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重明,你就先别凶它了,有话好好说,我都不知道你们有什么仇怨,还有,你说的同归于尽是怎么回事?”
强硬地将身后已经开始往她头上爬的水麒麟抓下来放在面前的地方,却见它瞬间迈着小短腿扒拉住她的大腿,只得无奈地向重明鸟寻求答案。
要处理这件麻烦事,只有知晓源头,才能徐徐渐进。
但重明鸟似乎误会了什么,听她说了那些话后,立马背过身去,浑身好像笼罩在一股要窜上天的火焰里,用很明显的态度告诉她,它生气了。
朝露反应倒也不迟钝,想了会立马就了解过来,对着自家灵兽哄道:“好啦,你放心,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别的再好都不是你,我不会要的。”
这话的意思是说只要它一只契约灵兽便足矣,毕竟她身为一个剑修,主要还是靠本身的实力提升境界,灵兽在她的修行路上作用不大,也正是因为这样,重明鸟沉睡之后,她才会一次都没有唤醒过它,一直等到它自然苏醒。
但这也不是说她就对它就不管不顾了。
不论原因如何,既已缔结了契约,福祸相依,那自是要好好对待的,但按照重明鸟的脾性,话肯定不能这么说,不然又要闹腾许久,所以琢磨片刻,她便把可能会让自家灵兽暴走的字词都减去了。
看那傲娇扭屁股的样子,朝露心下松了口气,知晓自己没有哄错。
“哎呀,吾又没有这么说,你真是的,这样让别的兽兽情何以堪,自作多情咯~”
这嘚瑟的语气,再觑一眼它那扭的更加欢快的屁股背影,朝露顿时感受到了一股浓烈的煞气,来自她脚下那只抱着她大腿的水麒麟。
眸色一厉,阑月剑的剑锋便对准了它的头顶。
自家灵兽虽然有些嘴贱,但该护短时朝露还是会护着。
于是,原本煞气几乎要化为凝质的玉麒麟浑身一颤,那股杀意瞬间消散,变得软趴趴,情绪低落又可怜起来。
重明鸟同样也感觉到了那股煞气,但它犀利的眼神尖锐地转过来时,却看见了自家主人毫不心软的动作,顿时就觉得,当初认这个主人,其实也挺好的。
“主银~”它走姿风骚地撅起小嘴想要扑过去,却被朝露用剑鞘别开。
她的眼角眉梢处皆透露出焦心的情绪。
“有事说事,不要没事找事,我出来不能太久,还得跟宗门的弟子会合,你们若是真有什么仇怨,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打一架或者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可好?”
“好。”
“不好!”
几乎是同一时间的反应,但却是截然不同的回答,朝露看了一眼泪汪汪扒拉着她小腿的玉麒麟,有些没辙。
玉麒麟似乎看出了朝露的偏心,撅着小嘴委屈巴巴地细声说道:“我又打不过它,而且,是你带吾出来的,得...得负责。”
说完,表情变得格外娇羞起来,就像是闺阁中的公子对初见的女子一见钟情,倾心相许,别扭却又坚定地就要跟着她。
但朝露是真的不想再养一头灵兽,且不说此举还会引起重明鸟极其激烈的抗议。
而她也不是拖拖拉拉的人,当即便抢在就要火冲头顶的重明鸟之前,低眸看着脚上的玉麒麟,义正言辞地拒绝道:“且不说是你依靠着我从遗址中出来的,若是你觉得这样不好的话,这会遗址可能还未完全崩塌,我也可以将你再重新送回去,你觉得如何?”
没想到自己一番卖萌可爱竟然完全没有用,甚至对方还能面色不改地说出如此狠心的话语来,再把它送回去,不是要让它跟着遗址一起覆灭吗?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难搞了。
跟以往它见识过的女子完全不一样,他堂堂玉器灵,高阶魔兽,虽然是变异魔兽,但要暴露在人前,谁不争抢?
她倒好,倒贴都不要,那死鸡有什么好的,除了一身红亮亮的羽毛比较吸引人外,哪里比得上它?
而且,它是水麒麟,而她又有水灵根,若得它相助,定是无人敢欺,可那死鸡是火属性,对于水灵根的修士来说,是非常不舒服的,也无法掌控,只能靠灵兽本身。
再者,虽然它现在是弱了一点,但等它恢复了巅峰时期的力量,完全把那死鸡打趴下不带喘的好不好。
真是不识货。
“就这样吧。”收剑入鞘,朝露甩了甩脚,用灵力震开了扒拉着她腿的玉麒麟,转而看了重明鸟一眼,用眼神示意它道:“走吧,该回去了。”
重明鸟立马得意洋洋,趾高气昂地从坐倒在地上的玉麒麟身边走过,原本想要跟它打个天昏地暗的想法此刻也消失了,比起打架来,这样戳心,伤自尊,赤裸裸的嫌弃,才是对这货最大的伤害。
而且,别以为它不知道这丫的打的什么主意!
自古以来,之所以有不少灵兽或魔兽愿意与修士缔结契约,那都是有很大的缘故的。
其一,由于天道规则,不论是妖兽,灵兽,还是魔兽,修行之路总是步步艰难,特别是渡劫时候的天劫,一招差错,便会灰飞烟灭,完全不给重来的机会,可若是能与一高阶修士缔结契约,待那修士飞升之际,便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虽然若是要带上自己的契约兽,到时候渡劫时的雷劫可能会更加厉害,但它家主人是除了水灵根还有雷灵根,诶嘿,雷灵根可以吸收雷劫,且她还是剑修,耐抗耐揍的,就非常棒。
所以,毋庸置疑,到时候它家主人飞升之时,那是一定会带上它这只‘鸡’...啊呸,顺嘴了。
其二,契约兽的能力与主人的修为息息相关,主人若是进阶,与之命脉相承的契约兽也能得到不少好处,从而力量更加强大。
而契约兽若是受了伤,也可在主人的识海中进行休养,借助主人的灵根之气疗伤,这可比自己一只兽可怜兮兮地舔舐伤口,要事半功倍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