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风险、技术风险、生态风险和生活风险四种风险形式成为现代风险景观的主要类型。所谓制度风险指的是最初目的是控制和利用风险的制度本身也会由于运行失效强化现有风险或产生新的风险,典型代表是股票市场;技术风险指的是技术的广泛利用虽然增强人类认识和消除某些类别风险的能力,但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无法了解到其可能带来的潜在消极后果,典型代表是核能的利用;生态风险指的是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改变所引发的风险,典型代表是温室效应的出现;生活风险指的是个体生活方式的保持或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典型代表是发展中国家“富贵病”的出现。要强调的是,在这四种风险类型中,制度、生态环境以及生活个体是风险源与风险对象的复合,既可以产生风险,也会受到风险的冲击或影响。而从风险的影响力来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许多风险具有了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而人类风险意识的增强与控制风险能力的提高,也使得许多风险成为虽然后果严重,但发生的可能性极小的风险。
从风险角度而言,1949年后的中国并没有把自己彻底地暴露在现代风险面前,国家通过政治权力把自己与社会整合在一起,以国家决策和行动替代了社会,使社会下降为国家意志的完全执行者,从而切断了现代风险的主要源头,即多样化社会主体的决策和行动。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具体来说,导致这个历史时期现代风险状态残缺的原因有:(1)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和全面控制,使得国家垄断了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决策权,从而造成了风险根源向政治领域的集中;(2)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较为频繁以消除私有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为目的的各类运动遏制了市场的发展,使其无法成为经济生活和资源配置的基本制度,从而也无法为以偏好风险为本质的经济活动提供道格拉斯和威尔达沃斯基区分了三类风险:(1)社会政治风险。包括社会结构方面所酝酿成的风险,这种风险往往起源于社会内部的不正常、不安分、不遵守制度和规范的人物,还包括由于人类暴力和暴行所造成的风险,这种暴力和暴行起源于社会内部犯罪者的犯罪行为以及与社会外部的军事仇敌所进行的战争。(2)经济风险。包括对经济发展所构成的威胁和由于经济运作失误所酿成的风险等。(3)自然风险。包括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所构成的生态威胁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等。
(4)以户口、单位、阶级成分等为基本要素形成的社会控制系统不仅把整个社会分割成所谓的“蜂窝型”社会,而且限制了社会成员的自由流动,从而也限制了风险的扩散性;(5)在东西方两大阵营对抗背景下,国家被迫采取的相对封闭政策无疑也妨碍了国家之间的密切联系,从而用边界这种现代制度严密地阻止了风险的跨国转移;(6)较为频繁的政治运动以及长达十年的“文革”
造成了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受挫,同时也延缓了经济增长带来的生态风险、技术风险等现代风险形式的大范围高强度的出现,使得以自然灾害为代表的传统风险依然是威胁着农业经济占主导的国民经济的主要风险形式。
上述因素的存在造成了1978年之前的中国面临的风险状态呈现出三个突出特征:(1)从来源上看,具有高度单一性。除了自然风险这种传统风险外,政治权力的运行及其对社会经济诸多领域的干预成为风险的唯一源泉。因此,这个时期的主要风险是一种政治风险,或者说是一种制度风险。(2)从影响范围上看,具有高度整体性。国家通过政治权力把自己与社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消除了社会自身的保护机制,因此其决策和行为产生的风险必然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全面冲击。(3)从风险的应对机制来看,具有强烈的动员色彩。一方面,国家利用其对资源的全面控制能力,可以动员全社会的资源集中解决某个局部发生的灾难性自然风险。这是集中体制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对于社会政治等领域出现的制度性风险(比如腐败),国家又常常采取“运动”形式来予以解决。
除了这三个特征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十年“文革”对中国社会认识和应对风险产生的双重影响。一方面,“文革”给每一个中国人的最沉重的教训就是制度扭曲带来的秩序丧失,这是最大的风险。不仅社会生产生活失去了基本的秩序,而且国家政治生活也陷于混乱。斗争的逻辑贯彻到各个领域,甚至家庭这个最小的社会单位,破坏了整个民族的基本价值。《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
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能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另一方面,“文革”中不断升级和无限扩大的政治斗争严重冲击了社会的价值体系,信任关系受到灾难性破坏,社会信任度下降,从而构成了风险应对过程中的潜在道德风险或价值风险,严重影响了风险责任的共担和相互负责。
1978年后的改革开放是一个不断创造风险,并积极应对风险的过程。国家运用制度创制的主导权,再次成为这个过程的主要角色。改革开放路径的起点是“放权让利”,过程则是国家逐渐把决策权和自主权归还给社会和市场,推动二者的发展,提高社会主体的多元化程度,增强社会行为者的主体性,从而也创造出多元化的风险来源和风险主体。
渐进的、增量的改革开放路径从四个层次上推动着现代风险的衍生以及风险治理机制的发展。首先是创造市场,使这种偏好风险的制度成为经济生活运行的基础和资源配置的机制,推动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创造出市场风险。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了家庭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地位,并鼓励集体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从而在农村中创造出市场风险主体;然后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把国有企业从计划体制中解放出来,推向市场,成为市场风险主体;改革价格体制,把商品流通和价格调整这个基本功能交给市场,使消费者也要面对市场的风险。其次,经济的高速增长不断强化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度,衍生出各种类型的技术风险与生态风险。一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自然资源的大量投入为代价的,因此造成了许多重要自然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增加了污染物的生产和排放,从而破坏了生态环境。当经济增长成为各个地方政府的首要目标的时候,以管制不足为形式的制度风险就和已经产生的生态风险形成了恶性循环,进一步加重了后者的发展。再次,制度的改革与重建不断产生着制度风险。随着国家权力的收缩,市场和公民这两个现代制度被创造出来,成为制度风险的新来源,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国家管理和调控经济社会的各项制度由于受制于改革的不到位、重建的不彻底,难以应对各种新问题的出现,从而成为制度风险的主要来源。最后,开放的扩大和深化使中国彻底地加入到全球化进程中,不仅使风险有了国际来源,而且也使本国的风险能够扩散到国界之外,从而使风险具有了国际性和全球性。这无疑增加了风险来源的复杂化,扩大了风险的影响范围。
从历史进程角度,我们可以大致把现代风险的衍生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到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颁布,主题是市场机制的创造和市场或经济风险的衍生。在这个阶段,农户、企业、个人逐渐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成为风险的主体。第二个阶段从1994年到2002年“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提出,主题是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制度风险/社会风险的明显化。在这个阶段,社会政治领域改革滞后于经济领域改革的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面对包括社会收入差距拉大、脆弱群体增加等诸多新的社会问题或者说社会风险,自身改革的局限也使得制度本身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在这个阶段,1997年发生的“金融危机”被称为全球化进程中第一次危机,也使中国首次感受到了全球风险的冲击,不仅增强了政府与公众对金融领域风险的关注,也推动了该领域的改革。第三阶段从2003年SARS危机的出现开始,一直到目前。主题是经济增长衍生出的生态风险、技术风险和生活风险的明显化以及全球化进程推进所导致的全球性风险的突出。在SARS危机的推动下,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风险的跨国传播得到了社会的普遍重视。而能源危机的出现也推动着对经济增长可持续性的深入思考。
为了进一步认识风险衍生的三个阶段,我们可以从风险来源、风险主体/对象、风险话语、风险治理、风险的领域与边界五个方面,对这三个阶段进行比较。
必须说明的是,对风险衍生过程三个阶段的划分,是相对的,因为这些风险并非按照先后顺序出现的,而是同时存在的,只不过在不同的阶段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以及社会认知的改变而成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关注的焦点。在这个意义上,风险不仅是客观实在,也是社会认知。
二、社会全方位变革与中国当前的风险状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已经被卷入了全球风险社会之中,然而对于这个处于制度转轨、经济增长阶段的大国来说,其面临的风险状态也具有独特性,这集中体现为风险来源的复合性以及风险变化、风险间关系和风险影响等的复杂性上。要理解当前的风险状态,首先要认识中国社会全方位变革是如何产生出多元化的风险主体的。
(一)中国社会的全方位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有三种主要力量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变革。
它们分别是:市场机制发育支撑的高速经济增长、渐进增量式的制度改革与制度转轨以及随开放进程深入而推进的有控制的全球化。在这三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社会在各个层面上都发生了深刻变革,为风险主体数量的增长以及主体风险意识的增强创造了条件。这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
1.从整体社会向多元社会转变。改革开放前的社会是通过政治力量的全面渗透和控制而整合在一起的。政治力量的强制性和垄断性本质造成了社会结构的单一化和社会角色的模式化。政治力量一方面通过严密的单位体制规定了社会成员的分工,把它们统一在计划经济之中,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阶级标准把社会成员进行了区分,并以人民/敌人两分法把绝大部分人口统合在政权之下。这样,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被政治力量规定了特定的功能,并且无法自我改变。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力量的发展以及政治力量的退让,社会多元化特征日益明显。这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活动主体的大量增加。
在经济领域体现为非国有法人以及在非国有经济单位中就业人口的迅速增加,在社会领域体现为各种新兴公民社会组织的出现。另一方面是社会活动主体的主体意识的增强。对自身权益的关注是主体意识增强的动力。主体意识的增强也推动着多元主体行为的自主性。
升。根据中国统计局的调查,5岁以下儿童性别比指数特别值得关注。观察2000~2003年该指标的达标率,只有2001年略有起色达到13.90%,其余年份均为0,也就是说均为不容许值(x<;94或x>;120)。性别均衡是社会安定的基本前提,男女比例失衡势必带来许多社会问题。目前,这个反映社会成员性别和谐、有序状况的指标发生畸形,表明我国幼儿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将给未来社会的和谐发展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