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得到的东西,总是不知道珍惜。
这句话在我们一帮小孩子的世界里就变成了:偷来的东西才好吃。
有一天小贝壳和王志春在我家盘算着到哪里偷点东西来吃。
偷商店里的四季香饼干?那怎么行,被老梁抓住不被打死才怪。
偷雷小强家的泡菜?他家泡菜酸酸的辣辣的,可好吃了,可是他家有只大狗总喜欢蹲在厨房门口。
偷五保户马普英家的玉米?不行,马普英虽然耳朵听不见,但眼睛厉害得很,再说,这个老奶奶也太可怜了,要不得。
哎哎,也真是不好偷哎。
——最终,我们讨论出的结果是,偷自家的东西。
那时候我家院子后的一株芒果结果了,虽然离采摘的日子还有点距离,但把青芒果摘下来用糖拌了吃还是不错的。
我们商量出了一个方案,先去我家偷芒果,再到小贝壳家偷白糖,把芒果和白糖拿到王志春家拌了吃。
多么完美的方案,那即将做成的糖拌青芒果把每个作案人员的口水都引出来了。
这就开始爬树“偷”芒果了。
三个小娃儿都上了树,我越爬越高,想要够着一个长在树梢顶端的大芒果。
我两只脚站在一根树干上,一只手紧紧抓住头顶的树枝,另一只准备去摘芒果。
咔嚓——脚下的树枝断了——可怜的小福滴像只猴子一样,一只手抓着树枝,另外一只手和两只脚悬在空中。
小福滴当然不是猴子,坚持了不到五秒钟,在王志春和小贝壳的尖叫声中,我从芒果树上掉到了树下的水沟里。
右手骨折。
我爸妈把我送到了县城里的医院,一周后我吊着手臂回到村子里时,青芒果已经变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