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听完显得很不耐烦,说你快点把东西交出来,不然我现在就要你的命。盗墓贼听完连忙说到,东西都在保险箱里,你要什么都可以自己拿,一边说还一边悄悄的跪着往旁边移动。
黑衣人听到盗墓贼的话,又感应了一番,发现果然在保险箱里,果然有那种熟悉的感应,于是冷笑一声说道,东西我要拿走,而且你今天也是活不成了,说完就放声大笑起来。
盗墓贼听到这个心如死灰,看到那个拿宝剑的黑衣人,正站在门口,也不敢往门口冲,就连忙往阳台冲去,盗墓贼知道,如果从阳台爬到楼下,自己还有一线生机,毕竟鬼这种东西,肯定还是不能跟物件离开太远的距离。
于是盗墓贼想都没想就抓着阳台的围栏,往楼下翻去。看着黑衣人没追来,心中也是安心不少,看来自己判断的并没有错。不过此刻的盗墓贼抓阳台围栏的手,却有些抖,当然这也难怪,如果换在平时,盗墓贼单手攀爬这种地方,都不会觉得太费力。
但是今天盗墓贼不仅干了好久的活,还去洗浴中心上了几个小时的钟,早就已经精疲力尽,再加上刚刚那么一吓,更是感觉使不上劲来,不止是手,就连脚都感觉到有些软。但依旧是颤颤巍巍的往楼下爬去。
此刻黑衣人也没有管盗墓贼,径直就往保险箱走去,一伸手使出全力,只见保险箱砰的一声,发出一声巨响,打开后却并没有看见那个古朴小钟,只看见一把宗门传承的宝剑,还有几个古老的物件。
这时候黑衣人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感应到的应该是宗门的宝剑,于是连忙想要去把那个往阳台下爬的盗墓贼抓回来,此刻却只听见,外面传来啊的一声,然后楼底传来人砸在地面的声响。
原来在黑衣人打开保险柜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让盗墓贼突然吓了一跳,手一抖没抓稳,脚也踩空了,瞬间就从楼上掉了下去。而黑衣人跑到阳台看到已经摔死的盗墓贼,瞬间悔不当初,如果自己能够好好的跟盗墓贼沟通的话,兴许就不会导致现在这种局面了。
现在黑衣人心情也是很不好,但还是把那个保险箱里的宗门宝剑,以及几个古老的物件,拿走了。然后就从厕所的窗户往外爬到了楼下,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又过了不久,靠近盗墓贼房间的邻居,听到了那个巨大声响,以及啊的惨叫,就起来往阳台外查看。于是就发现了盗墓贼摔死在楼下,连忙报了警。
第二天,刀疤也得知了这个消息,盗墓贼家中离奇坠楼,保险箱被打开,里面空无一物,且保险箱被损坏。而这更加让刀疤确信了,自己之前的猜想,盗墓贼果然是还有价值连城的古物件,同时就目前这种入市抢劫杀人案的发生,也让刀疤更加肯定了自己手里这个古朴小钟的非凡价值。
如果那些东西不是真的值很多钱,也犯不上要去室内杀人抢劫。所以刀疤一直很珍惜的将这个古朴小钟精心收藏,并不是轻易的把它卖掉,而是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让自己能将这个古朴小钟,带到黑市的交易会所,这样才能让这个古朴小钟卖到与它相匹配的价值。
当然,盗墓贼的那个案子,最后也成了悬案。毕竟盗墓贼住的那栋楼的摄像头,也没有拍到犯案者的面孔,而且那个时候那栋楼刚好就停电了,所以更是无从查起。并且盗墓贼也没有什么仇家,而且就算是和盗墓贼有点过节的人,也都有不在场证明。
而且在盗墓贼的身上和家里,都没有发现其它人的指纹。其实这也并不是那个黑衣人谨慎,而是他们宗门特质的夜行衣,本来就是为了杀人放火而制作的,所以自然是做好了很多防护措施,毕竟黑衣人宗门的人,平时就没少干杀人放火的事。
所以,一来二去,盗墓贼的事情也就沉寂了下来。而刀疤也一直没有再找到合适的机会出手这个古朴小钟,但是直到今天,晨曦和媛沐雅以丁然的朋友的名义来赎翡翠,却让刀疤感觉到了机会的来临,虽然少赚了一笔钱,但是如果通过晨曦搭上了丁然这条线,自己卖掉这个古朴小钟的话,一定也能发上一笔不小的财。
想到这里,刀疤的脸上似乎洋溢出期待的神采。
......
话说另一边的晨曦和几个室友,吃完了宵夜,喝完了酒,几个人勾肩搭背,歪歪扭扭的往宿舍走去,不过此刻的晨曦却显得格外的清醒,自从晨曦修真以来,似乎就很难再喝醉了。酒量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就连晨曦自己现在也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到底在一个什么程度了。
看着几个室友,一边歪歪扭扭的走着,嘴里还一边说着醉话,晨曦突然间有些羡慕起来,那种喝到微醺的状态,感觉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云彩上的感觉,看谁都觉得亲切,说话也比平时大声起来,虽然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是却能感到难以言喻的快乐。
看到这里晨曦突然有一种渴望,渴望自己能够大醉一场,这样自己也能偶尔的体会到从前那种快乐的时光。
晨曦扶着几个舍友回到了宿舍,几个舍友也都各自爬上自己的床,睡去了。很快鼾声如雷,几个舍友都进入了梦乡。晨曦此刻却并不怎么睡得着,这也难怪,从下午雕刻完翡翠地球后,就一直睡到了晚上,何况现在寝室里还在响着呼噜三重奏这种极难欣赏的交响乐,相信不管换做是谁,也都是有些难以入睡的。
看着几个室友都睡着了,晨曦也一个人走出了寝室门外,看着今晚的夜色,虽然不算还是有些银白的光亮,但是却没有星光,许是云层太厚,将星光都遮掩住了罢。晨曦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芙蓉王,把烟盒往下对着手心拍了拍,然后撕开薄膜,拆开包装,从里面拿出了一根,点燃后抽了起来。
这是晨曦为数不多的时候,买的稍微贵一点的烟,当然以前是穷,就连吃饭有时候都成问题,自然是不会买25一包的香烟的,偶尔买一包软白沙为了纪念父亲而抽上一根,也是精打细算的抽着。
不过现在晨曦也算是有点钱了,买包25的芙蓉王对于他来说,也确实是不算什么了。把烟抽进肺里,晨曦也感觉到了久违的味道,那是一种淡淡的香味,而这也通常只有经常抽烟的人,才能察觉出每种香烟的不同之处,对于不常抽烟的人来说,每种香烟的味道几乎都是一样的,同样的辛辣,同样的吸入身体后感觉到的烟草刺激喉咙的那种刺激的感觉。只是会那个瞬间,会让大脑感觉到突然的放松,而这也许就是香烟让这么多人着迷的缘故吧。
此刻抽着芙蓉王的晨曦,突然想起来第一次告诉他,如何辨别烟的味道的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告诉晨曦,吸烟的时候,要像品尝美酒一样,要吸入一点点嘴里含一下,然后再大口的吸入肺中,再顺着口腔和鼻腔,将烟雾从肺里面排出,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烟的味道。
想到这里,晨曦又深深了吸了一口烟,然后重重的吐出,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个姑娘的模样,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呢?但很快,晨曦就从回忆的思绪中抽离出来,回到了现实当中,因为眼下确实还有很多让晨曦操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