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陈奕迅的《十年》很火,那一年,正好是我和巧乐兹认识的第十年。
巧乐兹这个外号是我给他取得,那个时候是顺口一说,没想到这一顺口就顺口了这么久,这个人,是如今不再联系,也或许永不再联系的人。
其实回忆这个人,很难,当时在本子上写回忆录时,他不是第二个回忆的人,却是让我无从下笔的人,因为当你想回忆一个人的时候,无数的记忆碎片会涌上你的脑海,你在其中拾取并试图拼凑的时候,会突然很乱,那是一种双脚踩在指压板上的痛也是一种双手触碰毛绒绒猫咪的温暖。
巧乐兹和我真正成为朋友是三年级前后,那个时候正是我和花鱼班级内战的末期也是建交初期,那个时候其实我的大部分友情是在花鱼那边的,对巧乐兹的注意力微乎其微,除了有一段时间的每天中午他都会和我一起去学校,因为我们两家靠的近,骑车也就5分钟的行程,所以小学的时候除了我,就是巧乐兹最了解我家的门怎么开。
我真正地注意到巧乐兹对于我的重要性大概是五年级,那个时候巧乐兹已经出落得愈发“亭亭玉立”,风流倜傥,也和女孩子们关系不错,被戏称为“姐姐”,可能人都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有一天,班主任下课叫了巧乐兹去谈话,因为班主任不常找人,再加上巧乐兹品学兼优,所以他竟然被喊过去,我便格外注意了些,只见巧乐兹和老师说话时微微一笑又连连点头,说了两句就回来了,我猜想不是什么坏事,就放心大胆地问他怎么了,原来是因为有其他班的女孩子下课来我们班门口看巧乐兹,老师怕他早恋影响学习,好像是那个时候,我才突然醒悟过来,原来这个学校不止我们一个6班,原来巧乐兹也不是只有我一个朋友。
在清醒的同时亦有一丝丝失落,我开始认真打量起眼前这个男孩子,回忆起那几年的相处,却发现我竟没有真心对待一个真心对我的人。所以开始算是弥补,也算是醒悟,将巧乐兹渐渐移至朋友中的前端,从同学到闺蜜,从闺蜜到诤友,最后到挚友。
巧乐兹是第一个和我表白的人
又让我想起校草的那句话:“谁小学没有糊里糊涂喜欢过几个人”,那时候的喜欢真的很纯洁,很美好,只是单纯地钦慕,单纯地想和TA在一起玩,觉得在一起相处地开心且融洽,便会定义为喜欢。一次中午,我和巧乐兹一起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一路笑语,忽然说到班上女孩子等等,那个时候在传绯闻哈哈哈哈,说巧乐兹和我们班上一个女孩子关系甚密,所以我拿他开玩笑,他说:“谁和我的关系能超过你啊,而且说到喜欢,我前段时间还喜欢过你呢!”我当时糊里糊涂懵里懵懂,有一丝丝血液上涌脸颊的知觉,却只是用手挥了挥“别闹了,别拿我开脱”“真的”“那啥,今天下午是要考试啊……”后来就把这事岔过去了,过了好久之后的某天突然想起,这是和我表白了吗?觉得自己反射弧有十万八千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