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6年的6月13号,我为此欣喜若狂,那该死的罪恶已经减轻,我所去怀疑的人,我所质疑的物,都得到了赦免。
我开了一盏黑心的灯,在飞蛾还未来临时就关上了,感到了似曾相识的安心,那种死心塌地的去信任人还真是有点奇怪,尽管如此,这样的我还是跟个瘾君子别无二致,离去了这种感觉就浑身空虚,没有活下去的欲望,是丝带,没错就是丝带,它的颜色吸引着我靠近它,接着趁我不注意把我困得死死的一举吞噬。
就在今天我感受到了真正的爱,早上李皓嘉为寒冷的我盖上了一层厚厚的被子,那不仅仅是有温度,春风吹进了我的心里很高兴有人能为我怎么做(以前妹妹也是天天这样子的),但很可惜的是无论被子有多么的暖和,我依然得出门收拾那该死的残局,郑涵钰在为大家做早餐(想了想还是一起住在一个大房子里比较好),冰凌靠在我的肩膀,隐约的察觉到丝丝不安感,我只能无能为力抚摸着她的头,真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孩子,胡政奇在我的左边闭上眼睛随时准备靠过来,啊,靠过来了,真是拿这个人没办法。
城镇依然喧闹,先出去收拾吧,那血腥味扑鼻,血肉被涂抹在墙上,我只用收尸就行,清理可不是我该干的收拾一个吐一下,令人难以前行,腐烂的气息弥漫四周,真是地狱,两个小时,仅仅两个小时这座城市全干净了,腥味也只是化为了淡淡的清香,回到那个大房子里,冰凌在门口迎接着我,幸福快乐感涌上心头,这算是爱吗?
郑涵钰把早餐端来了,真是能干呢,早餐的味道也是独有飘香,胡政奇醒来后第一句话说的是“那个肌肉男呢?”,哈哈哈,真是刻在DNA里的恋,但我没有鄙视这种人,只是单纯的觉得这句话很搞笑而已。EK从昨日都没有来到这里集合,听同伴说是去办私事了,是不是有什么危及生命的事呢?我平生第一次开始去担心一个连三天都认识不到的人,真是稀奇。
我们早早吃完早餐就分头行动去寻找黄永昌了,我和冰凌一边聊着天一边眼睛搜寻着黄永昌,他的头发黑让人看起来就魅力十足,脸也是正常的五官,没有什么特别的特点,要找起来难度系数就和在一万个人的黑头发里找到正方形的小平头是一个道理,冰凌为我买了一个绿色的玉,先是放到我的手心然后双手跌倒我的双手,中间的玉蕴含着什么,是那所谓的爱吧。她有拿起来将绳子穿过玉,然后在把玉戴到脖子上时,轻轻的吻了我的额头,很柔软,原来女孩子的嘴唇是这么柔软的啊,令人充满了希望。
一个小女孩在路边无依无靠,不小心被石头绊倒了,跑上前去把手递给她的冰凌,温柔的说着没事吧,然后用手帕擦了擦,小女孩哭了出来,和他的父母走散了,真是马虎,连小孩子都看丢了,我们牵着她的手,不知道她的父母叫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父母长什么样,我们带着她漫无目的的找,“嘿!你要带着我家孩子去哪?”我转过身重重的拳头往我的脸上撞了上来,头好晕,身体在地上足足翻滚了好几圈,手脚不听使唤的拿出了一片药往嘴里送去,小女孩在为我开脱,而这位父亲觉得我就是一个人贩子,不过这也很正常,要我看到了这一幕我也会跟着来一拳,冰凌急忙把我扶起来,然后挡住那个大肌肉男不让他靠近我,这下好了点,但脸依然和火烧都一样。说实话,这种剧情有点老套,属实让我瞌睡(昏迷),但结局还好就心满意足了。
他们走了,我被围观的群众唾弃着,冰凌扶着我,带我离开了这里,她安慰着我,双目直视,告诉我没有关系,我也这样认为,她找到了父母,就行,只有这样认为,我才能感到了爱与希望的曙光。那苍穹之上的老人看着我,殊不知盯了已有大半年的时间,这伙儿他轻轻的踏着七彩祥云离开了,那朵云想必也和他一样辛苦吧,看到现在的我,放下了那份担忧,明明是自己先走的,最后也是独自一人离开的,承担了许多,付出了许多,真搞不懂他在想些什么。
就这样,明天的我依然面挂笑容,那清脆的笑声摧毁了原先那由混沌组成的本体,扬长而去,结果鞋带松了,摔了一个大跟头,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系上鞋带,以大笑掩饰刚刚的尴尬,说着一些中二的话语,面对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