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星期一见存
百姓与割恩亡臣与其毒害于见存之百姓,则宁使割恩于已亡之一臣,明矣。然则向之所谓爱之者,乃适所以伤之也。——《贞观政要.封建第八》【译文】与其让这些人去毒害活着的老百姓,还不如割断恩情于一个已故的功臣。这个道理是非常明显的。既然如此,原来认为是对他们的爱护,其实恰恰是对他们的伤害。“卸磨杀驴”这句讽刺忘恩之举的话语,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唐太宗能够获得天下是靠手下大批为其卖命的人,当这些人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李氏江山之后,如唐太宗这样的清明君主会出于私人的感恩意识,以及笼络人才的政治策略,给那些曾经为其卖命而死去的将臣子孙封爵加官。这种举措无疑使得唐太宗在中国历史上没有背上卸磨杀驴的骂名;相反,还留下了一个感恩图报的好帝王的美名。但是,在治理国家上,唐太宗顾及功臣子孙的行为却存在巨大的弊病。
正如手下谏官指出的,当这些被分封官爵的已故功臣的子孙为非作歹、祸害百姓的时候,再对其保持所谓的仁者之爱,就不仅不是明君的做法,反而是历史的罪人。因此,为了天下百姓利益考虑,必须“卸磨杀驴”: 对已经故去的功臣子孙不能一味迁就,不能让他们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为非作歹。割恩并不等于忘义。因为偏爱而对亡臣子孙为非作歹的行为不闻不问,这不仅愧对那些为国死去的功臣们,也是在真正伤害他们的子孙。因此,只有割恩才是正确的回报亡臣的方式。割恩并不等于彻底不管亡臣的子孙,可以根据他们封户的多少,给一些土地作为食邑,让他们去征收赋税。他们的子孙中必须是有才能、有品行的方可量才授官,而那些能力不强、品行不高的也可以免去过失的牵累。这样既使他们能蒙受祖辈的荫庇,而子孙也能终享富贵。优秀的管理者应该把私人感情和公司事业区分开来,不要以公司利益作为回报功臣的筹码。
星期二预立
定分汉晋以来,诸王皆为树置失宜,不预立定分。以至于灭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于私爱,故前车既覆而后车不改辙也。——《贞观政要.太子诸王定分第九》【译文】自从汉晋以来,分封诸王都因为封授的职位不当,没有预先确定名分,因而导致灭亡。国君们对这件事是很清楚的,但因为沉溺于个人感情,未能接受前车之鉴,因而并没有改变这种做法。历史上帝王子嗣夺权纷争引致的祸端屡见不鲜,这是很多帝王遇到过的难题;同时,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已经创造出太平盛世的唐太宗,同样面临这个难题。
在贞观十一年(637),大臣马周上书陈述历代王朝在分封诸王问题上的弊端,谏言唐太宗吸取教训,在分封诸王问题上,应该预立定分。预立定分的经验来自对历史上帝王处理此类事情不当的总结。史料记载,汉魏时的曹操特别偏爱陈思王曹植,但是,后来并没有将王位传给曹植。当魏文帝曹丕即位之后,便对曹植防范禁制。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曹操对他的恩宠太多,以至于继位的君主对他不得不提防。从表面上看,魏武帝是宠爱曹植,但是,实际上恰恰害苦了他。马周对唐太宗讲述这个典故,可谓用心良苦,这自然能够获得唐太宗的重视。在物色人选的过程中,不应把私人偏好施加于不想给予这个职位的人。
星期三惟忠惟孝
惟忠惟孝,因而奖之;道德齐礼,乃为良器。此所谓“圣人之教,不肃而成”者也。——《贞观政要.太子诸王定分第九》【译文】尽忠尽孝,就给予奖励;用道德礼义来引导约束他,这样才能使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圣人的教化,不用疾言厉色就能使人成器”的道理。尽忠尽孝是古代中国伦理教育的主流形态。为国尽忠、为家尽孝的君子之风,遂成为古代人才衡量的基本标尺,道德人品、社会责任与个人才能有着血脉纽带关联。贞观十三年(639),谏议大夫褚遂良上书进谏太宗,讲述忠孝在教化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综观其谏言,启示意义如下: 一是对忠孝教化人的充分肯定。褚遂良希望太宗坚持汉代以来忠孝礼仪的传统,以忠孝教育太子成才。
虽然品德与个人能力并非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但是,拥有良好的人品和德行,无疑对于个人能力的成长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相反,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如果品行不端,一旦被任命到重要的职位上,将产生巨大的危害。对于将来有可能登上帝王之位的太子,应以为国尽忠的社会责任感、为家尽孝的个人道德感,加以鼓励引导,这样才可以大大促进其成才。二是忠孝教化可以实现“圣人之教,不肃而成”的潜移默化效果。圣人教化并非不用严厉的方式,而是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就在于其是道德仁义的化身。其对人的教育培养只需要以自身的德行加以影响,使得对象在潜移默化之中获得熏陶。在人才培养时,不要仅注重业务能力的培养而忽视道德品质,那么,这样的企业注定不能长久。
星期四不墨守成规
锲船求剑,未见其可;胶柱成文,弥多所惑。《贞观政要封建第八》【译文】刻舟求剑,没有人看见它可行;粘柱调弦,演奏乐章,更使人增疑。这段话是礼部侍郎李百药对唐太宗的上疏。贞观十一年(637),唐太宗认为分封皇亲贤臣是使子孙绵延长久的办法。于是,他将皇亲贤臣一并封为世袭刺史。李百药针对这一事件,上疏给唐太宗,反驳世袭封爵这一举措。李百药认为,在唐代推行世袭分封制度,无异于在舜、禹时代推行上古之法,在汉、魏时代实施舜、禹之法,完全是将周朝的制度生硬地嫁接到唐朝。殊不知,朝代更迭,周朝和唐朝的社会环境已经有很大区别,如果仍旧推行世袭封爵制度,无异于刻舟求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根本没有谁可以准确地预测市场的走向。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炼新的经验,不要总是固守以往的成功经验,而要立足于实践,时刻监测市场的变化情况,不能生搬硬套所谓的成功模式。注重实践,不要固守以往的经验,不要盲目相信别人的成功模式。
星期五设三师
明王圣帝,曷尝无师傅哉?前所进令,遂不睹三师之位,意将未可。……况朕接百王之末,智不同圣人,其无师傅,安可以临兆民者哉?——《贞观政要尊敬师傅第十》【译文】凡是圣明的帝王,哪一个没有师傅呢?先前所呈上来的有关官职的法令中,没有见到三师的职位,我认为不可以。……何况我位居历代帝王之后,智慧远远比不上圣人,没有师傅完善的教导,怎么能够统率亿万百姓呢?所谓“三师”,是指北魏以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任职官员主要负责和天子坐而论道,以及辅导太子学习治国之道。唐太宗堪称历史上少有的明君,即使如此,他仍然要求设立“三师”,对于治国之道思想而言,这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是设立“三师”职位本身,无疑在客观上倡导尊师重教的学习之风,这对于国家伦理教化、文明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二是“三师”属于古代版的“智库”,不仅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数据分析,还直接参与国家发展的政策建设。可以仿效古代设立“智库”,通过它们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供市场经营现状、前景、问题等咨询研究报告,以此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第二周星期一从教而变
上智之人,自无所染,但中智之人无恒,从教而变。……故知人之善恶,诚由近习。——《贞观政要尊敬师傅第十》【译文】智慧高明的人,不会受周围环境的熏染而改变自己,但是,智慧一般的人,却没有固定不变的,会随着所受的教育而改变。……因此,人的善恶确实可以受到周围环境和左右亲近的习染和影响。古代中国儒家观念一般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因为“习相远”的缘故,才使得人与人的道德品性发生改变。但是,对于圣人的认识,并不因为后天学习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凡是高明之人的智慧都是由上天赋予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天生的。唐太宗对侍臣大谈“上智之人,自无所染”,无疑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
但是,普天之下,智慧高明的人又会有几个呢?因此,唐太宗对“中智之人”的论述,应该更具有普遍性。在他看来,“中智之人无恒,从教而变”,这固然与儒家的教化思想是完全一致的,但其深层背景则是,唐太宗在此道出了普天下之人与后天教育的重要关系,以及人的生长环境对于人才培养的巨大影响。综观古今历史,有多少善良的人在环境迫使下成为恶人,而又有多少恶人因为新的环境和教育成为善人。人才如此,国家不也如此吗?国家治理得好坏,既然与人才的道德品性相关,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从关注人才成长的环境开始,尽量塑造善人呢?要重视企业运营的环境,在可以选择环境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外界条件提升自身;在无法改变环境的情况下,把自己摆在高智的地位,不因外界干扰而堕落。
星期二受谏则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