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盛传巫境瞾国开国之祖为盘神后裔,名为盘天容若,适才成年,便拥有一身强大的巫之力,后有十二巫族族人一同征战八方,镇压寰宇,四海王朝部落尽皆臣服。这和盘神何其相似,虽不及盘神开天之功,亦无十二巫族之祖驾随左右,但那一场场轰轰烈烈的撼天之战,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今,盘族式微,旧朝遗族旧王后裔有新竟之势,然摄于十二巫境各族,未明其衷心所在,故而盘天皇族依旧执掌牛耳,瞾国虽建不逾千年,却也满打满算登基了十三代皇帝,这一代的皇帝正处而立之年。然瞾国内忧外患,强敌环伺,强悍的鲜于国、魔都、九黎国等国以及未开化的蛮族屡犯瞾国疆域。
自盘天无我年幼登基以来,皇权旁落,辅臣露凶,有取而代之之心,皇族人心不齐,野心膨胀,亦有嫡庶之争,近年来,皇嫡血脉更是凋零,逝于疾者数人,战亡者数十,早夭者皆为天赋异禀之人,如今,不得已重用旁支,皇权旁落自古皆为皇族之衰颓也。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何故再做那同床异梦之举。然盘天皇帝之宠妃黎氏,更是借着藩王盘天旭日隆的声威和势力,大力扶持黎氏。
江山看似一如往昔,然风雨飘摇,指日烽烟。每每念及此处,盘天无我便效仿那前人的卧薪尝胆,欲拔除内忧,攘敌于国门之外,一统巫境便是他今生所愿也。
因此,皇帝盘天无我遍阅典籍百万册,为寻到那帝皇之术,偶然一天,得入秘境,得先祖随驾谋士书,书中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此后,盘天无我幡然醒悟,欲要剑走偏锋,借着天下寒士之力,以博弈天下。他思衬道:既然开天后才有先祖,而先祖走遍寰宇诸天,身边跟随的术士谋臣岂会是庸才,此奇书之念起初不能接纳,思绪数月,终于知道这内中涵义,可谓大智慧矣。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知道,此人便是孟圣,人称亚圣,当年飞升后周游诸天,时遇盘神后裔,便追随之,教化万族,立下不世之功。
如今欲要夺回旁落的皇权,面对犹如蛇蝎狡狐的臣子和旁支皇亲,最需要的便是那些天下人的力,只有先行开民智,放学于天下人,如此,国之将兴,民之乐,民之乐,便是一统天下之契机。
鉴于此,皇帝开设科举,赋予天下人入仕之机,他坚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些腐朽的将会被圣贤取代,而皇帝,自己一定可以成为一位好皇帝,再现瞾国盛世。
沉沉的睡了一夜,还不如说彼此适应了魂体,叶书愁明白,从今儿起,他就是赵逸,唯有和这片禁武之境达到百分百的融合,自己方可以运转元海,重新修行,不过好在天族人来此的话,一定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战将,自己相信在同一个起点上,能将天族人一一杀掉。以报那莫名之仇。而当叶书愁解除这片巫境后,发现这片地域绝对很受天族的喜爱,他们绝对会想法设法破境而入,寻找关于盘神的秘藏。
自然,当招婿于叶书愁而言绝对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堂堂男儿七尺躯,岂甘寄人篱下,受那唇冷眼白之色,虽然不求闻达于诸侯,但好歹好活,也得尊重自己,潇洒走一遭。有了自保之力,有了生存之技,自己才能是自己,否则在这样的情况下,自身难保,性命堪忧。
一报还一报,赵逸的离去是叶书愁的到来,那就结了这场因果。哪怕是帝江家,也不能看轻自己。
可是赵逸未曾受到父母关爱,生父被镇压,母亲亦被族群锁于妖族族地,人妖相恋不得善终,而赵家如今更是背负着叛逆牵连的罪名,更难为的是这类人没有脱离奴籍是无法入仕,无法获得这世间的好资源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他明白。
当前,摆脱目前的窘境是最为迫切的,谁见过新郎官新婚之日便被人喊打喊杀,甚至于都火烧柴房了,生而为人,便不能不如兽。
科举,便是人间一道路,虽然布满荆棘,但也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芷兰和香草。
世人皆知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那种起落感,自然,习武强身健体杀敌保家卫国也是一条入仕之道,但血腥十足,能于残肢断臂里走出来的代价也尤为昂贵,最后一条便是举荐之路,这种人应该是命运的宠儿,走路遇到掉落的金砖,出门遇到贵人。
而叶书愁打算成为这一届的文武状元,熟读兵法的他,也不怯战,好男儿无惧风雨以及那诡谲的风云。这样一来,叶书愁认为此番争个文武状元势在必行。
清晨,随着一片落叶的跌落,睁开属于自己的第一道光,他看见了雪上的阳光,瑞雪兆丰年吗?叶书愁这么一猜,便充满了信心,随着胸中的小狗的异动,叶书愁突然感觉心间一阵暖洋洋的,因为他乡遇故知啊,虽然自己习惯的开口闭口都是骂句带上了它,但不是它呢。
自己随便搭建了一个早上,才发现那些造型像极了狗窝,真特么的...叶书愁莞尔。
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家的狗窝,只要暖和,没什么大不了。
午后,有丫鬟来唤。
“招婿公,该去府上问安了,看了一晚上的门的牲口都还坚持在雪中巡视呢。”
来的不是昨天给自己带食物的丫鬟,眼前这位唇外有痔,眉毛上扬,尖嘴猴腮,综合起来明显的刻薄之相。句句不客气,十足伤人意。
虽是入赘的,但人未曾爱我护我,甚至于欺我压我辱我,这样的算亲人吗?这样的家哪里是家?怎么样的缘分才能糟糕至此?
辱人者人恒辱之!叶书愁内心腹诽,总有一天自己会成为天上翱翔的苍鹰,甚至是云端的太阳,是这些鼠目寸光、势利眼的小人们无法企及的。
天寒地冻的叶书愁其实一夜没有睡好,时而冷醒时而昏睡,这样的睡眠质量自然差劲到了极点,但人在屋檐下,走一路看一步吧,便揉了揉酸麻的手脚,随着丫鬟向内院走去。
“招婿公来给各位公子小姐问安了!”还未到达正厅,丫鬟便递了递嗓子。
瞬间,另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便急匆匆走出来,喝道:“一大清早的鬼叫什么?没人允许下次别带什么阿猫阿狗的过来问早,滚吧!”
叶书愁不知道的是,别院的几处皆有人探出窗口看了一眼,仿佛带着厌恶以及戏谑之意。
叶书愁都懂,都明白,没事,真的没事,人性薄凉如此。
丫鬟见叶书愁沉默,玩味道:“这点罪是你应该受的,就当赎罪吧,那么好的大小姐嫁于你简直就是百般遭罪。”
这话戳的叶书愁浑身不舒坦,妈的,都是什么贱货,哪里来的自我陶醉?这么有成就感?大家都是男人和女人生的,妈的,谁嫌弃谁呢?
他心里有火,牙关紧咬。
“哟,还敢有怨?”丫鬟白了他一,再这样小心又受那皮肉之苦。
连一个丫鬟都跋扈至此,真的是没开化的社会啊!难怪应该向天下人开学教化万千,不然,国弱而积贫。沐猴而冠啊!可笑!可悲!
别人都看不起自己了,叶书愁自然也不会热脸去贴冷屁股,那脏兮兮的红袍,那被烟熏被火炭烧出不少小洞的婚袍,在白雪地里显得很凄凉,叶书愁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如果能一路走到了白头,也许自己也就能放下这世间的纷纷扰扰了吧。
“呸!领了一路一句感恩的话都没有,害得我遭受责骂。”丫鬟远远瞪了叶书愁的背影,尽是吐糟。
“迢迢千里哀鸿影,片片残阳落血枝。
一曲狂歌逐流客,结草衔环志不移。
灯前犹见秦皇岭,长平事毕绝白衣。
素来登此心念处,遥忆将军未回时。
勿使青春翻白恨,且与笑袍猎旌旗。
《杀神》——狂樽.作”
原本一道艳丽的身影想一睹那个让自己倍觉耻辱的存在的,殊不知居然听到这哀绝又死灰复燃的诗句,她立马睁大了眼睛看向那皑皑白雪中远去的背影,那婚袍好刺眼,雪地上唯一的红色,那被寒风吹折的边角,好像摇曳的花。
一路走下去,真的就可以白头无忧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