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缕阳光透过低矮的长廊,照射到屋内的一口棺材上,闪烁着不可思议的光芒。
“哎哟”杨三顺忽然觉得自己脑阔疼,原来是做了个噩梦,吓得自己“忽”地一下坐了起来,没想到脑袋撞到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疼死了。
这是哪儿?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杨三顺的爸爸妈妈忽然赶了过来。
“什么声音啊”
“不知道啊,好像是灵堂里面有动静”
“走,过去看看”
灵堂?难道我现在是躺在一口棺材里???杨三顺吓得冷汗直冒。
这时候,杨父母打开了棺材盖。
“啊,诈尸了!”
“我可怜的儿啊,你怎么这么命苦”
“死了也不得安宁……”
杨三顺立马就被自己搞得懵逼起来,低头一看,这不是我的衣服啊,再摸摸自己的脸颊。小小的,滑滑嫩嫩…难道说,自己这算是穿越了?再摸摸自己全身的口袋,也没啥法宝灵器之类的,不禁“唉”地一声叹了口气。
杨父母早已被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吓呆了!我儿子这算是复活了?可是昨天晚上明明已经没气儿了啊!
杨三顺忽然感觉自己头痛的厉害,仿佛有好多东西拼命往自己脑子里面钻一样。
这算是宿命记忆?让杨三顺哭笑不得的是,这个前世11岁的杨三顺,原来是个小色胚,趁着月色偷偷摸摸的跑到人家李寡妇家,趴在墙上偷看人家洗澡。。。不小心踩到了一根柴枝发出了声响,被李寡妇发现了,结果慌忙跑路的杨三顺不小心跌进了大水塘,淹死了…
杨三顺颓然的坐在棺材里,都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话可一点没错。前世杨三顺可算是个水中小霸王,不管是江河湖海,就没有他不敢下的地方,没想到自己还是阴沟里翻了船,竟然在一个废弃已久的大水库里,被水草缠住了脚跟,后来筋疲力尽,再也没能上岸……
鬼知道会穿越到这里啊啊啊啊!
望着失而复得的儿子,老俩口擦干了泪水,把杨三顺抱了起来,放在了木椅上。
“我的儿啊,你可把娘吓死了”
“还活着就好”
“来,你娘给你做好吃的…”
看着热情的父母,杨三顺也是颇有感触。自己前世虽然也有父母,可是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到头能见个两次面就不错了…陪伴自己最久的就是奶奶和家里的那条大狼狗了。如今穿越到这个世界,虽然自己什么都不懂,可这算有个完整的家啊!
杨三顺本来有个大哥的,不过因为家里穷,结果饿死了,后来生下姐姐杨二妞,再加上杨三顺,一家子四口,挺温馨的,前段时间二姐出嫁,听说是外乡,穷乡僻囊的,就也没有走动了。
杨三顺所在的村子叫做落霞村,这一带皆是山连着山,也不知道何处是尽头。就连教书的先生住处,脚程都要四十多分钟。
按照杨三顺的记忆里,这个穷地方本来是可以发展起来的,几十年前,村里老一辈的人在村子后头的小山丘上,挖到了银矿,百来口的村子瞬间热闹了起来,就连城里都来了好些人。银矿这东西,虽然还需要提炼,可毕竟是白花花的钱啊,谁不眼红!原先住在村子的人,认识路,这好东西,能多挖一点是一点,到时候大家伙一起上,分到手里的就少了!才挖了几天,还没尝到甜头呢,山丘下忽然渗出了血一样深红的水,而且还透着一股恶臭味,大伙儿都不敢接着挖了,想等过两天,这情况会不会好一点。一等就等了几个月,说来也奇怪,有好几个去挖过的青年小伙都意外的死了,大家都说这是个邪门的地方,再也没有去挖银矿的想法了。比起钱,还是小命要紧啊!
后来陆续里面,曾经在那里挖过银矿的人,一个一个的都死了,其中就包括杨三顺的大爷爷和爷爷。
后来小山丘又恢复了原状,青草茂盛,而不知岁月的几棵榛子树,果实也都比往年香浓了许多。
杨三顺就喜欢跟着小伙伴们牵着老黄牛在这里放养。家里长辈原是担心的,可是这么多年再也没有出过事情,而小孩子们手里的榛子也确实香甜,就再也没说过什么了。只是小山丘右边茂密的丛林里面,家里大人们三令五申的说过,绝对不能进去,丛林里面有大老虎,会吃人的!
小孩子们自然害怕大老虎,再加上这荆棘密布,就像是一张无形的大网,笼罩着里面那片愈发神秘的地方。
杨三顺却不信这些东西,拜托,我可是文明社会穿越过来的文明人,若天下有神魔,凭借人类的手段,能胜过这些神通广大的东西?世界早被它们占领了,还轮得到人类称王称霸。。。
不过圣人孔子说的没错,敬而远之,就算是真的有,我不冒犯你,就可以了。总不可能逮住一个杀死一个吧?
不过,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世界呢?竟然来了,总不能像做梦一样,浑浑噩噩的吧?不管如何,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做历史上穿越者最耀眼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