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见徐子瑾一副被蒙蔽刚发现真相的不可置信模样,以为事情有转机,也以为好不容易终于见到徐子瑾吃瘪,他得意一笑,急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在场有谁不知道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更不是什么正经人,能对她没有意见才怪。”
徐子瑾闻言倒是镇定,甚至还点了点头,随后唇角微勾,略微挑了挑眉,接着不疾不徐地说道:“按照你说的这样,在场这么多人都对她有意见,那在你们的争论之中,他们会选择主观上偏向于你也是理所当然,那么也就是说他们说的话根本就不具备任何可以用来作为判断依据的意义。”
顿了几秒,他又加重了总结道:“也就是说你们在场不管是谁说的话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都带上了主观色彩,那你觉得我们还有继续争论下去的意义吗?”
“报警吧,要么你去跟警察说,要么去跟我的律师说。先别论你们这么多人没几个人的话可以作为判断陆夕杳这个人人品的依据,就是单纯跟你对话我都觉得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也许你许给我一些好处,我倒是还可以考虑再多给你一些耐心听你在这儿继续唱戏,偶尔还能给你鼓个掌之类,不过我想你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们也没什么好谈。”
最后徐子瑾的态度变成了软硬不吃又很有恃无恐,几句话把那男人里里外外都嘲讽了一遍。
而他对待整件事情态度也已经更加冷淡,眉眼间一片冷漠,与同样神情淡漠的陆夕杳并肩而立,竟让人莫名感觉两人如此相似和般配。
跟闹事的男人说完这话以后,徐子瑾又转头看向了站在另一边的孟总,他是这场晚会的主办方,也是在商界里很有名望的企业家,徐子瑾对于前辈向来都是尊重的。
再加上都是生意人,保不齐以后还会有生意上的合作,为了以防万一,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都尽量不会因为什么事情闹得太难看。
所以徐子瑾一贯都是对人很客气,为的就是确保不会得罪人,所谓和气生财就是如此。
而这一次他却为了陆夕杳不惜冒着惹怒对方、得罪对方的代价而用强硬的态度面对孟总。
他唇角微勾,看着孟总,缓缓说道:“如果孟总这边也一样需要的交代的话,我徐子瑾可以用自己的人品来替陆总做担保,众所周知陆总是我徐子瑾亲自挖进公司,那么她也算是我的人,作为下属,她的事情当然我也不可能坐视不理,而对于自己下属的品行,我想我还是能有一定发言权的。”
这句“我的人”一出,现场瞬间哗然,本来还安安静静看这场戏的人也都呆不住了,纷纷小声交头接耳讨论了起来。
一个人的声音也许容易被忽略,但现场上百人的讨论声音一起,那效果简直跟菜市场没什么区别。
很多人都在猜测着陆夕杳与徐子瑾之间的关系,毕竟他这句话说来也暧昧,可实际上放在他的语境中理解却又没有任何不对。
关键就在于听的人是怎么去理解了。
而很显然,在场更多的人下意识选择相信这是一种暧昧的表达,而认定徐子瑾与陆夕杳之间一定有些什么不一般的关系。
单单徐子瑾出来替陆夕杳说话这一点,就很耐人琢磨了。
只是众人各种各样的讨论徐子瑾都像是没听到没注意到,他只神情专注地看着孟总,等待着他表明态度。
他是知道这位孟总的心思,虽然表面上看似已经被陆汐杳的话说服,但实际上因为那个闹事男人的话,他已经做好了若是最后还是查不出什么,便直接将陆汐杳拉出去做替死鬼的打算。
因为这件事情终究是一定要有人出来承担主要责任的,而没有什么背景好拿捏的陆汐杳自然而然成为了这些资本家牺牲的对象。
徐子瑾知道这就是现实,很正常,如果换作他的话,他也一样没办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这样做。
但此刻他却一定不会允许自己看见陆汐杳被这样欺负,而直接选择袖手旁观。
虽然他也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正义感十足了,都到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地步了。
也许是前面他们相谈甚欢培养出来的革命友情吧!
说实在的,从徐子瑾为自己讲话开始,陆汐杳的心里对于他的看法便一直在变化,她忽然发现自己这个上司似乎也没有完全像他平时在她面前表现出来的那般虽然面上带笑,心里却冷漠。
实际上他应该还有点可爱的护短,不允许自己人别欺负,即使这个人只是自己的下属也不行。
如此为自己挺身而出,这一点陆汐杳内心还是非常感动的。
不过感动归感动,她也不能真的让徐子瑾把眼前的孟总给彻底得罪。
她当然也明白徐子瑾特意跟孟总说这么一段话的原因,这件事情是一定要解决的,但只能由她自己出面,她不想欠徐子瑾太多人情,而且也不想当一个只能躲在别人身后靠人帮忙的废物。
陆汐杳赶在孟总说话之前,将众人的注意力都引回了她自己身上,更是及时把孟总原本开始对徐子瑾的想法削弱。
她轻轻笑了一下,旋即也跟着看向孟总,说道:“我能理解孟总想要尽快查清真相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的心情,如果有需要,我也会尽量配合着孟总。”
“徐总之所以会用自己的人格在孟总面前为我作担保,也是看重了孟总的一诺千金,更知道孟总您人一向正直,他相信您一定不会让我白白蒙冤,我相信徐总敬重的人,所以也一样相信孟总,我想孟总应该是值得我相信的吧?”
孟总听完陆汐杳的话,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欣慰亲切的笑容,回道:“那是自然,徐总和陆总一同信任我,这也是我孟某为人的成功,我自然是不能辜负你们的信任,对于任何人都该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