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回、苦命相连
在小玟的悉心照顾下,我右腿的伤恢复得很快,几周后已经可以架着拐杖走路了。
她常常坐在我的床边和我聊天,还给我看她以前写的那些诗,我感觉她很喜欢我,我也开始有些动心了。
“小玟,能不能陪我去看看那个被我救出来的小女孩,她叫陈娟,今年七岁了,父母、亲人好像都走了,好可怜的,现在就在郊区的临时儿童福利院里。”
“七岁?”她惊讶地看着我,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震惊,因为她在唐山大地震那年也是七岁。
“好的,我给其他几个病人换好药,就陪你过去。”
在一个阴暗的帐篷里,几个劫后余生的小女孩,各自蜷蹲在角落里,可能是受到了地震的强烈惊吓,孩子们都有些目光呆滞。
“陈娟,我和阿姨来看你了。”
那个叫陈娟的小女孩转过脸,对我们轻轻地点点头,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说话。
小玟突然表现得很激动,上前抱住了陈娟,细声地哭了起来,她应该是把陈娟想象成了三十多年前的自己。
此后的一段日子里,小玟几乎天天去看陈娟,照顾她、悉心安排着她的吃住。
这些场景让我很感动,原来小玟这么喜欢孩子,这么有爱心,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
一天,小玟来到了我的病床边,“白志远,我和你商量一件事。”可是欲言又止。
当时我的心情很激动,表情却有点尴尬,难道小玟要表白什么吗?吞吞吐吐地问:“什么事情呢?”
“我考虑了几天,很想领养陈娟,她是你救出来的,你能帮我吗?”
果然不出所料,小玟可能是想劝我和她,加上陈娟生活在一起。我虽然挺喜欢她,但是有苦衷,我早就结婚了,只是她没有问,我也没有说。
现在再不说就不对了,我犹犹豫豫地说:“我有家庭了,还有两个孩子,恐怕不太方便和你一起领养她。”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是说现在还在救灾中,各个部门还没有恢复正常,民政局的很多业务估计也没开始,人是你救出来的,你应该有推荐权,我希望你跟政府说一下,帮我申请领养陈娟,我会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养大的。你看她的经历和我多像,我们的父母、亲人都是在地震中被夺走了,我们的遇见简直是上天的安排。一个7岁的小女孩孤身面对这么复杂的世界,将会是多么的无奈,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感悟到她心中的悲伤和痛苦。我小时候就是缺少能够天天抱着我、呵护我的亲人,才在心灵上留下了更深的创伤,我不能让她走我的老路。”
以前小玟很少跟别人谈自己的心里话,这一会一口气能说这么多的话,真让人惊讶。我感觉她之所以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我,大概是因为我救了陈娟,让她觉得我像当年把她救出来的那些不知名的解放军战士,所以才特别地信任。
看来这次我是完全误解了她的意思,我的脸羞涨得通红,同时也松了一口气,赶紧接着她的话说:“好啊,我支持你,我现在马上去向领导反映,看看需要走什么样的流程?”
我看到小玟还望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知道她想问我家庭的事情,又担心问错了。
“我的老婆和孩子都很好,我有一儿一女,这次地震的时候很幸运,没有受伤。当时地震时我有点预感,把他们都叫出来了,没有受伤,但是我们的房子没有了。
后来我们商量了一下,因为现在这里环境太乱,各种条件也很差,他们不适合留在这里。我的伤虽然不是很重,但也不适合去远的地方,这里还有医院和你们照顾,所以让他们不用担心我,我就留下来了,让他们去了都江堰的亲戚家里。”
“听说都江堰那边的灾情也很严重。”
“那里还好,大部分的房子都没事,那里是孩子的外婆家,可以安排得了。”
小玟羡慕地看着我说:“你有幸福的家庭真好!不像我,一直是孤身一人,身上又有残疾,老天对我太不公平了!”
“你也不要这么悲观,关键是自己的心态,医生说我的右腿可能会留下终身残疾,那我也和你一样是残疾人了,但我一点都没后悔,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这一点我认可,其实想想政府对我挺好的,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什么都不缺,是我自己不好,一直摆脱不了痛苦的回忆。”
我安慰她说:“人还是要向前看,不能老停留在回忆之中。”
“这可能跟我在学校里、大会上,做的发言报告太多了有关吧,那时候就兴这个。后来意识到了,可惜有些晚了,整个人都拔不出来了,反而是来了汶川以后好多了,现在的日子虽然很累,但感觉过得很充实。”
“你的诗写得很好,是我特别佩服和崇拜的,我从小是在中医世家长大,读了不少书,所以你的诗我都看得懂,就是太悲观了一些,改一下文风,你应该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诗人。”
随后我就去找政府儿童福利院谈了,正如小玟所料到的,可能是因为我的事早在福利院里传开了,所以我的提议和张小玟的申请,受到了福利院领导的重视,而且这些日子大家也看到小玟悉心照顾着陈娟,领养的事情办得很顺利。
福利院的院长终于约见了小玟,郑重地告诉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能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年龄在14周岁以下,包括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张小玟和陈娟两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收养法》好像对残疾人作为收养人没有特别的限制,只要有抚养和教育收养人的能力即可。
院长还告诉小玟,应当到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局提交申请书和能证明自己具有上述收养条件的相关材料。
张小玟回答道:“谢谢院长,《收养法》我已经认真读过了,我会好好抚养和教育陈娟这个孩子的,只是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所以我希望福利院能为我们保密,我会把她当自己亲生的女儿一样照顾。”
“这个当然,尊重你们的意志,我也相信你会抚养好陈娟,这对她和对社会都是一件大好事,这些天来我知道你一直在照顾她,祝你们幸福!”
随后当地民政局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办理了收养登记,发了《收养登记证书》,收养关系成立。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俩人已具有了亲母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陈娟,这是我住的地方,以后你就跟我住在一起,我来照顾你好吗?”张小玟把孩子领回了自己住的帐篷。陈娟也点了点头,信任地看着张小玟。
小玟拿出了《收养登记证书》,指给陈娟看,激动地说:“以后我就是你妈妈了,你是我的女儿,孩子,改口叫一声妈妈好吗?”
没想到陈娟“哇”的一声就大哭起来,好像已经憋了很久了,她还是在想念自己亲生的爸妈,小玟也忍不住抱着她哽咽着,“乖孩子,别哭了,现在不用改口,还是叫我阿姨吧。”
陈娟真的不哭了,抬头看着张小玟,良久,轻轻地喊了一声:“妈妈!”
小玟再也忍不住了,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再一次放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