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贷款颇有心得的乡村发展协会因为属于社团法人,被排除在村镇银行参与者之外。在四川仪陇县,截止到2007年的13年中,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已经在仪陇县下属6个乡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17个村发展了资金互助组织。目前银监会的村镇银行只设村、镇两级机构,尚未深入村镇,乡村发展协会显然更符合尤努斯农村扶贫银行的本意。
不难看出,有关监管层对于民间金融的风险与冲击以及农村金融的失血,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他们放开口子,又拦上数道闸门,走一步看一步甚至退一步。
更典型的案例是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了缓解农村地区金融难,2007年1月,银监会颁布《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全国不断有“资金互助合作社”获批正式挂牌成立的消息。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缓解农村金融失血的途径,数量多,存贷比高,熟悉当地人文风俗,知道如何利用人情社会与家庭背景控制风险。仅江苏盐城市农工办就审批了57家资金互助合作社,其中阜宁县有6家。2008年年中,这57家合作社共吸纳资金3.95亿元,贷出资金3.16亿元。但当地银监局对此持十分谨慎、怀疑的态度,吸储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冲击与高存贷利率的风险,屡次上书质疑。
农村缺的不是资金,而是有效利用资金的渠道;民间也不缺乏在农村投资的动力,缺乏的是有关决策者对于扎根农村的民间金融机构的信心。希望中国民间金融资源能借此杀出一条血路。正因为农村金融显而易见的破败,所以有政策松绑,一方之敝屣却为另一方之珍宝,只要给予入股者以真正的产权与支配权—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村镇银行经行政许可可以开办各类银行业务;信用合作组织可以在成员外部吸收存款,在发起时不怕吸收至少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新设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起人等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可以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化的突破口。
放行民间金融,总是为了弥补现行金融体系的不足,在农村信贷这一重灾区之外,另有中小企业贷款这一空白地带。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从2008年7月开始,浙江逐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首批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于2008年9月初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这并不意味着民营银行春天的到来,也不是地下钱庄合法化的开端,而是农村小额信贷这一民间金融资本的政府管理和引导模式的推广。
延用习惯思维,建立小额信贷试点仍然受到条条框框的严厉束缚,并不能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按照温州出台的关于建立小额信贷试点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分别是2亿元和1亿元,整个温州只有16家。以此计算,实质上 “转正”小额贷款公司的温州民间资本一年不会超过30亿元,而目前温州民间资本已远超6 000亿元之巨。两者相差悬殊,小额信贷试点目前只具有象征作用。
小额信贷试点的市场化尝试受到行政力量的严格钳制。股东持股比例、利率受限,绝对不允许吸储: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按照试点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资金,而且只贷不存,贷款利率上限不高于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甚至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经营层必须具备金融机构管理经验。
有关方面想达到一箭三雕的目的:第一,利用民间资本的力量解决制造企业的燃眉之急;第二,防范民间资本风险,避免重蹈南昌商业银行等被民营大股东掏空的覆辙;第三,试行小额信贷试点,打开未来市场化之路,同时避免与国有商业银行争夺资源。
小额信贷公司与其说是政府放行民间金融公司的尝试,不如说是政府管理民间资本的艰苦努力,但对民间资本管制恐怕很难成功。以利率而言,2008年年中民间信贷市场利率达到高位,在北京地区,向民间贷款公司抵押房产贷款,月利率通常为8%,折合年利率高达96%。目前央行规定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7.47%,民间贷款公司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2.85倍,温州等地的民间利率大多如此,月息达到6%~8%。试想,民间资本怎么可能放弃如此高的利率,转而成立小额信贷公司受制于人,在银行利率的碗里分羹呢?
民间利率急剧上涨是银行信贷紧缩与实体经济风险加大的结果。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浙江温州、江苏吴江、福建晋江和广东东莞等地的民营制造企业正面临倒闭的生死之痛;反映在金融领域,就是贷款不确定性增加,坏账风险上升。实体经济面临的原材料上升、人民币汇率上升、出口退税等一系列难题,这些风险通过信贷价格上升的方式反映到金融市场。民间利率上升是银行信贷紧缩与实体经济下滑的结果,央行试图控制民间信贷利率,其实是想将政策的负面效应转嫁给所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反市场的做法不可能成功。
如果有关方面真想让小额信贷有起色,只要放松对于小额信贷在利率、股权等方面的严格限制,使民间资金通过市场的配置彻底走向阳光化;同时,改变目前公司债、企业债市场由发改委、央行、证监会主导的形式,彻底摒弃中小企业的做法,使民营企业也能进入公司债券市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就能解决大半。
改革之路漫长,中小企业融资难从未根治,上述种种表皮改革如茶杯里的风波,很难掀起大浪。
市场不行,行政来
2009年3月23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回归到国有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老路:所有大型和中型银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营性机构,鼓励金融机构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它们进行独立核算,独立审批,要健全独立的激励机制。银监会还特别要求,这种专业机构要完全是一种自己独立的垂直系统,有自己独立的队伍、独立的审批程序和独立的人员营销等等。全国已经有几十家银行开始设立这样的中心。
市场不行,行政来。有人形象地形容这份《意见》。
不能说决策者不关心中小企业,当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75%以上的就业率,当中小企业成为承担农民身份转移的重镇,当中小企业决定了中国经济紧缩周期复苏的前景,谁也无法忽视它们。
2009年3月18日下午,银监会召开了一次异乎寻常的全国会议—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泰隆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等6家银行行长受邀到北京,与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王兆星共同求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全国分行以上行长都被要求全程旁听这次电视电话会议。
“这是一次安排好剧本的演出,行长们配合而已。”一位与会者有这样的观感。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透露,自2008年10月底放松贷款规模以来,中小企业并未受惠,对它们的贷款增速大大低于大企业。他提出了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第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是要放宽对民间资本的金融准入,还是要依靠已有银行体系?第二,如果对小企业的贷款必须依赖100%的抵押,还要附加担保等条件来解决,那银行与典当行的差别在哪里,银行能否做到信用放款?
显然,银监会已有答案,民间资本的金融准入被搁置,王兆星总结陈词,商业银行必须解决好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要求,全国性大中型银行必须在2009年第一季度末,最迟不能超过二季度末建立起小企业融资专营机构,银监会将于2009年5月份对此核查和调研。
银监会此举仍是借用行政力量,动用现有的银行体系。来试图调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专注于中小企业贷款的台州市商业银行长长陈小军并不认同迫使现有大中型银行转向这一领域就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完全不同的信贷技术和文化,怎么兼容”?
大型国有控股银行应该好好发挥它们在大型项目上的优势,上百家的城市商业银行则应该承担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大型国有控股银行拒绝向中小企业贷款,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行为,不同的金融机构面对不同的客户群,理所当然,让大型银行通吃大中小企业信贷不符合市场规律。大型银行有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我们不应让垄断的目的借帮助中小企业的堂皇名义而行。逼迫中小银行摆脱对政府信用的依赖,杜绝地方政府对中小银行的干预,转而依靠订单担保、库存量担保、税收担保等市场模式,让台州市商业银行等在市场上先行一步的银行,他们自创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发扬光大,这样不仅中小企业融资难能够得到解决,就连中小银行的未来生存前景也一并解决了。以往在金融机构高管们与官员一身两任的情况下,上有所求,下必回应。2009年3月两会期间,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因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的几句话,有了戏剧性的转折。
杨凯生委员说,截至2008年年末,工商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余额为18.575亿元,在全行的公司客户贷款中所占比重达到55.67%。2009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又有所加大。2009年的前50天内,工商银行中小企业客户数量又新增1 131户,融资额增加880亿元,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占企业客户融资增量的66.01%。
好事成双。中国银行2月10日宣布,2009年前两个月,中国银行新增中小企业授信1 004.45亿元,比2008年底增长17.56%。其中,新增小企业授信257.1亿元,比2008年底增长33.37%。
如果工商银行与中国银行披露信息属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银行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解决,举足轻重的两大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如此看重,市场派人士自然应该额手称庆。中小企业和银行界内部人士的私下交流,没有谁会否认中小企业融资难。
从数据来看,如果工商银行新增融资额全部流向1 131家中小企业,2009年前50天内工商银行向每家中小企业增加的贷款平均为7 781万元人民币。这个平均贷款额度远超中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年主营收入。从2007年开始,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