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用力的吮吸骨头里的骨髓油脂,感觉到再也吸不出任何东西,李清才依依不舍的把这根兔子腿骨头扔掉,伸手拭擦嘴角的油脂,重重的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这是李清近十天来的第一餐肉食。
只有真正经历过饥饿,才知道食物的珍贵,如果不是理智的知道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必须优先保护好牙齿,他是恨不得把骨头都咬碎嚼烂吞下去。
凡人总是喜欢活在过去里,不会珍惜自己拥有的,直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后悔。
然后用如果、假设等后悔自怨借口来给自己找掩饰,又在明知没有任何作用下,用指天发誓来乞求老天爷给自己一个如果,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李清就是这样。
当他发现自己置身在这片陌生的山林后,就不止一次的用自掴耳光来后悔,自怨自己不该酗酒,甚至搬出了自己的十八代祖宗来指天起誓乞求一个如果。
早段,工作上的不如意加上女朋友分手,彻底引爆了多年来的负情绪,三十年来第一次酗酒了,平时一杯倒的他,躲在三十三层的楼顶硬是憋着气一口气灌了三瓶青岛啤酒。
李清对天发誓,自己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根本就没有咒骂过贼老天,同样没有咒骂过任何的诸天神佛,只是抱怨了几句自己运道不顺,自大学毕业以来,就一直诸事不顺,残酷的现实逼迫得他甚至想过去做牛郎。
即使是被酒精控制了脑袋,李清还是记得自己只是无声哭泣一场后,忍着发麻胀的脑袋,迷糊中跌跌碰碰的回来开门,推门倒下就沉睡去。
睁眼醒来,阳光刺眼,炙阳当空,李清还以为自己是睡在大街上。
山林的空气很清新,微微有点甘甜,天空也很清净,碧蓝如洗,白云朵朵,太阳当空照,山风轻拂拭,很清凉,这不是自己所在的可以冻死单身狗的二月羊城。
高耸擎天的巨树伞,目测至少有30米以上,树皮灰色,直裂,小枝近秃净,叶子宽如卵形,树冠聚如成伞,满树结满白色花朵,芳香扑鼻,落地的每朵花由五个花瓣组成,柱头五只,中间都含有亮晶晶的密汁。
这是椴树,李清认得。
大二暑假去过老家在承德的大学舍友家里,喝过他家的椴花茶,他特意留认识了下这个树种。
椴树是北温带和亚热带比较有名的植被,花期在七月。
清凉的山风,再结合周围的栎树、榛子、山杨、落叶松等植物,这应该是夏天的关外,燕山山脉与长白山的交汇区。
此情此景,已经超出了李清所能理解的范围,他认为自己是做梦,所以强迫自己重新靠在椴树杆闭眼,喃喃自语的告诉自己,一会就能从这个梦境苏醒。
当无论怎样闭眼、数绵羊还是数饺子都无法再入睡,懵懂中李清记起苏醒最好的办法是掴自己一巴掌。
一巴掌掴下来,李清只好接受了这不是梦的事实。
从梦境中挣扎出来,神智还复清醒,李清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顿时脑袋如被扔一枚炮弹,隆一声巨响……
这根本就不是那双跟随了他三十年的、那双久经锻炼过的粗壮的手,眼前的这双手小了整整小半圈,而且异常的白嫩……
事情发生的太诡异,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他留一点准备。
既然不是梦,那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这是哪里?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连自己都不再是熟悉的自己……
无人解答的疑问与心底的恐慌,如潮水般把李清淹没。
在茫然无措中,时间消逝,明月升空,凝望着熟悉的桂影,李清这才从差点崩溃的恐慌中松了口气,心绪微定。
当一切假设都不成立,再没有借口给自己逃避时,人就得勇敢的面对现实。
好不容易从恐惧绝望中挣扎着醒过来,再看着无论是所处的环境还是自己的身体,都证据确凿的告诉李清,他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
人是不可能被尿憋死的,只要有一口气,生命的本能都会促使人努力的存活下去。既然没有被初来乍到的恐惧击垮,回归的理智自然会支撑起生命的续行。
即使再不可思议,即使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熟悉了,李清知道,至少现在自己还能喘气,还四肢健全的行走,还是健全的活着。
只要还活着,即使再不可思议也能接受,求生的本能与多年不如意锻炼出来的承压能力帮理智压住了崩溃。
只要还活着,肚子该叫时还是会叫的,肚子会叫,那就说明他还是凡人一个。
知道了这点,李清知道,在这荒山野岭里,活下去,放在了所有事情的第一位。
只有活下去,其他的事都有解决的可能。
白天错过了弄清状况,此刻天空银盘高挂,纵横交错的树冠却阻挡了地上大部分月光,银辉点点,地上勉强能有视线。
月辉下之夜,荒野山林的土地成了最危险之地。
坐在离地至少十米的粗壮椴树桠处,用山滕野草编织了一条长绳把自己绑在树枝上,吞了十多口椴树花,就着清冷的银辉,嗅着清甜的花香,倾听着清脆的虫鸣与隐约的狼啸,李清强迫自己迷糊着在这山岭度过了莫明其妙的第一夜。
迷糊中,他又回到了那个钢铁水泥构建起来的喧嚣世界,驰骋的汽车,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几乎不离手的手机,侄儿们的调皮,姐姐的埋怨,父亲的沉默,母亲的唠叨,一次又一次的重现在他面前。
在鸟鸣中再次睁眼,没有出现侥幸,也没有出现如果,蓝天依旧的纯净,微风依旧的清凉,树冠依旧的茂盛,花香依旧的清新,是个野营的绝佳之地,可惜,这些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梦中的诸天神佛真主上帝并没有听到自己的发誓乞求;或者他们只能在梦中听到,神力却伸延不到这现实中;又或者是自己发誓乞求的对象太多,引发了诸神间的战争,他们正忙着在大打出手,毁天灭地,暂时帮不了自己。
还好的是,上衣依旧是那件海澜之家的保暖衬衫和波司登的羽绒服,裤子也依旧是那件浅蓝的牛仔裤,只是小了两码。自己原来身高1.75米,常年健身下体重142斤穿L码正好,对于现在的身体来说,应该穿S码还有宽松。
反向推测,虽然没找到水源来看自己的脸,但李清估测目前的身体就和以前自己十五六岁时差不多,约身高1.68米,体重在120斤左右,偏瘦弱。
李清知道自己应该庆幸,贼老天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把自己扔在了这里,但至少还没有完全剥夺自己生存的希望,留给自己一双还合脚的鞋,自己原来就长了一双穿39码鞋的女人脚并没有缩小,或者是缩小的程度对这双耐克的休闲运动鞋来说可以忽略不计。
在这荒山野岭里,一双合适的鞋,无疑让快速逃命多了几分可能。
而且,羽绒服口袋里的那个全铜zippo的打火机,和那包还有九根的芙蓉王香烟也静静的躺在口袋里。
打火机的重量告诉李清,如果这个打火机是原来的那个,那就是几乎满瓶煤油的,节约着用,自己至少一年内不用学原始人钻木取火。
所以说,吸烟虽然有害健康,但吸烟可以在穿越时自带火种。
火,是活下去的基石,有火,就有热水,就有熟食,就可以保暖驱兽。
据说,与猴子是表亲的其中一支古猿,正是因为有了火,才得以进化成万物之灵的人类。
感谢初中开始就离家在那个梦萦的世界里独自适应着各种不适,以至李清没被独在这荒山野林之境的恐惧绝望击倒。
是小说家的穿越也好,是碰到科学家们的时空虫洞也好,是某个对自己开了一个不是玩笑的玩笑的大神的恶作剧也罢,总的来说,至少给自己留了一线生机。
既然暂时还未死,那就努力继续活下去。
李清知道自己不是贝爷,荒野求生,贝爷是玩着应对,对自己来说,却是一个地狱级难度的副本。
可怕的是无论难度级别有多大,自己没有选择,只能彻底的面对。
弄清了自己境况,李清清楚的知道当前的第一要务,是必须在身体虚弱前找到活水源。
只有找到了活水源,才能更好的捕食,也才能在活水源的汇聚处找到河流。河流是90%以上文明的发源地和驻地,这样才能弄清自己竟然是在什么地方,才能好好的活下来。
路,在何方?
感谢小时候看的那套《十万个为什么》,既然脚下没有路,那就用太阳的位置和树冠的形态来创造出路。
如果这片空间还是星球,如果这片空间还适用以前的那套法则,如果这片空间还生活着智慧生物,如果这里还是地球,从刚才太阳的升空方向、树冠的形态和自己观察到的判断来看,理论上说,只要一直往南走,就一定能碰到智慧生物。
意志坚定下来,辨别好方向后,李清爬上这棵救济了自己第一夜的椴树,在狂摘一大把椴树花来应急饥饿时,听着突然闯过来的嗡嗡声,再看满山的椴树,他长长舒了口气。
眼前的火堆仍在燃烧,太阳就快要落山了,天高云淡,红霞染层林,绿叶相映,白花点缀,这何等诗意的美景,可惜空气弥漫着烤蜜蜂的焦香,硬把这大自然的景致像是画布上涂了一抹巧克力,味道不错,却有点恶心。
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在烈焰熊熊的太阳车经过时,为人类偷到了火种,从此人类用火开启了与神争霸的文明。
西方总喜欢把好事往幻想的神身上扯,却至今无法证明神的存在。
远不如我们华族人自力更生,燧人氏老祖聪明的自悟出了摩擦生热,早早就掌握了钻木取火之神技。
李清知道自己只是凡人一个,是标准的华族,承担不起传递火种的人神之战的责任,不需要理会是否有一个宙斯的神来惩罚自己,如果真有神的话,这里是东方的神区,宙斯来了也只能盘着。当然,同样不用担心森林警察会来把自己抓起来关进铁窗里。
在忍着肚子咕噜叫,花了一天半时间跟踪这些应该向它们学习勤劳的小工蜂们,在一处背风的小山壁处找到它们那个足有一台小汽车那么大的蜂巢后,默哀了三秒,李清便毫不犹豫把火种传递给这些勤劳的小精灵们,向已经被他在周围堆积了一层厚厚的落叶松枯叶与松脂的精灵们的家递上火种。
椴树花蜜,素有白蜜之称,明清以来,一直是皇家的贡品,其比一般蜂蜜含有更多的葡萄糖、果糖、维生素、氨基酸、激素、酶及酯类,具有补血、润肺、止咳消渴、促进细胞再生,增加食欲和止痛等多种疗效,是蜂蜜中的顶级珍品,也是中国实行蜂蜜等级划分以后唯一确定过的特等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