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里篝火旁,刘仲、刘季等人光着身子互相聊着白话。
因为它们动静太大,所有人都醒了过来,围着篝火聊天是它们唯一能干的事。
他们把湿透的衣服拧干之后,用树枝插起来,晾在身后,依靠篝火的烘烤天明也差不多能干。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刘仲兄弟躲过了今天的劫难,以后一定是前途似锦。”
“兄弟我还没谢过刘季大哥和各位兄弟对我的搭救之恩呢!”刘仲抱拳回道。
“刘仲在这里先谢过刘大哥、樊大哥、卢大哥、曹大哥、尾声兄弟的救命之恩,它日必有厚保!”刘仲拱手说道。
“小事,小事,都是一个乡的弟兄,哪能见死不求,刘仲兄弟客气了。”
篝火旁,刘仲和刘季正有的,没的说着一些场面话。
“刘仲兄弟,俺两天没吃了,你今天和陶小子不是出去找食去了吗?找到没?分我一口吃的就算是报答我了!”樊哙憨憨的笑道。
樊哙倒是心直口快,有什么说什么,不想刘季说一套做一套,嘴里说的话能有几分真还有未可知,面对厚黑学始祖刘仲不敢有任何的松懈,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坑你一道。
“去去去,就知道吃。”刘季立马把樊哙赶到一边。
“刘仲兄弟,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刘季拨开头上的湿发问道。
“刘大哥,是这样的,昨天我和小陶刚走出去,还没走到二里地就遇到了一只大虫,足有一丈多高,那家伙把我和小陶给吓得,疯了命的跑,不过我们那儿跑的过大虫,我这身子还没跑出一里地就喘的要命,马上就被大虫给追上了,眼见我和小陶就要命丧虎口。”刘仲添油加醋的说着。
看了看认真听的众人刘仲突然拔高音调:“突然!”
“突然,怎么了!”
“刘仲兄弟,你倒是继续说啊!”
“对啊,继续说啊,后来呢?”
暗淡的火光下,众人都来了兴趣,眼睛睁得老大,一个一个都盯着刘仲追问。
“然后?”
“然后天空突然一道巨响,一道天雷出现劈死了那只长虫,你兄弟我才逃过一劫啊!”刘仲故弄玄虚的说道。
“天雷?”
樊哙突然说道:“莫非是昨天早上的那道响雷!”
刘仲点了点头。
“那还真是老天爷保佑,刘仲兄弟有老天爷护佑啊!”
“骗人的把戏,你离那大虫那么近,劈的时候你怎么没事?”一道嘲弄的声音响起。
“嘶~”
“我说雍齿,你不想听没人拦着你!”卢倌颇有些怒气的说道。
“就是,你不想听,一边待着去,我们想听!”曹无伤也在一旁附和道。
“神鬼之事自古有之,尤其是我们荆楚之地巫鬼的传说尤其盛行,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啊!”这时刘季大声说道。
“季哥说的对,神鬼之事自古有之!”
“你雍齿一个乡野村夫,懂得什么。”樊哙鄙夷的说道。
“亭长说的对,你算个什么东西!”众人纷纷附和道。
看着这一幕,刘邦的分量在刘仲心中的不免又重了一分,雍齿和刘季不对付,他是知道的,但是没想到的是刘邦竟然能在这种情况下,借着刘仲的事落雍齿的面皮,并且煽动大家对他的仇恨。
刘邦最怕的就是雍齿和其他人联合起来,这种既能打压对手,又能帮助刘仲的事情他当然不会错过,即消除了潜在威胁,又能得到刘仲的好感,一箭双雕。
可怜的刘仲又被利用了一次,并且还无缘无故被动的拉了一波仇恨,被雍齿给嫉恨上了,这算什么事啊!但是他明面上还不能说,毕竟现在刘邦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刘仲兄弟,你别理他,他不爱听,我们爱听,你接着说。”刘季转过头来说到。
看着满脸笑意的刘邦,刘仲满脸苦涩,不过也不好驳他的面子不说,只能绷着脸继续说下去。
“我也奇怪,为什么我会没事,但是我想破头也没想出了所以然,等我回头一看,那只长虫早已被劈成了炭,轻轻一碰就变成了灰,出了这种事,我和小陶哪儿还敢在现场多待,马上就急忙离开了。”
“是这样啊……”
“那刘仲兄弟,你还记得是在什么地方吗?”
“干什么?”
“哦!俺想去瞧瞧,这种神迹俺可从来没见过。”樊哙摸着头不好意思的说道。
“对啊!刘仲兄弟,在哪啊!”接着一众兄弟纷纷问道。
“这,这我哪还记得,当时我吓坏了,只顾着埋头跑,哪还顾得上记地方。”
“可是……”
“行了,刘仲兄弟在外面也一天了,也累了,就让他休息休息,大家别吵他了,都睡吧!”一旁的刘邦急时说道。
刘仲看了一眼刘邦,只见刘邦也看向了他向他薇薇点了点头。
…………
……
刘邦这么一个绝定聪明并且拥有丰富阅历的人,会相信这种鬼话吗?一个能弄出“赤帝之子斩白蛇”的人会相信吗?很大的可能是不相信的,那他为什么选择相信。
因为刘邦的性格如此,不相信还能如何,熟话说的好“看破不说破”,说破了对他没有任何好处,除了与刘仲交恶之外,而相信呢?那好处就大了,得到了刘仲的好感,至少表面是这样,打击了对手,与兄弟们缓和了下关系。
所以神鬼之事,刘邦秉承的信念就是,对自己有利就信,对自己不利就不信,但不说破,旁观即可。
刘仲不经心想:“能够当皇帝的人果然不简单,哪怕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亭长,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刘仲看了一眼闭眼歇息的刘邦然后叹道:“我要学的还很多啊!”
靠着岩壁,刘仲看着火苗发呆,思绪发散的很远。
刘仲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五天前才来到这个世界,刚好就在刘邦杀官差的时候,他就躲在人群里。
他前世是一个偷电瓶车的小贼,在一次偷电瓶车的过程中被发现,然后在逃跑的路途中摔倒,磕到了头,他醒来的时候就到了这个世界。
刘仲虽然是个贼,但是由于喜欢历史,所以对秦末的历史有个大概印象。
他来到了两千多年的秦朝,他变成了沛县人,和刘邦是同乡。
他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也知道刘邦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当时他没有办法只得跟着刘邦上山,不然就是死。不是被官差杀死,就是被其他人杀死然后变成别人口袋里的赏钱。
他这个世界的家不算富有,但是也不算贫穷,家里还算有十几亩地,是个自耕农不需要当佃农。
家里还有一位老母亲,一位嫂嫂和一个大侄子,他大哥战死了。
他今年十九岁,还未娶妻。
想到即将到来的一切,他有些无所适从,他不知道应该干些什么。
作为芒砀山的一员,他不可避免地会参加到历史地洪流当中去。
刘邦未来肯定是会造反地,那么他该何去何从,在这一场造反的大业中又该扮演什么角色呢?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现在已经是初夏,在几个月后的秋季,大泽乡的陈胜、吴广就会揭竿而起率先举起反秦的大旗,高呼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代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