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儿这一别,再相遇已不知是何年何月,想到这些,张俊心中一阵惆怅。婷儿也算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三个多月来,结识的第一个朋友。
“看来,我还是不善于交际啊!”他暗自感叹。
到了第十日,城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分布在汜水郡各地旁支所推荐的年轻族人带着各自的侍从及家当纷纷涌入了汜水城。
张俊这天也忙得没时间修炼了,作为领队的他需要一个个接受年轻族人的拜见,不过有豫王夫人在,也无需他做些什么,只要往那像菩萨一样端坐,待别人向他稽首施礼时,他只需点头回礼即可。
这样的接待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接见了近百人。张俊是个脸盲症,对于这些人他根本记不住,也没心思记。不过还是有几个人给他留下了印象,一个是名叫郑猛的年轻人,这个人长得高大威猛,一身发达的腱子肉,隔着衣服都能看出来,但搞笑的是威猛的身躯竟然长了个娃娃脸,显得极为不协调。另一个年轻人叫郑傲,人如其名,为人十分傲慢,在向他施礼时,张俊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不屑之意。最后一个是名为郑娇的女孩,女孩只有十四岁,却已生的花容玉貌,唇红齿白,走起路来也是风吹杨柳一般,真可谓冰肌藏玉骨,衬领露酥胸。豫王府的美女不少,但却无人能出其左右,张俊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同样是美少女,婷儿是甜美可爱型的,这个郑娇却是御姐女王型的,只怕再过几年,定会成为妖孽般的美女啊。
随后,在豫王夫人和数位族老的带领下,族中的青年一起祭祀了宗祠。作为代表的张俊从宗祠中捧出一个写作郑氏祖先的牌位,那个叫张傲的随后端着一盏油灯,紧跟着郑猛则是端起一个碗口大的香炉,随后还有几名年轻人则端着贡品。这些年轻人鱼贯而出,依次将些物品安置在一辆马车上。仪式结束后,一行四千余人人的队伍便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对于迁族之事,张俊并不关心,他只是想趁机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听土地公说过,出了汜水郡向东走一千二百里,便有一座嵩岳山,此山高达千丈直通云霄,在山上还有不少修士,据说还有结丹期的存在。
所以当他得知迁族的目的地在东方的京襄后,便心中暗喜,因为到了京襄后,再往东二百两就可以到达嵩岳山了。
迁徙的队伍里,虽都是郑氏族人,队伍却是由张俊代表的宗室和数十个旁支组成。所以看似整体的队伍又分为了数十个独立的队伍。每个队伍里的人员组成各不相同。除了侍卫、工匠和郎中之外,有些族人竟还带着歌女。
这样人员混杂的队伍,行军速度自然快不到哪里,走了十多天,才走了不足二百里,每天都是状况百出,甚至还出现了偷盗和侍卫出逃的事情。面对着这种情况,张俊才懒得管,他每天仍坐在车里打坐修炼,时间对他而言真的是太宝贵了,一刻都容不得浪费。
张俊不急,可有人着急,出身而且都急的要打人了。原来是大块头郑猛,他家这一支里多是行伍出身,所以做事喜欢雷厉风行。他原本计划的一千多里地,走上一个月便可抵达,所以和族人只准备了三十天的干粮。如今干粮吃了近半,可路程才走了五分之一还不到。情急之下他走到队伍后面,差点跟几个在调戏侍女的公子哥打起来。后来还是郑傲路过,把他。给拦下了。
郑傲见郑猛对现状不满,于是便鼓动一起去找郑风,只要有了郑风的授权,他就有信心改变队伍现状。和郑猛的目的不同,他是想借此机会树立自己在族人中的威望,这样即便是到了京襄,他也能为自己的旁支争取到更大的优势。两人骑着马向宗室的车队走去,途中又遇到了郑娇,得知两人的目的后,她也要求一同前去,她希望郑风能加强队伍的安全防护,她的这支队伍女性众多,已经发生了数起偷盗和骚扰事件。
怀着各自目的的三人,一同来到了宗室的车队中,此时的张俊早已结束了修炼,正在让一名侍卫教自己骑马。看到他略显笨拙的样子,三人彼此相识了一下,不约地对眼前这个年幼的世子产生了轻视之心。
郑猛策马走上前去叫道:“世子殿下”。
张俊回头一看,见是这个娃娃脸大块头,便忍不住笑道,“哥哥,有何事指教。”
“不敢,是这样的…”郑猛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郑风,借着郑傲和郑娇也上来倒苦水。
“世子殿下,只要您同意,我愿拍家中侍卫在队伍后面督促众人,这样队伍行军的速度便能快上不少。”郑傲主动上前请命。
“你这个办法治标不治本!况且前往就进入山地了,我看此地山势险峻,定然会有强盗出没,你把自家的守卫调走了,又怎么保护你的家人呢?”张俊笑着说道。其实他早就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了,在他看来,这不仅是管理上的问题,还是队伍组织架构的问题。既然这些人找到了自己,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模块化管理。
“传令,停止前进,让各家的主子到我这汇合!”张俊对身边的侍卫说道。两名侍卫立刻骑着马奔向队伍的两边。大约过了三炷香的功夫,人员总算到齐。
张俊坐在一个巨石上,看了一眼众人说道:“众位哥哥,姐姐,今早我得前方探子的回报,在前方的山岭之中,聚集着一帮流寇,他们正准备洗劫我们的队伍。不知诸位有何良策?”
“啊!”这些族中的年轻人,除了一部分有过行伍经历,大部分人平日里都是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听说前往有流寇,忍不住惊呼起来。就连郑傲三人听到这个消息也脸色大变。
“怕什么,流寇来了,砍了便是。”人群中几个有武艺的年轻人,见众人这份怂样,忍不住骂道。
“可我们不是军队,一旦打起来,必定会伤亡惨重啊,不要忘了我们还有使命在身。”张俊提醒道。
“这…”刚才几个叫骂的年轻人,此刻也哑口无言了。
“我倒是有个想法。”张俊说道。
“世子殿下,吩咐便是。”距离张俊最近的几个年轻人说道,其余众人也纷纷附和。
“那好,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就由我来指挥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个团队了…”张俊虽没有从军经验,但是自己却组织过无数次大型项目的开发。相比军队而言,这只人员复杂的队伍更适合用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
他计划用不超过八天的时间走完剩余的路程。
首先把八百里路程分解为八个任务目标,即每天至少完成走完一百里路。
其次重新整合队伍,把各家的人员全部打散,按照人员的构成,重新划分模块。侍卫集中到一起划分为安全防护模块,负责队伍的警戒、防御;郎中集中在一起,划分为医疗模块,负责医疗;厨子集中到一起化为后勤模块,负责一日三餐;工匠集中到一起化为营造模块,负责营房的搭建和辎重的运输;侍女们则分为两个模块,一个是管理监督模块,另一个是物资分配模块。至于郑氏族人,也按各自的能力划分到各个模块中,而郑风则作为项目负责人。
最后是各个模块的KPI绩效考核,以安全防护模块为例,防御人员确保队伍整体安全,警戒人员要建立不少于5里的安全带,即五里之内如果发现零星的流寇便立刻驱散,如发现大量流寇,则立刻组织防御阵型。整体团队人员的安全便是安全防护模块的KPI指标。每天完成指标奖励,完不成处罚。
自从把队伍重新组合后,前进的速度果然提高了数倍,日行百里的目标基本上也都能完成,就这种过了几天,队伍平安也平安无事,不少流寇看到这个组织有度的队伍,还以为这是一支军队呢,所以便不敢再打他们的注意,就当大家逐渐适应这种行军方式时,前方却有一个巨大的危险降临了。一支数千人的队伍正在前方的山谷之中等待着他们。
“将军,郑氏的车队再有半日功夫,便可抵达这里”一个军士对着一个仗着鹰钩鼻子的将军说道。
“好,通知弟兄们,都把旗帜收起来,切不可暴露了我们的身份。”从鹰钩鼻的口中发出一阵尖锐的声音。
“二哥,郑氏这帮小崽子,人数可不少啊,我们就带了两千人马,能吞的下吗?”他旁边一个矮个子的秃头大汉问向鹰钩鼻。
“不过是一群乳臭未干的小娃,怕什么。大哥说了,待会谁获取的首级越多,事后分的的财物就越多。三弟,你要是没信心,可别怪二哥贪心啊。”说着鹰钩鼻摸了摸腰间的弩箭。
“哈哈哈,二哥,我的手下可都是刀斧手,事后只怕吃亏的二哥啊。”说着秃头大汉朝身后的弟兄们挥了挥手。一队手持手持大刀的军士,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发出了一阵狼嚎般的怪吼。
“哼哼,三弟管好你的手下,别惊动了猎物,大哥可是在对面的山上看这我们的,出了差池,你我都担待不起。”鹰钩鼻轻蔑的看了他一眼。
“怕什么,这群小崽子还在几十里外呢”秃头大汉满不在乎的说道。
此刻,郑风的车队,正快速的向山谷行进着,距离前方的危险也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