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昆虫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最不可思议是,工蜂生存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劳动,放弃了生殖的权利,一群蜜蜂中只有一只可以生育的雌蜂。这种行为在逻辑上显然有巨大的缺陷,因为这种方式的生殖就意味着工蜂做出牺牲,断子绝孙后就无法繁衍后代了,从而使这种大公无私的本能无法传承。
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W. D. Hamilton)把达尔文、荷尔登对利他行为的解释加以改进,提出了“亲属选择”的概念:一个个体能够通过帮助亲属的繁殖而影响自然选择的结果。亲属选择概念被成功地应用于破解社会性昆虫的利他行为之谜。蜜蜂等社会性的昆虫有一套独特的遗传系统:受精卵发育成雌蜂(新蜂后和工蜂),未受精的卵则发育成雄蜂。因此,雌蜂的基因组一半来自蜂后,一半来自蜂王,而雄蜂只有来自蜂后的那一半,基因组是雌蜂的一半。在遗传学上,雄蜂属单倍体,雌蜂属双倍体。蜂王当然也是单倍体,它的精子不必像卵子那样要经过减数分裂(即把二倍体变成单倍体)丢掉一半基因,而是把全部的基因都传给了雌蜂。因此,对于雌蜂来说,它们的基因来自蜂后的那一半最可能有二分之一相同,但是来自蜂王的那一半则是完全相同的,姐妹们彼此之间的遗传关系不是像人那样只有二分之一,而是四分之三。如果它们生儿育女,与儿女的遗传关系不过二分之一,还不如姐妹们亲。这样,对于工蜂来说,与其生儿育女,不如一心一意照顾蜂后让它生产更多的姐妹,那样更有利于保存自己基因。
蜜蜂特殊的遗传机制保证了利他这种性格特征的传承,这是第一层意思。如果深思的读者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即便是这样,自私一点在群体中仍然可以取得利益,占到便宜,为何这种遗传方式的生物都那么大公无私呢?
原因是自私的禀赋若无法通过最终的遗传获益,这种自私对存在就毫无意义了。我们要把生物学中的存在理解为一种连续的存在,而不仅仅指这一代的存在。我们假定在蜜蜂的遗传方式形成那一天蜜蜂的行为是离散的,有的自私,有的利他,那么在两者都不能生育后代的情况下,只要有自私的坏分子存在就降低了“这一窝”蜜蜂的竞争力。长此以往,包含利他性格的基因就取得了生存上的优势,最后就进化得一点都不自私了。
对绝大多数有性生殖的动物而言,自私有利于生存,生存又有利于获得后代,于是,自私这种品行就世代传递了下去,永不停息。
根据我的想象,如果生殖和生存的关系不是那么紧密,那么动物利他的特性就会多一些。比如狼或者鬣狗这样的犬科动物靠群体捕食,分工严密,每个个体相当具有团队精神。生存压力是一回事,但是,要想从基因的层次来解释,我觉得它们的习性和繁殖策略有关。对于雄性而言,交配权和地位直接相关,这样就降低了自私品格强烈的遗传特征,从而增强了它们的团队精神。与此相对应的是食草动物,尽管也有很多是群体性的,但是它们的交配权并非严格地遵循等级森严的方式,所以,它们的团队精神就远比不上肉食动物。犬科动物之所以进化出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不仅仅因为群体精神对它们捕食更有利,如前文所述,即使是有利的特性若无法通过繁殖传承,也无法进化出来。最重要的是,犬科动物的繁殖策略对自私的依赖性较弱。我们常常说的狼,通常只有为首的雄性和雌性有繁殖的权力,这样一来,繁殖就和权力相关而不是和存在相关,我们知道自私和存在又是紧密相关的。
解释人的自私强度,我觉得可以分成两段历史。在一万年以前,尚未出现农业,食物无法储存,人们过的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生活,自私的进化几乎取决于交配策略。从人类的性习性、体型差异、以及对我们的近亲灵长类的观察中(有兴趣的读者可参看《红色皇后—性与人性的演化》等书籍),我们得知,人类的繁殖是和存在紧密相关的,这种繁殖策略显然加强了我们自私的属性。进入了储存食物的社会之后,繁殖、生存显然和自私建立了更紧密的关系,用进化论的术语表述就是对自私的选择强度更大,谁存储了更多粮食,显然就更容易成功的养育后代。
文化进化出来利他的黏合剂
很显然,人类既不同于蜜蜂的遗传机制,同时在繁殖策略上也不同于鬣狗,从基因的本性而言,似乎没有发现天生我们不自私的理由和途径。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私本性再加上男人特有的好色是来自于生物进化的人类基本性格,其余的诸多特性都可以看做是这些最基本特性的衍生品,如追求权势、爱慕虚荣等等。
这是一个令我们感到尴尬和难堪的结论。然而,感到难堪这件事本身就隐藏着进化的秘密,世上难有这样的生物—它们对自身的本性感到不满和歉疚,我推想这是由于记因进化的结果。对一个东西是否满意很大程度上是拿后天文化灌输的价值观作为尺度衡量的。既可以把“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当做一种优美的情景,也可以说成是深夜的噪声。林立的高楼、烟囱上汩汩冒出的黑烟也曾经被当做繁荣的象征。人类文化绝大多数是为了反抗人类本性而存在的,假如不是这样的话,人类就难以获得今天的繁荣。这是一个形象的推理,至于人类文化进化的机理,在第四章中有所提及,在此我不打算对这里面复杂的逻辑形成过程进行深入论证。
在远古时期,当森林消失之后,我们被迫迁移到草原上,由擅长攀爬采摘果实、躲避敌人的猿类逐渐演化成一种食肉动物。然而,我们的身体结构距离拥有强大的力量、快速的奔跑这些大型食肉兽所必备的能力相去甚远。于是,人类被迫走到了合作的道路上,但是,我们没有选择和鬣狗一样的繁殖策略,我们在生理本性上就难以产生集体主义精神。在这种情况下,智能和规则就登上了舞台,因为智力使我们逐渐具备了看到较长期利益的后果,而不仅仅只盯住眼前的利益,由沟通能力形成的语言使成员之间有了更多的协调,人类硬是从这条崎岖的羊肠小道上走了过来。
在这条布满荆棘的道路上,我们的解决方案异常艰难、脆弱,因为人类的生存需要不断和本能进行斗争。如果单纯说生物意义上进化的成功,社会性昆虫这条路才是简洁、实用的康庄大道。它们用非常简单的方式解决了利他容易使群体发挥更大的威力,从而利于生存,同时又不影响遗传利益的矛盾。根据著名的昆虫生物学家威尔逊在其自传《大自然的猎人》中的估计,在南美州,各种蚂蚁的总重量大致相当于南美洲所有哺乳类动物和鸟类重量的总和。这就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它们进化策略的成功。
1964年在纽约世界博物展览会自由企业厅标示牌上画的是一群蚂蚁,上面写着杰伊·古尔德在《自达尔文以来》中的一段话:“两千万年来进化停滞,为什么?因为蚂蚁群是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体制。”在那个年代,充满着意识形态之争的标语到处都是,两千万年来进化停滞却是事实。古尔德估计蚂蚁没有发展出较高的智能是受到了体形太小的限制,而不是因为社会结构。尽管他是著名的生物学家,我却不同意他的推断,进化并不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进化只是手段,适应才是目的,进化停滞正是说明它进化的成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标语并非讽刺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赞赏了社会主义。
1976年,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出版之后,从根本上论证了进化中形成的自私本性,曾经令一些人非常失望,觉得我们天生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道金斯在这本书的最后写道:
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我并不完全赞同道氏的观点,我们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反对我们的缔造者,人类所制定和形成的文化和规则在与自私基因的对抗中是半斤八两、势均力敌。万一自私的本性占了上风,文化和规则的力量就会加强,反之亦然,这是人类历史不断波动的内在原因。
古代的帝王读的都是圣贤之书,然而也经常行权谋之术,自幼我们就被教育要光明磊落,但是很多阴谋诡计还是无师自通,来源于基因的力量是持久而强大的。即便如此,我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因此而悲观、绝望,接下来的一章,我就会讨论人类的规则是如何不会总让基因得逞的。
实用主义建议
1. “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头上”是《自私的基因》一书第十章的题目,这条原则更适合我们人类自身。
2. 人类文化进化出来一种奇特的讨厌生物意义上的人的特性,然而讨厌不如约束,来源于生物本能的力量十分强大。电视上曾经播出过一期有关贪官判刑的节目,互动的观众无不义愤填膺。我想的则是,若把最鄙视这种行为的观众放到贪官的位置上,难说他能否洁身自好。个体的人尽管有差别,若从可靠性上讲,还是应该设计一种“若我在那个位置上不至于有可乘之机,从而锒铛入狱”的机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