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默,怎么了?”众人不解地朝她看过去。
殊易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女孩的名字,而她之后的话,更让人大跌眼镜。
不知是有意压低声音,还是乔默的声音本就有些沙哑,她说:“这不是什么黄泥拱,应该叫‘地鬼婴’才对。”
“地鬼婴是什么?”众人又一次听到了陌生的词汇,但这个地鬼婴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们看这几个小鼓包,像不像微型的坟包?”乔默似乎是怕自己说的话被林间的什么东西给听见一样,声音细如蚊子。
“你这也太牵强了吧?”江铭不信,地上这几个土包还没高过脚踝呢,就算是坟包,那也顶多是屎壳郎的坟包。
乔默没理他,神神叨叨地给众人讲了一个简短的灵异故事。
按她的说法,地鬼婴就是非正常死亡,或者受到冤屈死去的人,他们都会得到一次重获新生的机会,变成某种植物长在地里,形成一个不大的土包。
这种植物一辈子都见不到阳光,生长在阴暗的地下,如果顺利成熟,那就代表冤死的人重生成功,但如果不小心被人挖出来,导致植物枯死,挖的那个人,就会受到诅咒,最后死于非命……
在她的老家那边有个农民老汉,上山砍柴的时候挖了这种地鬼婴,那株植物的根茎上长有一个婴儿的脸,他虽然觉得有些离奇,但也没当回事。
然后没几天,那个老汉就莫名其妙地掉到河里淹死了,更诡异的是,村里那条清河的深度才一米多,根本淹不过成年人的胸膛,孩子们经常在河里戏水都没出过事。
“这是什么老掉牙的鬼故事啊?”虽然乔默讲的煞有介事,但众人作为生活在新时代的青年,还是不太相信的。
就在众人驻足听故事的时候,在后面拍照的赵鸿泽和黎雨曦也赶了上来。
了解完事情经过后,赵鸿泽推了推金丝眼镜,劝道:“这故事怪吓人的,还是不要挖了,我带了野生的阳雀菌,一样是味美的山珍,晚上煲一锅鲜汤给大家尝尝。”
“野生阳雀菌?那是稀有菌类耶,很贵的吧?”
“赵学长真豪爽,出手阔绰!”
众人的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了,有了野生阳雀菌,谁还去管什么毛笋啊?殊易和江铭再次被当成空气,晾在了一边。
“你怎么看?”江铭望向殊易,要是谈论乡野传说的话,这家伙应该是最有话语权的,反正他是不信什么地鬼婴。
神话和传说是远古时期人们根据那些难以理解的自然现象,幻想出来的,是人类最早的艺术创作,或许有些荒谬,但却反映了古时人们的精神世界,是历史的必修课。
“这世上哪有什么妖魔鬼怪啊,既然是山珍的话,那就带回去吃吧。”殊易蹲下身子,找了一根树枝,要将土层刨开。
他当然不是嘴馋,垂涎山珍的鲜美,只是这个浑身上下都透着怪异的马尾辫女孩,居然会出言阻止众人把土包里的东西挖出来,还煞有介事地编了个蹩脚的灵异故事,那他就反其道而行之,偏要挖一下,看看她会作何反应。
“哗啦……”
被树枝刨了几下后,土层变得松软了一些,殊易直接上手,将毛笋从土壤中挖了出来。
笋须、笋尖都是黄色的,笋壳一层一层,像一尊宝塔一样紧裹着笋肉,上面沾满了湿润的泥土,极为鲜嫩。
殊易把笋壳上沾着的泥土简单清理了一下,说:“看,哪有什么婴儿脸,也不是什么地鬼婴,就是普通的毛笋。”
“不是地鬼婴最好,晚上有口福了!”江铭兴奋地说道。
不过,让殊易有些失望的是,那个马尾辫女孩虽然一开始阻止江铭把东西挖出来,但在他动手之后,就没什么表示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很是冷漠,像是早就看穿了他心里的小九九。
叹了口气后,殊易又把另外几个毛笋挖了出来,大小各异,一共四个,大的有他小臂那么长,小的也要比手掌大上一些。
“毛笋烧肉!”江铭的口水都已经挂在嘴边了。
殊易将毛笋收好,其他同学都已经散去,他和江铭两人也加紧脚步跟上。
黄昏时分,众人捡够了干树枝,结束森林浴,开始返回营地。
天边的晚霞火红似血,这原本是很美的一道风景,可映照在树林间却显得有些邪异,树叶上像是挂着鲜红的血水,浓稠得快要滴了下来。
“咚……咚……”
突然有浑厚的钟声自森林深处传来,悠远绵长,快慢有序,像是穿透了无尽的岁月后钻入众人的耳朵,仿佛可以上彻天堂,下通九幽,让人忍不住想要驻足倾听。
在那钟声之中,似乎还隐约夹杂有僧侣诵经的声音,佛音靡靡,竟让人有些心乱神迷。
“这是……仙阁的钟声?不对……”殊易想起了查到的乡野传说,淮岭附近,在晨昏时分,能听到浑厚的钟声。
黎雨曦听到钟声,似乎回忆起了一些往事,秋水眸中有着些许情绪波动,她檀口轻启,问赵鸿泽:“这附近有寺庙?”
“雾隐峰确实有佛光照世的传说,但应该没有寺庙吧。”赵鸿泽摇头,他在来之前当然也查过雾隐峰的信息,自从三十多年前村庄全部搬迁之后,这附近完全是原生态的深山老林,人类开发的痕迹很少,不太可能有寺庙。
“这好像是……百八钟?”殊易猜测。
他在心里大致数了一下,这钟声快慢有序,慢十八下,快十八下,三十六为一组,共一百零八声,是寺庙里的规矩,又称百八钟。
“你知道?”黎雨曦美目流转,望向了殊易。
“有一些粗浅的了解。”殊易点了点头,随后他向众人解释:“一年有十二个月份,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三者相加恰好是一百零八,百八钟象征着一年的轮回,天长地久。”
“可人们常说的不是晨钟暮鼓么,这怎么是黄昏的时候敲钟?”江铭的黑豆眼中有着大大的疑惑。
殊易摇了摇头,道:“那只是笼统的说法,晨钟暮鼓并不是指早上敲钟,晚上击鼓,不论早晚,寺庙都要既敲钟又击鼓,区别只在于,早上是先敲钟后击鼓,而傍晚是先击鼓后敲钟。”
“先击鼓?那为什么我们只听到了钟声,没有听到鼓声?”有人不相信殊易说的话,毕竟众人对他的印象还只是软蛋与胆小鬼,根本没办法与学识渊博挂钩。
“可能是钟声的传播距离比鼓要远吧。”殊易说。
“天色不早了,大家快回营地吧,差不多该准备晚上的野炊了。”赵鸿泽招呼大家,这钟声听久了,不知为何会给心头带来一股苍茫荒凉之意。
黎雨曦没有再说话,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但任谁都能看出她的心情不是太好,或许是想起了什么悲伤的事。
晨钟暮鼓岁月凉,空山蝉鸟鸣悲往。
……
营地内,帐篷都已经搭好,随着夜幕的降临,满天星光璀璨纷呈,皎洁的月光好似一层银色的薄纱笼罩在了大地上,有种朦胧的美感。
升起篝火,众人开始准备野炊,殊易挖回来的毛笋也被算在了食材中,用营地附近那条小溪的水清洗干净,切块,扔到了锅里乱炖。
“感谢赵学长组织本次露营,让我们能相聚于此!”有人带了成箱的啤酒,分给众人,大家一起举杯痛饮。
“玩的开心就好。”赵鸿泽推了推金丝眼镜,说:“大家课业繁忙,很少亲近大自然,我也是借着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远离城市喧嚣,放松一下。”
“干杯!”
筹光交错,气氛逐渐热络了起来,篝火映红了年轻的脸庞,即便是原本不相识的人,在酒精的作用下也是勾肩搭背,无所不言。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融入进来了,黎雨曦望着篝火出神,马尾辫女孩乔默也不是那种善于社交的人,此外,殊易和江铭两人像局外人一样被排挤在了篝火的边缘,无人问津。
“这山里有些冷啊,我去拿件外套。”有一个叫徐萱萱的女生缩了缩身子,不知道为什么,即便围坐在篝火旁边,她也觉得这山里有些阴冷。
“嗯,温度是有些低,你拿衣服的时候顺便看眼锅里煮的东西,汤水别烧干了。”另一个胖乎乎的女生说。
“好!”徐萱萱回应了一声,然后就跑着去拿衣服了。
篝火晚会依旧在继续,侯粱这时缓步向篝火走来,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一身西装,手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玫瑰花,他说:“大家给我一个面子,安静一下,在吃饭之前,我要完成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件事!”
看到他这身行头,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他这是要向黎雨曦告白了,所以纷纷退居一旁,给侯粱让出一条路。
赵鸿泽手里握着啤酒罐,他的镜片在篝火的映照下闪烁着阴晴不定的光。
“肯定会被拒绝,天使哪是那么好追的啊!”江铭小声嘀咕,他当然不会虚伪地给予祝福,反而希望侯粱被狠狠地拒绝。
“雨曦,做我的女朋友吧。”侯粱走到黎雨曦面前单膝下跪,高举玫瑰花的同时用左手打了个响指。
“唰!”
所有营地的帐篷内都有黄绿色的微光闪烁,随后,无数光点升上天空,与苍穹之上的星光照相辉映,美轮美奂。
“哇,是萤火虫!”
“这也太太太……太浪漫了吧?”
有女生一脸羡慕地捂住了嘴,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向她告白的话,她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的。
“靠,还挺会玩,这家伙的泡妞手段,有点东西啊。”江铭对殊易说。
“跟他比起来,你没机会了。”殊易笑了笑。
江铭倒也洒脱:“没机会就没机会吧,本来也就是个奢望。”
灵动的荧光飘摇在空中,营造出了一片人间星海,这些萤火虫像是提着灯笼的小精灵,在营地周围不断飞舞、萦绕,恍然如梦境中的场景。
“漫天流萤皆为你,雨曦,做我女朋友吧!”侯粱再一次掷地有声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