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朴的小镇,一家近百年的小酒馆里。还挺热闹,碰杯声,赌博声,吹牛声,谁分得清呢?那些半醉不醒的大汉,面红耳赤,手舞足蹈,就差掐起来了。还好,这个酒馆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所有兵器,都放在门口伙计那里,出去了才可以认领走。
这家酒馆,总是迎接往来的各路行商,采集者,佣兵团,还有个体的赏金猎人。酒馆的老板也是换了一代又一代,从最初城镇建立时的莉莉丝开始,传给自己的女儿莫娅,再由现在17岁的希妮接手。希妮是莫娅的独女。四年前,希妮的父亲在一场狩猎中丧生龙爪,同行的猎人最终只带回来了一把猎弓,连尸体都没能见到。又过了三年,莫娅被一个外来的客商用找到一具男性尸体的借口,带进了山中,再也没有回来。希妮一个人,依靠这个酒馆,倒也能度日。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多半是回不来了。那天,母亲和那个客商聊天的时候,她在远处看见了客商的容貌,将那张脸记在了脑海里,后来找了画师,根据希妮形容画了出来。
平安酒馆,这是门口挂着的木牌。进门右手边,那是一个老伙计。听说他曾经也是个很有名的佣兵,后来为了护送一支商队,被火龙咬断了左手,滚下了山崖。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这个镇子的医馆里了。
火龙,是这片区域,尤其是这个小镇最大的天敌。不知道多少猎人佣兵死在火龙爪下,甚至不少采集队和商队也难以幸免。镇上总是组织针对火龙的巡逻队,但是也仅仅只能起到防卫的作用,从来没人能将其杀死。
玛莉夏走进了酒馆,背上还挂着她的那把重刀。蓝色皮质刀背上还有黑色的虎纹,刃口带着朱红色的兽爪尖——这是蓝速龙王的皮和爪子。
那还是两个月前的事情。蓝速龙群劫掠小镇,路过的玛莉夏出手击退,自己却受伤昏迷。希妮将她扛进酒馆,照顾了五周时间,才允许她出门。小镇里的人对这个救命恩人很感激,非常乐意接受她来到这里。这五周时间,镇子里的老铁匠卡瑞将蓝速龙群首领的尸体,混合一些金属,打造了一把重刀。当希妮将这把重刀交给玛莉夏的时候,玛莉夏真是激动,正想着提着重剑去砍几下来玩玩的时候,希妮抄起一根棒槌对着玛莉夏的后颈一敲,顿时把玛莉夏身体敲软了。“给我好好躺着!”希妮双手叉腰,模仿对街药店老板娘的泼妇样,凶凶地说。
作为一个流浪猎人,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对玛莉夏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落脚点罢了。
玛莉夏看了一眼右边的老伙计,对他露了个微笑。
“那个女伙计回来了!”
酒馆里一下子安静了许多。
和平酒馆的伙计,在酒馆里是不用缴械的。他们不仅要在酒馆里打杂,还要负责在有冲突时保护酒馆里无辜的人们。
“你的意思就是要我来当个保镖咯?”当时希妮对玛莉夏提出这个要求,玛莉夏直接给了希妮一个大大的白眼。不过,不管私下里两个人怎么样斗嘴,在酒馆的客人面前,她们还是一对和和睦睦的好姐妹。
“玛莉夏小姐,可算等到你了!”一个脸上带着一道伤疤的壮汉站起来嚎了一声。
“就是啊,水老大可是想死你了。你要是再不来,他可就要去山里找你咯!”
“你要是受了伤水老大可要伤心死咯!”
边上一群男人瞎起哄。
玛莉夏并没有理会他们。水老大和他那群手下也就讪讪一笑,继续坐着喝酒了。这群玛莉夏的“追求者”们,总是在这张冷脸前碰一鼻子灰。以上场景,几乎是日常了。不过,玛莉夏自己心里清楚,这就是他们粗鲁的男人们表达热情的一种方式而已。她自己也是个猎人,这些“礼节”还是了然于胸的。
不过偶尔也会有不长眼的外来客出手调戏。在他们眼里,一个酒馆的小伙计而已,自己经商多年,手中的财富足够养几十个这样地位的女人了。就比如以下的场景……
“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来自塔南城克拉尔伯爵家,不知能否有幸请小姐喝一杯酒呢?”
玛莉夏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油腻恶心的大少爷。她甚至没有看这个自称来自克拉尔伯爵家的人长什么样,当然也没有注意那五个五大三粗的护卫。在她眼里,这些人根本不值一提。这个金色短卷发的年轻男人何时在女人面前吃过这样的亏?脸上抽搐了一下,用花花公子特有的语气说:“女人怎么能背着武器呢?乖乖跟着本少爷回家,保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他站起身伸手对着玛莉夏背上的刀柄抓去。
酒馆顿时安静了。客人们摇着头,仿佛知道了会有怎样的结果。而水老大那群人,则是玩味地看着这个公子和他的护卫。仅仅半秒……
“你没有资格在这里喝酒,滚出去吧。”
玛莉夏右手握住刀柄,从身后左侧卸下,向前上方挥起。刀的刃口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又回到了原本该在的地方。
地上,是一只断手,白白净净,应该是养尊处优的人才配拥有的。
自己的少爷在自己眼前被砍断了手,他们回去之后就算有命活下去,也再也别想过好日子了。那五个护卫坐不住了。
结果,地上又多出五对肤色更深的手。
“滚出这个镇子,这里不欢迎你们。”玛莉夏冷冷地说。
“还没听见吗?要玛莉夏小姐亲自把你们打出去吗?还是要我们动手?”
“就是!我们可不像玛莉夏小姐那么心慈手软!”
五个护卫用已经没有手的手臂,扛着那还在撕心裂肺嚎啕大哭发自心底疯狂呐喊着救命的主子,又抬又抡地放上马车。那因为在酒馆外幸免于难的车夫,慌慌张张地架着马车向那块腐朽的镇门牌疾驶过去。而五个护卫滴答着血,跟着马车一路小跑,拖出几排腥红。至于回去之后会不会被迁怒到,那就无人得知了。
马车慢慢远去,驶向镇门,掀起一阵风沙。镇门口,那块百多年的名牌,字迹在岁月的飞沙走石下,已经有点模糊。风沙过,牌子上的字迹稍微清晰了一些。那是用绿色的墨水写上去的,不知道谁写的,那三个字还写的挺好看,很像那么回事。这是不受人重视、也很少有人知晓、却承载着重任的三个字。
就像四百六十年前,猎王猎龙的故事,在时代的洪荒里模糊,但总有人不时提起,也总有人随之想要揭开它的神秘,让这个故事再一次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