦信吼来,那附在身上的残念霎时间烟消云散。
宠物店!
秦信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不知不觉就到了这里,一个服务员主动迎了上来,引导着他把金毛栓在柱子上。
这里横列着四五个隔开的区域,用于栓住不能进店的大型犬。
秦信见有店员照料也就放心进去了,店里很大有小型超市的规模,琳琅满目的各类宠物用具,他大部分都未曾见过,更不知道具体用途。
秦信也没有兴趣了解,径直朝着食品区而去,货架上狗粮的种类繁多,按照年龄、种类、病症禁忌细细划分,每类狗粮前还放有现成的狗粮,应该是给顾客试吃的。
他冷冷的脸上扬起值得玩味儿的笑意,想起身为一只猫时,冒出来的疑问,今天看来得到了答案。
看来吃过狗粮的人也不少。
子非狗,焉知狗之乐也!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狗之乐?
看来在这家店里,庄子又胜出了,人也胜出了,而作为令庄子和惠子针锋相对的主角:狗,好像无人理睬。
这世界终究是以人为度量,以自己的认知为度量,那些不可理解也就变得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