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羡慕那种从小就目标明确,清楚自己长大要做什么的人。那样的理想,一定是上天在孩子心里种下的种子,是崇高的,带着仙气的,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惜我没有遇到。直到步入社会工作好几年后,我的心还是懵懂的。
小学时最怕写有关理想的作文,只能硬着头皮仿照作文书的内容写。有一次县里组织《我的理想》演讲比赛,大队辅导员竟然选中我去参赛。可是她觉得做医生太普通了,为了标新立异,她决定把我的理想由医生改成殡仪馆的化妆师。我没有异议,甚至心里都没有泛起任何好或恶的涟漪。也许我那时太小,还不敢反抗权威;也许因为都不是出于本心,所以都无所谓,只是一篇演讲稿,只是一场竞赛,是什么都和我的人生没有关系。也许我只是这样安慰自己。
我现在完全不记得十二岁的我,是如何在众多的老师同学的注视下,慷慨激昂地陈述这一理想的,结果有没有得到辅导员要的出其不意的效果呢?我的记忆一定是因为羞愧而选择了遗忘,不是对这个职业有偏见,是觉得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理直气壮地撒谎。现在想象曾经发生过的那一幕,脸上还会觉得火烧火辣的。
升上初中之后,我刻意把自己隐藏起来,再不愿意参加抛头露面的活动,显得越来越内向,潜意识里应该和这个事件的影响脱不了干系。
后来看到一部RB影片,新婚的年轻小伙在失业后一步一步被引导,最后甘心乐意留下做了一名殡仪馆的化妆师。在他忍受不了自己接触过尸体的手,几欲放弃这份工作时,他的同事,一位快退休的干了一辈子化妆师的老人,请他吃饭,做了很美味的鱼给他吃,告诉他这些美味都是鱼的尸体做的。他成功地说服了小伙子,调整了他对尸体的看法和感受。
如果我在写那篇演讲稿之前看到这部电影,我肯定会引用这个比喻,让我的演讲加入烤鳗鱼的香味,使我的理想变得有滋有味,也许能说服更多人接受或勉强同意我有这样一份职业理想。虽然我自己并没有被说服。
我们总是在寻求人的认同,哪怕是自己的理想。仿佛有了他人的认可,我们就会做得开心一点。
我后来学了师范专业,成为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只是迫于现实压力和父母的意愿。
我说“迫于”,反应出我内心并不情愿,可我情愿如何呢?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因为没有目标,所以只能随波逐流。
如果我没有离开教师的岗位,也许有一天会顿悟到理想的重要,也许会致力于引导学生观察自己课余时间的使用,早日发现隐藏于自己内心深处的意愿。
每个人都带着使命而来,能完成这使命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
我离开驻守了三年的教师岗位,是因为我的女朋友娜娜厌倦了单调乏味、周而复始的乡村教师生活。
这里的商业街十分钟就能走完;绕小镇一圈也打发不了半个小时;电影院放的都是老片子;歌舞厅太小,灯光没什么变化……
她在这里两年,第一年还有点新鲜感,第二年就开始抱怨了。要不是因为我们恋爱了,她肯定呆不到一年就跑了。
娜娜跟我一样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但她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对于不想要的,她有放弃的勇气,敢想敢干。
我不懂拒绝,只会尽量适应,我随遇而安。
在这里我也能找到自己的乐趣,比如:沿着小溪边的草地散步,小溪弯弯曲曲没有尽头;可以借摩托车骑去爬山,摘香菇或挖冬笋;图书馆藏书虽然不丰富,可也够我看了;还有几个单身青年,可以一起侃大山、打扑克、跳舞唱歌。特别是有了娜娜,我很满足,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
娜娜是我的师妹,比我晚一年分配到我们学校工作。
在学校时我并不认识她,她反倒知道我,因为师范院校男生少。她告诉我说她在学校就留意我了,我没有细问,一厢情愿地认定她来这里工作,是因为这里有我。
我已经爱上她了,一见钟情,不可救药。
第一次见她,是在八月的一个黄昏,当时我正在房间里看书,听到楼下有清脆的女声叫我的名字:“王伟华,王伟华。”
我听到声音,冲到走廊探头往下看,一张绯红的脸调皮地冲我笑着,长发披肩,鹅黄色连衣裙,一位身材苗条、模样清秀的女孩随意地微坐在直立着的行李箱上,朝我招了招手。“王伟华,来帮我把箱子拎上去。”她要求得那么理所应当,好像我们一直是很亲近的人,丝毫不担心自己会被拒绝。夕阳淡黄的光斜照在她的头发上,令她熠熠生辉。
就在那一刻,我被她捕获。
她的宿舍就在二楼走廊的尽头,和我的房间隔了两扇门。分到这里来的院校毕业生本来就少,同一所学校并且还单身的就我们俩,我们俩走在一起好像是所有人都理解的自然而然。
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没有情敌了,我也没有什么信心相信自己比别的单身小伙强,配得上娜娜的爱,毕竟这是个小地方,象娜娜这样开朗漂亮,又有文化的女孩简直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我知道同住我们这一层的还有几个初中部的男老师也喜欢她。
开始时我们也是大家七八人成群结队地一起玩,娜娜很能闹,有她在从来不会无聊,不会冷场,有她在,我们可以玩通宵,从夜游田野抓田鸡,吃宵夜,宿舍舞会,打扑克,一转眼天就亮了。
后来回忆起那段时光,真觉得那时候我们好富有好奢侈,有大把的时间空虚寂寞,需要想方设法、甚至花钱把时间挥霍出去。
南下打工和几个人挤上下铺时,也很怀念我在学校那间南北通透、宽敞明亮、足有四十平米的大房间,关键还是免费。后来我和娜娜出双入对,有一间房子总是空着,真是浪费啊。
我虽然竞争过了其他男青年,获得了娜娜的青睐,却无法改变那里落后的大环境。日复一日,生活按部就班,娜娜开始唉声叹气。她不想继续这种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日子。
“伟华,我觉得心里好闷啊。”
“伟华,我最近嗓子总是堵得慌,是不是患上老师的职业病了?”
“伟华,这些孩子太讨厌了,我忍不住要发脾气!”
“伟华,这时间怎么过呀?”
有一个周日,我们睡到自然醒,仍然赖在床上厮磨,没有什么事情等我们去做,我们只有彼此。我把她揽在怀里亲吻她的颈窝,她象只满足的小猫蜷在我怀里,背靠着我的胸膛。
她抓住了我的手,叹了口气说:“我们真要过那种几十年如一日的日子吗?”
“我们就这样天天抱着,几十年如一日,不好吗?”
“天天这样还不烦死了。”
娜娜比我现实得多。
“一直过这样的日子,等我们老了,会后悔的。”
她比我想得长远。
“那你说怎么办?我们的前辈不都是这样生活吗?”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你知道我的小姨去了南方打工,她还没有读多少书,就在工厂做流水线的工人,一个月也能赚一千块钱,快抵得上我们一年的工资了。她已经在那里结了婚买了房,她说我要去的话,可以在她家住,找工作不难,机会很多。”
我心里一惊,一阵绞痛,感到生离死别就在眼前。
“你已经决定了?”我强作镇定地问。
“算是吧。”娜娜漫不经心地说。
“档案怎么办?好不容易得来的国家干部身份也不要了?”
“档案看情况吧,能调就调,不能调就不要了。”
“舍不得你。”我喃喃地在她耳边轻声细语。
娜娜沉默半晌。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吧。”
听得出来,她也舍不得我。
“好!”我几乎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二十岁,是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的年龄。相比起爱情,其他东西都轻如鸿毛。邀请我一起南下,娜娜是迟疑的,理性和情感是经过斗争的,也许是当时的气氛让她一时也狠不下心将我一个人抛弃在这里,或者她想试试自己在我心里的份量,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使她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我隐约感到,如果我不和她一起去,不出三个月她就会把我忘记;而没有她的这个地方,我可能一个星期也呆不下去。
我别无选择,只能感念她的不弃之恩。
有她的地方就是天堂。