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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初入丐帮 (3)

身旁的“广告牌”上,除了“卖身出书”四个大字外,下面还有一段话,写的是:“在下姓子,名虚乌有。家徒四壁,一文不名,飘零京师数载矣。忍辱不死,只为胸怀文学梦。笔耕三年,得书一部,惜乎无人赏识,出版维艰。非我笔下无文,实乃书界眼光低劣,弃明珠于瓦砾,认美玉作顽石。万般无奈,只得走自费出版一途。然而穷困潦倒,囊空如洗,仰首浩叹,按剑生悲:悠悠苍天,此何人哉!在下身无长物,唯有一副臭皮囊,可供劈柴生火、擦桌扫地之用,在此待价而沽。若有心买下,请私聊价格,若无心购求,请大发善心,不看僧面看佛面,为文学,为道义,慷慨解囊,雪中送炭,使这部命运多舛之作,早日付梓,不至湮没无闻。”

这篇文字半文半白,夹生夹熟,不伦不类,怪腔怪调,然而充满真情实感,包含了他几年来辗转漂泊的艰辛,所以当初写出来时差点搞得自己潸然泪下。众人早被“卖身出书”这样奇怪的字眼所吸引,纷纷聚拢而来,指指点点,表情各异。有的看不懂,脸色茫然;有的看懂了,掩口葫芦;看懂的给看不懂的翻译一下,引起阵阵大笑……余一埋头看书,一概不理。突然手机响了,他掏出接听,却见面前观众中有一人将手机放在耳边,眼睛瞧着自己,脸现忸怩,说:“是我。”然后那人挂掉电话,指着广告牌上的手机号码说:“没错,电话能打通。”众人释然地“噢”了一声。接着有人去拿余一身边的书稿看,这是余一在临行前打印的一份《忍冬藤》,虽然还没完稿,但已经积累了厚厚一摞,足可做道具之用。众人传观一通,有人说:“不错,有趣有趣。”有人问余一:“这书真是你写的?”余一知道如果一一解答会不胜其烦,因为这样的问题会反复出现。他便干脆来个不理不睬,置若罔闻。那个人碰了个哑巴钉子,倒也不恼,反倒觉得这事的可信度增加了几分——作家嘛,都是有几分古怪的。

接着,来了位老先生,满头银发,精神矍铄,背着一个包,像是从外地来京的游客。他拿起几张书稿细细阅读了一遍,问余一:“小伙子,你在书中说,南宋缺相,北宋缺将。敢问,北宋为何缺将呢?”余一心想,敢情这是考起学问来了。便放下书,说:“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已有确论:这是制度的原因。北宋承五代乱世而来,为防军阀滋生武人跋扈,故而在制度设计上千方百计地降低武人的地位。不合理的戍守制度使军队年年在动员,岁岁在调动,将不习兵,兵不识将,一旦边境有事,叫将领如何立功呢?因此北宋只有一个狄青,行伍出身,受士卒爱戴,所以能荡平南国叛乱——不过勋业也仅此而已。”

众人中有一个路人说道:“不会是从你手里的书上读来的吧?”

余一把手中书的封面扬了扬,原来是一本《脂砚斋全评石头记》,跟钱穆的书风马牛不相及的。

“小伙子,你学识挺渊博呀。”那老者接了一句,“你喜欢看《红楼梦》,对里面的诗词可熟悉?”

余一说:“还行。”

老者说:“那我说出其中的上一句,你能对出下一句?”

余一说:“试试吧。”

老者把余一的书拿过来,翻一阵子,说:“沁梅香可嚼。”

余一对道:“淋竹醉堪调。”

老者又说:“寒塘渡鹤影。”

余一答:“冷月葬花魂。”

至此,老者已全无怀疑,他点点头,说:“小伙子,你当乞丐太浪费了。”

众人心中的窗户纸终于被捅破。老者的话音刚落,只听呼啦一声,钞票稀稀拉拉地落进了余一面前的纸盒里。这情况叫那老者都始料未及。等众人散尽、下一拨还未到来之际,他将一张名片放进了余一的盒子里,说:“小伙子,你记着我的联系方式,到时候咱们再联系吧。”余一赶紧拿起来,只见名片上写着:文天图书有限公司,总编,杨文。心里一激灵,无论是文天还是总编杨文他都有所耳闻,看来今天得遇贵人,作品出版有望了。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杨总出现得不是时候,他有长者之风,热心助人,但如果在此时此刻谈论出版事宜,却会坏了余一的大事。

所以余一将名片装起,并未显露出兴奋或感激之色,只是“嗯”了一声,表情淡淡的。杨总见状,也便没有攀谈,转身离去。

一天下来,余一迎来送往,书稿被传观N次,想不到收入相当地丰厚。虽然大部分人都只是看热闹,但还是有几个人理解作家生存的艰难,赏识余一的才气和勇气,鼓励余一坚持下去,出手就是一两百块。所以当天挨黑他收拾起摊子时,身旁的两个乞丐都看着他,脸上充满嫉妒,甚至有些悻悻之色。

余一走到一个无人处,“卸了妆”,乘地铁返回蛋居内。

接下来的几天,余一继续“卖身”,收入仍然很可观。余一甚至开始习惯这样坐以待“币”的生活。第三天傍晚,寒风将夕阳吹落树梢,余一低头看书,字已渐渐模糊。眼前的地面上前来观望的鞋子已慢慢减少,最终至于无了。余一准备起身收拾东西,眼前却蓦然出现了一双鞋子。那是一双不怀好意的鞋子,米黄色,鞋头钝厚,右脚的鞋底与地面时开时合,分明是鞋主人在微微地颠脚。余一顺着鞋子往上看,看到一张长着络腮胡子的脸。他年纪不过三十左右,身材魁梧,两只眼睛透着凌厉的凶狠之色。身后还站着个青年,一脸阴沉。而那两个做了两天“邻居”的乞丐,此时正站在余一的身后,四个人两前两后,对余一形成包围之势。

“来了。”余一心想。

络腮胡子居高临下地瞅着余一,见他慢慢站起来了,便招招手,说:“过来,聊两句。”

四个人几乎是将他押到了僻静处,余一被挤到了一个桥墩旁,要用手抓着一个石狮子的头才能保持身体平衡。

“老子注意你两天了!还以为你是来‘挂单’,赚一票就滚蛋。你他娘的还没完没了了!你懂不懂规矩?在这讨钱,跟谁打招呼了?”

余一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地盘”了,像当年风靡一时的香港警匪片里演的那样,在谁的地盘上挣钱,就得给谁交保护费。

余一赶紧掏出烟,佝偻着身子给四个人每人一根,点上,向络腮胡子赔笑道:“懂懂懂,规矩我懂。在这恭候两天了,您没出面,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拜访您。那个,兄弟我走南闯北四处漂泊,现在到了北京这块风水宝地,可不想再挪了。大哥您看兄弟可怜,就赏一口饭吃吧。以后怎么分您说了算。来,咱先把今天的这点赚头给分了,都在这里,一分不少。”

余一把盒子里的钱全倒给了他。

络腮胡子斜着眼,吐出一大口烟雾,略显满意。但他点了点数额,又有点不满意了,阴阳怪气地问:“就这么点?跟老子打马虎眼吧你?三天不止这个数吧?”

余一赶紧解释:“不敢不敢不敢!确实不止这么多。可前两天挣的那些钱……老实说,我也没想到能挣那么多,一高兴,就咬牙去找了个漂亮点的姑娘……”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络腮胡子“哧”地一笑,那个面色阴沉的青年和那两个乞丐也对视一眼,快活地笑起来。看来他们对这种事很能理解。

“嗯,那你是个什么意思,什么打算?跟着我干还是怎么着?”络腮胡子问。

“大哥您说了算,您若看着兄弟碍眼,就叫兄弟单打独斗,赚了钱跟您分。要是不嫌弃,叫兄弟跟您混饭吃也行。”

络腮胡子又抽了几口烟,跟另外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把烟一扔,说:“你先‘挂单’吧,老子观察你一段时间,行的话就跟我混。”

这话正中余一下怀,先跟他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既降低了暴露的风险,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观察他们,为进一步深入积累经验。这样循序渐进地进行是干事情的科学步骤。

接着,跟他们分了钱,其实余一并没有分到什么,他只是象征性地拿了两块钱作为乘地铁的路费,其余的都给他们了。这份“诚意”,让络腮胡子挺满意。

余一“卸妆”回家,感觉很有点兴奋。但他努力控制住了向徐阿姨和李定他们倾吐的冲动,因为他知道徐阿姨会劝阻自己,她对自己很关心,关心有时是一件叫人心烦的东西。推而广之,也不能让书冉知道,因为她一知道,徐阿姨必然就会知道。书冉是个直肠子,心里窝不住事,叫她保守秘密等于是折磨她。

于是,他一边“挂单”,一边开始了《神都闻见录》里最重要的一篇文章的写作,命名为《满城乞丐》。他觉得自己有点急于求成,他已经想好了,这种文章,能在卧底结束后采用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才会最为给力:“许多年后,余一想起最初的那个决定……”然而谁知道自己能否将卧底进行到底呢?谁知道中间会不会发生意外呢?他想起一个研究毒蛇的专家,不小心被毒蛇咬了一口,他知道这种蛇毒剧烈无比,时间已经不够他奔跑到医院,于是决定静静等死,并在等死的过程中详细记载下蛇毒发作的症状和感觉。如果自己最终殒身于丐帮之中,却没有这个专家幸运,蛇毒发作还有一定的时间,说不定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所以不能等待办完事后再写回忆录,要“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要听从伟大领袖的号召: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但他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最后写出的将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

他从此兢兢业业地“干活”,获得的收入老老实实上缴,这种忠心耿耿的态度逐渐获得了络腮胡子的信任。有一天晚上,余一“下班”收工,络腮胡子对他说:“跟我来。”

几个人默不作声地朝前走,余一不知要去什么地方,但也不敢多问。不多久,到了一个废弃的宅院中。他一进大门,就恍若置身于《巴黎圣母院》中描写的乞丐王国。其中有一个人没有双腿,用两只手走路,像是一只只剩下前肢的蜘蛛;另有一人的双脚似乎长错了地方,给吊在了脖颈上。不知造物主为何盯住了这两人,定要跟他们的双腿过不去。有一个人的脸半边完好无损,另一半却长了一个巨大的肉袋子,让人看一眼就心惊胆战。还有一个人身体前倾,上半身与下半身成九十度角,永远直立不起来……种种奇形怪状,不一而足。余一想到了作家阎连科写的《受活》,莫非这些人都是来自那个世世代代全是残疾人的村庄不成?置身于这些人当中,余一感觉头皮直发麻。

这时,跟着一起来的那两个乞丐搜余一的身,掏出一部手机,一些零钱,还有一盒烟。他们把烟瓜分了,零钱和手机则由络腮胡子没收。那张杨文的名片他不感兴趣,看了一眼就还给了余一。

“我们不准使用手机。”他解释了没收手机的原因,但想了一会,又把手机还给了他,“你暂时不是这里的人,先用着吧。”

接着他开始盘问余一,余一早有准备,所以应对自如。他说自己初中毕业后,因为家里穷,没法上高中,只有辍学出来混社会。“其实以我的成绩,考上我们县重点高中是没有问题的。”余一遗憾地说,“我还是非常想上学,每到一个地方总是喜欢在学校附近混,一开始混高中,后来混大学。在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里混了好久。大学里的老师跟小学初中不一样,他们不管学生,他讲他的,学生听学生的,不爱听可以不去,也可以换个老师听。所以老师给学生上了一年课却常常认不出几个学生来。这样,我可以随便去听课,想听谁的听谁的,想听多久听多久。”

余一越说越得意:“我听的课越来越多,越来越像个大学生。那会儿还有个常一起听课的女大学生对我有意思呢,可是我不敢,没下手。”

最后一段把乞丐们听得眼睛直发亮:“乖乖,你还敢泡女大学生呢!”

“没敢泡呀!”余一遗憾地说,“后来我认的字越来越多,就开始写书。我一边写,一边‘卖身出书’,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转悠,这就到北京了。还是北京人重视文化呀,一下子就给了那么多钱,啧啧,要知道我早来北京混了。”

一段谎言编得跌宕起伏,还穿插着略带香艳的女大学生的故事,把乞丐们全吸引过来了。

“你在重庆呆了很久?”络腮胡子问。

余一算了算:“三年多吧。”

“重庆我知道,在四川。”络腮胡子说。余一也懒得纠正他的错误。

络腮胡子便喊过一个乞丐来,叫他对余一说几句四川话,幸好四川话比较简单,余一全部能听懂,还算安全过关。

“这牌子上的,还有这些纸上的字,全是你写的?”络腮胡子又问。

“是呀。”

他们趴在牌子上认半天,叫道:“写的什么字,一句都看不懂!”

络腮胡子也探头去看了看,看完,脸上的狠戾之色缓和了些许,眼神中还隐隐透露出一点佩服的意味。

“你晚上睡这里。”他给余一指了个地方,然后起身离去。

“啧啧。”有不少乞丐发出羡慕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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