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房间内淫靡放荡的声音持续了片刻才停止了。
“谁?”男人没好气地问道。
“扎哈,是我,楼下好像是群狼帮的人来搞事。”酒馆伙计急促地说道。
房间的门打开,开门的男子毫不避讳的一丝不挂,赤裸的身上画着五彩斑斓的蛇在胸前缠绕。房间里另一个男子已经在穿裤子了,转头对那两个用衣服遮掩住关键部位的女人淫笑着说道:“保持住兴致,等我和扎哈回来,我们继续。”
“确定是群狼帮的人吗,有几个?”扎哈问道,把刀子别在了腰带上。
伙计忍不住偷瞄着房间里那两个女人,两个女人只是用长裙敷衍地挡着身体,裸露着白花花的肩膀和大腿。
“应该是,有三——”
话还没说出口,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背后把伙计撞进了房间,摔倒在地板上,一阵天旋地转,好几秒后伙计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趴在了地上。
回头看去,是一个褐色头发的年轻人,白皙的右脸上有一颗显眼的痣。伙计记得他,他刚才安静坐在楼下大厅,没有理会几个流莺的挑逗,一口一口喝着小麦啤酒,还微笑着给了端给他啤酒的自己三个铜币的小费。
伙计本来对这个慷慨的年轻人充满了好感。
好痛!是他踹了我一脚吗?
不等伙计想明白一切,年轻人走进了房间。
砰地一声,房间门被他反手关上。
隔行如隔山。
布兰顿做过赤迪游骑兵,当过劫道的匪徒,但是没在城市里的帮派混过。城市中的地下世界也有自己运转的规律和法则,帮派之间的规矩他完全不懂。
嫖客白嫖,赌徒赖账,酒鬼撒泼,在每个酒馆都会发生,自然有罩着酒馆的帮派负责“主持正义”,保障酒馆的利益,酒馆也会定期给帮派上交保护费。
问题是这三位是群狼帮的人,而这个酒馆,是五蛇门的地盘。
那些常来酒馆喝酒的客人早就看出来这三人来者不善,纯粹是来找事儿的,也好奇那个面容丑陋狰狞的新面孔好像不是五蛇门的人,五蛇门看场子的人怎么还不出来管管,任由这三位在自家的地盘上撒野?
群狼帮的人把手伸到了五蛇门的地盘,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也是“下战书”的一种形式,如果双方帮派不选择私下自己解决,接下来就会有中间人安排两边的大佬见面,约定开战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数,还要提前和片区的警察报备获得许可。
地盘的归属权就取决于火并后的结果了,地下世界,拳头大声音就大。
在哪里都是如此。
——这三人今天纯粹就是来找茬的。
布兰顿来这里只是想找点乐子,无意惹事,麻烦却找到了自己头上?不会是自己看起来好欺负吧?他心中一股无名业火腾起,今天先是被执行局的小子们截胡,事情不够顺利,结果还被坏小子给骗了,一想到此他就感觉头大,明天还不知怎么和花匠先生交代。来这里找点乐子都有人找茬……
布兰顿以为自己烦躁的心情全是因为今天的种种不顺,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下午见到了太多血,自己却没有放开杀戮,压抑着的冲动像一团火一直炙烤着他的心。
群狼帮的头目并不知道他正在挑逗一头饿了很久的野兽,说道:“这家酒馆以后由我们群狼帮罩着,你们五蛇门滚得快一点,还能保条命!”原来群狼帮的小头目看到布兰顿凶恶的面相,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看场的五蛇门的人。即便认错了也无妨,他们找茬自然会有五蛇门出现,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制造冲突。
布兰顿压抑着自己的脾气,不想惹是生非,酒在哪里都能喝,何况这里也没有让他满意的女人,起身就要离开这是非之地。
身后的跟班见他起身,伸手就抓向布兰顿的衣领,揪住布兰顿的衣领狞笑道:“屁都不放一个就想走?”他觉得眼前的男人虽然看着不好惹,但是很懦弱,完全是个外强中干的货色。
布兰顿看着他浑浊的双眼,任由他揪着自己的衣领,有点想笑,人不找事事找人啊。
就在这时,有人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本以为是个喝多了的酒鬼或者服用过量致幻剂的瘾君子,却瞬间引发了楼梯旁边几桌客人的惊慌,惊慌像瘟疫般快速传遍整个酒馆。
“是扎哈!”
“被人杀了!”
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尸体全身赤裸,脖子已经被扭断,五彩斑斓的蛇还在胸前缠绕。
——是五蛇门的人。
客人们再无心用餐喝酒,恐惧地看着阴影中的楼梯上方。
是谁把尸体扔了下来?
凶手还在楼上!
反应过来的客人们惊恐地像潮水般涌向酒馆的大门,纷纷逃离,像是发现狼的羊群。除了几个烂醉如泥的酒鬼还在酒桌下昏睡。
群狼帮的头目懵了,五蛇门的人被杀了?是自己帮内的同伴干的还是其他帮派也想来分一杯羹?
“还不打算松手吗?”布兰顿平静地问跟班。
这种目空一切的态度让跟班很不满意,瞪着眼睛本能地想要爆粗,脏话还没脱口而出就被惨叫代替。
一把粗粝的弯刀在布兰顿手上打了个转,跟班的那只手已经脱离了手腕飞了起来,群狼帮的头目都没看清布兰顿的动作,跟班的手就被砍掉,鲜血从断口处喷了出来。跟班捂着断手在地上惨叫着打滚,今天踢到铁板了,头目心想,拔出了腰间的刀子。
他和另个跟班对于同伴手被砍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握着刀子看着布兰顿,此时的话语没有任何作用和意义。
“你们帮派的人都把狼刻画在皮肤上吗?”布兰顿问出了看到这三个人第一眼时就想问的问题。
“没错!我们群狼帮人人都这样,你敢动群狼帮的人,今天别想活着走出这条街!”另一个跟班恶狠狠地说道,身体却不敢向前一步。
“时代真的变了。”布兰顿苦笑着感叹道,狼是草原上的赤迪人最崇拜的信仰,只有每个部落公认的最勇力的战士才有资格在身上刻画狼这种生物,这是莫大的荣耀,而且是由部落里的大祭司亲手帮他文身,布兰顿都没有获得过如此的荣誉。
他轻轻抚摸着赤迪弯刀刀柄末端的狼头,每个赤迪游骑兵都会听老兵们讲述赤迪人统治大陆的光辉岁月,那时狼是专属于赤迪人的神圣图腾,其他人服饰武器上使用狼图腾都会招来杀身之祸,更别说文在身上了。
如今,诺安王国里的小混混都可以随意把狼图腾文在身上。
旗长,我们彻底失败了吗?
看样子我们真的失败了,失败的很彻底。在地上打滚的跟班右肩上那只栩栩如生的狼把布兰顿的思绪拽回从前。
漫天黄沙,战马嘶鸣。
旗长转动着手中的弯刀,声如炸雷地嘶吼道:“今日我们便要!重现赤迪人的辉煌!!赤迪游骑兵,出击!!!”
那时布兰顿还是个刚满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虽是第一次参与如此大规模的战役,但是他丝毫不觉恐惧,一股豪迈之气充斥着胸膛,让他感到胸口沉闷,忍不住想要怒吼,想要呐喊!
重现赤迪人的辉煌!多少代赤迪人的梦想!
就在今天!!!
于是两万骑着骏马,转动着狼头弯刀的恶魔们嘶吼着冲锋,马蹄扬起的尘土和黄沙弥漫空中,赤迪游骑兵裹挟着风沙,从漫天黄沙从杀进了战场,手中的弯刀收割着一颗颗头颅。两万赤迪游骑兵像一柄烧红的刀子切黄油般切入了战场。
英勇甚至疯狂的赤迪游骑兵随后却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敌人的新式手弩射速和射程都要比一般弩弓强不少,而且可以同时发射多枚弩箭,装填速度也比一般的弩快不少。这种不像弓箭一般受体力制约的武器肆意收割着游骑兵的生命。游骑兵们还没冲锋到敌人步兵的面前就已经像麦子一样成排地倒下了。
手弩的造价不菲,而且做好一把手弩需要一个成熟的工匠一个月的时间。布兰顿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诺安王国是如何给上万名步兵人人都配备上手弩的。
即使身边的同伴一个接一个地倒下,赤迪游骑兵也丝毫没有停下冲锋的脚步。在这种关键战役中,哪怕只剩一人,赤迪游骑兵也会怒吼着向前。他们要用怒火点燃世界,焚烧自己,焚烧一切,他们要在怒火中重现赤迪人的辉煌。
诺安王国新历163年,王国南方爆发了名为“热格病”的瘟疫,蔓延了南方十三座城市,疫情严重,上万人因此死亡。赤迪人的君王意识到了机会,大举挥兵入侵诺安王国东部,双方在诺安王国东部的桑弗斯平原展开了决战,史称“桑弗斯战役”,战役最终以诺安王国的胜利告终,也是诺安王国的新式手弩第一次登上战争舞台。这种高效的杀戮兵器首次亮相就展现了其威能,两万赤迪游骑兵几乎全军覆没,也宣告赤迪游骑兵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桑弗斯战役”是赤迪游骑兵的绝唱。
只是一个恍惚,布兰顿回过了神,说道:“你们不配拥有这样的文身,这样吧,你们把这片皮肤割下来,我就放过你们,”布兰顿说着这样的话,语气竟有些悲凉:“如果下不去手,我可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