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先看第零章,不然剧情很难理解……)
(应该是向上拉一下屏幕就可以吧……或者切回目录)
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从流飘荡,任意东西。--与朱元思书
同处归一教域,有人在漫天黄沙里为国捐躯,有人在静默的办公室里掌控大局。有人在街头巷尾寻衅滋事,有人在灯红酒绿里纸醉金迷。有快乐的地方,有悲伤的地方。有热闹的地方,有安静的地方。有张扬的地方,有静默的地方。
在城里的人不知道,有时候人越多的地方,愚昧也越多。在城里,没人能看见路口寂寞的一只狗,灯下朝往来路人做鬼脸的蜘蛛,他们只知道那也是生物,还知道高中生物课本上写过,语言是人脑特有的高级功能。他们在猫说话的时候变成聋子,在老鼠写字的时候变成瞎子。
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一位天骄曾经给他们施过魔法。他在千年前曾说:“你等,及后万代,皆不可见,不可听,不可知。”从那以后,人族便和妖族分道扬镳,再也无从知晓。
可是,天骄的朋友,一只大妖并不同意。千年后的现在,还没有看出它的高明,但再往后推50年,这位大妖当真是改变历史的关键存在。它找到了所有仍能看到妖的人族,语重心长地说:“老话说得好,堵不如疏,那家伙再强,不也在那一步止步不前了吗?依我看,你们才是促成人妖关系的媒介。你们背负着巨大的使命。”它将妖族至宝,刻录了万妖习性的妖谱,注入他们的血脉中。此后,凡这些人的后代皆能拥有一种妖族的能力,他们也谨记使命,刻苦打磨,砥砺前行。
千年以后,世界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千年后
这里是古大陆东部,归一教域,奉国南部,齐县边缘的一个小村子。重山掩映,这里与世隔绝。尽管相较大城市十分落后,似乎人们还活在上个世纪,但这段传奇的故事将从这里开始。
一声婴儿的啼哭,给这个家庭带来无尽的喜悦。这一家是村子里的风云人物,因为联姻的乃是村里的大族,于和温。在那边焦急等待着的英武青年便是父亲于世,他激动万分,冲到简陋的土房门口,等待着产婆怀抱着他的心头血出来,母亲温声,汗水从苍白的唇边滑落,此时虽然已十分虚弱,仍是强打精神,望向产婆怀中的孩子,眼里含着幸福的泪水。
那孩子呢,皮肤红润,小脸皱巴巴的,像个小猴子似的,完全看不出遗传了父母的漂亮外表。
“恭喜少爷,是个男丁。”产婆将孩子递向青年,一边贺喜。
“我们老于家终于有后了!哈哈哈哈哈哈!”旁边的老人不顾形象手舞足蹈起来。
这位老人名叫于宁,在一分钟之前当上了爷爷。他深知老于家5代单传有多么不易。虽然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他也不希望香火在这里断掉。他的亲家温家4个儿女,到他的孙子辈已经有三个男丁,而他老于家一直是单传,天知道他有多么害怕,以及得知是男丁多么喜悦。但仍然,早在得知温声怀孕之后,他便和于世一起查了三天字典,用尽了私塾里学来的全部墨水,给未降世的孩子准备好了一个男孩名和一个女孩名。是男孩子,就叫于洲,是女孩子,就叫于恬。
而历史的大幕徐徐拉开。
奉历5世纪的七十年代过得特别快。在草长莺飞的三月里,在百花争艳的夏日里,在天高云淡的秋声里,在上下一白的雪夜里,新的生命汲取着世界的滋养,于洲同山沟里所有新出生的小妖一起,迅速而急切地成长着。
没有辜负家长的殷切期望,于洲自小聪明伶俐,一个月就会咯咯地笑,三个月就喊出了地一句“妈妈”,虽然为此于世伤心了好久,但他开心的是,小于洲的相貌像他更多一点,眉毛浓密,鼻梁高挺,嘴唇削薄,只有眼睛更像母亲温声,特别地有灵气。
时间就这样偷偷溜走,而这幸福的一家人以为,日子会永远这样过下去。
人们都认为生活要么平静得像一泓死水,要么动荡得像海浪。但没有人曾见过这样的生活:像一条裂谷或是断崖,突然的一刻,一切都改变了。
但无论何时,无论生活如何的可恶,善良的人总会于世温声,缓慢而坚定地诉说生命的真意。
那一天的事情没有太多人愿意回忆。时年五岁的于洲那天恰巧偷偷跑到了坡上玩耍。
他总是在这里玩耍。因为这里有只跟他特别聊的来的山羊,还有叽叽喳喳很爱说话的鸟。他总是听它们讲平日的见闻,五岁的于洲听不太懂,但总觉得听了之后很高兴。
这天他玩到很晚,到晚霞描摹他的影子,才依依不舍地望向家的方向。那里有浓烟升起。小于洲认为那是更大的炊烟,心里想着比昨天更可口的晚饭,他挥挥手跟两只毛虫告别,欢快地跑向家中。
然而到了村口,他看到一群陌生人,眼里带着莫名的情绪,起码那时于洲不懂得,那叫做愤怒。其中有一个陌生的,高大的中年人轻轻对小于洲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要回去了,我已经跟你爸妈打过招呼。
没等于洲发出疑问,“为什么不回去”,“你们是谁”,“带我去哪”,诸如此类的问题,他便感到眼皮沉重,无穷的睡意涌起,沉沉睡了过去。
再醒时,映入眼帘的只有陌生的天花板。于洲的新生活就这样开始了。过去的五年似乎是一场梦,没有人再提起。
他哭闹,他绝食,他砸饭碗,问来照顾他的大姐姐,这里是哪,爸爸妈妈怎么不来接我。但是从来没有得到回答。他听到的只有不断重复的那段话:
“大家都会好好照顾你的,比亲姐姐还亲,比爸妈还对你好!爸妈突然有事去了遥远的地方,不过他们保证过了,等你长大成人,他们就会回来看你!所以即使是自己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然爸爸妈妈会不开心的!记住了吗?”
于洲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关于人活着的终点是哪。
还没有来这里的时候,对着山坡上似乎再跑几步就可以触及的太阳,他总是想,既然每天都有小宝宝出生,那村里的人口就会越来越多,爷爷的胡子也会越来越长。长到缠住他的脚,他就没办法出门,只能坐在家里。长到把卧室都塞满,那时只能再盖个大房子。若不然,也许会被那只性格很古怪,年纪也很大的老鹰叼走。
他觉得自己要快点长大,怕哪天爸爸妈妈的胡子长得缠住了脚,就不能来看他了。
“嗯,就是这样,我要好好吃饭!”于洲心想。
他开始接受身边的环境。
一个单人小屋,陈设齐全:一张床,特别大:一个书桌,特别高;一个柜子,是空的;一个房门,总有人敲门,他也可以出去,到吃饭的地方和看大孩子打架的地方;一个小门,开在墙上,没有人敲过;一盏窗子,能看到一片原野。
于洲渐渐习惯了这样单调的,简单的日子。没有父母的耳语,没有灼人的烈阳,没有吹面的春风,没有隐约眺望到的炊烟和飘来的饭菜香。
没等时光的马车加速起步,在奉历578年,在于洲决定接受新环境的一个月后,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小姑娘,看起来比于洲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